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来宾市武宣县武宣镇卫生院编外人员招聘启事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0年11月16日讯: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医生、医技工作岗位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坚定,品质优良;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拟聘用人员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时间

  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3日

  四、其他

  简历投递邮箱:wxzwsy5291506@126.com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772-529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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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宣镇卫生院编外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s.xls>武宣县武宣镇卫生院编外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

  武宣县武宣镇卫生院

  2020年11月16日

2020年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60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2017年3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应急管理部(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举办、建设和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业务指导,是全国第三所安全类高职院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60名,报名人员年龄计算至2020年7月7日(报名首日)。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020年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60人公告

  (三)具备我院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有相应岗位实践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 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 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人才市场网站(www.gxrc.com)、广西应急管理厅网站(www.gxsafety.gov.cn)及学院网站(www.gxazy.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应急管理厅网站(www.gxsafety.gov.cn)、学院网站(www.gxazy.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①现场报名(交材料复印件,核验原件);②邮寄材料报名。(邮寄报名收取复印件材料,原件验证时间为笔试和面试当天。)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等其它形式的报名。

  2.报名时间:邮寄材料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现场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至7月31日9:00-11:00,15:00-17:00。(仅限工作日)

  3.报名地点:南宁市武鸣区上河路9号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116室。

  4.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武鸣区上河路9号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116室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朱老师(收),邮编:530100,(请将应聘材料在指定时间内通过顺丰或EMS快递方式投递到我院,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收件以我院收到材料的时间为准,超出规定报名时间的视为报名无效。)

  5.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者则作为无效报名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健康承诺书(附件3)。

  (3)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否则取消资格,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个人简历以及报名登记表上或个人简历中所填写的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个人健康码截图(可通过微信搜索“邕易”小程序申领个人健康码)等材料,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请扫描党员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拿到毕业证书之前可凭学信网学历证明或本人学生证参加报名,并在2020年7月30日前补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若未能及时补齐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机会。

  (4)应聘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其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应聘材料提交后,学院人事处按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要求。

  2.根据资格审查的结果,统计各岗位应聘人数。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同意调整、发布变更公告后方可开考。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4.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5.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笔试当天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考试。

  6.资格审查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三)有关工作安排

  1.笔试安排:笔试的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不指定教材。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条件,不计入面试总成绩。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面试公告在学院网站公布。

  除规定进行笔试的岗位外,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超过1:6的,增加笔试环节,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安排:面试工作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同一岗位的面试安排在同一考场,使用同一套试题,由同一组考官评分,当天完成。

  专任教师岗位采用试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方式,时间为每人20分钟;行政管理岗位及辅导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均为每人15分钟;考试成绩的计算均采用百分制,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安排将提早3个工作日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包含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在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同意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第一名如出现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人事档案进行复查。

  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五)体检

  学院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若某岗位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规定条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组织体检。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学院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核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后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6409799

  招聘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771--6409020

  附件1.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提取码:dcp4)

  附件2.非实名报名登记表.doc(提取码:01jk)

  附件3.个人健康承诺书.docx(提取码:4euu)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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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招聘优秀教育人才60人公告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北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北海领航人才计划大力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北海市委人才办印发的《北海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人才千人计划实施办法》和中共北海市海城区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实施“海城英才”计划的意见》等精神,加大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北海市海城区计划于2020年1月面向“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各省关键点师范院校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6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日程安排

  (一)本地(网络)招聘

  1月8日至1月31日在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人事股接受本

  地(网络)报名(bh2039476@126.com)。

  (二)广西民族大学

  2020年1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在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李宁田径场(南宁市大学西路158号)参加“广西综合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北海市海城区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招聘岗位60个(根据

  招聘实际情况,招聘单位和岗位计划可适当进行调整)。

  小学岗位:语文岗位21名、数学岗位5名、音乐岗位4名、

  体育岗位1名、英语岗位6名、书法岗位1名、舞蹈岗位2名、信息技术岗位1名、心理咨询岗位2名。

  幼儿园岗位:幼儿教师岗位11名、幼儿舞蹈岗位4名、幼儿美术岗位1名、幼儿体育岗位1名。

  三、招聘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或具有副高级职称并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学历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特级教师。

  (三)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

  (四)“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关键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五)“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六)省级关键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北海市(含县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在此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品行端正,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团结协作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招聘学科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具有相应资格要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和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往届毕业生,均可参加报名应聘,但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博士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月上旬在北海市人才网(网址:www.bhrc.cn)、北海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全国相关招聘信息网及各相关师范院校及高校媒体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并提早通过各院校就业处广泛发动宣传。

  (二)招聘宣讲

  到招聘院校召开现场宣讲会,介绍北海海城区的情况、招聘岗位情况、招聘的条件要求和福利待遇等。

  (三)报名面谈

  1.现场报名:应聘者现场递交个人简历,接受现场咨询、初步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北海市海城区招聘教育领域优秀人才报名表》并提交,收集应聘人员材料、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2.本地(网络)报名:应聘者下载《北海市海城区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bh2039476@126.com或邮寄、直送至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人事股。经审核通过后,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四)组织考试(面试、笔试)

  1.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60分合格。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70分方为合格。试讲主要测试考生教学能力水平,包括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有关专业知识,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由考核组根据试讲内容及涉及相关的知识进行提问,答辩时间5分钟。面试时按面试要素进行现场评分,按成绩高低确定人选。

  2.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心理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不需参加笔试;“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除公费师范生)和省级关键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面试成绩合格后再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3.拟聘: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经双方商谈同意,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如商谈后拟聘用人员提出放弃聘用,则按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与应聘者商谈。

  (六)考察和体检

  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等方面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考察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阶段。

  体检工作由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七)办理聘用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往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应证书后,符合全部条件的按录用程序并经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其他已具备全部资格条件、证件材料的往届生或在职在编教师,经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即可按照录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一经聘用,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公费师范生按国家规定的服务期限)。

  六、相关政策及待遇

2020年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招聘优秀教育人才60人公告

  (一)此次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所招聘的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委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规定执行。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2.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人员流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在本区域内流动。跨区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须参加流入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确定岗位等级。

  (二)正式聘用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享受北海市及北海市海城区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或“名教师”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可享受每人20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2.“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关键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的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每人15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3.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可享受每人10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4.副高级教师、“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关键点师范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的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每人7.5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5.“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以及部分省级关键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院校优势学科名单附后)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正式入职后,可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共计3.6万元。

  6.对于以编内引进来但不享受《北海市教育领域优秀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安家补贴政策、属于省级关键点师范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可享受每人2万元的安家补贴,分3年发放(按月平均发放)。

  7.此次招聘人员可提供周转住房(其中“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毕业生,符合市委人才办相关规定条件的,并经审批后可提供3年免租金人才周转房)。

  七、本《公告》由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15******3 0779-2039476

  谭老师 13*****8

  地 址: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北海市海城区和平路104号)

  电子邮箱:bh2039476@126.com

  邮 编:536000

  附件:

  附件1“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名单及部分省级关键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名单.docx

  附件2北海市海城区2020年1月“绿色通道”招聘优秀教育人才计划表.docx

  附件3北海市海城区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docx

  

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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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桂林兴安县直接考核招聘5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35个职位,计划招聘53人。其中,直接面试招聘49人、直接考核招聘4人;计划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计划招聘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详见《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020年广西桂林兴安县直接考核招聘53人公告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它: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7月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9日至2002年7月9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9日至2002年7月9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9日至2002年7月9日期间出生)。各职位年龄要求详见《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方式

  根据《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市人社发〔2012〕80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文件有关规定,按各职位要求分别采取直接面试、直接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

  三、招聘程序

  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兴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报考兴安县人民医院、兴安县中医医院和兴安县妇幼保健院职位的人员在兴安县康宁街57号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报名,联系电话:0773-6220490,邮箱地址:xaxwjjrsg@163.com;报考兴安县融媒体中心职位的人员在兴安县朝阳区向阳路38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5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报名,联系电话:0773-6218722,邮箱地址:xaxrsj@163.com。

  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居住在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或1个月内到过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或报名当天有发热症状或感冒未愈的考生,考虑疫情的影响也可扫描相关材料发送邮件报名,后续待情况允许时再核验相关材料原件。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填写《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或蓝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二份。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兴安县卫生健康局、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招聘公告》的规定和《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兴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县级公立医院职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兴安县卫生健康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兴安县融媒体中心职位的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五、直接面试职位的面试及考察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1.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符合直接面试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确定是否组织该岗位开考。

  2.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兴安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对使用一个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报考人员抽签制度。对使用两个以上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每个考场设1个面试考官组共7人。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

  3.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4.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参与考察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公章。

  5.考察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6.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

  六、直接考核职位的考核

  (一)考核人选确定。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按学历高低、取得职称时间先后顺序等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计算总分并从高到底确定考核人选。评分细则详见《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考核评分细则》(附件4)。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依次以技术职称取得年限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工作岗位分、学历分的高低确定直接考核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兴安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

  (三)考核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并提出明确的考核意见(考核合格或考核不合格),考核组成员签名,加盖参与考核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公章。

  (五)考核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由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直接面试人员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第五条第五款第1项规定依次递补;直接考核人员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直接面试招聘职位的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直接考核招聘职位的考核,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或《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县级公立医院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兴安县融媒体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将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加大监督力度。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的各部门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3.本次考试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安县卫生健康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安县卫生健康局无关。

  个别不法分子通过网站、电话、手机短信、微信或QQ等各种方式向报考人员兜售所谓的2020年度兴安县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的“笔试试卷及答案”以及对《考试大纲》的各种解读,均与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安县卫生健康局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向报考人员进行政策解释。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

  本《公告》由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73-6218722;兴安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3-6220490。

  附件:

  1.《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提取码:dnz7)

  2.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提取码:3nml)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提取码:g904)

  4.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考核评分细则(提取码:ly6b)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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