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大桥建设管理中心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组织纪律性较强;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服从用人单位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值班、加班及出差等安排;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息记录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中心工作的情形。
 
二、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
 
驾驶员1名,要求学历高中及以上,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持有C1以上驾驶证且有5年以上驾龄。驾驶技术熟练,具有汽车日常保养和排除故障能力,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严重违章处分记录。有机关、企事业单位驾驶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6日12: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和网上报名相结合方式进行。网上报名请将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sdqglzx@163.com(邮件主题: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现场报名需将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送至舟山市大桥建设管理中心310办公室(定海区双桥街道临港东路170号)。联系人:李海明,联系电话13957228900;应彬,联系电话0580-8612025。
 
3.报名材料:报名材料要求真实、完整、整齐。
 
(1)本人签名的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驾驶证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后续面试环节人员名单。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将以邮件(电话)形式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面试
 
采用面谈加实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语言表达、分析判断及实际操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合格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按照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总分合格人员中按照得分高低依次递补。2024年已参加过体检的,可以出具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体检报告。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按照规定进行公示。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舟山市大桥建设管理中心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四、 薪酬待遇
 
按照有关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五、 其他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报考资格的,或有其他违纪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告未尽事宜,以本单位解释为准。
 
 
舟山市大桥建设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3日

浙江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岗位

学历要求

专业需求

招聘人数

年龄要求

岗位要求

1

局机关财务工作人员

大专及以上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等财会类相关专业

1

40周岁及以下

有财务工作经验,持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二、招聘原则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敬业奉献,吃苦耐劳,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良好,亲和力强,服从组织安排。
 
3.下列情形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8日止(工作日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材料:填写普陀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可再另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等)。
 
3.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纸质版提交至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14楼1405室办公室。联系人:陈女士,电话:3055664。
 
②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0229732@qq.com。
 
4.资格审查:按照报名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查合格的,通知参加面试;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5.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面试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面试方式,由用人主管单位组织和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其它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资格。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
 
3.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民政局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与聘用单位指定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逾期未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区民政局劳务派遣用工标准,约5-6万元一年(含“五险一金”)。
 
六、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055664。
 


浙江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岗位

学历要求

专业需求

招聘人数

年龄要求

岗位要求

1

局机关财务工作人员

大专及以上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等财会类相关专业

1

40周岁及以下

有财务工作经验,持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二、招聘原则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敬业奉献,吃苦耐劳,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良好,亲和力强,服从组织安排。
 
3.下列情形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8日止(工作日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材料:填写普陀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可再另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等)。
 
3.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纸质版提交至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14楼1405室办公室。联系人:陈女士,电话:3055664。
 
②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0229732@qq.com。
 
4.资格审查:按照报名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查合格的,通知参加面试;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5.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面试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面试方式,由用人主管单位组织和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其它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资格。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
 
3.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民政局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与聘用单位指定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逾期未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区民政局劳务派遣用工标准,约5-6万元一年(含“五险一金”)。
 
六、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055664。
 

浙江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定海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定海区教育局办公室文员,主要负责起草、修改各类报告,完成办公室日常事务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自公告发布之日算起);    2.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功底,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沟通表达能力,工作主动,有责任感及团队合作意识。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于2024年9月17日前填报相关信息,并将报名所需材料拍照,按以下顺序放入到同一个word文本中,命名为“定海+应聘岗位+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dhjyjrsk402@126.com。
 
  2.报名所需材料:(1)《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4)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如获奖证书等;(5)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等。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信息填写必须完整、准确。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邮件回复方式向考生反馈,并于2024年9月18日通过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子站导航/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请于2024年9月19日下午2:30-5:00到定海区港务码头港务大楼1805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将于资格复审时告知。笔试主要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3.总评:按照“笔试60%+面试40%”办法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和考察
 
  参照“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要求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照“舟山市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人员”要求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时间上岗。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凡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等资格。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20553,监督电话:0580-2023625。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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