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聘2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5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ks/)进行查核。
 
  8.报考专职辅导员岗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研究生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其它资格条件具备以下三个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4年12月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6月3日9:00-6月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3日9:00-6月6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6月3日-6月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6月3日9:00-6月7日18:00;
 
  5.缴费时间:2024年6月3日9:00-6月8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6月5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笔试后3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6月9日9:00-11: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20日-6月21日。
 
  面试通知单打印在考试前两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分别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简历等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6月7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应聘01-04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须在“考生简历(含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栏详细填写担任的主要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及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因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以及与报考条件有关的相关信息,导致初审、资格复审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高校、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2)。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网站发布公告。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部分岗位入围比例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各项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1.A、B类岗位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C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专业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的比例计算。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考试由招聘单位委托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组织实施。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2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阅卷结束后,《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招聘单位和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招聘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511-88962149、88962241,考务咨询:0511-84425552(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监督电话:0511-88962286。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5月27日


2024年山东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40人简章

  
 
  根据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鲁人社规〔2022〕3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全市教育卫健部门所属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东人社发〔2019〕10号)、《关于2022年度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字〔2021〕106号)等文件规定,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现将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日期开始前6个月内,应聘人员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实名制人员或控制总量人员的,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于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招考岗位为“面向残疾人”的,报考人员须于6月17日前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并符合招考岗位的要求,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
 
  二、招聘岗位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6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1日16:00
 
  报名方式:登录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http://www.dysdermyy.org//)网站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按指定网站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6月20日16:00报名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1日16:00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于2024年6月26日9:00—6月30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4年6月22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于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不设或降低开考比例。报名及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布。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满分100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等分别命题,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20%和80%。医疗管理类(G)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80%和20%。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2024年6月30日上午9:00-11:00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参加笔试。
 
  笔试考点设在东营市。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工作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业务水平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在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报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备案。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东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有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2.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4.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6882171(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0546—8338575、8335669(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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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深圳市龙华区选用劳务派遣人员81人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拟面向社会公开选用一批机关事业单位非编人员、各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具体岗位要求参见《深圳市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程序
 
(一)报名网址:
 
https://zhaokao.szhr.com.cn/
 
(二)报名时间:
 
2024年6月5日15:00-6月12日15:00
 
(三)选用对象:
 
选用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人员。其中,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报考者均须于报名首日(即2024年6月5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要求、工作经历、年龄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至2024年6月5日(如岗位要求35岁以下,则1988年6月5日后出生人员可报考);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材料: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期内);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学生证电子扫描件,缺一不可);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5.岗位条件有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要求的,需上传相应证书扫描件;
 
6.岗位条件有工作年限或工作经验要求的,需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如:合同、社保清单、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等。报名时如无法提供的,需上传本人签名的工作经历佐证承诺书(附件2),相应佐证材料于面试时提供;
 
7.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六)温馨提示: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有效期选择6个月。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考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上传中国教育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
 
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详细查看《深圳市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提交报名后不允许修改报考岗位。
 
三、资格初审
 
2024年6月12日15:00-2024年6月14日15:00为补充材料时间,该阶段不接受新报考人员报名。因资料不全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补充材料时间结束前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资格初审不通过,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线上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在选用的各个环节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用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选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1.机关事业单位非编人员考试时限120分钟,笔试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结合,主要考核辅助行政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
 
2.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时限120分钟,笔试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结合,主要考核辅助行政职业能力、社区综合治理相关内容。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6月18日15:00-2024年6月21日15:00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将无法参加笔试。
 
(三)笔试时间与方式: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线下笔试。
 
笔试初定于6月下旬在深圳市龙华区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笔试时间与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招聘专业聘用人员笔试时间一致。
 
五、职业倾向测评及面试
 
从笔试合格的人选中,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人选需配合参加职业倾向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面试评分,不影响最终选用结果。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由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及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六、成绩及入围体检人选公布
 
(一)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笔试成绩或者面试成绩不达合格线的不予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
 
(二)从笔试和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报考人员需按照入职体检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
 
(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退役军人及应届生、建档立卡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四)笔试合格但未进入面试人员及面试后未被选用人员将纳入我区非编人员后备库,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各用人单位有岗位空缺时,可面向后备库人员直接组织面试。
 
七、入职
 
本次选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选用。
 
八、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信报考。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用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选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用。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导致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六)本次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七)报考咨询电话:0755-86720647、18710196497、15018822175;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2291974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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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胜利油田中心医院招聘10人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胜利油田中心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30周岁(1993年2月以后出生),本科学历不超过25周岁(1998年2月以后出生)。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且具有三甲医院临床相应岗位3-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年龄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83年2月以后出生)。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等人员年龄放宽至50岁(1973年2月以后出生)。以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报名的,应为全日制学历。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应在2024年2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2024年胜利油田中心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详见附件)。
 
  三、报名与审核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8:00—6月14日17:00
 
  报名方式:
 
  1.计算机端:访问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官网,从通知公告栏进入报名入口,或访问链接https://f.wps.cn/g/hwBCduCH/报名;
 
  2.手机端: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手机浏览器访问链接https://f.wps.cn/g/hwBCduCH/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胜利油田中心医院联系。
 
  (二)单位审核
 
  审核时间:2023年6月15日8:00—6月17日17:00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本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18日17:00
 
  四、考试
 
  根据岗位特点,采取面试、答辩、专业技能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由胜利油田中心医院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应在胜利油田中心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胜利油田中心医院的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1.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官方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简章由胜利油田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8710265、8551378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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