2021年来宾市武宣县自主招聘乡镇初中教师公告(三)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5月19日讯:按照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一步助推脱贫攻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将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初中教师23人,定于2021年5月21日期间在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组织面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2017〕259号)和《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9日~2003年5月19日期间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职位详见《武宣县2021年自主招聘乡镇初中教师岗位计划表(三)》(以下简称《计划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曾参加过2019年、2020年、2021年武宣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成为拟聘人选,在公示后自愿放弃的人员;

  9.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在进入政审考核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5月1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武宣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9:00-14:00),地点为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考生可到来宾人才网下载考生报名表,如实填写,报考咨询电话0772-5214436。

  现场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提供的,可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代替)、教师资格证(注: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是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由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宣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现场报名即时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说明原因,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

  (三)开考比例。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本次中小学教师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开考,因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数须核减的岗位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三、考试

  本次考试以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

  (一)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现场报名报考的考生提交材料后,当场确认是否具有参加考试资格。

  (二)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面试。

  (三)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试讲等方式开展。

  (四)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武宣县教育体育局会同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宣县教育体育局委派的考官7人组成,并应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考官组成人员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五)面试的地点和时间

  面试地点:面试地点设在举办双向选择招聘会的相关高等院校中武宣县的面试考场。

  面试时间:经资格审查后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即可进行现场面试,由引导员引导到候考室候考。

  (六)面试形式及选用的教材

  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试讲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总分100分。

  试教教材是武宣县2021年春季学期所用教科书,教材和备课用纸、笔由武宣县教育体育局提供。试教教材最终以现场提供为准。

  (七)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当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八)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九)聘用。通过面试考试或直接考核后符合拟定为聘用人员的,2021届毕业生可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资格证书后按照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历届毕业生可按照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后到岗任教。

  (十)面试现场录像。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和复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由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来宾人才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五、审批和聘用

  (一)审批和聘用

  根据考生的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武宣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签订合同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期不低于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5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宣县教育体育局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2.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一)考生必须按照双选会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本次招聘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八、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监督电话:0772—5212316(武宣县监察委举报电话)。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构成需要回避情形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相关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事宜

  凡涉及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编委办会同相关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研究,报中共武宣县委员会、武宣县人民政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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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自主招聘乡镇初中教师岗位计划表

  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宣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19日

2021年广西崇左市宁明县乡镇农场卫生院招聘71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宁明县乡镇(农场)卫生院工作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中共崇左市委办公室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崇办发〔2020〕9号)及《中共宁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的批复》(宁编发〔2020〕52号)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农场)卫生院聘用医护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7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2021年广西崇左市宁明县乡镇农场卫生院招聘71人公告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6.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报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均为在基层卫生院的工作经历。

  (三)其他限定性条件: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2.报考岗位条件为面向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包含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处于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非限定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只要符合报考条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3.报考人员如果是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

  4.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2021年7月6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5.根据《中共崇左市委办公室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崇办发〔2020〕9号)和《中共宁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的批复》(宁编发〔2020〕52号)文件精神,乡镇卫生院实行“实名编制数+聘用控制数”总量管理,纳入财政供养,聘用控制数经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筹管理,实行“县聘县管乡用”,聘期至少三年,聘期内可在县域医共体内合理流动;聘期满后,可以通过直接考察等公开招聘的方式在全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中流动。

  6.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7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35周岁以下的为1986年7月6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为1981年7月6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基层事业单位近年降低门槛免笔试、定向招聘等方式招聘进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0.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1.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程序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2021年宁明县乡镇(农场)卫生院聘用医护人员控制数免笔试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免笔试报名、资格审查

  1.招聘方式

  采取免笔试方式招聘。

  2.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1年7月6日起,可登录广西崇左市宁明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ming.gov.cn)查阅《岗位表》,可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考生所学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表要求资格条件表述不符的,需征求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专业设置参考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3.有关事项

  (1)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详见附件1:岗位表》。

  (2)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7月21日,共三天。

  报名地点:宁明县卫生健康局(宁明县城中镇明阳街39号)。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打印一式三份到宁明县卫生健康局(宁明县城中镇明阳街39号)现场报名。

  (3)提交的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报名。报考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或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取消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资格。

  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四、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按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免笔试岗位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报人社部门申请同意达不到1:3比例开考,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实行严格验证制度。面试人员按本《招聘公告》规定携带全部应聘材料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进入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不准确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原则上,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广西崇左市宁明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ming.gov.cn)上发布面试公告(通知),并由宁明县卫生健康局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组织

  1.面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五、考核

  (一)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成绩并列排名,未能确定考核人选的,以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较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都相同时,以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较早的确定人选)。考核工作由县卫健局和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报宁明县乡镇(农场)卫生院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核准。

  (二)考核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的考核方法执行。考核时将全部考核内容加以量化,进行评分比较,考核分数达到60分以上和评价等次为合格以上方为考核合格。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三)考核工作结束后,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备案。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工作由县卫健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报县人社局同意后,在广西崇左市宁明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ming.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八、人员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拟聘人员填写《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县卫健局报宁明县人民政府审批。

  (二)经本级政府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自治区和《中共崇左市委办公室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崇办发〔2020〕9号)相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公务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禁止参加应聘事业单位考试。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相关政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十一、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联系方式”栏)。

  (三)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应及时了解广西崇左市宁明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ming.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提前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凡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如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新的要求,以最新要求执行。

  (六)本公告由县卫健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1-8623598。

  附件:

  1.2021年宁明县乡镇(农场)卫生院聘用医护人员控制数免笔试公开招聘岗位表(提取码:nk9t)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提取码:xv47)

  3.现场报名登记表(免笔试岗位)(提取码:u9jp)

  

宁明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6日

2021年广西来宾市财政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来宾市财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编外聘用人员若干名。

  

三、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身体健康,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二)性别:不限。

  

(三)年龄:40周岁以下。

  

(四)学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五)掌握现代办公软件技能,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有行政管理工作经历优先。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来宾市财政局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我市编外聘用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聘用期内社会保险金按全市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来宾市财政局负担,因公出差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长期有效。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有意者请把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扫描发至电子邮箱:lbrjk@163.com或者直接交到来宾市财政局4楼人事教育科。

  

(三)报名需提交验证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复印件。

  

3.本人基本情况和工作学习简历表格(附近期免冠照片)。

  

4.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联系。

2021年广西来宾市财政局招聘公告

  

联系电话:0772-4235130。

  

附件:来宾市财政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来宾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日

  

原文标题:广西来宾市财政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bdfdb721af317967f6388e3a00f8ad8e)

2021年广西桂林市招聘中小学教师2289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桂林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桂林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1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校共设公开招聘岗位1008个,计划招聘教师2289名。市、县(市、区)招聘情况如下:

  桂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97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205名);

  桂林市临桂区中小学校:招聘320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299名);

  桂林市象山区中小学校:招聘28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桂林市秀峰区中小学校:招聘33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31名);

  桂林市叠彩区中小学校:招聘38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桂林市七星区中小学校:招聘47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桂林市雁山区中小学校:招聘18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6名);

  桂林市灵川县中小学校:招聘124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桂林市兴安县中小学校:招聘193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19名);

  桂林市永福县中小学校:招聘108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90名);

  桂林市阳朔县中小学校:招聘96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46名);

  桂林市灌阳县中小学校:招聘198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96名);

  桂林市龙胜县中小学校:招聘97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3名);

  桂林市资源县中小学校:招聘68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桂林市平乐县中小学校:招聘149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86名);

  桂林市荔浦市中小学校:招聘81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74名);

  桂林市恭城县中小学校:招聘277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桂林市全州县中小学校:招聘117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桂林市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其他说明”栏中注明“使用教师控制数”的岗位,属于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连续工作满1年以后,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市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编〔2020〕15号),在学校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学校直接考核办理入编手续。未作此说明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人员岗位。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在报考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原则上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要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考取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材料,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对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在报考人数未超过1:3报考比例时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等环节;报考人数大于1:3比例的统一参加笔试进行筛选;

  (四)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条件要求(以《桂林市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为准);

  (五)明确为招聘退役士兵和军嫂的岗位,只限桂林籍退役士兵和驻军桂林市军嫂报考,报名时需要提供部队出具的退役证和现役军人配偶证明;明确为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岗位,只限建档立卡贫困子女高校毕业生报考;

  (六)明确为招聘代课教师的岗位,只限代课人员报考,条件可按相关规定适当放宽;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8日至2003年6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中、高职称的年龄可分别放宽到40和45周岁以下(含40和45周岁);个别岗位因特殊需要,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年龄可适当放宽,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批同意后设置。

  3.本市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和特岗教师)报考,必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面试。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已被桂林市中小学校赴区内外高校“双选会”招聘签约的人员,本次招聘不得再参与报名。否则,取消原报考岗位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6)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桂林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guilin.gov.cn/)、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各县(市、区)教育局网站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桂林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guilin.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与资格审查及缴费(6月28日—7月3日)

  桂林市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接受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2021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uilinjszp/index.aspx)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单位的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要一致。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8:00至7月2日17:30。

  2.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市、县(区)教育局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6月28日10:00至7月2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其中7月2日16:00前提交报名的必须在7月2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7月2日16:00后至17:30前提交报名的必须在7月2日18:30前提出审查意见)。2021年6月28日9:00至7月2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7月2日17:30至18:3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建议考生尽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报名参加考试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桂林市教育局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桂林市中小学教师的处理。

  招聘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并严格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改变业已公布的招聘条件。对审查不严,造成一定影响的人员要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7月2日18:30。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本人所持专业必须要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才能符合报考条件。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收录的,必须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专业设置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进行核对。

  3.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含报考有免笔试要求的岗位,若未达到笔试筛选要求按先交后退处理)应于6月28日至7月2日19:00期间登录2021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uilinjszp/index.aspx)统一支付报考费(为避免网络拥堵,建议审查通过就即时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报考费为每人每科50元,2科共计10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已缴报考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桂林市教育局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报考人员参加考试)。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报名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须经市教育局核准后方可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7月4日9:00至12: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改报后应在7月4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平台查看报考成功与否的情况,以免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应于7月4日12:00前完成改报人员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4.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的方法及时间

  报考人员缴费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2021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uilinjszp/index.aspx)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自行备好以用于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7月9日8:00—7月10日24:00。

  准考证是报考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网上报名操作技术咨询电话:0771-3925092。

  5.开考比例

  除乡镇及以下招聘岗位外,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须由招聘单位主管局书面函告市教育局批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7月8日前公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2.笔试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11日(星期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4.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7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2021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https://gx.bmpta.com/guilinjszp/index.aspx)。

  (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及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含免笔试的报考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由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可传真)。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公布时间:2021年7月17日在桂林教育局网公告栏上公布。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面试资格具体复审时间、地点安排详见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公布。

  实行严格资格复审制度。笔试结束后,桂林市教育局对进入市直属学校教师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各县区教育局对进入各县区中小学校教师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的人员(含免笔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无误后的人员才能进入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下载打印《2021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要求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报考人员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报考人员,须主动向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的、隐瞒身份骗取报考资格的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报考人员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面试(7月30日前)

  1.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市直属学校教师面试工作由桂林市教育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实施;县(区)中小学教师面试由各县(区)教育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时间:2021年7月30日前,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免笔试的报考人员和参加笔试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共同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在桂林市教育局网站、桂林市人才网站、各县(市、区)教育局网站上发布。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2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通过说课、试讲或“试讲(说课)+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开展。具体面试方式按照《桂林市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明确的方式进行。

  4.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其中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考核程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考官按报考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本人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2×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六)考核(8月10日前)

2021年广西桂林市招聘中小学教师2289人公告

  1.考核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同一岗位招聘职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属于免笔试的报考人员可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选,具体方式由各招聘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并公告);若面试成绩也一致的情况下,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

  2.报考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3人以上的考核组负责考核。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需要到公安部门去查实)、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结论必须针对考核内容,经规定的程序,依据事实和法定的事由作出,以主观推测和认定作出的考核结论无效,招聘单位必须重新组织考核。

  4.考核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体检

  1.经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工作。由桂林市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分别负责组织本辖区报考人员的体检工作。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者,即被自然淘汰,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桂林市教育局批准,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桂林市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举报有违反本《公告》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已办理了聘用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解除聘用,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示后因不予聘用或其他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再次进行最后一次递补。

  2.经公示无异议和异议无效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3.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无教师资格人员可约定1年)。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⒊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⒋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⒌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等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

  报考人员出现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处理;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处理。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七)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3-2820034;电子邮箱:zglsjyjjjz@guilin.gov.cn。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桂林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咨询等事宜,请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如下:

  桂林市教育局0773-2823517

  临桂区教育局0773-5582025、5580901

  象山区教育局0773-2150555

  秀峰区教育局0773-2835332

  叠彩区教育局0773-8997096

  七星区教育局0773-2183606

  雁山区教育局0773-3552881

  灵川县教育局0773-6812234

  兴安县教育局0773-6098311、6228169

  永福县教育局0773-8516663

  灌阳县教育局0773-4215581

  阳朔县教育局0773-8886821、8811115

  龙胜县教育局0773-7516301

  资源县教育局0773-4315138

  平乐县教育局0773-7884174

  荔浦市教育局0773-7223922

  恭城县教育局0773-8216231

  全州县教育局0773-4819820

  (二)特别提示: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71-3925092

  附件:

  1.2021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提取码:1fld)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版).xls(提取码:53gv)

  

桂林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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