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百色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招聘财政供养编外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0年12月11日讯:2020年6月30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百色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成立了百色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建办),办公室设在市民宗委。2020年7月7日,市委、市人民政府召开百色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大会,全面启动百色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为进一步充实市创建办人员,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供养编外人员6名,协助市创建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综合文秘岗。主要协助创建办公室来文来电处理、督办、校对、印发、整理汇总及归档,文件、文稿和创建材料的撰写等工作。

  (二)综合协调岗。主要协助创建办创建工作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等工作。

  (三)宣传策划岗。主要协助创建工作整体宣传策划和开展主题活动的策划,新媒体工作和新闻稿件、政务信息的采编、上报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条件;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服从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

  4.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和新媒体工作手段;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新闻类、汉语言文学类、法学类、民族学类专业优先);

  6.有文秘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有理论文章发表者(需提供文章发布相关佐证材料)优先;

  7.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岁以下,男女不限;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4.正在接受违纪违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6.属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30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简历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和有关佐证材料以及《百色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招聘财政供养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到百色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报名。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及个人简历和有关佐证材料材料扫描件,《百色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招聘财政供养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打包发送至bsmw56@163.com,压缩包文件名为XXX(姓名)报名材料。资格审查截止前携带原件材料到百色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现场核验。

  (三)资格审查

  由百色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对个人填报资料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按解聘处理。

  (四)测试面试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的个人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岗位匹配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拟招聘人选。测试、面试方式及时间待定,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测试、面试具体信息以接到本委电话通知为准)

  (五)体检考察

  测试、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安排到具备相关资质的市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百色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

  (六)确定招聘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测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时间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能胜任工作的,试用期结束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2年(从试用期算起)。

  五、聘用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聘用人员食宿自理,工资待遇按照百人社发〔2017〕16号文件执行,单位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绩效奖励按工作实际成效考核另计。聘用期间,差旅补助与单位职工享受同等待遇。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12388。

  报名咨询电话:0776-2824262;地址: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23号中银大厦10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百色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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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色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招聘财政供养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百色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12月14日

2020年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招聘102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吸引一批甘愿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人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定数量及岗位设置需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2人(其中区直事业单位招聘9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19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聘用教师控制数3人,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含聘用人员控制数)7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6日至2002年7月16日期间出生);

  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招聘的岗位,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教育系统面向北海市银海区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的岗位,报考年龄放宽到:男性1961年7月16日以后出生、女性1966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医疗基层急需紧缺的岗位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 16日以后出生);个别急需招聘基层紧缺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参加社会养老保险5年以上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具体放宽的年龄范围均在招聘计划表中明确,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计划表》(附件1、2、3、4、5)。

  7.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面向2011年或2012年经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认定为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身份的人员的岗位和部分护士岗位,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

  8.区直、乡镇事业单位的岗位和医疗卫生系统非医疗类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仅面向广西(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具有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仅面向广西(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医疗卫生系统的医生、药剂、护士、检验类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仅面向广西(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

  9.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度银海区区直和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020年银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2020年度银海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020年度银海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简化程序”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和《2020年度银海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绿色通道”招聘执业医师计划表》(以下称《计划表》,附件1、2、3、4、5)。

  (二)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工作经历:

  1.在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普通高校学生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和银海区在职在编事业单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总量管理的聘用控制数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①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16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③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 有关护士执业资格证的说明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可报名考试,但必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此资格。

  3.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为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18、2019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应届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同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在银海区服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内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可报考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2)报考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岗位的,须为银海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毕业生。

  (3)报考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岗位的,须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武院校毕业生或退役军人。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报名前同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双重身份的人员。人民武装学院是指经省(区、市)政府批准成立,接受部队和地方大学双重领导,参照军队院校学员管理办法对在校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退役军人,须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或复员干部。

  (4)报考定向招聘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岗位的,须在银海区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者村(居)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

  报考前,需由个人向所在乡镇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审核推荐、银海区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5)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须为银海区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在基层岗位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6)报考定向招聘北海市银海区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岗位的,须为面向2011年或2012年经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认定为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身份的人员。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随军、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银海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的任职年限连续(累计)计算以2020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外,其他均以2020年7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5. 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6.考生属于培训期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要确保报考时距离规范化培训期满(结业)的时间小于6个月。否则,如因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该岗位将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7.考生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位)”和“专业”必须统一。

  8.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医务人员倾斜:

  (1)笔试加分:

  ①在北海市定点收治医院隔离区内直接接触收治待排病例、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医务人员;在北海市定点发热门诊内直接参与发热病人的诊治、护理、抽血检验和样本采集的医务人员;在北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含短期抽调)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及上述病例样本,从事标本采集、运送、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杀终末消毒、患者有关污物处理等工作的卫生防疫人员,笔试成绩折算后每科加5分。

  ②在北海市医疗卫生机构内或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专家组统一抽调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其他人员;在北海市卫生监督机构参加流行病学调查、医疗废物处置,对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点、发热门诊进行监督的卫生防疫人员,笔试成绩折算后每科加2.5分。

  对于以上纳入加分范围的考生,统一由银海区卫健局进行认定,考生须在报名前申请办理认定,方可在网上报名并享受笔试加分。

  (2)放宽年龄:

  医疗卫生系统“绿色通道”招聘执业医师的岗位和“简化招聘”助理执业医师的岗位,对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10年以上的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或基层防疫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69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基层防疫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部署,参与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转运、社区网格排查、封控点值守、集中隔离点值守等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符合放宽年龄的一线医务人员和基层防疫医务人员,防疫工作经历认定证明由考生所在单位(防疫服务单位)的县级以上新冠肺炎防疫指挥部办公室或县级以上卫健部门出具。证明模板见附件8。考生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提供认定材料。

  二、报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和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0年7月14日起,可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进行报考。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2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区人社局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处理。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招聘岗位时,网上报名前须按程序预审并提供材料。

  符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笔试加分的,网上报名前申请办理认定并同步提供,方可享受笔试加分。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4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2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改善(降低)条件,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的,由招聘单位和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其他责任。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

  (三)网上交费

  除简化招聘程序免笔试(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24)和医疗卫生系统“绿色通道”岗位(附件4、5)无须交费外,其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交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交费时间: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5日17:00。简化招聘程序计划岗位(附件4)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24的岗位,需要参加笔试并交费,岗位和时间另行公告。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交费,再于笔试后两日内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世纪大道银海区政务中心505)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

  计划招聘人数与交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以下职位按实际交费人数开考:

  1.乡镇事业单位的岗位;

  2.定向(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和退役军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银海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银海区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的岗位;

  3.乡村学校的岗位。

  4. 医疗卫生系统医生、药剂、护士、检验岗位。

  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和区人社局同意,市人社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其他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交费的人数达不到1:3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交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四)岗位改报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7月29日8:3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在2020年7月29日8:30至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改报成功的无需重新交费,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北海市银海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779-3228436)。

  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10日8:30—2020年10月31日24:00。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考核考察、体检等环节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考试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三种考试方式进行:

  1. 笔试+面试。报考附件1、2、3招聘岗位,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

  2. 简化招聘程序。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的精神,我区福成镇中心卫生院招聘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和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1:24的,需要通过笔试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具体岗位详见附件4。

  3. 绿色通道。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的精神,银滩镇中心卫生院、华侨医院、西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兴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的,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为1:1时,报考人员直接确定为考核人选。

  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1:1比例的,按以下程序进行:①面试前调剂。在规定的时间内(网络报名结束后、笔试合格分数公布前,调剂改报时间另行公告),报考人员自愿申请调剂到符合招聘条件且达不到1:1开考的“绿色通道”计划其他岗位。申请调剂岗位考核人选按自愿申请时间先后确定考核人选。按改报先后顺序进行审核,改报审核通过满额即止。②不愿意调剂、不符合调剂、调剂不成功或无法调剂的报考人员按原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岗位参加面试,通过面试确定考核人选。③面试结果确定后,不入围考核人选的报名人员纳入“绿色通道”招聘计划候录库,一年内经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申请,可在符合本次“绿色通道”招聘条件的岗位空余指标内进行递补和调剂,优先递补同岗位、同考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5。

  (二)笔试

  1.考试科目与分值。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类(A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的50%分值和《综合应用能力》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折算后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2. 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依据报考《计划表》中岗位标定的考试类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招聘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已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设置确定,并在《计划表》中标明。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3.参加笔试对象:

  (1)附件1、附件2、附件3公开招聘岗位所有报考人员

  (2)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1:24的简化招聘程序岗位(附件4)的考生。

  4.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可登陆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查询。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由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划定,并在北海人才网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0年9月30日前。

  成绩查询时间:与合格分数线公布的时间一致。

  (三)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与资格审查

  参加笔试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和已放宽比例的岗位,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简化招聘程序和“绿色通道”等直接面试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按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公布,由资格审查单位书面通知考生。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给资格审查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1.报名登记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毕业证;4.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认证证明复印件);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6.执业资格(属“先上岗,后考证”范围人员提供就业登记表及承诺书)、职称;7.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8.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业或执业资格等)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招聘岗位通过笔试合格总成绩人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和区人社局同意,市人社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没有入围面试人选的招聘岗位或不符合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组织部门在北海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内。

  3. 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资格审查单位要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详见面试公告。

  4、面试方式

  除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岗位采取试讲面试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试讲面试方式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方面。

  5.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北海人才网公告。

  6.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该岗位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面试考官从考官库随机抽派;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个人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面试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核考察人选。面试考生成绩都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四、考核考察与体检

  1. 最终成绩的确定

  (1)附件1、2、3公开招聘的岗位: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以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按招聘岗位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考察、体检人选。

  (2)简化招聘: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3)绿色通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为1:1的和经过自愿调剂且审核通过的,直接确定为考核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1:1比例的,需要进行面试的,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2.确定考核考察、体检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列为考核考察对象。最终成绩并列的人员,参考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高者进入考核;笔试总成绩也相同,则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进入考核;三者均相同和没有笔试成绩作为参考的,通过增加面试确定人选。

  考核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绿色通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为1:1的和经过自愿调剂且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按照面试资格初审和复审程序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审查通过后,可提早启动考核考察程序,具体已实际通知为准。

  3.考核考察

  考核考察由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核考察前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组必须由2人以上构成。

2020年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招聘102人公告

  考核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要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工作单位情况介绍、抽查行医工作记录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

  考核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从被考察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以及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人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察结果。

  考核考察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核考察结果“不合格”的,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如招聘单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考核,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且该招聘单位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次进行公开招聘。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体检

  体检工作由北海市银海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5.考核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考核考察暂未确定等次结果或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的考核考察人选,应先参加统一体检,考核考察结果合格并体检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核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面试、考核考察、体检合格者,由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确定是否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列入候录库人选需要递补和调剂的,需要启动相应程序。

  (二) 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按照《计划表》公布的服务年限要求签订,没有明确服务期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放宽条件和降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的人员,聘用合同统一约定为5年最低服务年限。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岗位已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结束后按照《计划表》明确的岗位类别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聘用。招聘岗位没有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的,根据桂人社规〔2019〕22号文件进行初次岗位聘用。

  (四)符合北海市和县区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聘用。

  (五)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

  1.岗位设置。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聘用人员控制数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发〔2008〕85号)等有关规定管理。

  2.岗位聘任。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的岗位聘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桂人社发〔2011〕 18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可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用人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3.人员待遇。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参照事业单位同类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4.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六、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经批准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法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的,不得聘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面试、考核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4.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对有下列情形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活动的考生需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考生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实施自我健康监测14天(高风险地区考生须提供2次核酸检测的证明);来自境外考生须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证明。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考试大纲可参考附件6。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涉及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附件7)。

  (四)港澳台居民报名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可按《计划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方式直接联系。

  十、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专业专家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如有问题,请根据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区域拨打相应的电话)

  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9-3228436)

  北海市银海区教育(0779-3215032)

  北海市银海区卫生健康局(0779-3228331)

  附件1 2020年银海区区直和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6个岗位28个指标).xlsx(提取码:q6h2)

  附件2 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3个岗位3个指标).xlsx(提取码:s9r6)

  附件3 2020年度北海市银海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2个岗位54个指标).xlsx(提取码:hu55)

  附件4 2020年度北海市银海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简化程序”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个岗位2个指标).xlsx(提取码:0d6j)

  附件5 2020年度北海市银海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绿色通道”招聘执业医师计划表(12个岗位15个指标).xlsx(提取码:477z)

  附件6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附件7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xls

  附件8: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医务人员防疫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x(提取码:la9x)

  

中共北海市银海区委组织部

  

中共北海市银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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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南宁隆安县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34人公告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脱贫攻坚,鼓励和引导高层次人才向基础教育、民生领域等方向流动,进一步增强人才活力,形成具有县域竞争力的人才优势。根据《2019年隆安县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工作方案》(隆办发〔2019〕94号),2020年度我县计划招聘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34老师范教育类(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专业岗位。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大学本科毕业生30岁及以下(1989年3月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岁及以下(1984年3月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岁及以下(1979年3月5日以后出生)。

  6.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学校“三好学生”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6.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7.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9.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面试、试岗、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x.gov.cn)及各大高校的就业网等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由于处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故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31日。

  (2)报名要求:网络报名的应聘者需填写《2019年隆安县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将填好的报名表与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简历、证书(相关资格证、等级证、荣誉证等;2020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所需证书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原件给用人单位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lazx2622@126.com,邮件文件命名为“学校名称+所学专业+姓名”(如:广西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张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秋萍,0771-6522622。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应聘者参加面试时再按现场报名方式提交所需材料进行审查。

  (三)资格审查

  由隆安县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资格审查办),按照招聘资格条件要求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经审查符合所需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可进入面试环节,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重要档案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则取消其资格。

  (四)面试

  1.任一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人数不超过35人的,该岗位符合所需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均列为面试人选;任一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人数超过35人的,则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2.面试形式。面试由县教育局和隆安中学组织进行面试,可采取试讲或说课形式进行。各岗位面试开考比例达不到1:2的,经过县人才招聘办批准,也可以开考。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并经考生签名确认。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试岗环节,开考岗位考生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试岗环节。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均不能进入试岗环节。

  3.面试时间:待定(视新冠肺炎疫情而定)。

  4.地点:待定,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入场。

  5.面试成绩在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x.gov.cn)公布。

  (五)试岗

  试岗期2个月,试岗期间待遇标准比照隆安县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一类外聘人员待遇标准给付,待遇金在2个月试岗结束后发放,如试岗人员试岗时间未满2个月,因个人原因提早终止的,不予发放相应待遇金。经用人单位申请,县人才招聘办同意,可以再增加1个试岗期(1至3个月)。

  (六)考察

  试岗期满结束后,将对试岗人员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试岗人员在试岗期间的现实表现、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选均淘汰,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县委组织部负责。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结论下达后,应聘者提出复检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费用自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由县人才招聘办另行通知。

2020年广西南宁隆安县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34人公告

  (八)公示

  经面试、试岗、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x.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并经查实发现应聘者存在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审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为期5年(含试用期1年)的聘用协议。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特殊情况,7天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隆安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被聘用人员严格按聘用协议进行管理,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四、优惠政策

  本次招聘聘用的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纳入全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分5年平均发放安家费。安家费分4个档次:第一档,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发放20万元安家费(4万元/年);第二档,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发放10万元安家费(2万元/年);第三档,“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每人发放5万元安家费(建设一流学科高校仅限于相应学科的本科生)(1万元/年);第四档,原“211”高校及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每人发放2万元安家费(0.4万元/年)。

  (三)聘用人员5年内可以享受住房补贴。第一档,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住房补贴900元;第二档,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每人每月住房补贴700元;第三档,“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建设一流学科高校仅限于相应学科的本科生)每人每月住房补贴500元;第四档,原“211”高校及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每人每月住房补贴300元。聘用人员如已享受聘用单位安排的周转房或本县提供的人才公寓、人才房,不再享受以上住房补贴。

  (四)每人每年可参加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五)优先推荐参与县内外各级各类培训班,优先申报自治区和南宁市各类人才评选工程,优先作为隆安县“拔尖、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评选对象。

  (六)其未成年子女的入托和入学,可在县所属学校内选校入学。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设有招聘人数、专业类别、学历条件,凡是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本次招聘中有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面试成绩符合要求的人员中以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拟聘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三)被聘用人员必须与招聘单位签订5年的聘用协议(含试用期),且承诺5年内不报考、调出隆安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报考、调出手续;5年内因个人原因辞职或离职的,视为解约,不予支付当年安家费,且支付一定违约金。博士研究生需支付违约金4万元,硕士研究生需支付违约金2万元,本科生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若考取隆安县机关单位的公务员(含参公),不再继续享受安家费和住房补贴政策。聘用协议文本由县人社局与用人单位进行草拟,聘用协议签订后报县委人才办备案。

  (四)招聘到教师岗位的,如在3年内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将不再享受安家费和住房补贴政策。

  (五)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x.gov.cn)进行公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71-6507705(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2020年隆安县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表.doc(提取码:2hfw)

  2020年隆安县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提取码:ore4)

  

中共隆安县委组织部 中共隆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安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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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招聘150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桂教人〔2016〕5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和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0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归口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理的广西唯一一所国家公办建筑类普通高等学校。

  如今,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已经发展成为一所占地面积708亩、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善、环境优雅的高等院校。学院设有土木工程系、建筑与规划系、艺术设计系、管理工程系、城市建设与交通工程系、建筑设备与环境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公共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等9个教学系部。学历继续教育在册人数5000余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办学规模在广西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职业技能岗位培训近年来每年达20000余人次。

  学院拥有“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中央财政支

  持的职业教育建筑技术专业性实训基地”等6个国家级实训(培训)基地及8个自治区级示范性实训基地,获得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以及9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6个自治区级优质专业、1个自治区高校急需专业、2个特色专业和4个优势专业以及5个自治区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此外,学院还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百所“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荣获中宣部等五部委授予的“全国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及“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

  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自治区编办批准,我校2020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共150名,其中:专任教师78名,教学辅助人员32名,辅导员40名。具体岗位、人数与要求,详见《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养好;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3.应聘各岗位的年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要求,详见附件1;

  4.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其他条件要求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gxzjt.gov.cn/)、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www.gxjsxy.cn/)发布,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2020年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招聘150人公告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0-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应聘者务必在此时间段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应聘者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并填写《疫情防控个人信息填报承诺表》(详见附件2)。应聘者将报名表及有关材料的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及复印件递交学校设置的现场报名点。现场报名地点一: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大门旁(广西南宁市罗文大道33号,0771-3829092);现场报名地点二:学校党委组织部(学院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职称改革办公室)人事科(广西南宁市罗文大道33号实训南楼708室,0771-3829092)。

  3.应聘者需取得现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应聘者在报名时不主动说明相关情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应包括:《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职业)资格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要求具有高校工作经历的岗位还必须提供高校工作经历证明。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5.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应聘者本人的,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6.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否则取消资格。

  7.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出现一人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8.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学校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1.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审查应聘者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要求。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结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开考岗位、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三)笔试

  1.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需笔试的岗位详见附件1中的“考试方式”说明。

  2.笔试开考比例

  (1)设笔试环节的岗位,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

  (2)其他不设笔试环节的岗位,如果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超过1:3的,需增加笔试筛选环节(公布资格审查结果时同时注明),最后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入试讲、面试环节,其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

  3.笔试内容

  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

  4.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同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将于笔试结束之日起一周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查询。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

  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同进入面试环节)。不需笔试的岗位直接进入试讲、面试程序。

  1.发布试讲、面试公告

  试讲、面试前3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时间和地点。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应聘者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人选。

  2.试讲、面试要求

  (1)试讲。试讲实行100分制评分,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试讲以现场讲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组织课程教学、实现教学目标、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掌握讲解、提问和板书等教学技能的水平。应聘人员自行选取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的教材和试讲内容,不能使用课件,学校不提供多媒体设备。要求现场提交试讲教案(一式7份)给考官。试讲时间为15分钟。

  (2)面试。教学辅助人员、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100分制评分,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其中审题2分钟、答题8分钟)。主要从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方面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3)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试讲、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试讲、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的考核程序。如某岗位所有考生的试讲、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及以上,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应聘者抽签确定试讲、面试的顺序。试讲、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5)试讲、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

  (1)教学辅助人员、辅导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专任教师岗位试讲成绩即为总成绩。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

  (五)考核

  1.附件1中,岗位序号1号岗位直接进入考核程序。

  2.考核人选。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试讲、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总成绩、试讲、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业绩、实践经验等确定人选。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资格的,应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考核内容。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关键点是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均需参加体检。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要求,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不得随意增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应从同一职位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

  对于通过考核和体检的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拟聘岗位,将按规定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聘用

  1.被正式聘用人员纳入我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管理,我校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期为3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不合格的,我校与其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2.高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的相关政策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3389866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唐艳乾 0771-3829092

  附件:

  2020年度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岗位信息表.doc(提取码:w1cl)

  2020年度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公开招聘疫情防控个人信息填报承诺表.docx(提取码:jnyw)

  2020年度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提取码:ae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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