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药用植物园招聘13人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2019年下半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竞争和择优录用的原则,我园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3名。招聘事项如下:

  
一、岗位名称

  
(一)园林部管理人员 1人

  
(二)园林管理员 1人

  
(三)项目物资管理员 1人

  
(四)西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科研人员 3人

  
(五)广西药用资源保护与遗传改良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 4人

  
(六)中瑞有机药材联合研究所科研人员 2人

  
(七)前台接待员(工勤岗位) 1人

  
二、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2。

  
三、岗位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素质、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岗位所需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具备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聘用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2。

  
四、聘用待遇及工作地点

  
(一)薪酬待遇参照我园在编同级别人员标准。

  
(二)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工作地点:广西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189号广西药用植物园。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本次招聘长期有效,欢迎应聘者积极报名,岗位招聘到合适人员,报名即刻终止。

  
(二)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应聘报名表(见附件1)、毕业证、扫描件各一份发送至电子邮箱gxyyrs@126.com,主题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

  
六、资格审查与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联系电话: 0771-5610229 联系人:黄老师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岗位应聘报名表.docx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2019年下半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

  


2019年7月8日

  

2019年广西来宾市忻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关于推动人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组通字〔2019〕58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关于印发来宾市2018—2020年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来办发〔2018〕8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定于2019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台港澳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5日~2001年8月14日期间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通过考试选拔方式到忻城县乡镇事业单位、社区工作,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满足3-5年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放宽到考核合格后4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详见《来宾市忻城县2019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九)其他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报考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邮寄报名两种方式进行。通过邮寄报名的人员需电话联系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者登陆来宾人才网(http://www.lbrcw.com)下载《来宾市忻城县2019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以邮戳为准)到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与就业促进股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审查材料包括:《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并于10月15日前提供学历、书、服务证原件等岗位需要的相应材料。

  
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19年9月30日~10月12日。

  
(三)资格审查

  
忻城县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9月30日~10月12日。

  
(四)确定考核人选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且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为1:1的即确定为考核人选;

  
2.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但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1的,报考者须参加由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面试时间:2019年10月下旬前)。面试结束后,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人选名单及相关要求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被考核人员。

  
确定考核人选时间:2019年10月下旬前。

  
三、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各招聘单位负责体检、考核工作的实施。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指派一名领导组织、指导所属招聘单位负责考核工作的业务人员,做好本单位(部门)考生考核人选的考核工作。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在思想素质方面,主要考察立场、态度、纪律等方面的表现,重点了解坚定理想信念,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党,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在道德品质修养方面,主要是考察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考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各种不文明行为,在敬业奉献、诚实守信、清正廉洁、情趣健康等方面的表现。

  
在考核中,发现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有严重问题;

  
3、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乱纪表现;

  
4、参与犯罪活动或有、经济和问题;

  
5、不符合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6、因问题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者。

  
考生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

  
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忻城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报考者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负担。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和体检时间: 2019年10月下旬。

  
四、审批和聘用

  
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整理拟聘人员材料,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及上报审批材料时间:2019年11月上旬前。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2〕186号)有关规定执行。

  
地址:忻城县人力水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与就业促进股)。

  
联系人:韦求艳;联系电话:0772-6408915;传真号:0772-5512115。

  
附件1:来宾市忻城县2019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20190930.xls

  
附件2: 来宾市忻城县2019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0190930.xls

  


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30日

  

2019年广西梧州商贸学校招聘教师10人公告

  

广西梧州商贸学校2019年招聘教师信息公告

  
一、学校概况

  
我校是自治区直属、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创办于1965年,现在校生4618人,教职工160多人。是自治区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自治区示范特色学校、全国供销社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建设学校、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开设会计、电子商务、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面点、学前教育、高星级饭店营运与管理、工业机器人技术、电子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等十个专业,其中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电子商务专业、会计专业为自治区示范专业,学前教育、工业机器人技术为特色专业。现诚邀有志者加入,共图发展。

  
二、招聘教师岗位、职数、基本条件

  

序号

  

需求岗位名称

  

人数

  

岗位职责要求

  

1

  

西餐实习指导教师

  

1

  

1.烹饪与营养教育、烹饪工艺与营养、西餐工艺等相关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3. 从事西餐制作工作2年以上;

  

2

  

电子商务教师

  

3

  

1.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

  

3. 熟悉电子商务相关流程和有关电子商务的专业知识,具有电商B2B,B2C,C2C网站运营能力;

  

3

  

计算机维护(教师+维护1人,专职维护1人)

  

2

  

1.计算机应用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 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

  

3. 具有计算机系统维护,网络维护等能力。

  

4

  

数学教师

  

2

  

1.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数学、数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

  

3.熟悉中职数学教育教学,有经验者优先。

  

5

  

语文教师

  

1

  

1.汉语言文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

  

3.熟悉中职语文教育教学,有经验者优先。

  

6

  

英语教师

  

1

  

1.英语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 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

  

3.熟悉中职英语教育教学,有经验者优先。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招聘岗位均为编外教师岗位,经考试合格、录用,聘为合同聘用制教师。

  
三、聘用待遇

  
(一)合同聘用制教师

  
1、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规定单位应承担的部分)等社会保障金。

  
2、月薪分基本工资(暑假、寒假照常发放)、超课时补助、班主任津贴等,共3500元左右,按月发放。

  
3、享受与在编教职工同等的工会会员入会、评先评优、职称评聘、教师培训、安排校内住房等福利待遇。

  
(二)通过公开招聘程序聘用为编制内人员(实名制教师)

  
每年根据自治区人事和劳动保障厅有关公开招聘条件、考核办法及程序对优秀或符合条件人员的逐步分批聘用吸收为编制内人员(实名制教师)。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774-2682117,2729013(办公),谢老师、甘老师、

  
(二)报名地点及时间:广西梧州商贸学校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8月14日

  
(三)面试时间:2019年8月16日上午9:00,采用试讲+技能测试方式,具体内容由校方确定。

  
(四)学校网址:www.wzsmxx.com

  
(五)应聘材料接收电子邮箱:gxwzsmxx@126.com

  
(六)学校地址:广西梧州市高旺路109号(西江大桥南1.5公里处,公交车301路、303路、48路、49路到商贸学校站)。

  
附件:广西梧州商贸学校2019年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西梧州商贸学校

  


2019年8月8日

  

2019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公告

  

南宁市青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利用财政资金招聘外聘人员简章

  
为了加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经批准,现面向社会招聘一批协助退役军人事务的行政辅助岗位人员(以下称外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外聘人员3名,主要协助局机关和青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其中综合岗位2名,财务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或2019年即将毕业的大专以上院校全日制应届生,熟练掌握计算机的操作技能,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财务、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驾驶特长的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 40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具有本城区户籍的下岗失业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5.存在不适宜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6日—6月28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青秀区悦宾路1号7楼716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核原件)。

  
(2)《青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利用财政资金招聘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1份(报名登记表可现场或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下载填写,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电子版1份,邮箱:qxqtsj716@163.com。

  
(3)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4.报名咨询电话:0771-5826694。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时事常识、行政管理知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常识。达到开考比例1:2即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政审内容主要了解外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外聘人员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属实后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按照要求到南宁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补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

  
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青秀区悦宾路1号青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七楼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由我局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

  
外聘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2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绩效工资84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用人单位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法规为外聘人员办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利用财政资金招聘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南宁市青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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