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南宁师范大学招聘82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6〕5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和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师范大学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北部湾城市群核心城市、中国面向东盟十国国际大通道、西南出海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国家“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这里青山环绕、四季绿荫、空气清新、气候宜人,“草经冬而不枯,花非春而常开”,有“中国绿城”之美誉,是“联合国人居奖”城市,是全国文明城市,也是东盟博览会永久举办地。

  南宁师范大学为广西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学校,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数据中国 “百校工程”项目试点学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和国家精准扶贫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委托单位,广西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学校,广西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广西一流学科建设单位,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

  学校占地面积共3383.14亩,共有五合、武鸣、明秀、长岗四个校区,分别坐落在南宁的绿地青山之间。学校现有普通本科专业7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未覆盖的二级学科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拥有应用数学、测绘地理、计算机技术等院士工作站3个。有教育部关键点实验室1个,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1个。先后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和中科院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1项,2019年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主持)8项。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82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需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子邮件或邮寄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 15 日至7月 16 日,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正门旁边怡程酒店16楼会议室。

  注意事项:报名时严格执行防疫健康码亮码出行制度,报名全程请佩戴口罩,并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4.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将《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党员身份证明(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近五年科研及获奖情况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按附件6要求进行装订)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审核完毕退回原件,复印件不退还。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5.报名要求

2020年广西南宁师范大学招聘82人公告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2)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本人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及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

  (4)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及缴费

  1.资格审查。我校相关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初审结果在我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串于招聘、聘用工作始终,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2.现场确认。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必须凭本人相关证件参加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考生自备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3.缴费。我校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10〕269 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每科50元。已通过现场复审并缴费的应聘人员须领取准考证(考生自备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如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还考试费用。

  4.现场确认、缴费的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因个人原因不能按照我校公告所指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复审的将视为放弃应聘。

  (三)考试

  考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信息表中要求具有副高职称的岗位可免试直接进入考核,具体考核形式、考核时间、考核地点由学校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1.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及潜在能力。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比例组织测试,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学校核准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列,并在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调整公告。

  专任教师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课堂组织及反应能力。内容是通过现场课堂教学,展示教学过程设计,包括本节课教学思路的设计及其依据、教学内容关键点及难点的处理、各教学环节的时间分配等方面,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结束后,我校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结构化面试人选。

  其他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岗位的实际需要进行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动手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测试时间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我校按照实际操作能力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结构化面试人选。

  2.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3.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根据新冠疫情控制情况,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南宁师范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内另行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考试总分及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总分100分、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

  应聘人员总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四)考核

  学校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因考生缺考或经学校批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总成绩达不到该岗位满分值70%以上的,不能确定为考核人员。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由我校人事处统筹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五)体检

  学校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考核结果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的有关人员体检,并根据体检结果报学校审批,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

  拟聘名单经学校审定后,在广西人才网及学校主页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发现有弄虚作假、师德师风不良、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

  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908523。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谭老师、何老师,0771-3908854。

  附件:

  2020年南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y.doc(提取码:4axa)

  2020年南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y.xlsx(提取码:6ftm)

  2020年南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y.xlsx(提取码:qm6m)

  2020应聘材料装订要求y.doc(提取码:l3r4)

  2020中共党员证明(模版)y.doc(提取码:q3ty)

  2029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模板)y.docx(提取码:ahak)

  

南宁师范大学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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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706人公告

  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5日至2002年6月15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年龄条件遵照本公告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所列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6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招聘岗位,如因机构改革变更单位名称或隶属关系的,聘用审批时按机构改革后确定的单位予以聘用。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2020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706人公告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0年6月10日起,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等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的,请直接与《计划表》中所列相应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访问“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拟聘用考核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报考人员报考时,先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4),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直接到相应资格审查单位报名,并附标准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招聘资格审查单位应当天完成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考生情况报送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由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

  (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2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各资格审查单位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和《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责任自负。

  (四)上传照片和网上缴费

  1.上传照片时间及要求。请报考人员根据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具体格式和大小以系统提示为准)。

  2.缴费时间及方式。

  缴费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3日17:00。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所涉及的考生,如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退还其考试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申请减免。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请于2020年7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邮寄到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774—5136517)。逾期不再受理。

  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提供个人减免费用申请和报名登记表即可,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名单集中送本市扶贫、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给予减免退费。

  非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3.城市低保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不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

  1.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按要求向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乡(镇)或驻乡(镇)招聘岗位可按实有人数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公布,时间为2020年6月26日前。

  2.改报及相关工作。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成功缴费,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6月28日8︰30至17︰0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改报岗位的人员不需重新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截止至2020年7月25日10:00。

  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分值满分150分。

  笔试实行分类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的考试类别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参见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0年版)。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点设在贺州市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需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没有健康绿码或体温检测在37.3℃以上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应是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自行准备。

  (三)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所有的发放资料。

  (四)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公布。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绩查询时间:2020年8月下旬。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0年8月下旬。

  四、面试

  面试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暂定为9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另行公布。

  (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

  1.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告时间:2020年9月上旬。

  2.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拟入围人选。

  3.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区招聘岗位主管部门为县区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

  1.拟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9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2.资格审核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单位。

  3.资格审核材料:面试拟入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要求出具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证件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2020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4)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及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的人员须提供);

  (5)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审批表(报考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的人员须提供);

  (6)《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7)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面试拟入围人选可采取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有关材料提交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并及时联系确认。邮寄材料的报考人员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材料提交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2020年9月中旬。

  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门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资格审核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四)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资格复审

  1.发布面试公告。经对面试拟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一般距面试前7天发布,暂定2020年9月下旬。

  2.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在面试前3-5天内进行。

  (五)实施面试

  1.面试工作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开展工作以面试公告为准),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1:1岗位除外),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4.报考县级及以上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除外),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5.报考乡镇或驻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五、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2.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选派到村任职的大学毕业生,符合引进人才政策的享受相关待遇;其他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享受急需紧缺专业引进人才同等待遇;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三年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相关政策,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年。

  八、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本公告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联系方式”栏)。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83;考试相关技术服务: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774--5136517;监督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74--5123322。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附件1: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提取码:zi33)

  附件2: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式).doc(提取码:8w1w)

  附件3:核心课程证明(样式).doc(提取码:6md1)

  附件4:2020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港澳台报考人员).docx(提取码:i5vv)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提取码:xd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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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平果市中小学幼儿园后勤服务人员招聘308人公告

  为改善学校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改善学校后勤服务保障水平,根据平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平果市2020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后勤服务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批复》(平政函〔2020〕1173号),决定使用学校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1名学校安全协管员和117名学校勤杂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308名学校后勤服务人员,其中招聘191名学校安全协管员,从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招聘117名学校勤杂人员,从事学校卫生保洁、寄宿生生活管理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平果市2020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后勤服务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条件和服务年限

  (一)招聘岗位条件。

  1.安全协管员。

  (1)具有平果市户籍。

  (2)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法违纪记录,志愿从事学校安保工作,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1日至2002年8月11日期间出生),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满5年及以上的平果市被辞退代课人员(须提供聘任证和辞退证进行身份确认,下同)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69年8月11日以后出生)。

  (4)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满5年及以上的平果市被辞退代课人员学历可放宽到初中毕业。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身高在1.60米及以上,矫正视力在1.0以上,语言表达流畅,能流利使用普通话,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6)没有参与任何非法组织,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应受从业限制的行为。

  2.后勤服务人员。

  (1)具有平果市户籍。

  (2)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法违纪记录,志愿从事学校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1日至2002年8月11日期间出生),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满5年及以上的平果市被辞退代课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69年8月11日以后出生)。

  (4)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1日至2002年8月11日期间出生),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满5年及以上的平果市被辞退代课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8月11日以后出生)。

  (5)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具备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语言表达流畅,能流利使用普通话,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7)没有参与任何非法组织,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应受从业限制的行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辞职、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8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服务年限。

  在聘用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依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审批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从2020年8月11日起,报名人员可以在平果市政府网(www.pingguo.gov.cn)等媒体查阅相关公开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1日—8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其他时间段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平果市教育局三楼人事股,联系电话:0776-5831042。

  4.报名办法。

  (1)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籍本、毕业证(含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从业资格证、党委政府表彰奖励证书、复退军人退伍证、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手册、被辞退代课人员聘任证和辞退证、2张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和身份认定的证明材料。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查、量化评分、考核等环节的依据,报名人员要对报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于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和聘用结果的,所有责任由报名人员承担。

  (2)报名必须本人现场报名,不能委托他人报名。现场报名时要填写《平果市中小学(幼儿园)后勤服务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平果市中小学(幼儿园)后勤服务人员公开招聘报名材料汇总表》(附件3),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考生成功提交报名材料后,不允许再更改报考岗位。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不予审查通过,由工作人员及时反馈考生说明情况。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彻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部分岗位改报。

  1.改报时间:2020年8月24日。

  2.报名地点:平果市教育局三楼人事股,联系电话:0776-5831042。

  3.改报人员及办法:对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超过1∶3的岗位,通过量化计分方式(具体量化评分办法详见附件4),按量化赢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未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只有1次改报岗位机会,且只能改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

  改报岗位结束后,再次对改报岗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对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超过1∶3的岗位,通过量化计分方式,按量化赢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未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不得再改报岗位。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改报岗位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和聘用资格。

  (五)面试。

  1.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1)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超过1∶3的岗位:通过报名与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超过1∶3的岗位:通过量化计分方式,按量化赢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必须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领取面试通知书。

  (1)时间:待定(以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2)地点:平果市教育局三楼人事股,联系电话:0776-5831042。

  3.面试时间:待定(以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4.面试地点:待定(以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5.面试办法。

  (1)安全协管员。采取体能测试方式进行,体能测试设置1000米跑、100米×4往返跑、握力器三个项目,每个项目分值100分,面试总分值为300分。具体测试方法和评分标准详见《平果市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安全协管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附件5)。

  (2)勤杂人员。

  ①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面试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

  ②评分办法:每位面试评委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对测评要素进行逐项评分,并计算总赢分。对各位评委所给分数,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赢分的平均值作为该要素最后赢分,各要素最后赢分之和作为考生面试成绩。以上各项平均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各考场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3)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此类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总分值70%以上(含70%),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面试的组织与实施: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纪委监委等部门派员全程参与,接受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进行面试时,要成立面试评委组,每个考场由7名评委组成。评委由市教育局选派。招聘学校及主管部门不得向面试评委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评委见面。严格实行面试评委与考生“双抽签”制度。评委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籍贯、毕业院校、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扣减面试成绩3-5分。

  (六)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安全协管员面试总成绩并列的,依次以1000米跑、100米×4往返跑、握力器单项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如三个单项目成绩均并列的,由市教育局通过加试确定考核人选。勤杂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依次以全日制学历高底(学历高优先)、年龄大小(年龄小优先)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如全日制学历高底、年龄大小均相同的,由市教育局通过加试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人选名单通过平果市政府网(网址:www.pingguo.gov.cn)公布。

  2.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3.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加做“涉毒”检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组织体检部门一周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再体检。

  4.考核体检时间:待定(以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七)公示。

  将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平果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市教育局负责调查核实。

  (八)审批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报市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核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

  (九)岗前培训。

  由市教育局组织集中培训。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

  聘用人员使用学校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属财政供养的编外聘用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按《平果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管理。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六、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平果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三类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方案由平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有关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最新公告为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平果市教育局人事股0776-5831042。

  监督举报电话:平果市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0776-5887880。

  附件:

  2020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后勤服务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提取码:f9eo)

  平果市中小学(幼儿园)后勤服务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q3sl)

  平果市中小学(幼儿园)后勤服务人员公开招聘报名材料汇总表(提取码:hazd)

  2020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后勤服务人员公开招聘量化评分办法(提取码:zk05)

  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安全协管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提取码:6n7a)

  

平果市教育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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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平果市中小学幼儿园后勤服务人员招聘308人公告

2020年广西财经学院招聘56人公告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0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财经学院成立于2004年,由原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和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键点建设的一所财经类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于2010年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1年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会计专业硕士培养单位,2012年成为外交部和教育部授牌的“中国—东盟金融与财税人才培训中心”,2013年成为广西特色高校立项建设单位,2014年获广西高校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2016年获教育部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立项、“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获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7年成为教育部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成为广西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单位、以优异成绩顺利完成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注重内涵式发展,“立足广西、辐射东盟;面向基层、服务社会”,大力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善学校办学核心竞争力,努力建设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

  二、基本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及自治区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要求,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三、招聘岗位

  为满足我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6人(含专任教师3人、专职辅导员24人),聘期内待遇参照在编同岗位人员计发薪资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能遵守师德规范;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原则上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酌情考虑因新冠疫情对学历学位授予时间的影响);

  (九)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仅限于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

  (十)参照桂人社规〔2019〕8号文件,本次招聘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岗位另有年龄要求的,以具体岗位年龄要求为准。

  五、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财经学院官网(http://www.gxufe.edu.cn/www/myweb/home.cdi)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财经学院官网(http://www.gxufe.edu.cn/www/myweb/home.cdi)发布。

  六、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

  时间:2020年5月21日至6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法

  应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西财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请填写《中共党员证明》(见附件3)并签字盖章,将登记表、党员证明和个人简历及应聘材料(学历学位原件扫描件等,应届毕业生扫描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存进一个文件夹,一起制作成一个电子压缩文件包(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纸质材料投递),文件包命名请严格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投递至我校公开招聘工作电子邮箱:gxcjxyrsc532@126.com。

  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前请充分考虑应聘意向,仔细检查应聘材料,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2020年广西财经学院招聘56人公告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在学校官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三)考试

  通过考试进入考核环节。需求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由学校用人部门提出申请,人事处汇总,报学校分管领导同意后开考。

  1.考试方式

  (1)应聘专任教师岗位

  ①试讲。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需要进行试讲。试讲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进行。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面试人选。在本岗位所有应聘者试讲结束后,当天公布试讲成绩。进入综合面试人选名单将在3个工作日内在我校官网公布。

  ②综合面试。综合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按自治区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察。综合面试方式为相关知识现场口述作答,主要内容为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在本岗位所有应聘者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综合面试成绩。

  综合面试结束后,汇总综合成绩。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按照试讲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2)应聘非专任教师岗位

  应聘非专任教师岗的,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综合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按自治区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察。综合面试方式为相关知识现场口述作答,主要内容为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在本岗位所有应聘者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综合面试成绩。

  应聘非专任教师岗位的,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2.考试时间、地点

  试讲及综合面试的岗位、时间和地点等,根据新冠疫情控制情况另行通知,必要时可采取线上测试。请应聘考生随时关注我校官网发布的通知,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四)考核

  考核由我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我校人事处对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资格复查不通过,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进行考核。

  (五)体检

  经学校批准的拟聘人选根据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六)公示

  拟聘人选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选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天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试用期内查阅档案发现有政审不过关、档案材料造假、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与调配,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委办、巡察办、督查办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应聘咨询电话:0771-3852561 监督举报电话:0771-3823632

  附件1:广西财经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pdf

  附件2:广西财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提取码:fhl9)

  附件3:中共党员证明.doc(提取码:53oq)

  

广西财经学院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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