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教育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教育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计算日期、其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7月31日(含)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本科阶段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均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单位官方网站(www.lnie.ln.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6月6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辽宁教育学院官方网站人才招聘栏目(www.lnie.ln.cn)进行注册报名(我单位不接收其他渠道报名)。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我单位官方网站(www.lnie.ln.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将通过我单位官方网站(www.lnie.ln.cn)公布。
 
  笔试结束后,我单位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我单位官方网站(www.lnie.ln.cn)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我单位官方网站(www.lnie.ln.cn)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我单位官方网站(www.lnie.ln.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单位官方网站(www.lnie.ln.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我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仅递补一次。
 
  5.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6.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7.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8:30-15:30。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教育学院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24-86891828(工作日)
 
  纪律监督电话:024-86852650(工作日)
 
 
  辽宁教育学院
 
  2024年5月27日

2024年山东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40人简章

  
 
  根据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鲁人社规〔2022〕3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全市教育卫健部门所属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东人社发〔2019〕10号)、《关于2022年度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字〔2021〕106号)等文件规定,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现将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日期开始前6个月内,应聘人员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实名制人员或控制总量人员的,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于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招考岗位为“面向残疾人”的,报考人员须于6月17日前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并符合招考岗位的要求,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
 
  二、招聘岗位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6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1日16:00
 
  报名方式:登录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http://www.dysdermyy.org//)网站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按指定网站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6月20日16:00报名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1日16:00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于2024年6月26日9:00—6月30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4年6月22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于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不设或降低开考比例。报名及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布。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满分100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等分别命题,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20%和80%。医疗管理类(G)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80%和20%。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2024年6月30日上午9:00-11:00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参加笔试。
 
  笔试考点设在东营市。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工作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业务水平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在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报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备案。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东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有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2.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4.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6882171(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0546—8338575、8335669(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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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济南职业学院招聘75人简章

  
 
  为了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2024年济南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1973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6月12日以前取得。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6月12日以前取得。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6月为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分为A、B、C三类:A类为教师初、中级岗位;B类为高级、博士岗位;C类为辅导员初、中级岗位;教辅初、中级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院拟招聘75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济南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单位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6月12日9:00-6月14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6月12日11:00-6月15日16: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济南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jnvc.edu.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经报考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学院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学院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6月12日11:00-6月15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不进行笔试,不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中、初级岗位需的人员需参加笔试,并缴纳笔试考务费。
 
  缴费成功人员可于2024年6月19日9:00-6月2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6月15日18:00前,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单位邮箱(见附件1,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邮件以“姓名+报考岗位+身份证号”命名。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报名结束后,B类岗位按实际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A、C类岗位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对应聘B类岗位的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应聘A类、C类岗位的人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A类、C类岗位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引进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6月22日(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A、C类岗位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职业学院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各岗位应聘人员,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包括: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笔试准考证(B类岗位人员不需提供);③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材料原件、复印件(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⑥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⑦在职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我院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当天,由学院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A、C类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B类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学院发放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面试费70元。
 
  (三)面试
 
  A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试讲占70%、答辩占3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答辩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B、C类岗位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技能、综合分析、应变、沟通、表达等能力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理论素养。
 
  面试时间:领取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详见学院网站。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结束后,A、C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B类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A、C类岗位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B类岗位考察体检人选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进行审查(有工作单位,且经我院同意,资格复审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学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我单位将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531-82627611
 
  报名期间咨询时间:6月12日至6月1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监督电话:济南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电话 0531-82059395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0531-51708052
 
 
 
  济南职业学院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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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江门开平市总工会机关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开平市总工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人员:

 
一、招考岗位人数、任职条件、工作职责
 
岗位名称:总工会机关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1.招聘人数:1人
 
2.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截止报名结束日),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字学(A050103)、汉语言文学(B050101)、汉语言(B050102)、秘书学(B050107)、传播学(B050304)、编辑出版学(B050305)、食品质量与安全(B082802)、汉语(C050101)、文秘类(C0502)、新闻采编与制作(C050501)、食品质量与安全
 
(C084803)等专业(详见附件《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热爱工会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活动策划、组织和执行能力,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应聘市总工会机关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从事过工会工作或有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取得与工会工作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选可优先录取。熟悉劳动和工会法律法规、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基层工会工作者或来自企业生产一线的工会积极分子、职工服务志愿者,可适当放宽年齡至43周岁。[涉及工作经验或经历的,需提供单位(工会)的相关工作证明]
 
3.工作职责:
 
(1)负责市总工会部署工作的协调、督查和服务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文秘、后勤;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负责工会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指导全市基层工会组建、职工之家建设和会员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工联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以及联系。
 
(3)参与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工作,协调劳动关系,指导职工就业、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参与重大劳资纠纷的预防排查化解、应急处置、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妥善处置因劳资纠纷引发的职工群体性事件;负责职工来信、来访、来电的接待处理,调处劳资矛盾;
 
(4)负责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劳动竞赛,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承担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对本级工会及下一级工会的工会经费和各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5)了解困难职工及其家庭基本生活情况,开展困难帮扶工作,促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4.患有不适宜从事相关工作疾病的人员;
 
5.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用线下笔试方式,笔试分数满分100分。
 
(二)面试
 
在笔试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当天未达到上述比例人数的,按实际到场人员安排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与考察
 
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用人单位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在江门人才网(www.jobjm.com)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六、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为合同制工作人员,聘用后,管理及薪酬标准按照开平市总工会现行聘用人员相关规定和《开平市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方式
 
本次招录由开平市总工会委托江门市五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16日止,即日起请登录报名系统http://jmrc.ikaowu.com/,按照系统操作提示及要求填报资料,符合条件的将另行通知笔试、面试。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750-3410132。
 
江门市五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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