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桂林七星区招聘基层岗位工作者公告

  

七星区2019招聘基层岗位工作者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年龄:20—35周岁;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熟练掌握Word、Excel等一系列基本办公软件;

  
6、无刑事犯罪记录;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行为者,不予招录:

  
1、受过党(团)纪或行政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行为不端、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行为的;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有精神病史的;

  
8、存在不适宜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9 日至4月19日(8:00至12:00,15:00至17:00;周末节假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七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七星区七里店路70号创意产业园14栋303室)。

  
联系电话:2260008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填写《七星区基层岗位协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请自行下载打印)。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面试考核。

  
(二)面试:主要针对报考人员的形象、仪容仪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沟通、反应能力、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岗前培训: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五)聘用: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不聘用。

  
若中途有报考人员放弃应聘或体检、培训不合格者,可从参加面试考核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福利待遇

  
七星区基层岗位人员工资标准

  
附件:基层岗位协管员报名登记表.doc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日

2019年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招聘11人公告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鱼峰区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协政员,11名。

  
三、应聘条件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专业不限,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18-35周岁(1983年5月15日(含本日)至2001年5月14日(含本日)之间出生人员);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的应用和操作;中员或者有党政机关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5月15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报名表(“相片”处需附有近期免冠照片)发至电子邮箱yfrlsb@sina.com。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须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报名无效,后果自负。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所有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电话告知的方式通知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提交纸质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方能参加(笔)面试。

  
资格复审地址: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州市鱼峰区静兰路10号鱼峰区政府大楼4楼411室)。复审时提交的纸质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名者的(笔)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以上证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复审通过后,由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应聘人员进行(笔)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确定考试方式。

  
1.若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2,先笔试后面试。参照笔试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末位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分数相同,则笔试分数相同的考生一同进入面试。因个人原因退出或被取消资格所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的,不再递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文知识,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水平和招聘岗位的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若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未超过1:2,则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在鱼峰区政府公告栏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入政审、体检环节。

  
(七)聘用手续办理:经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由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聘用手续并统筹安排至各部门工作。

  
五、聘用说明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单位负责,个人应缴纳部分从个人应发工资中代扣。第一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两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根据聘用人员的现实表现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六、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基本工资、工龄补贴、专业技术岗位津贴、绩效奖励等构成。

  
基本工资:大专学历每月按当年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019年为1680元/月)的130%发放,本科学历每月按当年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发放,研究生学历每月按当年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00%发放;

  
工龄工资:从鱼峰区聘用之日起,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按每满一年增资100元/月-150元/月,工龄工资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元;

  
专业技术岗位津贴:根据取得职称的级别(初、中、高)给予补助100元/月-600元/月;

  
绩效奖励:根据工作现实表现和考核情况,享受年度绩效奖励(试用期间不享受绩效奖励)。

  
其他福利待遇按照鱼峰区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报名、(笔)面试均为免费,应聘人员来往的车费、住宿费、体检费等费用须自理。

  
咨询电话:0772-3160369(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电子邮箱:yfrlsb@sina.com

  
附件:鱼峰区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8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招聘共:5个职位计划招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19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在处罚期内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10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0日至2001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2019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25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2019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接收报名。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凤北路20号,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773—2884201。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19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身份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科进修证、工作岗位证明、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各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2019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核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由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组织专家进行业务考核和院领导班子进行面试,根据业务考核和面试成绩确定直接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组织实施,考察组成员3到5人。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考察组成员签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医院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桂林妇女儿童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信息报主管部门。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自到聘用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招聘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2019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有关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加大监督力度。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

  
本《公告》由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人事科0773-284201

  
相关网站: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1:2019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职位表.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2019年10月18日

  

2019年广西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招聘公告

  

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为河池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及名额

  
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4)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

  
(5)无违法犯罪记录;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②城镇低保家庭成员;

  
③农村低保家庭成员;

  
④残疾人;

  
⑤毕业时间距离招聘时间两年内,并登记失业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以《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日期为准)。

  
(二)专业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民族学、中文、文秘、法律、新闻专业优先考虑。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200元/月。试用期满,聘用人员与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相应提高。聘用期间享受单位缴纳部分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待遇。

  
(二)休假待遇。

  
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本委工作满一年后,按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邮寄材料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7月26日下午18时止。

  
2.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详见附件),个人简历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学历证书、书、职称证书、符合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条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贴在报名表上)和近期彩色生活照片1张。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河池市金城中路296号河池市民宗委办公室。

  
(2)邮寄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296号河池市民宗委办公室(请使用邮件快递,注明“应聘材料”;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邮编:547000。

  
(3)电子邮件报名:将应聘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aa2227@126.com,电子邮件报名材料统一用“××(姓名)应聘市民宗委×××(岗位)工作人员)”命名。

  
(二)择优试用。经资格审查及面试后,按1:1的比例择优选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

  
(三)正式聘用。根据试用期间的现实表现,决定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78-2282227。联系地址: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河池市金城中路296号老地委大院内)。

  
附件: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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