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选聘6人公告

  
 
  为满足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选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详尽写明,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
 
  一、选聘原则
 
  本次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6名,各选聘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告通知或公开招考栏目”发布公告。在选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面试、体检通知等),将通过“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告通知或公开招考栏目”发布。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4月22日至2006年4月21日期间出生。
 
  6.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须一字不差。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选聘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2、2023、2024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2、2023、2024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资格)须在2024年4月22日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4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五、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选聘实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2日09:00至4月26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如实填写《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在报名首日尚未取得岗位所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时需提交由所在学校开具本人所学专业名称的证明,并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以“姓名+专业证明”命名),上述材料的扫描件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名称为“专技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发送至邮箱tssnky123@163.com。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资格审查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结果以电话形式通知。
 
  (四)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选聘”岗位均不限开考比例。
 
  六、考试内容和流程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选聘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为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资格复审于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定于2024年5月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提前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告通知或公开招考栏目”发布公告。
 
  根据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交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尚未取得证书人员需携带由所在学校开具本人所学专业名称的证明原件)
 
  2.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
 
  3.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
 
  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程序;审核未通过的取消资格。
 
  (二)面试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七、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告通知或公开招考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项
 
  此次公开选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面试、体检通知等),将通过“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告通知或公开招考栏目”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
 
  选聘工作咨询电话: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0315-2878060(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附件:
 
 
 
  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24年4月18日

2024年新疆兵团党委党校招聘公告

  
 
  为及时补充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以下简称校(院))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4〕3号)等有关法规政策,校(院)决定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涉及8个岗位。其中,教育教师类6名,专业技术类1名,综合管理类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招聘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教育教师岗面向博士研究生(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且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采取“一人一议”方式考核聘用(到岗后兑现高层次人才待遇)。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8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热爱党校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考生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可报考相关岗位,并以我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兵团党委党校政务网(http://dwdx.xjbt.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智联招聘报名网站(https://dangxiaozp.zhaopin.com/)为指定报名网站。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教育教师岗免笔试)、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一)网上报名
 
  专业技术岗和综合管理岗报名时间:4月29日10:00-5月9日13:00
 
  1.报考人员可通过招聘信息发布平台查询《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固定电话:0994-5677716。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站填写《2024年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提供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比如有关工作履历证明、奖励证明,本人发表论文(文章)或参与课题研究等个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29日10:00至5月9日18:00。
 
  1.审查原则。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有关履历、业绩奖惩等综合情况,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教育教师岗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登录智联招聘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结果。
 
  (三)笔试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的报考人员,请在5月9日24:00之前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95元。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名费将于30日内通过原缴费渠道予以退费。
 
  2.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5月14日-5月19日智联招聘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笔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3.笔试时间、科目和地点
 
  ①笔试时间:5月19日(星期日)
 
  ②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性试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性试题)两科,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每科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总分为200分。
 
  ③笔试地点: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新疆五家渠市迎宾大道619号)
 
  4.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于5月底左右公布,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五)面试
 
  1.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信息发布平台,以免错过面试时间。
 
  2.面试方式:线下面试
 
  专业技术岗和综合管理岗面试时间为15分钟,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教育教师岗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试讲主题、内容由面试人员根据自身应聘岗位和专业情况确定,可使用PPT等展示工具。
 
  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技术岗和综合管理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教育教师岗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确定
 
  1.教育教师岗
 
  面试成绩为最后总成绩。
 
  2.专业技术岗和综合管理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
 
  (七)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体检环节只复检一次。
 
  (八)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十)公示
 
  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相关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一)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校(院)组织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并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教育教师岗为8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人员报到后,工作人员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监督
 
  校(院)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4-5677839
 
  七、招聘有关事项
 
  (一)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规定的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党委党校政务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考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公告》由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4-5677716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2-58703000-85054
 
  022-58703000-85503
 
 
 
  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
 
  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
 
  2024年4月28日


2024年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8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系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其中聘用书记员3名、聘用综合文员2名、聘用警务辅助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聘用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法院编外聘用人员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聘用书记员岗位
 
  1.具有全日制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非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到公告发布之日);
 
  3.掌握计算机及软件使用等必备的办公办案技能,具有一定的逻辑分析能力、法律思辨能力和文稿写作能力。
 
  聘用综合文员岗位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到公告发布之日);
 
  3.掌握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操作等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稿写作及沟通协调、办文办事能力。
 
  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一)
 
  1.限男性;
 
  2.部队复员、退伍军人或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本科及以上学历,部队复员、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8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到公告发布之日);
 
  5.身体素能较好,身高不低于175cm,体能测试合格。
 
  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二)
 
  1.限女性;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本科及以上学历,部队复员、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8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到公告发布之日);
 
  4.身体素能较好,身高不低于162cm,体能测试合格。
 
  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三)
 
  1.限女性;
 
  2.具有护理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本科及以上学历,部队复员、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8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到公告发布之日);
 
  4.身体素能较好,身高不低于162cm,体能测试合格。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5月7日至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商贸路3号,报名人员从市法院正大门左侧安检室进出)。
 
  2.报名要求
 
  报考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准备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持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有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的考生,持工作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审核确认,作为考试加分凭证。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并按照后续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到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本人自负。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自行在中国三江人才网(www.ybrc128.com)下载《报名信息表》,根据填表说明如实、准确、完整、规范填写表中各项内容。
 
  2.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留存电话无法接通等,造成后续招聘中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查、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知到本人等),责任由本人自负。
 
  3.本次招聘,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试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专业能力测试
 
  时间和地点: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www.ybrc128.com)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发布的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错过考试时间按缺考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专业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聘用书记员和聘用综合文员专业能力测试为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等。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体能(4*10往返跑、100米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立定跳远)。
 
  报考聘用书记员岗位的考生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在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具有1年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的,在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具有2年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的,在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具有3年及以上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的,在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聘用综合文员岗位和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考生具有1年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的,在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具有2年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的,在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具有3年及以上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的,在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
 
  根据考生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含加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时间和地点:专业能力测试后,市法院将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www.ybrc128.com)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发布的面试时间和地点,错过面试时间按缺考处理,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考察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
 
  根据各职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面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时间及地点:面试后通知。
 
  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司法警察职位除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条件外,其余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专业素养、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人岗相适性等相关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四)公示
 
  由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3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合同。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相关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系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编制性质。
 
  (二)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31-2321673),受理举报。
 
  (三)招聘过程中有关具体安排、调整、提示等事项,均由市法院在中国三江人才网(www.ybrc128.com)发布。
 
  (四)参加应聘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六)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责任由本人自负。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咨询电话:0831-2333771。
 
  附件:
 
  1.《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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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6日


2024年广东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18人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拟引进一批急需人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原名番禺理工学院、番禺职业技术学院)1993年筹建,1997年9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2009年底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学校建设名单B档(30强)。
 
二、岗位要求
 
此次拟引进急需人才18名,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2024年5月9日)。
 
2.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人员类型
 
招聘人员类型不限,包含“2024年毕业生”及“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2024年毕业生”要求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21日。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同时按照《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引进急需人才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附件2)要求在系统中的“附件上传”环节上传相关材料,务必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将所有相关材料上传至系统。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已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3)应聘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在《岗位需求表》中提及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填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引进急需人才相近专业认定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专业材料〔国(境)外毕业的须提供成绩单及翻译公证书或毕业院校的相关专业证明及翻译公证书,国内毕业的提供由毕业院校盖章的成绩单〕,经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上传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
 
2.资格复核和心理测试
 
(1)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资格复核当天需提供所有本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和原件进行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无效。若无法提供原件或复核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方可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的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没有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心理测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参加了心理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招聘考试环节。
 
(三)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复核和心理测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根据岗位类别,面试分为教师岗位和非教师岗位两类进行。其中,教师岗位面试分为考察座谈、试讲、答辩三个环节;非教师岗位面试分为考察座谈、答辩两个环节。
 
(1)考察座谈环节:采取座谈会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能力、发展潜力、工作态度、团队精神、对岗位的认识与理解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让应聘人员了解所应聘岗位的现状、发展前景、岗位职责、个人发展方向等方面的情况。该环节不计分。
 
(2)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40%)+答辩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非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职位相适应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答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考核评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考核评价比例:不设开考比例限制。
 
4.考核成绩:考核评价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考试综合成绩超过80分(含)者方可录用。
 
(四)体检考察
 
1.体检
 
对考试综合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则需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方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不予录用,但因怀孕等法定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延期体检。
 
2.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学校通知考生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考生超过5个工作日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或考生所在单位超过30天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考察。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学校将组织复查,根据复查结果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2024届博士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逾期则招聘结果无效。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是否递补可由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所聘岗位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等级以岗位需求表为准。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广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等有关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符合学校周转性住房申请条件的人员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免费不超过5年的周转性教师住房。具体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学校将协助博士及博士后另申领市人才安家费,具体发放期限、发放方式按广州市规定执行。
 
(四)获聘人员持有非经由本校评审获得的职称,入校之日起三年内应参加本校组织的职称确认(评审)并获得通过,逾期未通过的,下调一个职级,聘用到下一职级的最高等级。应聘人员一经报名,则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五、其他事项
 
(一)工作经历年限方面,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岗位工作经历证明(该三项材料出具单位或缴费单位应为同一家单位)。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费记录。所有全日制在读期间的兼职、社会实践经历、实习及创业经历一律不计入工作经历。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比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等行为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原则上应在拟聘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到岗,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须由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放弃申请。
 
(五)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4734666(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方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4835229(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赵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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