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满足绍兴市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概况

(一)招聘岗位

车辆维修员、消防车驾驶员、战斗员。

(二)招聘人数

 

单位

车辆维修员

消防车驾驶员

战斗员

应急通信和车辆勤务站

1

东浦站

1

2

越城大队

4

5

柯桥大队

10

40

诸暨大队

2

18

嵊州大队

10

15

滨海新区大队

4

9

(三)工作地点

 

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所辖各消防救援站。

 
(四)工作时间
 
1.执行24小时在队驻勤(住宿)制度。
 
2.绍兴地区户籍的本地队员(含已婚)或配偶在单位驻地的其他队员每工作4天休息2天,不再安排休假(含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
 
3.非绍兴地区户籍的队员实行年休假制度。每年享受休假59天(含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外加每周在单位驻地休息1天。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身高在165厘米以上。
 
2.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条件符合《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标准》,体能通过达标考核,无不良嗜好。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的,在培训或试用期、工作期间再发病的,以欺诈按劳动合同无效处理。
 
(二)岗位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岗位条件:
 
1.消防车驾驶员岗位
 
①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中西部地区可放宽为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②持有A1、A2或B2驾驶证,且驾驶相应车辆一年以上;③年龄在18-40周岁之间。
 
2.战斗员岗位
 
①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中西部地区可放宽为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②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
 
3.车辆维修员岗位
 
①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②有五年以上车辆维修经验,熟悉消防车上装、底盘、水泵等车辆结构,会排故检修,精通车辆电路;③年龄在28-40周岁之间。
 
三、相关待遇
 
(一)享受待遇:
 
1.统一参加“五大”险种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每年参加全面体检;
 
3.每年组织带薪疗养;
 
4.在队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可推荐入党;
 
5.在队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可优先推荐单位组织的B证和A证车辆驾驶、无人机驾驶、舟艇船舶驾驶等技术培训以及车辆装备维修、烹饪、医疗等人才培训;
 
6.在队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逐级晋升副班长、班长、副队长、队长。
 
(二)工资薪金(含五险一金):
 
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年薪不少于10万;
 
战斗员岗位:年薪不少于9万;
 
车辆维修员岗位:年薪不少于12万;
 
副队长、队长:年薪不少于17万。
 
因工龄差异、日常表现实际等,薪资标准或有浮动。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后,发送到报名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日止
 
报名邮箱:1768106296@qq.com
 
咨询电话:0575-8918014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现场资料审核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越城区北海消防特勤站
 
应聘人员请携带应聘报名表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2张、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记录;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退伍证(退伍军人提供)、驾驶证(报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提供)等复印件(各一份)。
 
(三)体能测试、心理测试、技能测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越城区北海消防特勤站(体能、心理测试场地)、东浦消防救援站(车辆维修员、消防车驾驶员技能测试场地)。
 
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测试人员为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车辆维修员。
 
体能测试:战斗员和消防车驾驶员测试1000米跑、俯卧撑,得分标准详见附件2,车辆维修员不设体能测试项目。
 
技能测试:消防车驾驶员测试车辆驾驶及操作技术,车辆维修员测试车辆维修技术,战斗员不设技能测试项目。
 
根据以上测试结果和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浙江省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聘用
 
体检结束后,体检不合格人员,将告知本人不予聘用。体检合格人员,由单位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自报名之日起至招录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络。
 
(二)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原先在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作过的,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辞退的,一律不予录取。
 
(四)战斗员岗位工龄满6年且担任班长2年后,特别优秀的可考核选拔为政府专职管理干部。
 
(五)有部队服役经历或从事过消防救援相关事业的,其工作时间可按相关要求计入工龄。
 
(六)最终解释权归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
 
六、特别提示
 
此次招聘由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报名系统中有关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7月23日

浙江绍兴市机关后勤保障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绍兴市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系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保障机关后勤服务,包括机关食堂、机关会议、机关维修等各类保障服务。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面貌清白,为人正派;
 
(2)有强烈的组织纪律性和责任感,奉献意识强;
 
(3)作风严谨,能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且无其他不良行为;
 
2.岗位条件
 

岗位

人数

用工形式及待遇

资格条件

学历

年龄

备注

食堂管理

1

劳务派遣

缴纳五险一金

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到中专、高中)

40周岁及以下

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相关或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者携带报名表、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1张,于绍兴市机关后勤保障中心(行政中心洋江西路589号8号楼402室)处登记报名,联系电话:85116600
 
(2)网上报名:应聘者将个人报名表、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材料的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003589396@qq.com进行初审,联系电话:85116600
 
(3)初审:绍兴市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将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筛选后确定具体考试人员,并电话通知。(其余人员不再另行联系)
 
备注:建议应聘者前来现场报名,若实在不便可采取网上报名。本单位对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采取面试形式,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用
 
经考核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浙江绍兴市人民医院招聘食堂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同意,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辅助工4名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
 
2.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初中及以上学历,男性55周岁及以下(1968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适当放宽。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0日-27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报名在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北路568号,绍兴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组织人事部,联系电话:0575-88558819。
 
3.考试
 
医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操作考试及面试,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4.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5.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6.薪酬
 
社会保险、工资薪酬待遇按绍兴市人民医院编外用工管理规定执行。每周6天工作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公积金。
 
四、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带简历、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递交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编外合同用工有关管理规定,严守人事纪律。
 
 
绍兴市人民医院
 
2024年8月20日

浙江绍兴市人民医院招聘食堂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同意,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辅助工4名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
 
2.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初中及以上学历,男性55周岁及以下(1968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适当放宽。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0日-27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报名在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北路568号,绍兴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组织人事部,联系电话:0575-88558819。
 
3.考试
 
医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操作考试及面试,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4.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5.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6.薪酬
 
社会保险、工资薪酬待遇按绍兴市人民医院编外用工管理规定执行。每周6天工作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公积金。
 
四、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带简历、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递交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编外合同用工有关管理规定,严守人事纪律。
 
 
绍兴市人民医院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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