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来宾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招聘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中心拟计划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如下:

  
因工作需要,来宾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财务人员、工作人员若干名。

  
二、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学历、专业要求:

  
1.财务工作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财会专业毕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优先。

  
2.其他工作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三)身体健康。

  
三、招聘工作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3日至2019年10月28日。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将填写的《来宾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发至来宾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邮箱:lbsymj@126.com。

  
3.资格审查。我局将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资格审查情况。通过资格审查者收到通知后,将相关报名材料邮寄或送至来宾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办公室(地址:广西来宾市人民路44号投资发展大厦25楼,邮编:546100)。报名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相关资格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填写好《来宾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笔试、面试。

  
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当天报名人员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复印件的原件,以便进行审核。

  
(三)经考察等程序,确定录用人员。

  
四、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来宾市人民政府现行聘用人员工资相关规定实行,享受五险。

  
联系电话:0772-6445563。

  
附件:来宾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来宾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2019年10月22日

2019年广西防城港防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公告

  

防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防城区住建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素质;

  
2. 身体健康、事业心强、能吃苦耐劳;

  
3.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岗位、专业、学历要求及待遇:

  

招聘人数

  

岗位

  

专业

  

学历

  

性别要求

  

待遇

  

1

  

村建股

  

土木工程类专业

  

全日制大专以上

  

男生

  

2400

  

  三、应聘相关事项:

  
应聘人员须持相关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防城区住建局进行报名,通过考核后择优录用。

  
1.报名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介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13日——2019年8月27日。

  
3.报名地点:防城区住建局人秘股(防城区人民路202号)

  
4.联系电话:0770—3252359、3257997。

  


防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13日

  

2019年广西河池环江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招聘36人公告

  为切实增强我县城市管理执法力量,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36名。

  
一、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36名(其中男性30名,女性6名),主要协助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开展城市管理工作且以室外工作为主。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热心城市管理工作。

  
(二)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为环江县的人员。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26日至2001年9月25日期间出生)。

  
(四)符合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工作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复退转军人或具有C类及以上驾驶执照并有两年驾驶经验者在相同条件下优先录用。

  
具体岗位报考条件以《环江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1)为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

  
6.存在不适宜担任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新建路北三巷16号(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三楼),咨询电话:0778-8872736。

  
3.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执照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2张免冠小二寸彩照和1张五寸生活照到报名处报名,并填写《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4.免费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列为笔试人选,并于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面试

  
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

  
(一)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按招聘计划按1:3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组织管理 。面试设置主考官一名、考官六名。考生采取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六、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根据考生面试的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

  
(一)体检

  
体检由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被解聘或自动离职的人员,将从本次未被聘用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有关程序予以聘用。

  
八、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环政发[2016]25号)执行。

  
附件1: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2:环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19年9月25日

  

2019年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招聘教育领域优秀人才45名公告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2019年5月招聘教育领域优秀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北海市《关于实施北海领航人才计划大力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加强北海市海城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海城教育跨越式发展。北海市海城区于2019年5月18日在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举行现场招聘会,面向“985”、“211”工程师范院校、省级以上重点师范院校和其他院校招聘教育领域优秀人才4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北海市海城区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招聘岗位45个(详见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一)中小学正高级或副高级教师,并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学历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特级教师。

  
(三)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国内“985”、“211”工程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五)国内“985”、“211”工程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具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生。

  
北海市(含县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在此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品行端正,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团结协作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招聘岗位学科要求的学历、学位。

  
(三)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往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面谈

  
现场招聘:应聘者现场递交个人简历,接受现场咨询,填写《北海市海城区招聘教育领域优秀人才报名表》。

  
(二)现场组织考试(面试、笔试)

  
1.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60分合格。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70分方为合格。试讲主要测试考生教学能力水平,包括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有关专业知识,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由考核组根据试讲内容及涉及相关的知识进行提问,答辩时间5分钟。面试时按面试要素进行现场评分,按成绩高低确定人选,考官组同时按要求填写面试评分表。

  
2.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心理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不需参加笔试;985”、“211”工程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除免费师范生)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面试成绩合格后再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3.拟聘: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经双方商谈同意,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如商谈后拟聘用人员提出放弃聘用,则按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与应聘者商谈。

  
(五)考察和体检

  
毕业后由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组织对签约毕业生进行考察和体检,体检合格后予以公示。

  
(六)公示及审批

  
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应届毕业生的待取得学历毕业证书后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已具备全部资格条件的人员即可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一经聘用,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免费师范生按国家规定的服务期限)。

  
五、相关政策及待遇

  
(一)此次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所招聘的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委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 85号)文件规定执行。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2.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人员流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在本县域内流动。跨县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须参加流入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确定岗位等级

  
(二)正式聘用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享受北海市及北海市海城区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或“名教师”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可享受每人20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2.国内“985”、“211”工程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每人15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3.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可享受每人10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4.副高级教师、国内“985”、“211”工程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每人7.5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5.国内“985”、“211”工程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部分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院校优势学科名单附后)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省级重点师范院校非优势学科但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共3.6万元。

  
6.对于以编内引进来但不享受《北海市教育领域优秀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安家补贴政策、属于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可享受每人2万元的安家补贴,分3年发放(按月平均发放)。

  
7.此次招聘人员可提供住房。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宁丽 151****2133 0779-2039476

  
谭 明 131****2468

  
地 址: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北海市海城区和平路104号)

  
电子邮箱:bh2039476@126.com

  
邮 编:536000

  
附件:1.“985工程”“211工程”师范院校名单及部分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名单

  
2.北海市海城区2019年5月招聘教育领域优秀人才计划表

  
3.北海市海城区招聘教育领域优秀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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