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3人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山东省肿瘤医院)始建于1958年,隶属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山东省卫生健康委为业务主管部门,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与保健为一体并跨省区服务的省级肿瘤防治研究中心,是肿瘤学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国家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储备库入选单位、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山东省一类科研院所、山东省临床医学中心,为山东省癌症中心、山东省抗癌协会和山东省肿瘤防办挂靠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医疗、科研事业;
 
  3.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聘高级岗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网站(https://personnel.sdfmu.edu.cn/)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网站(http://www.sd-cancer.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接受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
 
  (1)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3)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外语等级证书及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获奖等材料;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5)有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
 
  所有材料的扫描件按照上述顺序放入以“报名岗位+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发送至邮箱sdtumor@163.com。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公共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书面材料、现场座谈、本人谈话、电话、信函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网站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531-67626751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2024年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非事业编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专职辅导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因岗择人、为用而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专职辅导员岗:6名,因工作性质需要入住学生宿舍,按性别比例男性3名、女性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7.专业不限(思政类、心理类和学校开设专业相关者优先);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入住学生宿舍开展全天候工作;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whzx@cqxqhr.com)。报名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岗位名称+姓名+电话”。
 
  (三)报名要求
 
  1.提交资料要求。报考人员须在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扫描件。应届生需要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要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本人所在学校、单位或社区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2.时间节点要求。年龄要求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报名资料开展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初审方可进入到面试环节。报名人员与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时须备注详细填写。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学校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考核环节
 
  1.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环节。采面试环节按照结构化面试形式开展,以现场答题(口头)、案例分析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成绩计算。招聘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三)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对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 1:1 的比例确定心理测试与考察、体检人选。
 
  1.体检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心理测试。以书面问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心理健康、应急心理抗压能力等。测试结果作为拟聘的重要参考要素。
 
  3.考察环节。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原工作单位鉴定材料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的考察结论,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递补情形。考生自愿放弃(不参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以及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录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确定拟聘人员与公示
 
  1.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报校党委审定。
 
  2.公示拟聘名单。拟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1.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被聘人员,按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3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六、相关待遇
 
  1.薪酬标准。按照学校专职辅导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2.五险一金。聘期内在武汉市经开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本次聘用非在编人员,符合下一年度学校编制内招聘计划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27-84730273(人事处)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
 
  监督电话:027-84730276(纪委)

2024年河南郑州大学附属洛阳中心医院就业见习人员招募8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85人,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实训基地”,帮助其提升就业能力,积累工作经验,为实现就业打下基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19〕6号)、《关于实施梦想启航河南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218号)、《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洛人社〔2023〕60号)。
 
  二、具体要求
 
  (一)满足申请就业见习人员条件:
 
  1.洛阳市内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各类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洛阳市内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需进行失业登记)。
 
  (二)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医学影像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务管理、档案学等相关专业。
 
  (三)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有较强综合素质和责任感。
 
  (四)身体健康,能够完成见习岗位工作任务。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自2024年5月14日起,招满为止。
 
  报名方式:满足以上条件且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将个人简历+报名信息表(见附件)投递至至洛阳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邮箱lyszxyyjyjx@163.com(简历中请务必提供jpg格式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扫描件或照片),邮件题目格式为:就业见习+姓名+学历。
 
  我们将对报名人员的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定期分批通知参加考试,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看邮件反馈,以便接收考试通知。招满为止,初审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见习管理
 
  1.录取人员见习录取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时间为12个月,按照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规定发放相应生活补贴。
 
  2.见习期间,医院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完成任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离岗。
 
  本次招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不符合就业见习人员条件的,一律取消招募资格。
 
  (咨询电话:63892012)
 
  附件:1.个人简历表.docx
 
  附件:2.报名信息表.xlsx

2024年湖北黄冈市英山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16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推进“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引进、储备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创新县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鄂人社发〔2021〕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规定,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5月10日核准备案,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博士、硕士研究生)到英山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引进对象。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引进数量、方式。计划招聘引进16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3人、管理岗位3人。博士研究生数量不限。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英山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下称《岗位表》)。
 
  招聘引进方式:采取“公开报名、分类实施、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已在英山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一)发放生活津贴。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1万元生活津贴。
 
  (二)试用期满享受相应待遇。对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可分别享受专业技术八级、十一级工资待遇;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可分别享受管理职员七级、八级工资待遇。
 
  (三)住房保障。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四)近亲属可在英山城区落户。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凭录聘用通知可直接办理其近亲属英山城区入户手续,随迁随办。
 
  (五)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英山城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配偶可采取调动、推荐安置等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排。
 
  四、公告及报名
 
  (一)发布公告
 
  2024年5月14日在英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inays.gov.cn/)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8:00至2024年5月26日17:00,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下载《英山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下称报名登记表)、《英山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参加考试承诺书》(附件3,下称承诺书),按要求和提示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于报名时间内将填写规范完善的报名登记表(手写后扫描)、承诺书(手写后扫描)、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扫描件一并打包成“报考岗位代码+姓名”的压缩包,发送到电子邮箱yingshanzhaopin@163.com,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报名。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资格条件有关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300KB以下)。
 
  (3)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7日8:00至2024年6月2日17:00。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2.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在英山县委组织部、英山县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审查过程中应坚持审查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条件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
 
  3.对填报信息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资格审查阶段补充或修改报考信息后重新选报。
 
  4.资格审查中的注意事项
 
  (1)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①年龄计算的起始时间以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5月14日,《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某年5月14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②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能于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聘)用。
 
  ③关于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的取得时间。教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格证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以证书上填写的时间为准。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
 
  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四)准考证领取。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缴费
 
  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参加考试人员须按每场次考试50元的标准缴纳考试费用。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凭相关凭证免予缴费。
 
  五、测试
 
  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博士研究生特设岗位实行“公开报名、面谈考核、择优录用、双向选择”,不设开考和竞争比例,招聘数量不限;硕士研究生岗位实行“按岗招聘、公开报名、考试考察、择优录用”。
 
  1.测试内容及方式。根据招聘工作总体安排和各岗位报名人数,测试可采取面谈考核、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直接面试或试工等多种方式进行。测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除博士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外,其他岗位原则上按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20的岗位,加试笔试,并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测试人员。
 
  3.最低合格线控制制度。测试(包括笔试、面试、面谈考核)均设置最低合格线,加试笔试最低合格线为笔试卷面满分折合成百分制后的40%,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75分),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计分办法。未加试笔试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加试笔试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5.成绩相同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未参加笔试的,或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的,组织加试。
 
  6.发布测试公告。测试(含加试笔试、面试等)公告在开考前至少5天在英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inays.gov.cn/)发布,相关事宜以测试公告为准。加试了笔试的岗位在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测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测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六、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定,在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一)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三)本次公开招聘设置3年最低服务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未尽事宜以及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程》(2020年版)的规定执行,或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决定,必要时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中共英山县委组织部      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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