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桂林市兴安县互联网舆情信息中心直接面试招聘编外聘任制管理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0年11月09日讯:根据《兴安县事业单位编制控制数与聘任制并行管理办法》,现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兴安县互联网舆情信息中心直接面试公开招聘编外聘任制管理人员工作,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20年兴安县互联网舆情信息中心直接面试公开招聘编外聘任制管理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1月1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8日至2002年11月18日期间出生)。

  3.有工作单位的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任,若所在单位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根据《兴安县事业单位编制控制数与聘任制并行管理办法》规定,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任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兴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灵渠资讯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1月9日——2020年11月17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虑疫情的影响也可扫描相关材料发送邮件报名,后续待情况允许时再核验相关材料原件),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8日——2020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兴安县委宣传部(兴安县三台路51号政府大院),邮箱地址:xaxcb1678@163.com,联系电话:0773—6222143。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需提交《2020年兴安县互联网舆情信息中心直接面试公开招聘编外聘任制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或蓝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专业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二份。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兴安县委宣传部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招聘公告的规定和《2020年兴安县互联网舆情信息中心直接面试公开招聘编外聘任制管理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专业资格证明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凡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和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面试及考察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1.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符合直接面试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是否组织该岗位开考。

  2.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者缺一不可。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兴安县委宣传部和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对使用一个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报考人员抽签制度。对使用两个以上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每个考场设1个面试考官组共7人。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等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兴安县委宣传部组织实施,考察组由兴安县委宣传部相关业务股室人员3人以上组成。

  3.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4.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参与考察单位的公章。

  5.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兴安县委宣传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6.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本款第(一)项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兴安县委宣传部组织实施,并到指定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兴安县委宣传部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任或取消聘任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第四条第五款第一项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任审批

  (一)兴安县委宣传部根据直接面试招聘职位的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在公示期有反映影响聘任问题的,由兴安县委宣传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任。

  拟聘任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任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不再递补聘任对象。

  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任的,由兴安县委宣传部将拟聘任人员名单,报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备案后。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并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任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任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参与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各部门要贯彻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加大监督力度。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的各部门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单位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兴安县委宣传部核准。

  3.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兴安县委宣传部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如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兴安县委宣传部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在招聘人员考试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兴安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3-622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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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兴安县互联网舆情信息中心直接面试公开招聘编外聘任制管理人员职位计划表.xlsx

  2020年兴安县互联网舆情信息直接面试公开招聘编外聘任制管理人员职位计划表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兴安县委宣传部

  2020年11月9日

2020年广西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中高级人才150人公告

  为了适应我市各事业单位中高级人才补充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柳人社发〔2020〕6号)文件精神,我市决定面向中高级(急需紧缺)人才开展公开招聘,为确保这次考试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2020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获聘在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到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0年 月 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 月 日为截止日期,年龄按周岁计算,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但毕业证和学位证须在12月31日前获得。

  二、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先查阅《2020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中高级(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第二批)》(附件1),按岗位表列出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2020年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人才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复印件、职称和职业资格复印件、其他岗位需要的证明材料。报名时原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含教师聘用控制数)人员的,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体材料请咨询招聘单位。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开考比例。有笔试环节的岗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确有需要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开考;直接面试招聘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确有需要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开考。直接考核招聘的岗位,招聘单位根据需要按1:1进行考核。

  4.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完全一致的,如符合举证条件并经招聘单位同意和主管部门审批的,可以报考。

  5.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湖北省、武汉市以及1个关键点地区来柳返柳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返柳来柳人员如需报名需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6. 暂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所报考岗位其他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招聘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有笔试环节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时,按照“报名程序”中不足开考比例的程序处理。直接面试的岗位,报考比例超过1:3时,招聘单位可以全部面试,也可以组织筛选,筛选出符合比例的人选,筛选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二)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3个工作日。

  (三)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因主管部门核准开考或考生缺考等原因,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是实际操作的,面试合格线可以由招聘单位确定,但须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四、考核和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直接面试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直接考核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筛选。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市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区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四)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五)考核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递补。直接面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直接考核的岗位,递补方式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

  五、人员聘用

  (一)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中,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3-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六、严肃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于在公开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uzhou.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已经完成考核但因拟体检的报考人员怀孕等原因,2020年无法完成聘用手续的岗位,2021年该报考人员放弃后,其报考的岗位不得再递补。

  (四)所有考生按新冠疫情防控的要求,参加线下报名、笔试、面试的,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进入相应的场所(考生自己准备口罩)。

2020年广西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中高级人才150人公告

  (四)本公告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五)联系方式:

  1.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岗位表);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2)2812972;

  3.监督电话:(0772)2869916

  附件1:(汇总全市)附件2-1:柳州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中高级(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提取码:z1yz)

  附件2-2 柳州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提取码:o9tn)

  附件3.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提取码:q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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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科学院招聘50人公告

  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院2020年编制外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单位简介

  广西科学院成立于1980年,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综合性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建有4个国家级创新平台,27个自治区级科研平台,主要从事基础和应用研究,为社会提供科技服务及科技支撑,开展科研、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工作,建立高素质科技队伍及建设国内一流研发平台,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50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报考招聘岗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10日-5月10日。

  (二)报名方式:邮件报名:rsc@gxas.cn,应聘者请将报名材料整理成一个Word文档(大小控制在15M以内)发送到该邮箱,邮件主题请按以下格式填写: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

  (三)报名材料:

  1.广西科学院应聘报名表(表格见附加2,报名表照片栏须附清晰电子照片,报名表“应聘者承诺”栏须亲笔签名后扫描附在Word文档内,无亲笔签名视为报名无效);

  2.材料目录;

  3.个人自荐书;

  4.身份证;

2020年广西科学院招聘50人公告

  5.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应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附学校证明);

  6.职称证书;

  7.政治面貌证明;

  8.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成绩;

  9.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业成绩单;

  10.任职证明材料(含在校社团任职等);

  11.获奖证书或证明(含各类奖学金等);

  12.工作经历证明(含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聘用合同等),无证明材料者,视同无工作经历,不能在报名表中填写;

  13.参与科研工作证明

  (1)科研项目

  提供项目合同封面、项目组人员名单、签字盖章页。

  (2)论文著作

  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外文文章请附摘要中文译文,SCI、EI期刊须提供有资质的检索机构收录证明。所有论文必须是已经公开发表的,录用证明视为无效。

  (3)发明专利

  提供发明专利证书。

  注:应聘者须对所提供的材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广西科学院人事处组织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和改报其它岗位,人事处通过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反馈审核信息。

  六、面试、考核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职责所必备的专业能力,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本单位统一组织前往指定医疗机构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八、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编制外人员劳动合同。

  十、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黎先生

  (二)联系电话:0771-2503936。

  附件:

  1、2020年广西科学院编制外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提取码:2fzf)

  2、广西科学院应聘报名表.doc(提取码:gcuf)

  

广西科学院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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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52人公告

  因我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2020年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52人公告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20年 9 月 2日为计算基数。

  (二)岗位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信息公布时间:2020年9月2日,在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2日- 9月7日

  3.网上报名:应聘教师岗位须如实填写附件2《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编外聘用教师报名表》、应聘非教师岗位须如实填写附件3《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编外聘用教职工报名表》并发送至邮箱dm6305768@163.com(邮件标题及报名表请务必以“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命名,如:张三+华侨中学+ 数学教师),报名表格填写不规范、信息不全的不予受理,逾期不接收报名简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本次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求职咨询热线:0771-6336691

  附件1: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编外聘用教职工岗位计划表.xlsx(提取码:dxms)

  附件2: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公办小学编外聘用教师报名登记表.doc(提取码:8u9d)

  附件3: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公办中小学编外聘用教职工报名表.doc(提取码:0qzl)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体局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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