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南宁隆安县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34人公告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脱贫攻坚,鼓励和引导高层次人才向基础教育、民生领域等方向流动,进一步增强人才活力,形成具有县域竞争力的人才优势。根据《2019年隆安县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工作方案》(隆办发〔2019〕94号),2020年度我县计划招聘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34老师范教育类(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专业岗位。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大学本科毕业生30岁及以下(1989年3月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岁及以下(1984年3月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岁及以下(1979年3月5日以后出生)。

  6.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学校“三好学生”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6.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7.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9.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面试、试岗、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x.gov.cn)及各大高校的就业网等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由于处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故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31日。

  (2)报名要求:网络报名的应聘者需填写《2019年隆安县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将填好的报名表与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简历、证书(相关资格证、等级证、荣誉证等;2020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所需证书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原件给用人单位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lazx2622@126.com,邮件文件命名为“学校名称+所学专业+姓名”(如:广西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张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秋萍,0771-6522622。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应聘者参加面试时再按现场报名方式提交所需材料进行审查。

  (三)资格审查

  由隆安县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资格审查办),按照招聘资格条件要求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经审查符合所需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可进入面试环节,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重要档案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则取消其资格。

  (四)面试

  1.任一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人数不超过35人的,该岗位符合所需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均列为面试人选;任一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人数超过35人的,则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2.面试形式。面试由县教育局和隆安中学组织进行面试,可采取试讲或说课形式进行。各岗位面试开考比例达不到1:2的,经过县人才招聘办批准,也可以开考。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并经考生签名确认。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试岗环节,开考岗位考生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试岗环节。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均不能进入试岗环节。

  3.面试时间:待定(视新冠肺炎疫情而定)。

  4.地点:待定,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入场。

  5.面试成绩在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x.gov.cn)公布。

  (五)试岗

  试岗期2个月,试岗期间待遇标准比照隆安县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一类外聘人员待遇标准给付,待遇金在2个月试岗结束后发放,如试岗人员试岗时间未满2个月,因个人原因提早终止的,不予发放相应待遇金。经用人单位申请,县人才招聘办同意,可以再增加1个试岗期(1至3个月)。

  (六)考察

  试岗期满结束后,将对试岗人员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试岗人员在试岗期间的现实表现、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选均淘汰,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县委组织部负责。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结论下达后,应聘者提出复检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费用自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由县人才招聘办另行通知。

2020年广西南宁隆安县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34人公告

  (八)公示

  经面试、试岗、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x.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并经查实发现应聘者存在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审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为期5年(含试用期1年)的聘用协议。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特殊情况,7天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隆安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被聘用人员严格按聘用协议进行管理,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四、优惠政策

  本次招聘聘用的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纳入全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分5年平均发放安家费。安家费分4个档次:第一档,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发放20万元安家费(4万元/年);第二档,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发放10万元安家费(2万元/年);第三档,“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每人发放5万元安家费(建设一流学科高校仅限于相应学科的本科生)(1万元/年);第四档,原“211”高校及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每人发放2万元安家费(0.4万元/年)。

  (三)聘用人员5年内可以享受住房补贴。第一档,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住房补贴900元;第二档,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每人每月住房补贴700元;第三档,“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建设一流学科高校仅限于相应学科的本科生)每人每月住房补贴500元;第四档,原“211”高校及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每人每月住房补贴300元。聘用人员如已享受聘用单位安排的周转房或本县提供的人才公寓、人才房,不再享受以上住房补贴。

  (四)每人每年可参加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五)优先推荐参与县内外各级各类培训班,优先申报自治区和南宁市各类人才评选工程,优先作为隆安县“拔尖、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评选对象。

  (六)其未成年子女的入托和入学,可在县所属学校内选校入学。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设有招聘人数、专业类别、学历条件,凡是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本次招聘中有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面试成绩符合要求的人员中以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拟聘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三)被聘用人员必须与招聘单位签订5年的聘用协议(含试用期),且承诺5年内不报考、调出隆安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报考、调出手续;5年内因个人原因辞职或离职的,视为解约,不予支付当年安家费,且支付一定违约金。博士研究生需支付违约金4万元,硕士研究生需支付违约金2万元,本科生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若考取隆安县机关单位的公务员(含参公),不再继续享受安家费和住房补贴政策。聘用协议文本由县人社局与用人单位进行草拟,聘用协议签订后报县委人才办备案。

  (四)招聘到教师岗位的,如在3年内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将不再享受安家费和住房补贴政策。

  (五)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x.gov.cn)进行公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71-6507705(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2020年隆安县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表.doc(提取码:2hfw)

  2020年隆安县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提取码:ore4)

  

中共隆安县委组织部 中共隆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安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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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桂林市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09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园林植物园等35个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实名编制人员、非实名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实名制编制共122个职位,计划招聘169人;非实名编制共18个职位,计划招聘23人;聘用人员控制数共7个职位,计划招聘7人;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共4个职位,计划招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4);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八)其他:

  1、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辞退、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0年10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3日至2002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4)。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3日-14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4)。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5或附件6或附件7或附件8)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在2020年10月13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职位计划表》(附件1、2、3、4)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视情拆分考场,考场拆分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的1:2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分为专业面试、公共面试两种形式。每个职位只采取其中一种面试形式,具体面试形式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4)。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过程中除身份确认、回答问题之外全程需要佩戴口罩,凡是有发烧、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症状的疑似人员,请主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实名编制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或《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73-2866296、2815018

  附件:

  1.桂林市本级2020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实名编制人员职位计划表(提取码:zfrg)

  2.桂林市本级2020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提取码:36gk)

2020年广西桂林市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09人公告

  3.桂林市本级2020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职位计划表(提取码:vdrn)

  4.2020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提取码:6lb6)

  5.桂林市2020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xv89)

  6.桂林市2020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5ne0)

  7.桂林市2020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z7s0)

  8.桂林市2020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rwja)

  9.桂林市2020年度第二批直接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提取码:x01u)

  10.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提取码:tmoa)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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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免笔试招聘教职工599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优秀教职工,改善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及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0年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将通过免笔试方式公开招聘一批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二)报考者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相应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无补考、挂科情况;

  4.非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无补考、挂科情况。

  应届毕业生:指2020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七)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4月20日(例如18-35周岁,即1984年4月21日至2002年4月20日期间出生)。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视疫情情况时间需相应延后的,将另行通知,详见报名网站);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4月20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八)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2020年度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教职工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开展。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达到一定人数时,岗位要增设筛选程序(详见下文)。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度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各岗位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

  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1.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南宁市教育局网站(http://jy.nanning.gov.cn/)“2020年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专题”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以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各项佐证材料原件扫描版。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8:30至4月24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个自然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可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4月20日8:30 至4月26日17:00。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3.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4.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

  网上改报时间:2020年4月28日8:30 至17:00。

  网上改报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4月28日8:30 至18:00。

  5.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审查通过的报考者,由招聘单位于面试前3天通知面试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表参加面试(两证缺一不可)。

  报名登记表是参加面试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者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打印时间:2020年4月29日8:30至5月10日17:00。

  (三)增设筛选程序事宜。

  1.招聘岗位报名通过人数大于21人但小于80人时,报考者需先进行面谈。面谈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每人3-5分钟,最终筛选出20人进入面试环节。

  2.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超过80人时,报考者需先进行知识测验,测验内容为所报岗位涉及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时长90 分钟。按知识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0人入围面试,知识测验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5月18日-5月22日(每个岗位具体面试时间安排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1.确定面试人选。已确定的面试人选须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报主管部门备案。面试人选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面试应充分体现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教师岗位采取说课形式、非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必需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2.面试成绩的公布。面试成绩需经考生签字确认并按照规定在网站公布。

  (五)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2.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原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和公示。

  1.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报考者本人自付。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并聘用的,其体检表存入个人档案;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其体检表由体检实施单位保存一年。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递补人选,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2.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空缺的名额,按面试成绩计算排名依次递补。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市教育局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2020年广西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免笔试招聘教职工599人公告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程序办理,按学校单列下发聘用通知。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市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执行。

  四、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者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南宁市教育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者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在发布面试公告后,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南宁市教育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南宁市教育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南宁市教育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者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南宁市教育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者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五、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严格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共同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工作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南宁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2810561、2809709

  南宁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2809068

  附件:2020年度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计划表.xlsx(提取码:4zo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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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46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蚕业技术推广站(广西蚕业科学研究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蚕业技术推广站(广西蚕业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64年,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是集蚕业科学研究、蚕桑良种繁育、蚕业技术推广、蚕种质量检验检疫等职能于一体的公益类事业单位。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茶叶科学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茶叶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79年,位于桂林市尧山风景区内,前身系1966年创办的桂林市茶叶示范场,是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也是广西唯一一家自治区级应用型公益性茶叶研究机构。本所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开展茶树良种选育、引进及繁育推广,茶树栽培试验、示范、推广;开展茶树相关病虫防治技术研究、推广和服务;开展茶叶加工、新产品开发等技术研究、推广和服务。

  (三)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

  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桔研究所)创建于1965年,位于国际旅游名城桂林市,属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柑橘、葡萄、桃、李、梨、柿、食用菌、蔬菜等特色作物研究,现有院士工作站等26个科研平台。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站成立于1980年,位于南宁市七星路135号,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畜牧业(包括饲料、奶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工作;承担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工作;承担畜牧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承担畜牧公共信息和畜牧业技术宣传、培训服务工作。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蜂指导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蜂指导站成立于1986年,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南宁市七星路135号。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区养蜂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承担养蜂资源保护与利用、蜂产品监测工作;承担养蜂业良种和技术推广工作。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于2007年(前身为广西兽医防疫检疫站,成立于1980年)。主要职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指导开展屠宰加工厂(场)鉴定认证、屠宰技术流程改进、屠宰设施设备鉴定、屠宰车间和流水线设计等屠宰技术工作;承担屠宰技术工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等屠宰技术培训工作;承担相关信息数据收集、分析及报送工作;是广西兽医技术支撑机构。

  (七)广西壮族自治区兽医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兽医研究所成立于1956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兽医技术、动物疫病综合防控与防治技术研发及应用。

  (八)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监察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监察所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北路51号,主要承担兽药、兽医器械、饲料及畜牧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兽药残留监控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通过省计量认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资质认定等机构认可,具备向社会独立出具公正检测数据的资格。

  (九)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牛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牛研究所是全国唯一专门从事水牛研究的省级科研单位,位于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24-1号,主要承担水牛科学研究、科研成果中试、技术培训、开发、种牛的培育和推广,是全国最大的良种水牛繁育基地、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广西首批人才小高地建设单位、科技创新金源单位等。

  (十)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研究所成立于1960年,属自治区农业基础研究畜牧类综合科研院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主要从事畜禽良种繁育和饲料牧草两大体系的研究及推广工作。目前下设21个科室,建设有自治区关键点实验室-广西家畜遗传改良关键点实验室、“国家农业科学(畜禽养殖)实验站”“国家草品种区域试验站-南宁基地建设”、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西草业科学院士工作站、广西生猪良种培育中心、国家牧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亚热带分中心、“国家畜牧科技创新联盟”等多个科研平台,构建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肉鸡产业创新团队、广西肉牛肉羊创新团队,人才小高地等,主要开展广西地方猪的保种及利用、广西家禽品种的开发与利用、牧草品种选育及良种推广等研究方向,具备完善的实验室和配套的科研基地。

  (十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品种改良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品种改良站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24-2号。主要职责是承担我区种畜禽质量检测、良种登记、生产性能测定、遗传评估及品种改良等相关技术性工作。

  (十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站位于南宁市七星路135号,成立于1986年,主要职责是推广先进的水产养殖新技术、新方法、新品种,开展水产养殖动物病害测预报和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等。

  (十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院位于南宁市青山路8号,建有11个省部级研发和公益性机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对虾、罗非鱼、贝类3个综合试验站,分别在南宁市邕宁县、防城港市企沙镇、南宁市武鸣县、海南省乐东县、北海市建有淡水养殖、海水养殖以及罗非鱼良种繁育示范、罗非鱼南繁、北海中国—东盟海洋水产种业研发基地(在建)五个研发基地,是广西唯一的一所专业性、综合性水产科研机构,主要从事水产良种培育、苗种繁育、水产养殖、渔业资源与环境保护、鱼病防控等方面的研究开发、技术推广与培训;承担全区渔业环境监测、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鉴定、水生动物疫病监测、水产品质量质量监督检测、水生野生动物救护、渔业技术咨询与科普等公益性事业。

  (十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渔业基地管理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渔业基地管理中心是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广西北海市银海区美景路99号南澫中心渔港内,与渔村相接,地理位置条件优越,西邻北海市着名旅游景点冠头岭景区,东距北海市银滩11公里,交通便利,是一个以建设、管理、维护国家级南澫中心渔港,服务渔民群众,承担社会性、公益性为主要职能的单位。

  (十五)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引育种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引育种中心成立于1954年,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宗旨及业务范围是:负责水产原良种的引育种研究与应用、养殖示范与推广、技术服务等工作,开展水产养殖的科学试验等。

  (十六)广西农业干部学校

  广西农业干部学校成立于1979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负责在职农业管理干部、专业技术干部培训的相关服务工作。

  (十七)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42年,其前身是国家关键点中专广西农业学校,200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首批自治区职业教育攻坚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广西唯一一所以农牧类专业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

  (十八)广西柳州畜牧兽医学校

  广西柳州畜牧兽医学校创建于1940年,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关键点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学校坐落在柳州市柳北区,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先进,是全区培养畜牧兽医人才的摇篮。

  (十九)广西桂林农业学校

  广西桂林农业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自治区级关键点中职学校、自治区示范性中职学校、自治区文明单位。学校座落在国家4A级景区雁山园内,环境优美,十分宜人。

  (二十)广西梧州农业学校

  广西梧州农业学校成立于1956年,是国家级关键点中等职业学校、广西中等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学校、自治区和谐学校。学校位于贺州市市中心,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是教书育人的好地方。

  (二十一)广西玉林农业学校

  广西玉林农业学校创办于1956年,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关键点中等职业学校、广西中等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学校。学校位于玉林市城区内,交通便利,是玉林市历史最悠久、环境最优美的公办中职学校。

  (二十二)广西百色农业学校

  广西百色农业学校成立于1956年,是自治区级关键点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级首批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学校位于百色市城区内,校园规划合理,绿树成荫,亭苑错落有致,是典型的园林式校园。

  (二十三)广西钦州农业学校

  广西钦州农业学校创建于1933年,是广西历史最悠久的一所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是自治区直属的国家级关键点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全国文明单位。学校位于北部湾经济区钦州市区内,交通便利,设施齐备,是求学成才的好地方。

  (二十四)广西水产畜牧学校

  广西水产畜牧学校是一所公办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省部级关键点中专、自治区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南宁市花园式单位,创建于1960年,历史悠久;地处首府南宁市的政治、文化、商贸核心区—埌东,在青秀山脚下、南湖民歌湖之滨、毗邻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交通便利;占地面积243亩,校园环境优美;师资力量雄厚。

  (二十五)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种畜场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种畜场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广西柳州市柳城县东泉镇走马村,1954年建场,单位核定编制108人,现有在职在编职工82人,全场占地面积1.3万亩。主要职责:负责培育、引进优良种畜禽和保护地方优良品种等工作。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科研队伍结构,现就急需引进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十六)广西壮族自治区百朋种畜场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朋种畜场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广西柳州市柳江区百朋镇,单位主要职能是从事良种畜禽的培育和生产,畜牧技术研究、示范、推广和地方物种保护工作。全场占地19200亩,目前有瘦肉型种猪场2个,种羊场1个,经济林木约5000亩,甘蔗果树等约3000亩,场部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有职工公寓楼。

  (二十七)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种畜场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种畜场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广西崇左市扶绥县空港大道东7号,全场总面积40685.0442亩。主要负责培育、引进优良种畜禽和保护地方优良品种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46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www.gxny.gov.cn)及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试通知、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www.gxny.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2020年9月4日8:00—9月12日18:00。

  (二)报名办法

  由报考者向具体招聘单位报名,报考者应根据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口报名,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接受电话报名,报名时必须采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分为两个步骤:

  步骤一:网上填报

  报名人员须先填写《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并

  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4)。邮件名及附件名均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序号+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如:“1+桑蚕基础研究+张三”因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无法联系考生本人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本步骤完成之后即可按照步骤二提交应聘材料,不用等待通知。

  步骤二:提交应聘材料

  1.《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签名处须手写签名,附件2)。

  2.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签名处须手写签名,附件3)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以PDF的形式扫描发送电子邮箱,在面试开始前2天必须核验原件)。

  4.报考职位有任职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以PDF的形式扫描发送电子邮箱,在面试开始前2天必须核验原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6.个人健康承诺书(签名处须手写签名,附件6)。

  7.个人健康码截图打印(可通过微信搜索“邕易”小程序申领个人健康码,截图时请勿隐藏名字和身份证号)。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报考单位邮箱。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材料提交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

  1.现场提交:在报名时间范围内携带本人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单位,由工作人员现场接收,查验材料后则把原件退还本人。

  2.快递送达:请将应聘材料在指定时间内通过快递方式投递到报考单位,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建议使用顺丰或者邮政快递,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以收到材料的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2日),超出规定时间范围的视为报名无效,以快递方式投递应聘材料的,须在面试当日携带本人应聘材料的原件到现场,由工作人员当场查验。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 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时提交的应聘材料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三)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方式详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联系方式表》(附表4)。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结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开考岗位、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9月4日8:30—9月13日12:00。

  (五)笔试

  1.笔试方式

  除考试方式为面试、考核形式的所有岗位报考的岗位外,其他所有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参加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开考比例

  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应减少招聘计划至规定开考比例。个别岗位达不到1:3比例,近两年内多次招聘并经降低资格条件后,仍未招聘到人,且确实需要当年进人的,必须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核准后才能降低比例开考。

  3.笔试内容

  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

  4.笔试时间

  2020年9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5.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考场设在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的笔试公告)。

  6.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或者报考单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成绩查询时间:2020年10月15日前。

  (六)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发布面试公告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同时,各招聘单位还应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应做好相关记录,并有2名工作人员签字确认。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5天。

  面试时间:预计安排在2020年10月下旬,详见面试公告。

  3.面试形式

  面试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4.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组织开展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面试资格复审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2天内进行。

  5.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

  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没有笔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七)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有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没有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考核。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委托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的关键点是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招聘单位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

  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审核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和招聘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考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总成绩、岗位排名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无考察、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在公示中注明。

  公示时间:具体看公告。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2182722(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2182619(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纪检办公室)。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联系人:欧凤珠、电话:0771-2182948;报考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表4。

  附件: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提取码:x898)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提取码:qotk)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xls(提取码:5vix)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联系方式表.docx(提取码:pwzj)

  工作经历证明.docx(提取码:gh39)

  个人健康承诺书.docx(提取码:j8rb)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提取码:wdly)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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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4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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