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壮大我城区经信局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城区领导同意,2019年我局拟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江南区经信局编外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2019年江南区经信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素质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熟练掌握WORD、EXCLE等办公软件;

  
3. 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工作认真、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

  
6.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善于沟通、协调、悟性高,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7.具备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至9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中心B座2楼0204办公室),联系电话:4950795。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聘用公示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实务操作等。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江南区政府审批。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经信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分别按江南区外聘人员一类岗位和二类岗标准执行,一类岗(约4400元/月,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二类岗(约2530元/月,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附件1 :2019年江南区经信局外聘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江南区经信局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南宁市江南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24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雁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招聘公告

  

桂林市雁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9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桂林市雁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务大厅综合窗口一工作人员2人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秘书学、秘书、文秘、文秘学、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专业;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

  
4.需要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二)政务大厅综合窗口二工作人员1人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网络技术工程、计算机应用与维护专业;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

  
4.需要通过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二)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内的人员;

  
(三)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请将个人简历发送到电子邮箱ysqzgb@126.com

  
四、报名时间

  
2019年6月11日-2019年6月17日

  
五、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

  
(三)个人简历一份,内附照片;

  
(四)相关荣誉证书、技能证书等。

  
六、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期间待遇2000元。试用期过后2500元/月(含五险),享受双休、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工作满一年后,薪资待遇相应提升,待遇优厚。

  
咨询电话:0773-8990691

  
附件:桂林市雁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9年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桂林市雁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

  

2019年广西贺州市公安局面向退役军人招聘辅警10人公告

  

贺州市公安局2019年第二批面向退役军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了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推进平安贺州建设,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效人力资源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退役军人中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通知》(桂公通〔2018〕240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贺政办发〔2017〕137号)等文件精神,经贺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贺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退役军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详见附件1)。现公开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1日至2001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或者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五)身体健康,无既往病史,心理素质好;

  
(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服役期间被授予士官及以上军衔的;

  
2.服役期间,有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烈士子女的;

  
4.在边远地区和艰苦地区服役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未执行完毕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中(中专)学生;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简章、接受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19年8月22日起,可通过贺州市就业局“贺州市微就业” 官方微信(gxhzjy)、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http://www.hzsgaj.gov.cn)查阅招聘简章及《职位表》(附件1)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接受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8月22日至2019年9月6日期间的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报名地点:贺州市公安局大门右侧(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8号)。报名咨询电话:0774-5128836。

  
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伍证及本简章第一部分“招聘条件”之“(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相关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并提交《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有关要求和明示事项

  
(1)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的一个职位,不能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如有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及后续招聘各个环节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由贺州市公安局负责实施,资格审查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其中,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对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9月中、下旬在贺州市人民训练学校进行。

  
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将通过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http://www.hzsgaj.gov.cn)统一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方式: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现场设5名考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三个分数的平均值的办法确定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视为面试合格。面试合格与否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四、体检与政审考察

  
2019年10月上、中旬,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面试合格的考生,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http://www.hzsgaj.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应当书面提交申请进行确认后由用人单位按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核实后按排名进行递补。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两年)。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对初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实行层级化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时间:2019年10月中、下旬或11月

  
(四)如报考参加本次招聘的考生面试合格但未列入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的,全部纳入贺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半年内,如岗位出现空缺,用人单位根据人岗相适原则,可以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补聘。

  
六、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可以续聘,也可以不予续聘。

  
(二)工资待遇

  
1.个人月工资标准:

  
(1)留置对象看护队员(公安应急特勤队员)4200元左右(含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

  
(2)其他警务辅助人员(非留置对象看护岗位)3700元左右(含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

  
2.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不正之风的干扰。贺州市公安局督察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贺州市就业局“贺州市微就业” 官方微信:gxhzjy

  
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

  
贺州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http://www.hzsgaj.gov.cn

  
贺州市公安局部咨询电话:0774-5128836

  
贺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监督电话:0774-5127242

  
附件:

  
1.贺州市公安局2019年第二批面向退役军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贺州市公安局

  


2019年8月21日

  

2019年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引进人才40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县战略,宁明县随团参加崇左市赴桂林、武汉、南宁开展人才引进活动,2019年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权利。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三)全国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国“985工程”、“211工程”和区内部分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宁明县急需紧缺专业目录,个别紧缺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县内在编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

  
(四)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全日制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职(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祥见《2019年宁明县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附件1)。(见广西人才网,网址:http://gxrc.com/;崇左人才网,网址:http://cz.gxrc.com/;宁明县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ningming.gov.cn/)本次招聘的报考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根据职位工作需要,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附件2)所列的专业、学科来设置。

  
(六)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享受的待遇

  
(一)博士、博士后:(1)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县财政另外发放生活补助每年8万元(按月平均发放)。具有特殊贡献的专业人才,根据本人意愿,经研究同意,可实行年薪制;(2)给予5万元安家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按月分5年拨付,5年内调离本县的,调离之日起停止发放补贴(注:如果办理入编手续的不享受以上优惠待遇);(3)带项目、带专利的人员可享受招商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4)配偶按有关政策安排工作,子女安排到当地较好的学校就读。

  
(二)硕士:(1)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县财政另外发放生活补助每年3万元(按月平均发放),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参照事业单位同类等次发放年终绩效奖;(2)给予3万元安家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按月分5年拨付,5年内调离本县的,调离之日起停止发放补贴(注:如果办理入编手续的不享受以上优惠待遇)。

  
(三)全日制本科生:享受目前我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属于一般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的,县财政另外发放生活补助每年3600元(按月平均发放);属于“211工程”或“985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的,县财政另外发放生活补助每年6000元(按月平均发放);同时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参照事业单位同类等次发放年终绩效奖。

  
(四)除按规定享受公休假、探亲假外,每年可以再安排一次休假:广西籍以外的10天,广西籍的5天,由用人单位按探亲假有关规定报销往返交通费。

  
三、招聘流程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8日-11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10月18日、10月25日、10月29日分别在桂林(广西师范大学)、武汉(中南民族大学)、南宁(广西大学)举办崇左市人才招聘专场活动。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好后以附件形式(压缩包)发送至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nmrckfg@163.com(压缩包文件名格式:应聘单位全称+姓名,例如:“宁明县人社局+张三”并以此文件名为邮件主题),报名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备注:报名者请带上身份证、毕业证、、有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须原件,若经网上报名符合条件者,待通知后带以上材料的原件至宁明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股进行复核,现场报名的无须再进行复核。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宁明县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宁明县引进优秀人才信息审核表》(附件4),原格式不能更改。

  
2.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有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原件(扫描件要求为PDF格式),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就业推荐证明,于面试时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概不接收。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四)面试。本次招聘拟于2019年12月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以电话、邮件通知为准,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逐一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以函告形式委托学校、当前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学习工作表现情况作出鉴定,并要求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有无违法犯罪证明,函寄回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考察拟聘人才的思想品德、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等。

  
(六)体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1、2020年应届毕业生: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经宁明县引进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签订就业协议,2020年6月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到单位上班;

  
2、非应届毕业生: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经宁明县引进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签订就业合同,办完入职手续后安排上班。

  
四、其他

  
(一)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报名情况和面试、体检、录用等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请保持通讯畅通,由于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所有应聘人员应聘时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宁明县引进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1-8688832

  
报名投递材料邮箱:nmrckfg@163.com

  
附件:1.2019年宁明县随团参加崇左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需求计划表.docx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xls

  
3.宁明县2019年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4.宁明县2019年引进优秀人才信息审核表.xls

  


宁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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