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济宁市任城区公立医院校园招聘2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任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优秀青年人才集聚,优化区级公立医院人才队伍结构,更好服务我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任城区公立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一)招聘计划
 
  25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2024届及择业期(2022-2023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学历高校毕业生。博士研究生不限毕业年限。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须在公示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就业协议。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博士研究生1983年4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93年4月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网上预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及时参加网上预报名的应聘人员可在“校园招聘”现场进行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最终以现场确认结果为准。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9:00-4月25日17:00
 
  网上预报名方式:登陆任城区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ww.rencheng.gov.cn/col/col34428/index.html)进行线上预报名。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预报名,本次预报名只有一次机会,请务必认真填写。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
 
  4月27日9:00-12:00,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619号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泰安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2、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确认人员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济宁市任城区公立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济宁市任城区公立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承诺书》(附件3);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5)招聘岗位有方向要求的,需提交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之一;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规培证书等),对暂未取得规培证的,应提供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规培证明(加盖公章)。
 
  (7)报名登记表同底1寸照片电子版(4月27日前发送至邮箱:rcwjrs@163.com,邮件注明报考单位、岗位和个人姓名)。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的,可先通过面谈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进行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谈、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取消资格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其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有关校园招聘信息将通过济宁市任城区卫生健康局网站(/wj/)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附件1)
 
  监督电话:0537-6768632
 
 
 
 
 
  济宁市任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8日

2024年甘肃省中医院招聘15人公告

  
 
  甘肃省中医院创建于1953年12月,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和急救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兰州大学等10所省内外高等院校的教学医院;甘肃省城乡居民医保、甘肃省省直医保、兰州市医保、兰州市工伤医保定点医院;第二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项目建设单位,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国家中医住院(全科医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中华中医药学会中药临床药师培训基地。2007年托管了甘肃省中医药研究院。
 
  截至2024年1月,医院占地209亩(包括医院主院区、东院区和白银科研制剂中心占地),开放病床2097张,医院及省中研院共有职工2397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261名(副高级以上专家513名)。拥有“国医大师”王自立,“长江学者”“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全国名中医”张志明,“岐黄学者”“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李盛华,“全国名中医”廖志峰,“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李妍怡等一批在全国和省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医学专家。医院有先后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优秀专家11名,甘肃省领军人才6名,甘肃省优秀专家7名,甘肃省名中医46名,全省卫生行业骨干人才5名,“青年岐黄学者”1名,优秀青年人才13名。
 
  医院现有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培育项目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7个;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19个;甘肃省临床医学中心2个,甘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3个。
 
  2024年,医院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采取公开考核招聘方式,招聘紧缺专业人才15人(见附件1:《甘肃省中医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第二期)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等条件。其中,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4.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硕士研究生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岗位列表”)。
 
  7.医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医师资格证,须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往届生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规培证明。
 
  二、报名
 
  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2日截至,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电子邮箱)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甘肃省中医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2),将报名信息表、本人简历及以下材料投递至邮箱:gsszyyrczp@163.com,报名邮件及报名登记表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在邮箱投递的报名信息表同时务必扫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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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中医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人才报名信息表
 
  1.应届毕业生:报名信息表(xls格式)、身份证(PDF扫描件)、院校在校(表现)证明(PDF扫描件)、执业医师资格证(PDF扫描件)、其他岗位条件的相关证明(PDF扫描件)、个人简历,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PDF扫描件)。
 
  2.往届毕业生:报名信息表(xls格式)、毕业证(PDF扫描件)、学位证(PDF扫描件)、身份证(PDF扫描件)、档案所在地证明、其他岗位条件的相关证明(PDF扫描件)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或离职证明(PDF扫描件)。
 
  3.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和证件扫描件必须一致,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条件,应届硕士研究生院校在校(表现)证明须注明研究方向、往届毕业生提供研究方向证明,对提供不实信息而影响报名审核结果,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办理聘用手续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未达到其他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和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在报名后进行,并将资格初审结果等相关事项通过报名邮箱通知考生。
 
  2.资格复审在考核前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复审及考核具体要求、时间、地点采取电话告知或医院官网公告的方式通知考生。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将取消考核资格。
 
  四、资格复审及考核
 
  报考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由甘肃省中医院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以现场签到的人员为准。资格复审及面试考核程序、时间、地点等在甘肃省中医院官网另行通知公布。
 
  五、体检
 
  按照岗位计划和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安排通知考生本人。体检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项目有问题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或由甘肃省中医院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甘肃省中医院结合人事档案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联系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甘肃省中医院将考核、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官网(http://www.gszyy.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审批备案
 
  甘肃省中医院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2024年8月1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及学位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无法查询,不能提供公告要求其他资格证书,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出现以上任一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审批,审批不合格不予聘用。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由甘肃省中医院会议审议拟聘人员并报省人社厅备案。
 
  九、聘用
 
  经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由甘肃省中医院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十、其他事项
 
  1.在此次招聘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在纪委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 0931-2687885
 
  组织人事处 0931-2687243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418号
 
  联系人:甄老师
 
  联系电话:0931-2687243 13919852831
 
  报名邮箱:gsszyyrczp@163.com
 
 
 
  甘肃省中医院
 
  2024年4月28日


2024年广西人民医院招聘124人公告

  
 
  “聚天下优秀人才,建人民满意医院”。现广发“招贤英雄帖”,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人才124人。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纪违规。
 
  2.符合各岗位对应的学历、专业要求,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和科研能力。
 
  3.原则上要求本科通过大学英语四级,硕士及以上通过大学英语六级。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个别优秀者根据医院岗位情况可酌情放宽基本条件。
 
  二、福利待遇
 
  1.工资标准参照国家及广西事业单位现行标准,奖励性绩效按医院绩效考评方案执行。
 
  2.依政策规定享受国家、自治区带薪年休假、社会保险、工会福利等福利。
 
  三、优秀人才待遇
 
  符合广西医学科学院要求的:
 
  1.杰出科学家:学科建设领军人才,能够带领本学科在其领域赶超或者保持国际先进水平;视专家层次,签订工作协议,年薪一人一议;给予配套科研补助经费和安家费。根据工作需要落实配偶安置,符合我院准入条件的优先安排至相应专科工作。
 
  2.领军学者:视专家层次,签订工作协议,税前年薪150-300万元;税前安家费100-200万元,给予配套科研补助经费150-1000万元,特别优秀者可一人一议。根据工作需要落实配偶安置,符合我院准入条件的优先安排至相应专科工作。
 
  3.研究员(博士):视专家层次,签订工作协议,税前年薪30-60万;税前安家费30-80万元,给予配套科研补助经费30-100万元。根据工作需要落实配偶安置,符合我院准入条件的优先安排至相应专科工作。
 
  以上均享有医院同等培训进修、公派出国、晋升职务等权利,另根据医院当年住房管理政策提供过渡房租住或住房补贴。
 
  符合医院要求的:
 
  1.高层次领军人才:视专家层次,签订工作协议,税前年薪100-500万;给予配套科研经费。根据工作需要落实配偶安置,符合我院准入条件的优先安排至相应专科工作。
 
  2.学科带头人:税后安家费80-100万元,配套相应科研启动经费,配偶两地分居且为卫生行业从业者,可优先安排就业。
 
  3.学术带头人:税后安家费60万元,配套相应科研启动经费,配偶两地分居且为卫生行业从业者,可优先安排就业。
 
  4.优秀博士研究生:税后安家费26-30万,税前人才引进津贴3000元/月(来院后3-5年),配套相应科研启动经费5-30万。
 
  以上均享有医院同等科研奖励、培训进修、公派出国、晋升职务等权利,另根据医院当年住房管理政策提供过渡房租住或住房补贴。
 
  四、招聘需求
 
  1. 长期招聘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对医师岗博士研究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不做硬性要求。博士研究生应聘者请选择博士及博士后招聘渠道选择意向科室申请岗位投递。博士研究生、优秀人才应聘可电话咨询0771-2804224。
 
  2.各岗位需求,详见《广西医学科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批人才招聘需求》。
 
  五、其他说明
 
  1.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2.应聘者需保证所填内容与本人真实信息一致,如有虚假,一切后果自负。
 
  3. 2024年招聘岗位以此公告为准。
 
  4.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我院人力资源部。
 
  六、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1.即日起至2024年5月5日24:00
 
  2.博士:长期招聘
 
  (二)报名方式:
 
  在系统报名即可,无需提交纸质简历。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于2024年5月5日前登录http://hr.gxhospital.com:10091/service/zhaopinFront/home.html(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报名,要求先注册填写简历再申请岗位。
 
  (2)系统上完善简历时请根据提示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上传不齐全将影响后续面试考核。
 
  (3)为执行两个“同等对待”,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岗位需提供以下材料:上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具的住培证明,并在正式报 到入职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已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应聘者无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但需提供主治及以上职称证明。若未上传对应相关证明则视为无效简历。
 


2024年四川成都邛崃市引进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9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畅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渠道,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邛崃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我市拟公开考核引进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9名。本次人才引进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引进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范围
 
  符合《邛崃市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条件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应聘考生系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确定的其他条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相关信息后按以下程序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8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件各1份,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打包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qlsrsrc@163.com,邮件以“应聘单位+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命名。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材料不全或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邛崃市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并在表内相应位置附1寸免冠证件照,提供签字扫描版PDF和WORD版各1份;
 
  2.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暂未毕业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通知考核相关事宜。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责任自负。
 
  四、考核
 
  (一)考核形式
 
  考核由初试和终试组成,初试通过者方可进入终试。初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以终试成绩为准。
 
  (二)时间地点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提前通知。应聘人员考核当日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要求
 
  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可参加初试,所有考生初试成绩须不低于80分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根据初试成绩按不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2倍且不高于招聘岗位人数的5倍进入终试;同一岗位初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终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可参加终试,所有考生终试成绩须不低于80分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最终按终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五、体检
 
  依据考核成绩,按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考核成绩相同,则以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名次;若初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终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考察对象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终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递补只进行1次。
 
  七、公示
 
  (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后续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对应聘人员因公示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一)通过考核、体检、考察及公示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本次引进人才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自聘用之日起在邛崃市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
 
  九、咨询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88760077(邛崃市纪委邛崃市监委派驻邛崃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88791289。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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