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地质调查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我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我院位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地矿局),为集科研与生产为一体的综合性正处级公益一类地勘事业单位。
 
  我院主要负责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开展地质勘查工艺、技术研究;开展地热调查评价及其他地质工作。我院现有在编在职职工20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3人,高级职称86人,中级职称79人,博士3人,硕士79人,本科以上学历约占90%。拥有中国地质调查局专家5人、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专家12人、自治区科技厅专家32人、自治区地矿局技术专家委员会成员3人、局专家20人,南宁市高层次人才7人。获批准参与承建“院士工作站”“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自治区地矿局人才小高地”和“李杰创新工作室”等多个科研平台,建有深部找矿团队、页岩气团队、地热团队、基础地质团队、水文地质团队、生态修复团队、健康地质团队、岩溶碳汇团队、地质灾害团队、地质信息服务团队、地质遗迹团队、综合研究科技支撑团队等。
 
  2002年以来,我院共承担国家、自治区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500多项,总经费11多亿元。涉及区域地质、矿产勘查、地球化学、水工环、地球物理、测量、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专业方向,工作区域主要以广西区内为主,辐射到东盟国家及新疆、海南等地,取得了一大批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性地质调查研究成果和找矿成果。荣获各类技术成果奖30项。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2)。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与聘用:
 
  (一)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现役军人;
 
  (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六)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八)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十)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自治区地矿局党组关于印发领导干部(人员)回避办法的通知》(桂地矿党〔2022〕3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以及其他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自治区地矿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和我院网站(http://ddy.gxdkj.org.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等具体事宜:在自治区地矿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和我院网站(http://ddy.gxdkj.org.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在报名期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6月13日(3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21号自治区地矿局科技大楼16楼1614室(广西地质调查院人事科)。
 
  4.报考人员须携带下述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材料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从本招聘公告附件下载打印的报考人员本人的报名登记表(A4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在表中签名处亲笔签名(附件3)。
 
  (3)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硕士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科、研究生专业有要求的,提供本科、研究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有效期内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其中,在读的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则上,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关于无法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情况说明》(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须加盖公章。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须在报名时提交情况说明,经我院同意,可在考核(答辩)前提供。)(一份)(附件4)。
 
  (6)报考人员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1张。
 
  (7)报考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明确被委托人姓名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及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院将于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以发送短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结果。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直接考核、聘用资格。
 
  (二)开考岗位确认和公布
 
  1.环境地质调查岗、水工环地质岗、地质勘查岗按实际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开考。
 
  2.当岗位无人报名时,我院需要继续招聘的,首先通过调增岗位适用专业、延长报名时间等方式降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扩大选人视野以调整招聘计划。经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我院及时在原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发布变更公告。调整招聘岗位条件后原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进行二次报名。
 
  3.按上述第2条调整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后依旧无人报名,需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经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报主管局审批核准后,在自治区地矿局和我院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三)考核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为进入直接考核范围人选。直接考核方式为“答辩+考核”。
 
  1.答辩
 
  (1)答辩时间:2024年6月16日8:30。
 
  (2)答辩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21号自治区地矿局科技大楼15楼1513室(会议室)。
 
  (3)答辩方式:采取PPT汇报方式,分为自我陈述和提问回答两部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情况。
 
  (4)答辩成绩:答辩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答辩成绩现场宣布,由考生签字确认成绩。
 
  2.考核
 
  答辩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答辩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若答辩成绩相同的,现场对成绩相同的考生分别增加提问,由7名答辩考官根据考生答辩、成果业绩等情况集体讨论研究,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选。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可根据答辩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总共递补2次。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工作由我院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核工作,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关于印发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可根据答辩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次。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我院根据报考人员的答辩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地矿局网站和我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天。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待遇
 
  我院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七、纪律与监督
 
  (一)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核、体检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654710(广西地质调查院纪委)。
 
  八、招聘工作相关人员及联系方式
 
  本公告由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曾秋月、刘凤霞,电话:0771-5649409。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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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面向“民转公”学校招聘27人公告

 

为切实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以下简称"民转公")后教师队伍配置工作,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鄞州区"民转公"(含终止办学或停止招生)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定向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对象

 

鄞州区"民转公"(含终止办学或停止招生)学校非事业编制在岗教师(截至时间以2022年6月社保缴纳凭证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4.具有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所需的专业要求;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招聘指标、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系统报名

 

2024年6月7日8:30—6月11日11:30(每日晚上20:00—次日早上8:30报名通道不开放)。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提示要求录入个人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024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面向“民转公”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通道

 

(温馨提醒:6月7日上午8:30开始)

 

(二)资格初审

 

鄞州区教育局在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对已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开放。

 

(三)查询及再次报名

 

已报名人员可在6月12日14:00—17:30,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在规定时间(6月13日8:30—11:30)内再补充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

 

再次报名人员可在6月13日14:00—17:30查询报名初审结果。

 

初审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或核减的招聘指标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将在鄞州教育网"公示公告"、"教师招聘"栏(下同)及时予以公布。

 

(四)面试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数比超过(不含)6:1的,则该岗位招聘人员需先进行初试。初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招聘人员的分析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综合素质以及职业发展愿景等情况,该岗位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6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形式为试讲,主要测试课堂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技能,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确认和笔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确认和笔试环节。面试成绩和进入资格确认和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鄞州教育网公布,同时公布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

 

(五)资格确认

 

所有岗位进入笔试环节人员须按照资格确认材料清单(详见附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参加笔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进入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鄞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详见鄞州教育网通知。

 

(六)笔试

 

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主要内容为综合写作,总分100分。进入笔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

 

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各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若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与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加试。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鄞州教育网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鄞州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相关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前,鄞州区人力社保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档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新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未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人员入职时需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水库移民扶持、房改政策等各项待遇。

 

六、递补规定

 

1.资格确认不通过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确认的,空缺名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3.在体检和考察环节有放弃或不合格者(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公示等环节出现招聘岗位名额空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不予聘用的,在该招聘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4.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者,在鄞州区教育局报送鄞州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在鄞州区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其中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及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国(境)外高校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5.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6.鄞州区教育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教育部门无关。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189435、89189436(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 0574-89292903 (鄞州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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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金华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招聘4人公告

 

因实际工作需要,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2024年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计划(20240202)》(附件)。
 
二、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愿意履行用工(用人)单位相应的职责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五年内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8.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二年的;
 
9.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10.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1.有其他不宜担任编外聘用人员情形的。
 
(二)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派遣性质,实行合同制管理,薪酬待遇参照《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岗位福利参照用工单位相关制度执行。
 
三、招聘程序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岗位要求,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实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11: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通过线上报名平台(https://kszx.ywrcjt.com)进行线上网络报名,不受非工作时间、周末及节假日影响。
 
3.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需详实填写《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2024年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20240202)应聘报名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书;
 
(4)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有有效期内二维码在线验证,登录学信网-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无账号的注册后查询),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书;
 
(6)一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
 
(7)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提供户口本(首页和印有本人信息页面);
 
(8)驾驶证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根据实际报名岗位所需材料进行在线上传。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不齐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应登录线上报名平台(https://kszx.ywrcjt.com)及时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可在2024年6月14日17:00前登录线上报名平台在“我的报考”中进行材料补充、修改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审核,逾期则视作报名不成功。
 
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则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人员可自公布取消计划之日(含)起24小时内按资格条件要求转报其他相关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三)考试
 
根据岗位要求,考试以“实操/体能测试+面试”的方式开展,各岗位考试开展方式详见《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2024年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计划(20240202)》(附件)。
 
1.实操测试
 
(1)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实操测试,实操测试当天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实操测试;
 
(2)实操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实操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根据实操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实施24小时前,若入围面试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根据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实操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若某岗位所有参加实操测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该岗位取消。
 
2.体能测试
 
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当天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俯卧撑 (1分钟)、蹲下起立(1分钟)。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合格者均入围面试环节。若所有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则该岗位取消。
 
3.面试
 
(1)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逻辑思维、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若某岗位所有面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该岗位取消。
 
4.总成绩计算方法:
 
(1)“实操测试+面试”的岗位总成绩=实操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体能测试+面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相等,结合考生体能测试情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由用工单位研究后确认录用人员。
 
5.面试成绩、总成绩在线上报名平台(https://kszx.ywrcjt.com)发布,应聘人员可在考试中心查看本人成绩。
 
6.实操/体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具体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体检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招聘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内容包括政审、报名材料真伪查验、是否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个人信用和过往工作经历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经研究确定后,在线上报名平台(https://kszx.ywrcjt.com)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制度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在用工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须在入职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与义乌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储备库
 
本次报考中入围面试但未被录用的人员纳入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储备库,储备时效期为一年。各用工单位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从储备库中选补,按规定程序录用上岗。
 
四、纪律与监督
 
1.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凡与用人(用工)单位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一般不得报考该单位的岗位。在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过程中,工作人员如遇招聘对象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3.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579-89901973。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所在地、工作经历、任职时间、获得荣誉时间等认定统一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2.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线上报名平台(https://kszx.ywrcjt.com)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3.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4.本次招聘试题委托第三方出题机构出卷。
 
5.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视作放弃。
 
6.用工期间如有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解聘情形,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可以依据有关规定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7.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指导与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员工应自觉遵守相关纪律和制度,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8.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组织方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9.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为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由义乌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义乌市人才发展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统一招录、统一派遣。
 
10.本次招录不收取报名费、考务费。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并且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和解释。
 
咨询电话:15057923924、0579-89901972
 
现场咨询地址:义乌市稠江街道新科路C6号人力资源产业园8楼801室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义乌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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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胜利油田中心医院招聘10人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胜利油田中心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30周岁(1993年2月以后出生),本科学历不超过25周岁(1998年2月以后出生)。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且具有三甲医院临床相应岗位3-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年龄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83年2月以后出生)。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等人员年龄放宽至50岁(1973年2月以后出生)。以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报名的,应为全日制学历。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应在2024年2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2024年胜利油田中心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详见附件)。
 
  三、报名与审核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8:00—6月14日17:00
 
  报名方式:
 
  1.计算机端:访问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官网,从通知公告栏进入报名入口,或访问链接https://f.wps.cn/g/hwBCduCH/报名;
 
  2.手机端: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手机浏览器访问链接https://f.wps.cn/g/hwBCduCH/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胜利油田中心医院联系。
 
  (二)单位审核
 
  审核时间:2023年6月15日8:00—6月17日17:00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本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18日17:00
 
  四、考试
 
  根据岗位特点,采取面试、答辩、专业技能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由胜利油田中心医院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应在胜利油田中心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胜利油田中心医院的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1.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官方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简章由胜利油田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8710265、8551378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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