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绍兴嵊州市三界镇中心卫生院第二次编外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医院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3名。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五)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3日之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3日(周一)--6月4日(周二)上午7:30-11:0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嵊州市三界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三楼办公室(嵊州市三界镇青春路60号)。联系电话:0575-83083006。
 
3.报名需提供材料:
 
填写好的《嵊州市三界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1份,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根据招聘主管部门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自理。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将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前,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本院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
 
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应与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工作需要,在聘用期内需服从岗位调剂。
 
四、其它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2.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3.本次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发布在嵊州市三界镇中心卫生院微信公众号,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三界镇中心卫生院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3083006(嵊州市三界镇中心卫生院办公室)。

2024年山东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40人简章

  
 
  根据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鲁人社规〔2022〕3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全市教育卫健部门所属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东人社发〔2019〕10号)、《关于2022年度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字〔2021〕106号)等文件规定,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现将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日期开始前6个月内,应聘人员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实名制人员或控制总量人员的,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于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招考岗位为“面向残疾人”的,报考人员须于6月17日前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并符合招考岗位的要求,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
 
  二、招聘岗位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6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1日16:00
 
  报名方式:登录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http://www.dysdermyy.org//)网站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按指定网站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6月20日16:00报名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1日16:00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于2024年6月26日9:00—6月30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4年6月22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于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不设或降低开考比例。报名及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布。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满分100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等分别命题,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20%和80%。医疗管理类(G)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80%和20%。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2024年6月30日上午9:00-11:00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参加笔试。
 
  笔试考点设在东营市。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工作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业务水平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在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报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备案。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东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有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2.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4.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6882171(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0546—8338575、8335669(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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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招聘23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我校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相应学历要求的岗位);
 
  (四)岗位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6月12日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6月12日以前取得。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6月为截止日期。
 
  二、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3人,均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招聘岗位分为A、B两类,A类为中职教师岗位,B类为中职专业技术岗位。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  名  时  间:6月12日9:00-6月14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6月12日11:00-6月15日16:00;
 
  缴  费  时  间:6月12日11:00-6月15日18:00。
 
  报名、缴费见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网站(http://jndz.jinan.cn/)。
 
  应聘人员登录学校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此次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学校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缴费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为40元/人。缴费成功人员可于6月19日9:00-6月2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在6月15日16:00前,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校邮箱(邮箱地址为:jndzjxgcxx@jn.shandong.cn,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B类“计算机技术岗位”按实际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确定考试人选。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学校网站(http://jndz.jinan.cn/)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方法
 
  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均按照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根据不同岗位分为教师和综合两大类。教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综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常识等内容)。
 
  笔试时间:初定6月22日(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按要求将复审材料原件的图片或PDF版发送至学校邮箱(jndzjxgcxx@jn.shandong.cn,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复审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5.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证书;
 
  6.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7.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材料(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
 
  8.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学校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9.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领取具体事宜由学校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面试费70元/人。
 
  (四)面试
 
  A类岗位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B类岗位面试采用技能展示和试讲相结合的形式(B5岗位采取技能展示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A类岗位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B类岗位按照技能展示和试讲(答辩)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解决实际教学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通过面试通知单另行通知。
 
  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人员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组织考察体检。
 
  应聘人员可登录学校网站(http://jndz.jinan.cn/)查询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再次复审(经学校同意,在考察体检环节应提交的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引进单位应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因受客观因素影响,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发布。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以后”“以下”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1-88728007
 
  地址:济南市奥体中路3888号
 
  监督电话: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纪检办公室0531-88728002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0531-51708052
 
 
 
  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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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泰州市中医院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泰州市中医院将于近期赴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2年、2023年毕业生)。
 
  5.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
 
  6.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编制性质、开考比例及相关要求详见《2024年泰州市中医院校园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8.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在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下,由泰州市中医院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采用网上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公告发布后开始接受网上报名,开考前在有关高校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和具体开考时间请关注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1.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8:30至2024年6月11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泰州市中医院官网(http://www.tzszyy.com)-人事招聘专栏,注册后按网页提示下载填写《2024年泰州市中医院校园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和资格审查所需要的材料扫描件进行上传,泰州市中医院将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线上告知初审结果和后续招聘相关事宜。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24小时内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是否收到招聘单位的回复,如未收到,须电话咨询予以确认(联系电话:0523-86611226;联系人:王老师、陆老师)。因延误或未送达指定报名网站,视为未网上报名,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请报名成功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按照通知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
 
  2.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6月14日(9:00-10:00);地址:长春中医药大学四象城3401教室。
 
  报考人员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4年泰州市中医院校园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采用网签的应聘人员提供未网签的实时网页截图)、成绩表原件(须有高校教务部门印章)。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
 
  (5)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未就业证明等材料。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面试、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采取学术报告的形式,学术报告内容包括:所学专业、研究方向、研究成果、学术发展构想等。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时间:2024年6月14日上午10:30,面试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签约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签约人员名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考察
 
  对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报考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就业协议书正式生效。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aizhou.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就业协议书作废,空缺岗位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三、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泰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523-86393166(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0523-86606567(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523-86393619(泰州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举报邮箱:TZgkzpjbyx@163.com
 
  四、本公告由泰州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611226 泰州市中医院
 
  咨询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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