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南通市海门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4年南通市海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2024年南通市海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事项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28日(星期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5:30)。
 
  地点: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党校综合楼阶梯教室(南通市海门区长江南路200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招聘公告》和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携带《资格复审表》 (附件2,考生下载、填写好完整信息并打印,加贴2寸证件照后签字确认)等相关表格。
 
  2.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内容填写完整,院校盖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人员)、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学信网查询、下载、打印,右侧有二维码)、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202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3.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出现役证》;2022年和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2-6),其中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内容填写完整,院校盖章)、《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和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复审单位同意,也可在体检前提供)。
 
  5.退役军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出现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相关证明;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复审单位同意,也可在体检前提供)。
 
  考生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以及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弄虚作假者一切责任由考生承担。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部门陈述申辩。
 
  四、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联系不到及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考生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授权的资格复审委托书(附件2-7),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以及面试相关事宜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报名网站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缴费并打印《面试通知》。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对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
 
 
 
  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


2024年浙江台州三门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因三门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截止日期计算至2024年6月12日,下同)。计划表中对年龄有要求的,以计划表为准。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所载为准;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年龄等条件,以《计划表》为准,其中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
 
6.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4年9月30日前。
 
7. 计划表中对取得相应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的规定中,涉及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仅指2023年或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三门县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领到毕业证书的,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报考人员填写《三门县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4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地点:三门县卫生健康局六楼会议室(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9号)。
 
4.报名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三门县卫生健康局513室组织人事科教科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6月20日-6月21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四、考试
 
(一)临床医学类高层次人才、临床医生B及药剂科岗位:根据报名情况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择优录用。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二)其他岗位: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所报专业的相关医学综合理论知识,满分12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考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确定入围体检名单。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相应增加招聘计划数,一并入围体检。
 
(三)考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22日上午9:00-11:00。
 
2.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时,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进行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递补。
 
本次招聘的卫技人员聘用后必须在所报考的单位服务满5年(不包括规范化培训时间),5年内不得辞职、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需具有执业资格的卫技人员,聘用后两年内未通过执业资格考试或四年内未通过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的,聘用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三门县人民医院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聘用后实行公立医院员额备案制。
 
2.乡镇卫生院岗位统一招聘后,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3.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4.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6-83332238(三门县卫生健康局),监督电话:0576-83353197(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76-83361711(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三门县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
 
 
3.人才待遇一览表
 
三门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31日
 

附件1:

三门县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

计划数

性别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户籍要求

其他要求

三门县人民医院

临床医学类高层次人才

不限

不限

临床医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不限

具有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

临床医生B

5

不限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耳鼻咽喉科医生

1

不限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康复科医生

2

不限

临床医学、中医康复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影像诊断(超声科、放射科)

2

不限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急诊科医生

1

不限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TCD、肌电图医生

1

不限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心电图医生

1

不限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康复技术

1

不限

康复治疗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药剂科

1

不限

药学、临床药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不限

 

三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

临床医生A

7

不限

临床医学

大专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年龄40周岁及以下(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妇产科医生

2

不限

临床医学

大专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年龄40周岁及以下(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超声科医生

6

不限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

大专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年龄40周岁及以下(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放射技术

2

不限

医学影像技术

大专及以上

 

不限

取得放射技士及以上资格证书,年龄40周岁及以下(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防保医生

2

不限

预防医学

本科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医学检验

1

不限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

本科及以上

 

不限

取得检验技士及以上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三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卫生检验

1

不限

卫生检验与检疫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附件3:

人才待遇一览表

人才待遇

学科带头人

博士研究生

高级职称

硕士研究生

本科生(临床双证)

薪酬待遇

年薪制(具体待遇面谈)

年薪制(具体待遇面谈)

事业单位在编薪酬待遇

事业单位在编薪酬待遇

事业单位在编薪酬待遇

个人奖励

按政策最高享受120万元奖励

按政策最高享受50万元奖励

按政策最高享受正高50万元、副高30 万元奖励

按政策最高享受30万元奖励

按政策最高享受10万元奖励

住房补贴

按政策享受台州市房票补贴

按政策享受台州市房票补贴最高40万元

按政策享受台州市房票补贴正高50万元、副高30万元

按政策享受台州市房票补贴最高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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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费

按政策享受台州市安家补贴

按政策享受台州市安家补贴最高39万元

按政策享受安家补贴

按政策享受台州市安家补贴最高3.9万元

按政策享受台州市安家补贴最高1.3万元

过渡用房

可申请三门县人才公寓

可申请三门县人才公寓

可申请三门县人才公寓

可申请三门县人才公寓

可申请三门县人才公寓

生活保障

按政策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和配偶工作

按政策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和配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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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15人公告

 

根据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高等院校和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若干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
 
由湖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三、招聘计划
 
2024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及工作人员15名(其中文化课教师12名、校医1名、会计2名)。具体详见《2024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招聘对象: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含国(境)外留学人员)。
 
2.户籍不限。个别岗位有户籍限定的,详见《2024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
 
3.学历要求不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须于2024年6月1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6月1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中“其他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等材料的,社会人员(含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6月11日前取得。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24年6月1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政审符合要求;
 
2.教师岗位应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一般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8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7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浙人社发〔2013〕197号文件执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检符合要求;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条件。具体详见《2024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
 
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对口,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可报专业由招聘学校及市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目录》(附件3)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国(境)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由市教育局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6.户籍有限制的岗位,以2024年5月31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7.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现湖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4)属于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5)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3日9:00—2024年6月7日17:00。
 
应聘人员可通过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平台进行报名(报名平台网址:http://zhaopin.0572app.com/)。报名时须下载《2024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表》进行填报,本人签字后连同报考所需材料一同上传(附件格式PDF扫描件)。
 
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文化课教师岗位: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社会人员(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校医岗位: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执业医师资格证书;④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
 
(3)报考会计岗位: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社会人员(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和会计职称证书。
 
(二)线上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6月4日9:00—2024年6月8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网报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但仍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负责。
 
(三)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完成后,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2024年6月11日9:00—2024年6月16日17:00登录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
 
笔试日期初定为:2024年6月16日。具体信息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五)招聘测试
 
1.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形式为笔试,由市教育局组织,满分100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文化课教师岗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课堂教学能力测评”人选(岗位招聘数只有1人且报名人数在4人及以上的按1:4);校医、会计岗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需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评”。
 
2.课堂教学能力测评:由市教育局组织“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测评后,文化课教师岗位根据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由市教育局组织(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入围体检对象。
 
文化课教师岗位按照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20%、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报考对象的总成绩;
 
校医、会计岗位按照专业知识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对象的总成绩。
 
(六)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按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报考文化课教师岗位的总成绩相同时以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分数高者为先;若报考校医、会计岗位的总成绩相同时以专业知识成绩分数高者为先。
 
(七)体检
 
由湖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应聘人员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体检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考察情况不影响录用要求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高中语文、物理、化学教师和会计岗位拟聘用人员,根据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招聘学校;
 
2.拟聘用人员(应届毕业生)与招聘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拟聘用人员(社会人员、国(境)外留学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市直学校教师及工作人员招聘就业意向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与学校签订协议书或意向书的,均视作自动放弃。
 
(十一)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已就业的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未能按时取得相关证书或在聘用前出现影响聘用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不实信息或考试过程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认定和处理。联系电话:0572-2398579(组宣人事处),0572-2398591(纪检组)。
 
七、招聘咨询
 
咨询单位:湖州市教育局组宣人事处
 
咨询电话:0572-2398579、0572-2398580(工作日期间8:30-11:30,14:30-17:00)
 
附件:
 
 
 
 
湖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奉化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107人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意见》(奉党办〔2018〕25号)、《关于印发〈奉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办法〉的通知》(奉人社〔2018〕103号)、《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奉党办﹝2022﹞56号)文件规定,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奉化区妇幼保健院等51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由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流程中的报名、资格审查初审、考试、体检、考察环节由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名称、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2)。
 
学历(学位)、户籍、职称和从业资格的取得时间以及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05月31日~2024年06月04日下午16:00。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4)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fhdf@nbohrs.cn。《报名登记表》非WORD格式的,一律不予受理。
 
邮件名称写明: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名称+考生姓名。
 
邮件报名后,考生应当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否则因邮件未发送成功导致的报名无效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已收到邮箱自动回复报名成功的则无需电话确认)。联系电话:88975336(傅老师)。
 
(二)报名资格审查
 
经初步审核,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将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的“招考信息”栏目上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地点,随带规定的书面材料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书面材料包括:1、报名登记表1份;2、一寸免冠照片2张;3、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提供);4、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资料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资料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人数不得低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如低于招聘计划数,则核减招聘计划数至少至资格审核合格考生人数;资格复审合格考生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将在现场发给《面试通知单》。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按照《面试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增加客观题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客观题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客观题笔试成绩排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对象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招考信息”栏目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市、区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考察
 
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奉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的淘汰。
 
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区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招考信息”栏目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社会人员现在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
 
(七)递补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1、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体检安排而被取消体检资格或录用资格的。
 
2、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五、其它事项
 
薪资待遇具体根据奉化区政府关于编外用工待遇的相关规定和具体岗位设置及用人单位内部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宁波市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506065(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88506212。
 
 
 
附件3:报名登记表
 
 
宁波市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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