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南通海安市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4年海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将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已于2024年4月22日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2024年海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附件1)。
 
  因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确认放弃或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并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将通过电话联系方式通知资格复审对象,请相关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联系不到及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下同)负责,采取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时间:2024年4月28日(星期日)9:00-16:00。地点:海安市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长江东路10号)。招聘单位、联系人等信息详见《2024年海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负责单位一览表》(附件3)。
 
  2.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16:00前完成。
 
  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考生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授权的《资格复审委托书》(附件2-7),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招聘公告》和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两份复印件,携带《资格复审表》(附件2,考生下载、填写好完整信息并打印两份,加贴2寸证件照后签字确认)等相关表格。审核单位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证明材料留存原件,下同)。
 
  1.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内容填写完整,院校盖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学信网查询、下载、打印,右侧有二维码)、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202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2.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证》;2022年和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2-6),其中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内容填写完整,院校盖章)、《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和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复审单位同意,也可在体检前提供)。
 
  4.退役军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出现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相关证明;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复审单位同意,也可在体检前提供)。
 
  考生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以及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弄虚作假者一切责任由考生承担。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
 
  四、其他事项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以及面试相关事宜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海安市人民政府网自行缴费并打印《面试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对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


2024年湖北鄂州市勘测院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有关规定,结合单位事业发展需要,经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鄂州市勘测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管理的专业技术人才3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鄂州市勘测院成立于1994年,是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成立,隶属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公益性、基础性事业单位。现拥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测量专业测绘甲级资质,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界限与不动产测绘、测绘航空摄影专业测绘乙级资质。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及岗位要求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本硕专业或研究方向应相近。
 
  1、测绘类专业(测绘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地理空间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科学、遥感科学与技术)1人;
 
  2、地质类专业(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1人,地质学及资源勘查工程专业限应届生报考;
 
  3、林学类专业(林学、地理信息科学、森林保护、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1人。
 
  4、非测绘类岗位未招满空出的岗位数,可灵活调剂至测绘类岗位使用。
 
  (二)报考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2024届高校毕业生;
 
  (8)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以后出生)。如取得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职称以上,或取得注册测绘师资格、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以后出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录用后即形成任职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公益二类事业编工作人员相应层级岗位的工资待遇及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薪酬和绩效挂钩。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鄂州市勘测院负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31日(每天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填报《2024年鄂州市勘测院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1),按招聘要求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到鄂州市吴都大道规划建设大厦市勘测院7楼(709办公室)进行现场初审及报名。
 
  联系电话:027-53083069
 
  ②网络报名:将已填报的《2024年鄂州市勘测院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1)电子档、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书电子版或扫描件等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原件审核在笔试当天进行),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244187102@qq.com
 
  3、报名要求:
 
  (1)按照公告的招考条件,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电话通知考生。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
 
  五、考试
 
  考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份,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取得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者笔试成绩加5分,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职称以上或注册测绘师资格、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之一者笔试成绩加10分。
 
  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40%)和专业知识测试(60%)。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入围人选确定。根据招聘计划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入围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不足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内完成。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笔试和面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
 
  六、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职位名额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靠前的优先体检。
 
  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按招聘公告的规定程序办理。
 
  七、公示与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合同聘用制管理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合同制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拟聘岗位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决定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因拟聘人放弃拟聘资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九、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和体检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公告解释权在鄂州市勘测院
 
  咨询电话:027--53083069(鄂州市勘测院)
 
  监督电话:027--60698539(鄂州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竭诚欢迎有志之士来我院工作!
 

2024年广西外事办公室直属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办直属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翻译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翻译室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管理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到广西访问的外国国家领导人的接待翻译工作,自治区领导重要外事活动及出访的翻译工作,以及协助中国—东盟博览会及在广西举行的有关国际会议的同声传译和口译工作,负责区内外事文件、涉外文书和重要资料的笔译、校译工作,指导全区外事翻译工作。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管理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广西因公电子护照制作的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首日。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专业分类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标准执行。
 
  7、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8、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因外事活动翻译工作需要,须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较好,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已录用为国家机关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未满或服务年限未满的;
 
  6、现役军人;
 
  7、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招聘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a3f5ea9b1b.zipv6.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wsb.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发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5月24日。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电子邮箱投递方式,请有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一并打包压缩后发送指定邮箱。本次报名不收取考试费。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翻译室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名表里上传近期正面2寸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Word电子版和有本人亲笔签名的pdf扫描版,无亲笔签名者将直接视为报名无效。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海外留学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文证件及其他报名材料需提供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的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无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5)彩色全身照片。
 
  (6)其他报考岗位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等。
 
  以上报名材料,需将原件进行扫描,按以上提交材料顺序号标注好文件名和序号(如:1、张三报名表;2、张三身份证;3、张三学历证,张三学位证,张三学历证明等),一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rsc@wsb.gxzf.gov.cn,材料标题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如:张三越南语翻译岗)。不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不通过。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多报者则作为无效报名处理。报名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报考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取消报考资格。
 
  (2)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因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报考人员本人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等级证以及翻译能力测试等。翻译能力测试采取口译方式进行,在资格复审环节安排。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具有拟聘岗位要求专业所对应的本级学历学位层次或上级学历学位层次的,可以通过学历学位和专业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只具有拟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下一级学历学位层次的,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通过。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复审
 
  发布资格复审公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发布公告,同时以电话的方式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由自治区外事办统一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报名申请相关材料的原件,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打印一式两份,签名处需手写签名),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时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现场资格复审时,全部参加翻译能力测试,不参加翻译能力测试的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
 
  翻译能力测试采取口译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按报名岗位资格复审随机领取的排序号即同时为翻译能力测试题号,按题号对应题目答题,并进行全程录像。资格复审结束后,由自治区外事办组织外语专业考官对参加翻译能力测试人员进行统一测评,测试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应聘人员翻译能力测试由两位考官同时评判通过方为资格复审合格,才能进入面试和笔试环节。如该岗位翻译能力测试通过人数达不到1:3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发布招聘岗位人数核减公告。
 
  资格复审结束后3日内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公告资格复审结果。报考者可自行在网上查看,招聘单位不单独另行通知。通过翻译能力测试的应聘人员,请关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在指定的时间到通知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和笔试的依据之一,逾期不领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面试和笔试
 
  1、发布面试和笔试公告。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全部进入面试和笔试环节,先进行面试,后进行笔试。进入面试和笔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发布面试和笔试公告,同时,以电话的方式通知进入面试和笔试人员。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及外语专业能力,分综合测试和外语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7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考生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名。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笔译水平,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70分(含)以上为合格。
 
  考生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单门成绩均须达到70分(含)以上的,才能进入考核环节。
 
  3、总成绩发布:面试和笔试结束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发布全部考生的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考核
 
  面试和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其中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单门成绩均须达到70分及以上)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遇比例内末位考生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如遇比例内末位考生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出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考核人选,并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考核。在考核中发现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考核对象的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或受到纪律处分且尚在处分期的;
 
  (5)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6)不服从工作安排;
 
  (7)存在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形的。
 
  如有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会视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考核不合格的,需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核对象经考核合格的,按要求及时进行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关于印发及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则从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进入考核程序。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招聘岗位。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经研究后确定拟聘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监督举报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机关纪委,0771-5622249。
 
  (三)招聘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人事处,潘凤婷,0771-5623592。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

2024年贵州黔西南州晴隆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17人方案

  
 
  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晴隆县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7名,根据《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黔西南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规定,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晴隆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招聘办)设在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本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岗位需求、报名及资格初审、测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三、引进计划及岗位
 
  晴隆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17名,具体引才单位、岗位详见《贵州省十二届人博会晴隆县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人才需求表》)。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2024年4月15日至28日通过贵州人才博览会平台(https://rc.guizhou.gov.cn/)投递简历报考晴隆县相关事业单位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详见附件2)。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符合我州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需要;
 
  4.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职称;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10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工作特别需要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73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在晴隆县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8.符合岗位相关要求,具备拟报名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作为人才引进对象
 
  1.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贵州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引才对象范围;
 
  2.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
 
  3.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解除聘用合同)后不满1年(截至2024年4月10日),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
 
  4.参加2024年3月黔西南州赴省外高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活动并与单位签订《意向性协议》人员;
 
  5.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人员;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正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10.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学术不端等问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参加引聘。
 
  五、测评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入测评环节。中共晴隆县纪委晴隆县监委机关服务中心(简称“纪委机关服务中心”)岗位因报名人数较多,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评;其他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测评。
 
  (一)笔试
 
  报考纪委机关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需进行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50分。考生笔试成绩须达75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3.《笔试准考证》发放
 
  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要求:考生凭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如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领,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上写明原因签名并加盖手印,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1.面试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办负责制定面试方案及组织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100分)计算。
 
  2.纪委机关服务中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其他岗位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由县招聘办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4.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1.纪委机关服务中心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 +面试成绩×40%。
 
  2.其他岗位(不含纪委机关服务中心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3.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其他事宜
 
  笔面试具体事宜将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及时查看。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若考生对本人测评成绩有疑义的,须在测评成绩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县招聘办”书面申请复核,逾期申请的,不再受理成绩复核事宜。
 
  注:如因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测试时间的,将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另行公告。
 
  六、资格复审
 
  测评结束后,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测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不再联系下一考生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6月6日至7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资格复审递补时间:2024年6月8日至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一)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人才需求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以请委托人办理。除以上材料外,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上写明原因签名加盖手印,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件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七、体检
 
  根据各岗位引进需求人数,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办”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统一组织实施。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县招聘办”书面提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标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安排部署。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由县招聘办报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本方案中规定的不作为人才引进对象的人员;
 
  3.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籍(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4.学籍(人事)档案不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相关要求的人员;
 
  5.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经报名及资格初审、测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和程序行文聘用,并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一)聘用人员在晴隆县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出晴隆县,不得参加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引进)考试。若有违反,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违约责任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能正常履职的,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十、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县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更改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无论进入到招聘的任何环节,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档案等证件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材料,并提供给招聘单位进行审核验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相关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将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电话号码且保持畅通并及时接听,凡在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中需电话联系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考生本人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本《方案》由晴隆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此次人才引进工作若有另行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咨询电话:0859-7821049监督电话:0859-7612055
 
 
 
  晴隆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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