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21年招聘261名教职工

  

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3年10月25日以前出生)。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10月25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10月26日至2003年10月25日出生)。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10月25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2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也可报考。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广西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21年招聘261名教职工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详见附件1)。

  

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招聘简章在南宁市教育局官网、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各招聘单位官网、以及部分高校网站公布。后续招聘信息(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在南宁市教育局官网、各招聘单位官网、招聘单位或现场考点区域公布。

  

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方式:现场报名。

  时间:2021年10月25日9:00-16:00;

  2021年10月26日9:00-16:00。

  地点:南宁人力资源市场。(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3号永嘉大厦C座3楼)

  报考人员须携带《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登记表》、与岗位条件相关的证件原件到招聘单位展位进行现场报名,并登记《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报考人员材料接收表》。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等,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本次招聘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按照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岗位比例内笔试末位同分人员一同列为面试人选。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须在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与现场笔试考点工作区域公布。面试人选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岗位,经市教育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详见附件1)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相应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若免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大于21人,考虑到无法保证同一学科面试人员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天内完成21人面试,应全部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按照笔试成绩自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时间及地点: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书面(短信)形式通知面试人员。

  3.面试形式:以各招聘单位面试通知为准。

  4.招聘总成绩:

  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在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与现场面试考点工作区域公布。

广西南宁市马山县乡村振兴局2023招聘防贫监测信息员2人

  

  因工作需要,马山县委员会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防贫监测信息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领导,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和法律,享有公民权利(公民享有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自由权利;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控告权));

  3.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4.资格及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一般指包括大专在内的学历,大专、本科、研究生、博士等);熟练计算机操作及应用,熟悉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专业不限,男女不限;

  5.招聘对象年龄条件:(详见附件1)。

  (二)凡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和免于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详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3年10月28日-11月2日。

  (二)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马山县江滨东路503号马山县乡村振兴局104室和201室。

  (三)报名方式:一是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本人所应聘的岗位到对应报名地点报名。二是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将相关材料发至邮箱msxwnb@163.com。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近期免冠彩色两寸照片1张。经现场审核,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需填写《马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综合性辅助工作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考试。考试分为计算机能力考试(以下简称机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依据机试、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分。

  1.考试时间:11月3日(待定),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2.考试内容:一是岗位适应测试,测试应聘者与聘用岗位匹配的相关能力;二是沟通能力以及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等。

  考试结束当场公布考试总成绩。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2023招聘外聘工作人员

  

  因岗位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外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工作人员1名。

  条件:35岁以下,男女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和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能吃苦耐劳,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保密意识强。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8:00起至10月29日18:00止,请将简历(附件1)命名为应聘岗位+应聘人姓名+性别+手机+学历+专业并投到本单位邮箱:fakeju@nnxn.gov.cn。

  三、招聘程序

  1、面试。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会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确定面试人选进行面试。

  面试地点:厢竹大道63号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面试时间:待定(具体以电话、短信时间为准),采用面试官提问,应聘人员作答的形式进行,围绕应聘动机、自我认识、履职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进行考核。所有应聘人员面试完毕后,经招聘单位商议,确定招聘人员名单。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3、签约。参照兴宁区聘用人员标准签订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具体按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实施。

  五、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771-3290992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乡村振兴工作站2023年招聘人员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乡村振兴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有创新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自有交通工具(因需经常下村,适合男性),本地居民、持C1或C2以上驾照优先聘用;

  3.年龄35岁以下;

  4.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五官端正(须经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无犯罪记录。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乡村振兴工作站工作人员1名,主要安排在昆仑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截止: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下午18:00。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2.邮寄材料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南宁市昆仑镇九塘街2号,邮编:530214;

  3.网上提交资料,电子邮箱:kunlun@nnxn.gov.cn。

  报名所需材料:1.《昆仑镇招聘乡村振兴工作站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近半年免冠正面彩色二寸照片两张;3.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获奖证书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指盖有单位印章的证明文件。)等材料复印件。(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人:钟*,联系电话:0771-4257018,传真:0771-4257311。

  (二)面试

  本次招聘,经初审符合条件者,本单位将通过电话予以通知面试。

  面试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及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及体检

  1.考察。通过面试择优确定考察人选(未通过面试的不另行通知)。主要安排应聘者到岗位了解、体验工作,同时进一步考察应聘者的能力素质。

  2.体检。通过考察后,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新规定执行。

  (四)聘用

  1.体检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逾期5个工作日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两年一签。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至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经考核合格者工作至合同期满,续签聘用合同。

  五、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由兴宁区昆仑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从事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审批后,签订《劳动合同》,确定聘用后,工资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中有关工资标准发放,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应聘费用

  报名、面试均为免费,应聘人员来往车费、住宿费、体检费等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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