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桂林市兴安县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中心直接面试招聘聘任制管理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01日讯:根据《兴安县事业单位编制控制数与聘任制并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兴安县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中心决定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任制管理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21年兴安县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中心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任制管理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11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  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

  3.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根据《兴安县事业单位编制控制数与聘任制并行管理办法》规定,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任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兴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灵渠资讯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9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虑疫情的影响也可扫描相关材料发送邮件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兴安县政协办公室(兴安县三台路51号),邮箱地址:xazxb@guilin.gov.cn,联系电话:0773—6222304。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需提交《2021年兴安县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中心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任制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或蓝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二份。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兴安县政协办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招聘公告》的规定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凡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和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所必需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面试及考察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1.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符合直接面试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确定是否组织该岗位开考。

  2.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视情拆分考场,考场拆分由兴安县政协办和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按照职位招聘人数的1:2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3.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兴安县政协办和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对使用一个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报考人员抽签制度。对使用两个以上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每个考场设1个面试考官组共7人。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兴安县政协办组织实施,考察组由兴安县政协办抽调相关委室人员3人以上组成。

  3.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4.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参与考察单位的公章。

  5.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兴安县政协办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6.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本款第1项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兴安县政协办组织实施,并到指定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兴安县政协办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任或取消聘任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第四条第五款第一项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任审批

  (一)兴安县政协办根据直接面试招聘职位的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任问题的,由兴安县政协办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任。

  拟聘任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任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不再递补聘任对象。

  (二)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任的,由兴安县政协办将拟聘任人员名单,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备案后,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并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任通知下文后,受聘人员到用人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聘任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三年。用人单位对首次聘任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任期内。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参与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各部门要贯彻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题目的。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大监督力度。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的各部门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政协兴安县委员会办公室核准。

  3.报考人员在招聘人员考试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兴安县政协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3-6222304。

  附件:1.2021年兴安县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中心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任制管理人员职位计划表

  2.2021年兴安县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中心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任制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政协兴安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附件下载:1-22021年兴安县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中心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任制管理人员公告附件x.docx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2021年南宁市马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24人)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03日讯:为了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021年我县面向社会自主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马山县2021年自主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 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马山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招聘所需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介中心考试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com.ipv6.dsjfzj.nanning.gov.cn/User/UserLogin.aspx)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1月4日9:00时至11月11日17:00时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2个自然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1月4日9:00时至11月12日17:00时。

  风险提醒: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11月11日)报名的报考人员,如因未能通过资格审查错失改报时间或因网络拥堵无法成功报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11月4日,报名人员必须在2021年11月4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如18-35周岁,为1985年11月5日至2003年11月4日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1年11月4日9:00时至11月13日17:00时。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且已缴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对于报考了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县人社局负责通知考生,直接退费处理。

  (五)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介中心考试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com.ipv6.dsjfzj.nanning.gov.cn/User/UserLogin.aspx)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1年11月4日9:00时至11月27日09:00时。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11月24日9:00时至11月27日09:00时。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者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本次笔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1.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7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资料】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2.考试方式:两个考试科目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各科题本和答题卡/纸分别发放,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1)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纸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人事考试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34号)等文件精神,区内其他地市来(返)马山人员,持来(返)马山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出示三码(电子健康码、个人行程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配合做好体温测量方能进入考试;区外低风险地区来(返)马山人员,持来(返)马山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抵马山后到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进入考试。

  5.笔试成绩查询:2021年12月中旬,报考者可登陆报名系统或向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者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分值满分为100分。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面试人选在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区域内公布。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进行验证,经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报考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50%+面试成绩。

  五、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内容主要为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马山县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马山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由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一)招聘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形,应当回避。

  (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其他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五)联系方式:

  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1-68223030771-6826088;

  监督电话:0771-6804307;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1-5505038。

  点击下载>>>

  2021年马山县事业单位自主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计划表

  2021年版广西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2021年马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日

2021年广西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招聘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20人公

  

报名时间:详见公告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减下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手续权限的通知》(百人社发[2019]26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1年度公开招聘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需求情况

  

(一)招聘对象

  

招聘主要面向本科以上毕业生,具有专业对口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需求情况

  

本次招聘,我县拟招聘15个岗位20人。(具体岗位需求信息附后)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学历以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4日至2003年4月24日期间出生)。

  

4.热爱乡镇基层工作,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独立完成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5.各级各类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6.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的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其他事项: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毕业生须在2021年4月24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取得相应职称资格时间、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1年4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六)服务年限

  

在本岗位服务最低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二、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依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招聘对象为取得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人员的岗位,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乡镇单位招聘对象为取得本科学历人员的岗位,可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百色人才网(bs.gxrc.com)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1.4月24日9:00—15:30在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李宁田径场(南宁市大学西路158号)举办2021届广西综合性高校毕业生现场双选会暨第一期就业精准帮扶双选会。

  

2.4月25日9:00-15:00在广西大学西校园篮球场举办广西大学2021届毕业生春季双选会。

  

3.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2张近期2寸彩色照片,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否则后果自负。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给予报名。资格审查贯彻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资格。

  

(四)面试

  

面试之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统一安排的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试场。应聘人员的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招聘工作小组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试题由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上级人事考试部门出题。

  

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同一职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分析能力项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由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人员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2.考核

  

(1)体检合格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工作由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2)考核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工作小组研究,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通过的拟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由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百色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核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对未经上述程序招聘的人员,将不予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2021年广西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招聘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20人公

  

咨询和监督电话: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76-8200101。

  

附件:1.隆林各族自治县2021年度公开招聘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岗位计划表

  

2.隆林各族自治县2021年度公开招聘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3.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9日

  

附件1:隆林各族自治县2021年度公开招聘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隆林各族自治县2021年度公开招聘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2021年北海市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2月06日讯:因工作需要,北海市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北海市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财务工作人员1名,主要负责财务方面的日常工作,具体面议。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3日-12月9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发送报名登记表至邮箱3228428@163.com,发送后请拨打电话0779-3228329确认。

  (三)聘用方式

  经审核符合面试要求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报名者接到面试通知后持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个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前来核验参加笔试和面试。经笔试及面试和体检合格后根据相关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三、招聘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会计与审计类相关专业,有3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熟悉机关事业单位记账系统优先;

  2.男女不限,年龄在18-40周岁,身体健康;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办事能力;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日常办公软件使用,熟悉做账系统;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应聘:

  1.参与非法活动或非法宗教活动的,有犯罪记录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曾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纳入工作诚信记录的;

  4.有严重身体疾病的;

  四、工资待遇

  参照银海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有年终绩效奖,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要求购买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拟聘用人员在与本单位签订合同前应先确保已与原工作岗位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9-3211761、3228329。

  点击下载>>>

  北海市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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