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批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5月26日讯: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南宁市北郊,是国务院侨办的重点联系单位,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点产业园区,属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编外聘用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的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第三批编外聘用人员招聘计划表》。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21年5月26日为计算基数。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本次招聘信息在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广西人才网、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26日-2021年6月5日18: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只接受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报名、邮寄报名等其他形式报名。每名应聘者仅限报名一个岗位,不能多报,多报者作为无效报名处理。
2.应聘者应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①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2《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第三批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Word)和附件3《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第三批编外聘用人员报名信息审核表》(Excel)。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资格。
3.应聘者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并发送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邮箱gxdmjkqrsj@163.com(邮件标题及压缩文件请以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命名,如张三+城管执法队+协管员一),请勿多次发送邮件。概不受理其他形式的报名简历,报名表格填写不规范、信息不全的不予受理,逾期不接收报名简历。
4.报名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5.本次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四、面试时间地点
1.本次招聘报名审核结束后,将手机短信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集中统一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2.报名咨询电话:0771-6395861。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五、其他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如有应聘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者应在面试前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不前往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3.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应聘者和来自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应聘者,须提供面试前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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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批编外聘用人员招聘计划表.xls
2:2021年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批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3:2021年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批编外聘用人员报名信息审核表.xlsx
4:2021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6日
2021年广西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18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组织实施桂林市社会福利院等38家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实名编制人员、非实名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实名制编制共113个职位,计划招聘150人;非实名编制共20个职位,计划招聘23人;聘用人员控制数共9个职位,计划招聘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以2021年7月1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14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4日至2003年7月14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15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4或附件5或附件6)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职位计划表》(附件1、2、3)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视情拆分考场,考场拆分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的1:2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分为专业面试、公共面试两种形式。每个职位只采取其中一种面试形式,具体面试形式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过程中除身份确认、回答问题之外全程需要佩戴口罩,凡是有发烧、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症状的疑似人员,请主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实名编制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桂林市本级2021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7)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申领健康码,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3年修订)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3年修订)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73-2866296、2815018
附件:2021年度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职位计划表a.xls(提取码:jyrd)
2021年度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a.xls(提取码:gmxr)
2021年度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实名编制人员职位计划a.xls(提取码:0s1y)
2021年度桂林市直接面试公开招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a.doc(提取码:gtd7)
2021年度桂林市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a.doc(提取码:7you)
2021年度桂林市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a.doc(提取码:fb06)
7.桂林市本级2021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提取码:oa9i)
8.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3年修订)(提取码:ssnq)
9.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提取码:di5b)
2021年广西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招聘9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主要负责工作
拟招聘9名编外工作人员,其中4名负责市城区餐厨垃圾收集监管工作,4名负责市城区建筑垃圾临时转运点管理工作,1名负责市城区市政路桥设施巡查工作。
三、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高中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
(四)要求至少会驾驶电动车(或摩托车),有相关驾驶证。
四、工资、福利待遇
对拟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按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派遣到我单位上班。合同期内的工资待遇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1〕1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收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日至12月9日。
2.报名地点: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3楼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祥和路)
3.现场或网上报名需填报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应聘者填写《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详见附件),免冠2寸照片2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学历(学位)证、有关资格证书等原件或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直接送达或发送扫描件至单位电子信箱:lbshwc@163.com。
4.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根据聘用资格条件,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将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面试人员。获得电话通知的应聘人员须持报名表、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聘用。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名单,自动放弃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增补聘用。拟聘用人员须自费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未尽事宜,可咨询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联系电话:0772-4292703,联系人:刘春雨。
附件: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
2021年12月2日
原文标题:广西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7b2127394d81e5bae1b61516545f54e4)
2021年广西警察学院招聘事业编教学人员(人民警察)岗位表
广西警察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学人员(人民警察)岗位计划表 | |||||||||||||
岗位序号 | 用人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类别等级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 | 职称或职(执)业资格 | 政治面貌 | 考试方式 | 用人方式 | 备注 | 报名联系信息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1 | 3 | 专业技术十一级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中共党史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无要求 | 中共党员 | 面试、体能测评 | 实名编制 |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7877280316 报名邮箱:gxjcxy_my@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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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2 | 1 | 专业技术十级 | 法学理论、法理学、经济法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 | 讲师及以上 | 中共党员 | 面试、体能测评 | 实名编制 |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3 | 1 | 专业技术十级 | 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少数民族史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 | 讲师及以上 | 中共党员 | 面试、体能测评 | 实名编制 | |||
4 | 侦查学院 | 侦查学院专任教师1 | 2 | 专业技术十一级 | 公安学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无要求 | 不限 | 面试、体能测评 | 实名编制 | 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5277170978 报名邮箱:280278110@qq.com |
5 | 侦查学院专任教师2 | 1 | 专业技术十一级 | 法理学、经济刑法学、中国刑法学、诉讼法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无要求 | 不限 | 面试、体能测评 | 实名编制 | 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 ||
6 | 侦查学院专任教师3 | 1 | 专业技术十一级 | 分析化学、无机化学、化学生物学、药物分析学、药物化学、生药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无要求 | 不限 | 面试、体能测评 | 实名编制 | 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 ||
7 | 侦查学院专任教师4 | 1 | 专业技术十级 | 艺术学、艺术硕士、设计艺术学、视觉艺术与戏剧指导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 | 讲师及以上 | 不限 | 面试、体能测评 | 实名编制 | |||
8 | 治安学院 | 治安学院专任教师1 | 3 | 专业技术十级 | 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应急管理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 | 中级以上职称 | 中共党员 | 面试、体能测评 | 实名编制 | 2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经历,高校教师资格证 |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18977162346 报名邮箱:gxjcxyzaxy@163.com |
9 | 治安学院专任教师2 | 2 | 专业技术十级 | 诉讼法学、刑法学、法律(非法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 | 中级以上职称 | 中共党员 | 面试、体能测评 | 实名编制 | 2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经历,高校教师资格证 | ||
10 | 治安学院专任教师3 | 1 | 专业技术十一级 | 治安学、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无要求 | 中共党员 | 面试、体能测评 | 实名编制 | 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 ||
11 | 刑事科学技术学院 | 刑事科学技术学院专任教师1 | 2 | 专业技术十一级 | 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类、公安情报学、情报分析、司法鉴定学、物证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无要求 | 不限 | 面试、体能测评 | 实名编制 | 2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经历,博士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18154600671 报名邮箱:13077767282@163.com |
12 | 刑事科学技术学院专任教师2 | 1 | 专业技术十一级 | 心理学、犯罪学、劳教管理、罪犯管教、罪犯教育、矫正教育、矫正教育学、诉讼法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无要求 | 不限 | 面试、体能测评 | 实名编制 | 2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经历,博士年龄可放宽至40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