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省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规定(试行)》(琼人社发〔2018〕518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省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海南省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此次省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省政协委员联络服务中心及省政协网络议政服务中心选调管理人员4名,其中:省政协委员联络服务中心2名,省政协网络议政服务中心2名,具体职位信息详见《海南省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报名人员范围为本省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备注:选调所聘岗位为七级管理岗及以下。
 
  (二)报名资格条件
 
  选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7.文字功底扎实、综合研究能力强、统筹协调能力强;
 
  8.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考人员所在机关(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任职时间和最低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 2024年4月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以及未经用人机关(单位)同意报考的;
 
  5.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试用期限内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公告在政协海南省委员会官网https://www.hainanzx.gov.cn、海南省政协微信公众号发布,后续选调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在政协海南省委员会官网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8日。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政协海南省委员会官网了解选调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报名包括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和提供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选调公告,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签署《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地址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9日8:00至2024年5月13日12:00。根据审核结果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17:00。(周末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网址:政协海南省委员会官网https://www.hainanzx.gov.cn
 
  3.报名具体步骤和要求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省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
 
  (4)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电子证件照;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考人员所在机关(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6)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4.资格审查及查询
 
  根据选调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规定时间内准时关闭。
 
  按岗位的选调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举行笔试,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调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选调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一般在报名结束后10天内公布。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政协海南省委员会官网https://www.hainanzx.gov.cn公告。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各个环节的考试时,均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将委托有资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担命题和考务组织工作。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进行命题,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综合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计算,综合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研究、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履职基本要求等因素,分岗位科学合理设定,且不得低于参加本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政协海南省委员会官网公布。
 
  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由省政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不同岗位邀请5或7名相关专家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其中海南省政协机关考官小组专家成员占比不超过6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逻辑思维、业务素质、语言表达和其他综合能力。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示。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岗位的选调人数,在笔试、面试均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省政协办公厅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省政协办公厅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省政协办公厅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监督小组工作人员陪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由选调领导小组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组织有相关经验的同志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以及在关键时刻、急难险重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和担当意识。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综合考试成绩、体检、考察、职位要求等情况,经省政协机关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后,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名单在政协海南省委员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拟选调人选公示期间放弃选调资格、拟选调人选公示结果影响选调等情形,导致选调职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五、调动任职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程序办理调动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六、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情形的,应当回避。
 
  (二)严肃选调工作纪律。选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与选调相关的信息情况,考察时应公道正派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三)严格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提供虚假报名信息,不得作弊;对违反选调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四)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选调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政协机关纪委:0898-31999266(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省政协办公厅组织人事处:0898-31999212,31999338(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其他
 
  本公告由省政协办公厅负责解释。
 
  1.选调工作咨询电话:0898-31999212,31999338(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31999337,3199930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海南省政协办公厅
 
  2024年4月18日


2024年江苏苏州市吴江区第一次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63人公告

 

吴江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6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行政处罚。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爱岗敬业,有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服从组织分配,愿意到基层工作。
 
(三)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7日至2006年6月19日期间出生),具有吴江区户籍(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吴江区户籍),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对年龄、户籍、学历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吴江区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吴江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户籍限制。
 
(四)《岗位简介表》(附件1)其他要求中“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其他2024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原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原大学生村官等。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五)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各项招聘资格条件须于报名截止前具备。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苏州市吴江区2024年第一次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专业根据《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划分。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初审
 
1.本次招考网上报名及初审同步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6月17日9:00 至2024年6月19日15:00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报名,网上初审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0日15: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提交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即咨询电话。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招聘计划将通过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w.wj-hr.com)公告。
 
(二)笔试准考证发放
 
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请关注报名系统笔试时间信息,及时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打印准考证,打印逾期者责任自负。
 
四、招聘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形式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分别按50%的比重计入总分。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其中岗位代码304直接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即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第2位四舍五入。
 
3.按照考生所报考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低于该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查询及面试通知书打印请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
 
(二)资格复审
 
1.岗位代码304报名成功的考生及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须在发放面试通知书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查看。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应聘人员登记表,并于现场资格复审当天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上交的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①应聘人员登记表;②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③学历证书及报名岗位“其他要求”中所需提供的如“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驾驶证”等其他可证明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④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另须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⑤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⑥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原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报名资料复印件不退回。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办理。代办人需携带上述规定的复审材料,并出示代办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如实填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信息将在(www.wj-hr.com)发布,一经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将不再进行递补。
 
5.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在5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打印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打印的面试通知书内容为准。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其中岗位代码304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为基础护理知识。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名单,并于次日在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w.wj-hr.com)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二)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三)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通过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名单在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w.wj-hr.com)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
 
(二)在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报考者聘用后,须按《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与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资待遇按照编外控制数标准执行,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七、储备和补录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以上但未被录取的人员均作为该招聘岗位内的储备人员,储备期一年(自首次面试之日起一年)。储备期内,该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经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同意,招聘单位可在该招聘岗位储备人员中按总成绩(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补录(该招聘岗位无储备人员时,可从同一招聘单位内招聘条件完全相同岗位于报名时选择自愿服从调剂的储备人员中进行补录),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
 
九、本《公告》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江苏扬州宝应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2人公告

 

为满足宝应县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需求,根据临床学科建设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符合《2024年5月宝应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31日至2006年6月7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岗位简介表》:宝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baoying.yangzhou.gov.cn/)、宝应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byrmyy.net/)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综合考察、公示等5个程序。
 
研究生岗位和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岗位招聘为长期招聘,直接面试,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可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岗位招满即止。招聘动态和岗位空缺等情况及时公布。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08:00-2024年6月7日17:00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宝应县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宝应县新城路1号;联系方式:0514-88200260);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后,发送至邮箱bryrsk@163.com。
 
2.现场报名时交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提供毕业证书、学历验印材料、有效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本县范围内在岗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网上报名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前需提交上述材料。
 
3.领取准考证时间:6月11日08:00-17:00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范围: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2.笔试时间:6月13日上午;
 
3.面试时间:6月13日下午。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研究生岗位和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体检由宝应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四)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宝应县人民医院组织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并经过考察审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四、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宝应县人民医院与拟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检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8292162
 
附件:
 
 
 
宝应县人民医院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浙江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15人公告

 

根据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高等院校和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若干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
 
由湖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三、招聘计划
 
2024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及工作人员15名(其中文化课教师12名、校医1名、会计2名)。具体详见《2024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招聘对象: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含国(境)外留学人员)。
 
2.户籍不限。个别岗位有户籍限定的,详见《2024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
 
3.学历要求不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须于2024年6月1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6月1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中“其他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等材料的,社会人员(含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6月11日前取得。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24年6月1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政审符合要求;
 
2.教师岗位应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一般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8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7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浙人社发〔2013〕197号文件执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检符合要求;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条件。具体详见《2024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
 
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对口,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可报专业由招聘学校及市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目录》(附件3)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国(境)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由市教育局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6.户籍有限制的岗位,以2024年5月31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7.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现湖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4)属于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5)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3日9:00—2024年6月7日17:00。
 
应聘人员可通过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平台进行报名(报名平台网址:http://zhaopin.0572app.com/)。报名时须下载《2024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表》进行填报,本人签字后连同报考所需材料一同上传(附件格式PDF扫描件)。
 
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文化课教师岗位: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社会人员(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校医岗位: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执业医师资格证书;④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
 
(3)报考会计岗位: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社会人员(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和会计职称证书。
 
(二)线上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6月4日9:00—2024年6月8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网报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但仍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负责。
 
(三)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完成后,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2024年6月11日9:00—2024年6月16日17:00登录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
 
笔试日期初定为:2024年6月16日。具体信息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五)招聘测试
 
1.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形式为笔试,由市教育局组织,满分100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文化课教师岗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课堂教学能力测评”人选(岗位招聘数只有1人且报名人数在4人及以上的按1:4);校医、会计岗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需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评”。
 
2.课堂教学能力测评:由市教育局组织“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测评后,文化课教师岗位根据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由市教育局组织(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入围体检对象。
 
文化课教师岗位按照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20%、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报考对象的总成绩;
 
校医、会计岗位按照专业知识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对象的总成绩。
 
(六)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按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报考文化课教师岗位的总成绩相同时以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分数高者为先;若报考校医、会计岗位的总成绩相同时以专业知识成绩分数高者为先。
 
(七)体检
 
由湖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应聘人员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体检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考察情况不影响录用要求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高中语文、物理、化学教师和会计岗位拟聘用人员,根据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招聘学校;
 
2.拟聘用人员(应届毕业生)与招聘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拟聘用人员(社会人员、国(境)外留学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市直学校教师及工作人员招聘就业意向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与学校签订协议书或意向书的,均视作自动放弃。
 
(十一)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已就业的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未能按时取得相关证书或在聘用前出现影响聘用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不实信息或考试过程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认定和处理。联系电话:0572-2398579(组宣人事处),0572-2398591(纪检组)。
 
七、招聘咨询
 
咨询单位:湖州市教育局组宣人事处
 
咨询电话:0572-2398579、0572-2398580(工作日期间8:30-11:30,14:30-17:00)
 
附件:
 
 
 
 
湖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31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