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南宁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编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以及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本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是由南宁市生态环境局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市管的核与辐射、机动车排气污染、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0名,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7.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至报名首日,要求18至40周岁(2006年7月24日之前,1983年7月25日以后出生)。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曾通过协议培养、定向培养、直接考核等规定的优惠政策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且目前仍在约定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无约定,按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计);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告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7月22日。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nanning.gov.cn)。
 
  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知识测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招聘后续信息发布地址:南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nanning.gov.cn)。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 报名时间:自2024年7月24日8:00—2024年8月1日18: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形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http://https--exam--gxrc--com.zipv6.dsjfzj.nanning.gov.cn/Login/Index#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账号,登录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信息确认。本次报名不收取考试费。
 
  3.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系统所需填报的内容(上传文件为jpg或pdf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为确保学历、学位信息的真实性,在国内取得高校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学位验证,在国外取得高校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相关材料与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上传至系统。
 
  (2)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其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应聘材料提交后,招聘单位按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恕不退还。
 
  (3)对于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须在确定考察人选后,根据招聘单位短信或邮件通知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指定时限内无法提供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经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同意后从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1.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时间:自2024年7月24日8:00—2024年8月2日18:00止,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网上资格审查结果。
 
  2.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含聘任文件)、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要求。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间段内重新报名。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8月6日9:00至8月10日9:30。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打印准考证时间段内进入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准考证事项不再进行个别通知,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
 
  (三)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对最终取消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8月10日9:00—11:00。(详见准考证)
 
  1.笔试内容。笔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根据报考岗位测试报考人员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掌握和运用能力。
 
  2.笔试时间、地点等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可在http://https--exam--gxrc--com.zipv6.dsjfzj.nanning.gov.cn/Login/Index#查询成绩。
 
  (五)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职位按照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发布面试公告。进行资格验证后,在南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验证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需要递补面试人选的,经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前一天,面试人员到南宁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45号B座206室)领取面试通知单,通知单载明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当天如有面试人员迟到或缺席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4.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5.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考察人选;面试全部结束后,面试成绩现场宣布由考生签字确认,并在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及工作区域内公布。
 
  6.招聘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合格的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等规定执行。由南宁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统一组织到指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1)根据体检结果和总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考察范围。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者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从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准确把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查阅考察对象档案,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3)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结果将及时反馈考核对象,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按规定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和组织考察,由南宁市生态环境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南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实名编制工作人员聘用相关手续。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次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771—2618297,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309029、0771—5382860。
 
 
 
  南宁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
 
  2024年7月22日

2024年辽宁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入伍2023年退役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退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现军地人才融合,根据《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的通知》(锦政办发〔2021〕5号),经锦州市政府批准,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
 
  (三)2021年入伍且服役满2年后,正常退出现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在2021年9月1日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
 
  (六)驻锦高校2021届应届大学毕业生在锦州市应征入伍,不限户籍;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入伍2023年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以下人员不予招聘:
 
  (一)不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人员;
 
  (二)因故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人员;
 
  (三)服役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
 
  (四)在部队服满2年义务兵役后,继续留在部队服役(转改士官、提干、考取军校)或退役后不回锦州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办法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咨询电话:0416—5055237,5055239。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对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提前下载《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打印填写完毕(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
 
  2.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的人员需提供入伍前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入伍批准书、退役证、2张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9:00—9月19日16:00(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址: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未按时参加报名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只允许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现场,其他陪同人员严禁入内。
 
  2.报考人员只能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号报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楼(锦州市太和
 
  区市府路72号)。
 
  准考证发放: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8:00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统一发放准考证。
 
  请各位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8:20前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集合,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笔试相关规定,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聘用(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等环节)。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五、面试组织
 
  1.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为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面试人选名单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公布。
 
  2.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备事业单位工作能力和素质。每名报考人员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聘用。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请各位考生于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8:10前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集合。
 
  相关事宜经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通知。
 
  六、体检
 
  1.人选确定
 
  体检人选为面试合格人员。
 
  2.体检
 
  体检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定点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将在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岗位选择
 
  1.排名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总成绩相同者,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最终排名。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全部小数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5+面试总成绩×0.5=总成绩)。
 
  2.岗位选择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专业岗位和非专业岗位。首先,由符合专业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选择专业岗位。其次,放弃选择专业岗位及未选择到专业岗位的报考人员与其余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重新排名,并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非专业岗位。在非专业岗位选择中放弃选择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九、公示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弃权。
 
  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本公告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2024年浙江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是一所公办小学,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岗位一:教辅人员(小学语文)1人
 
岗位二:教辅人员(小学音乐)1人
 
岗位三:教辅人员(小学信息科技)1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
 
小学语文: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小学音乐:艺术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小学信息科技:教育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5.具有相关的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语文老师要求二甲及以上。
 
三、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2.提交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照片、教师资格证照片、学历学位证书照片;
 
3.有意向报名者,将材料发送至邮箱:404765423@qq.com;
 
4.联系方式:叶老师0571-86560905;
 
5.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中午12:00。
 
四、考录方式及待遇
 
1.学校审核个人简历后,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2.考核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择优录用;
 
2.面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3.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和规定,录用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资待遇按上城区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公告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系国家教育部同意,广西人民政府批准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所农科类职业技术大学。学校共有招生备案专业 88个,其中四年制职业本科专业 36个,二年制职业本科专业9个,高职专科专业43个,全日制在校生25000多人。近年来,学校入选国家农业农村部、教育部“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教育部首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专题“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立项建设单位、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区域合作(国际合作)试点学校,由学校牵头建设的广西农业职业教育集团成功入选教育部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具有踏实敬业的工作态度、勇于担当的奉献精神、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具有团队协作精神、高效的工作习惯和创新意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博士研究生要求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博士学位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能胜任专业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
 
  5.若博士学位人员在国(境)外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前述国(境)外大学原则上应是引进当年最新版四大权威排名(即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英国THE世界大学排名、美国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前1000名的高校。
 
  引进人才类型及待遇
 

人才类型

序号

职称级别

生活补助(税前)

科研启动经费

过渡期租房补贴(享受期两年)

自然科学类

人文社会科学类和教改类

紧缺专业博士学位人员

1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50万

10-30万

5-15万

1500

元/月

2

中级及以下职称

(含无职称)

40万

非紧缺专业博士学位人员

1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5万

2

中级及以下职称

(含无职称)

35万

 

其他待遇及情况说明:

1.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

2.入职后,可申请购买学校福利房及南宁市政策性住房。

3.生活补助发放办法:学校与引进的人才签订8年服务协议后,发放生活补助总额的60%;中期考核合格后,发放生活补助总额的20%;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剩余的20%。

4.对业绩突出、特别优秀的紧缺专业人员,可按照“一事一议” “一人一策”确定待遇。

5.工资按学校聘任的岗位等级兑现。中级及以下职称(含无职称)博士学位人员,自入职之日起三年内,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给予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副高级)的津贴及福利待遇,三年后按实际岗位计发工资福利待遇。

6.如获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每半年认定一批),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1)A层次人才:每年2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购房补助200万元,科研补助“一事一议”。

(2)B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30万元,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购房补助12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30万元,连续补助5年。

(3)C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20万元,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购房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6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20万元,连续补助5年。

(4)D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15万元,连续发放3年;一次性购房补助7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2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10万元,连续补助3年。

(5)E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10万元,连续发放3年;一次性购房补助5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1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8万元,连续补助3年。

7.如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1)广西杰出人才(每2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150万元,科研补助500万元(可一事一议额外申请)。

(2)广西八桂学者(每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300万元(科技创新类)、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3)八桂青年拔尖人才(每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45万元,科研补助60万元(科技创新类)、3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4)广西人才小高地(每年遴选一批):每个团队1000万元建设经费。

8.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人才团队,具体引进条件及待遇面谈商议。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年有效,直至相关专业录满为止,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中国邮政EMS)纸质材料报名。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填写《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报名表》,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近期1寸电子照片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电子版是PDF格式)。
 
  电子邮件主题设定为“具体专业类别名称+姓名+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纸质材料请在邮寄时备注“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材料”。
 
  招聘专业方向
 

序号

专业大类

具体专业类别

备注

1

农林牧渔大类

农业类(现代种业方向、作物遗传育种水稻、玉米研究方向)、畜牧业类、渔业类、林业类(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方向)、农业工程类

 

2

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粮食类、药品与医疗器械类

 

3

医药卫生大类

中医药类、药学类

 

4

土木建筑大类

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土木工程类

紧缺专业

5

装备制造大类

机械工程类、电气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紧缺专业

6

电子与信息大类

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通信类

紧缺专业

7

交通运输大类

交通运输工程类

 

8

财经商贸大类

电子商务类、经济贸易类、财务会计类、工商管理类、金融类、物流类、财政税务类

紧缺专业

9

旅游大类

旅游类

 

10

文化艺术大类

艺术设计类

紧缺专业

11

教育与体育大类

语言类(英语)

 

12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公共管理类

 

13

新闻传播大类

新闻出版类、广播影视类

紧缺专业

14

化学类(研究方向需与食品类、药学类相关)

 
 
 
  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771-3249289
 
  电子邮箱:gxnzdrsc@163.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76号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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