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丽水松阳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32人公告

 

根据《松阳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意见(试行)》(松委办发〔2019〕94号)、《松阳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 动工作的意见(试行)》补充办法(松组〔2023〕84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公开选调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具体选调职位(专业)、人数等详见选调人员计划表。
 
二、选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部分岗位放宽条件的详见选调人员计划表。
 
(二)选调条件
 
1.品行端正,政治品德好,遵纪守法,近两年年度考核在称职(或合格)以上;
 
2.从乡镇(街道)选调到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新录用后在乡镇(街道)工作需满5年;乡镇(街道)之间、部门之间选调的新录用后工作需满 2年;再次参加选调的,在现单位工作需满 2年;
 
3.年龄:选调到部门的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选调到乡镇(街道)的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详见选调人员计划表;
 
4.符合选调职位的学历(党委系统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专业、身份等要求;
 
5.符合工作岗位回避的有关规定;
 
6.符合我县选调工作有关政策规定。
 
年龄、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办法
 
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松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到报名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选调报名人数与该职位选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2:1,低于2:1由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调剂,如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对取消选调计划的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二)准考证领取
 
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24年5月16日上班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人事考试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5月18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选调计划数2个以上的按1:2的比例;不够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面试开始两天前,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取消选调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按1:1.5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序在前。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与选调职位的适应和匹配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复查选调条件。考察实行量化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取消选调资格。
 
考察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50%,考察分占1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考察分高的排位在前,考察分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入围考察人员有放弃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公告发布一年之内,根据工作需要,对同批入围考察人员,可适时择优调入。入围考察后放弃的报考人员不列为择优调入人选。
 
(五)确定选调人员
 
各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择优原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后,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并进行公示。如无合适的选调人选,经选调单位申请,县公职人员招录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可取消选调计划。选调人选名单经公示一周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按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政策,行政(参公)人员原为四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的,选调单位若没有相应职级岗位空缺,选调进入后按单位实际岗位空缺情况确定职级;事业单位人员原为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选调单位若没有相应岗位空缺,选调进入后按单位实际岗位空缺情况聘任。岗位未设置的,暂按管理岗位九级聘任。
 
报名咨询电话:8817211、8803657
 
举报监督电话:8063833
 
信息公布网站:松阳政府网
 
附件:
 
 
 
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2024年浙江丽水缙云高级技工学校面向全国招引高校优秀毕业生7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人才招引力度,不断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校决定面向全国招引高校优秀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缙云高级技工学校前身系缙云技工学校,创办于1979年,是一所融学制教育、技能培训、社会服务为一体,以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为目标,由缙云县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技工学校。学校位于交通便捷的330国道旁。2024年有数控加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技术应用、数字媒体技术应用、电子商务、旅游服务与管理、汽车维修、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会计、护理等10个专业。目前,在校生2363人,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引高校优秀毕业生共计7名,具体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招聘人数等详见附件1《2024年缙云高级技工学校招引高校优秀毕业生综合信息表》。
 
三、招引范围及条件
 
(一)招引范围
 
品行兼优的高技能人才。
 
(二)招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并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6月5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6月5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6.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1988年6月5日至2006年6月5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3年6月5日以后出生);
 
7.户籍不限;
 
8.符合招引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时间及形式
 
(一)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0:01-6月20日23:59
 
(三)报名网址:https://ding.cjfx.cn/f/bdgzqyr6。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五、招引程序及办法
 
本次面向全国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缙云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jinyun.gov.cn/)
 
(二)资格审查
 
1.审查地点:杭州萧山技师学院健行楼6号楼一楼报告厅(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通惠南路448号)。
 
2.审查时间:2024年6月25日8:00-9:00,逾期不再受理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不能参加后续的各项考试。
 
3.审查材料:审查时报名人员提供《报名表》 (见附件2,请到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填写,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校综合成绩等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缙云县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通知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在杭州萧山技师学院参加考试。请各应聘人员在此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否则,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统一组织。教师2个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实习指导教师5个岗位采用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教师2个岗位引进计划数与报名的总人数比例不足1:3(含1:3)的,可以省略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引进计划数与报名的总人数比例超过1:3的原则上要进行笔试。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技能测试
 
实习指导教师5个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先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项目为各专业对应的职业技能。技能测试满分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
 
教师2个岗位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实习指导教师5个岗位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模拟上课或说课内容由评委从相应专业的专业课教学大纲内抽取,满分为100分,合格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总成绩
 
教师2个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只面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实习指导教师5个岗位,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及考试总成绩由用人单位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商定拟体检、考察对象,若无合适人选,可取消该岗位引进数。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
 
根据考试结果,择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相关办法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处理。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通过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列入报备员额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资料到相应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十五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须在2026年7月30日前获得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予以解聘。
 
2.考生所学专业资格的审查主要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和2022年修订《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
 
3.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缙云县教育局人事科、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本公告由缙云县教育局、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缙云高级技工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缙云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3140612、3140613,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0578-3127520,
 
缙云高级技工学校0578-3760296。
 
监督电话:缙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78-3312052
 
缙云县教育局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缙云高级技工学校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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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面向“民转公”学校招聘27人公告

 

为切实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以下简称"民转公")后教师队伍配置工作,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鄞州区"民转公"(含终止办学或停止招生)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定向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对象

 

鄞州区"民转公"(含终止办学或停止招生)学校非事业编制在岗教师(截至时间以2022年6月社保缴纳凭证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4.具有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所需的专业要求;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招聘指标、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系统报名

 

2024年6月7日8:30—6月11日11:30(每日晚上20:00—次日早上8:30报名通道不开放)。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提示要求录入个人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024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面向“民转公”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通道

 

(温馨提醒:6月7日上午8:30开始)

 

(二)资格初审

 

鄞州区教育局在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对已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开放。

 

(三)查询及再次报名

 

已报名人员可在6月12日14:00—17:30,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在规定时间(6月13日8:30—11:30)内再补充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

 

再次报名人员可在6月13日14:00—17:30查询报名初审结果。

 

初审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或核减的招聘指标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将在鄞州教育网"公示公告"、"教师招聘"栏(下同)及时予以公布。

 

(四)面试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数比超过(不含)6:1的,则该岗位招聘人员需先进行初试。初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招聘人员的分析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综合素质以及职业发展愿景等情况,该岗位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6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形式为试讲,主要测试课堂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技能,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确认和笔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确认和笔试环节。面试成绩和进入资格确认和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鄞州教育网公布,同时公布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

 

(五)资格确认

 

所有岗位进入笔试环节人员须按照资格确认材料清单(详见附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参加笔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进入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鄞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详见鄞州教育网通知。

 

(六)笔试

 

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主要内容为综合写作,总分100分。进入笔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

 

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各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若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与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加试。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鄞州教育网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鄞州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相关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前,鄞州区人力社保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档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新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未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人员入职时需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水库移民扶持、房改政策等各项待遇。

 

六、递补规定

 

1.资格确认不通过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确认的,空缺名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3.在体检和考察环节有放弃或不合格者(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公示等环节出现招聘岗位名额空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不予聘用的,在该招聘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4.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者,在鄞州区教育局报送鄞州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在鄞州区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其中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及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国(境)外高校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5.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6.鄞州区教育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教育部门无关。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189435、89189436(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 0574-89292903 (鄞州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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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40人简章

  
 
  根据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鲁人社规〔2022〕3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全市教育卫健部门所属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东人社发〔2019〕10号)、《关于2022年度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字〔2021〕106号)等文件规定,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现将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日期开始前6个月内,应聘人员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实名制人员或控制总量人员的,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于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招考岗位为“面向残疾人”的,报考人员须于6月17日前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并符合招考岗位的要求,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
 
  二、招聘岗位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6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1日16:00
 
  报名方式:登录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http://www.dysdermyy.org//)网站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按指定网站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6月20日16:00报名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1日16:00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于2024年6月26日9:00—6月30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4年6月22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于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不设或降低开考比例。报名及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布。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满分100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等分别命题,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20%和80%。医疗管理类(G)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80%和20%。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2024年6月30日上午9:00-11:00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参加笔试。
 
  笔试考点设在东营市。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工作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业务水平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在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报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备案。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东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有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2.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4.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6882171(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0546—8338575、8335669(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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