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平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若干人

  

桂平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10月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桂平市第二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若干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编外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临床医师2名:临床医学专业,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并有志于从事医学或重症医学专业。

  三、基本条件

  (一)综合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及学习能力。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岁以下,男性,身高165cm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违法违纪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10月31日,报名咨询电话:0775-3565435。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者到桂平市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现场投递相关个人报名材料(请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地点:桂平市第二人民医院三楼办公室。

  2.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以下资料:

  (1)《桂平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A4纸打印,并贴彩照)。

  (2)身份证、毕业证书、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提供详细个人简历1份。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面试。

  (四)考核

  对通过面试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广西桂平市路灯管理所招聘编外电工技术人员

  

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电工技术人员6名

  

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工作踏实;责任心强,爱岗敬业,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熟练工优先。

  3.性别要求只限男性,年龄18岁至50岁。

  4.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要求持有电工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纳入招聘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7日的法定上班期间(8:00—12:00,15:0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桂平市城中街326号二楼(桂平市路灯管理所)

  报名须提供资料: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电工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核);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桂平市路灯管理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两份及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考承诺书一份。(由应聘者本人事先下载并如实填写好)。

  (二)组织面试

  面试的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人选

  根据面试情况,由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聘用人选。获聘人员请按市路灯管理所通知要求,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关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聘者承担。

  (四)公示

  对被确定的体检合格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广西桂平市公路管理所2022年招聘白沙车渡编外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白沙车渡编外工作人员8人,其中:普通船员(水手)2人;码头管理员3人;票据管理1人,监控管理员2人。(如需岗位调整按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培训上岗)

  

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奉献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三)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年龄:女18-45周岁(1977年10月31日-2004年10月31日),男18-50周岁(1972年10月31日-2004年10月31日)。

  (五)性别:男女不限。

  (五)学历:初中及以上学历(高学历者优先聘用)。

  (六)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

  

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从2022年10月11日起至10月21日止(双休日不办理报名手续)。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10月21日下午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桂平市郁江东路84号(桂平市公路管理所办公室——桂平市民政局四楼),联系人:梁瑞珍联系电话:0775-3395550;

  (四)报名须提供资料: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一份(现场填报)及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桂平市公路管理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招聘方式

  (一)资格审查: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员名单在桂平市公路管理所公示栏公布并同时电话通知本人)。

  (二)面试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总分值为100分,不达60分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三)面试主要测试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人际合作与协调、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检:根据面试情况,由高分至低分按聘用人数择优确定体检人选。接到体检通知人员,可以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受聘者承担。有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复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复核,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三)聘用: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工作期间食宿自行解决。

  

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一)聘用待遇: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

  (二)岗位待遇:所聘用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待遇,按照现有白沙车渡聘用编外工作人员享受同等工资福利、业务培训资格和差旅费待遇,食宿自行解决。试用期工资参照现聘用编外工作人员执行。

  (三)招聘公告将通过桂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桂平市人才市场公开发布和现场张贴。

  (四)未尽事宜,请与桂平市公路管理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5-3395550。

广西桂平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招聘人员

  

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岗位5人。

  

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敬业精神。

  (二)熟悉电脑操作,有较好的写作、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50周岁以下。

  (六)性别:男女不限。

  (七)学历: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八)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纳入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从2023年1月29日起至2月2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桂平市医疗保障局三楼办公室(桂平市禄棠东街9号);

  报名须提供资料: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原件核对);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桂平市医疗保障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由应聘者本人事先下载并如实填写好。

  (二)初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经初审通过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桂平市医疗保障局公示栏公布并同时电话通知本人)。

  (三)组织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确定人选根据面试情况,由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按桂平市医疗保障局通知要求,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关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聘者承担。

  (五)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组织考核。

  (六)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聘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正式聘用。经聘用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食宿自理。

  (八)聘用待遇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市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

  

有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桂平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桂平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5-3329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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