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促进中心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2月13日讯: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促进中心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二类法人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统筹组织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外资招商工作,为在广西自贸试验区投资的外资企业提供政策、法律、信息等服务,推动广西自贸试验区高标准高质量发展。为满足中心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对接企业、商协会、驻外机构等,拓展招商渠道;

  (二)收集分析国内外投资信息,研究确定招商目标区域;

  (三)收集目标企业、中介机构提供的信息,形成招商信息;

  (四)做好招商项目前期研究分析,对接洽谈招商项目;

  (五)组织相关企业、机构到片区考察投资;

  (六)为企业或机构提供政策咨询和项目服务等工作;

  (七)开展各类招商宣传推介活动,宣传招商政策和项目;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岗位要求

  (一)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领悟力,具有一定的招商资源和工作经验;

  (二)工作责任心强,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能力;

  (三)了解合格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涉及的相关审批部门和审批程序、外资进入和退出程序等情况;

  (四)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五)录用后能马上到岗工作。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品行端正,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具备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3.能够适应长期出差工作要求;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外语水平大学四级以上;

  5.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单位解除聘任合同的;

  6.与用人单位和岗位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四、公开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11月30日-12月20日。

  (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12月20日,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电子版材料:

  1.《个人简历》(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需要手写签名后扫描);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

  5.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证书;

  6.个人征信报告(持身份证到银行开具);

  7.其他证明,如工作经历证明或科研成果证明等。

  所有材料整理成一个压缩文件后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waizizhaoshang@163.com,邮件标题及简历标题请按姓名-专业-毕业院校-手机格式命名,材料不全、格式不符的不予进行初审。

  (三)材料审查及测评。用人单位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综合测评,按照不超过1:6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予以通知。

  (四)面试。由自治区商务厅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以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现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面试情况,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需在市级以上三甲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费用自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综合以上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自治区商务厅官方网站(http://swt.gxzf.gov.c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正式聘任。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中心编外聘用人员,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中心按照规定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二)采取基本薪酬+绩效奖励的形式,基本薪酬为5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绩效奖励根据招商业绩给予奖励。

  (三)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中心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商务厅负责解释。

  六、注意事项

  (一)初审合格者,将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面试,请保持手机畅通。

  (二)入职后发现聘用人员有伪造学历、相关资格证书、工作履历、年龄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或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有权终止用工。

  (三)咨询电话:0771—2751427;杜主管,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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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简历

  承诺书

  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促进中心

  2021年12月1日

2021年玉林北流市民政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20日讯: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主要从事民政业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有较强的责任心;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3.年龄男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1月30日后至2003年11月30日前出生);女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30日后至2003年11月30日前出生,已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按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年数对应放宽年龄到36周岁至40周岁);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民政局认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范围

  面向北流市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流市民政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提前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北流市民政局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现场报名时提交1份)。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0日—12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

  北流市民政局三楼办公室,地址:北流市一环南路七里36号(旧党校大院内),联系电话:0775-6223347。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要求粘贴近期标准的2寸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标准彩色照片2张;

  (6)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证明须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7)已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还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5.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组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审核。审查报考者的年龄、学历等条件是否符合报名岗位要求,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计算机操作测试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进行电脑操作测试,测试方式是使用电脑现场操作。主要测试电脑操作熟练程度,文字组织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依据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如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数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经北流市民政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可按参加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开考。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计划为2021年12月上旬。面试公告在北流政府门户网发布。

  3.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5.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6.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北流市民政局张榜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依次以工作经历长短、学历高低(普通高校优先)先后次序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北流市民政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名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等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北流市民政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环节。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由北流市民政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备注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北流市民政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式三份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签完劳动合同后,北流市民政局填写《北流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增员表》,于7个工作日内报北流市委编委办、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流市财政局备案。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按现行标准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保费),聘用人员和聘用单位应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监督

  (一)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带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二)考试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其他事项

  参加本次招聘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候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以内,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从候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考核、体检、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23347(北流市民政局办公室)

  0775-6238431(北流市民政局党建办)

  监督电话:0775-6335277(北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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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北流市民政局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北流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19日

2021年桂林市永福县医疗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02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发改委、财政厅、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组织实施永福县人民医院等6家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共13个职位,计划招聘1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以2021年11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11月15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5日至2003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永福县向阳路茶岭街4号永福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773-6756819。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永福县公招领导小组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职位计划表》(附件1)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永福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永福县卫生健康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由永福县卫生健康局商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视情拆分考场,考场拆分由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的1:2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永福县卫生健康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过程中除身份确认、回答问题之外全程需要佩戴口罩,凡是有发烧、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症状的疑似人员,请主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面试试题第一条得分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如再相同,以面试试题第二条得分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依此类推,重新确定排序,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永福县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永福县卫生健康局选派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永福县卫生健康局公章,报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永福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永福县医疗单位2021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申领健康码,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永福县卫生健康局与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永福县卫生健康局、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永福县卫生健康局、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永福县卫生健康局、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永福县卫生健康局、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永福县卫生健康局:0773-6756819,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3-222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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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度永福县医疗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员职位计划表

  2.2021年度永福县医疗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3.2021年度永福县医疗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疫情防控须知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5.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

  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福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1日

2021年南宁市卫生学校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2月06日讯:根据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南宁市市属中等职业学校聘用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实施意见》(南编〔2012〕62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定于2021年12月开展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二、招聘岗位(职位)

  根据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给我校的编制计划函复,结合学校发展需要,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9名(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见附件1)。

  四、信息公示、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布招聘信息:从2021年12月3日起至12月13日止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卫生学校网站(http://www.nnswx.cn/)公布和校内公告《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岗位(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南宁市卫生学校网站下载并填写《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按要求的规格粘贴当年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报名时间:从2021年12月3日起至12月13日止。

  3.报名地点:南宁市卫生学校相思湖校区综合图书馆16楼人事科1610、1612号房(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16号)。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1)《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核原件收复印件;(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否则不接受报名;(3)提供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4)当年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1.实行严格的资格审查验证制度。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核实《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供的各项信息与原件证件材料是否一致,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计算的,均截止至2021年11月30日(含当日);学历教育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2.资格审查时间:从2021年12月3日上午8:30起至12月14日下午17:30止。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如因岗位特殊,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以书面形式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开考。

  (五)发放考试准考证时间

  经资格审查验证合格的考生,发放考试准考证。报考者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上午8:30-12:00。准考证需在本人照片处加盖学校公章才有效。

  五、考试

  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能否胜任岗位(职位)的能力进行考试评估。

  (一) 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时事政治、管理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内容。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上午8:30-10:30。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21年12月17日-12月27日在学校公告栏予以张榜公布,报考人员也可向学校人事科咨询,电话:3370603、3370605。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教辅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人选到市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笔试、面试总成绩人选中由高分至低分经考察合格后依次递补。

  八、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及校园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非实名编制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聘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九、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一)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政策指导、业务管理;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工作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

  (二)认真做好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和学校干部职工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

  (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招聘考试题目的;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

  (五)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人事科:3370603;纪检监察室:3370613。

  点击下载>>>

  1.2021年南宁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1年南宁市卫生学校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卫生学校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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