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省滁州市直三家医院面向部分高校校园招聘42人公告
为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滁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由滁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2024年滁州市市直三家医院计划校园招聘4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招聘、考试考察结合、竞争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数量
在安徽省4所医学高校(安徽中医药大学、安徽医科大学、蚌埠医科大学、皖南医学院)设立报名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名额为: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4名,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13名,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5名,详情见《2024年度滁州市市直三家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9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岁。
5.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考核、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由滁州市卫健委牵头市直三家医院会同报名点高校学生就业部门共同组织,依据招聘公告分四个批次招聘计划安排,提前在市卫健委官网、市直三家医院官网和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安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蚌埠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皖南医学院研究生院网站等信息平台等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招聘单位简介、招聘岗位情况、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报名方式、考试方式及基本内容、体检考察的内容和标准、拟聘人员名单确定方式等。
在合肥、蚌埠、芜湖设置4个报名点,分批组织校园招聘,符合条件考生可自愿选择报名点参加报名和考试,招满即止。期间根据各报名点招聘进展情况,及时调整招聘岗位计划、适时发布招聘报名信息,若招聘计划提前完成,则后续招聘工作不再组织,招聘信息不再发布。
具体招聘时间另行通知。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点设置
合肥报名点设在安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蚌埠报名点设在蚌埠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芜湖报名点设在皖南医学院研究生院。
各报名点现场报名的时间、招聘岗位及报名有关要求由招聘工作小组发布,同时在报名点现场设置通知公告栏、发布宣传海报等信息。符合条件考生可自愿选择报名点参加报名和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招满即止。若招聘计划提前完成,则后续报名点不再组织报名。
2.报名材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学历层次证明,以及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或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符合岗位计划要求专业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所学专业将以毕业证书记载信息予以认可,不能凭专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3)本人求职简历及曾获荣誉奖项等情况,附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小组逐一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市卫健委官网、市直三家医院官网公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合格:
(1)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于班级后20%的;
(2)考试补考或不及格3次以上(含3次)的;
(3)在校期间违纪和违反校规校纪受处理的。
上述情况以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至聘用前后全过程,期间如有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及面试考核
1.视情组织笔试
每个报名点现场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小于等于5:1的,不再组织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其中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报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视情调整招聘岗位计划数。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大于5:1的岗位,则按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同报名地点、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医学基础知识等)。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笔试成绩在市卫健委官网、市直三家医院官网公布。
2.面试
面试地点同报名地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面试由招聘工作小组抽组面试考官组,对入围考生进行封闭现场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医学知识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在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是否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省三好学生或省双优生、研究生三年均分高低、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并与市直三家医院签订就业意向书。
面试成绩及体检人选在市卫健委官网、市直三家医院官网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滁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直三家医院组织。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在滁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下,由市直三家医院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
市直三家医院将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直三家医院官网上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滁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履行报批程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等手续。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和待遇
拟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规培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和按时报到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作纪律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计划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经查实后视情取消招聘结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滁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550-3072757(滁州市卫健委人事科)
0550-3526009(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
0550-3510810(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人事科)
0550-3523328(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
0550-3072682(滁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滁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上海开放大学学科带头人招聘公告
上海开放大学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批准成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的新型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上海电视大学,创办于1960年。
学校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远程开放教育为主要形式,主要面向广大学习者提供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社区教育,是上海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终身教育体系建构的重要承载者。学校学历教育注册在读学生目前约10万名,是上海在校生人数最多的高校。学校努力建设具有上海特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开放大学,为上海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不断贡献新的力量。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3名。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学科带头人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序号 |
部门 |
拟安排 岗位 |
岗位性质 |
需求人数 |
专业 要求 |
学位要求 |
职称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经管学院 |
学科 带头人 |
专技 |
1 |
经济 管理类 |
博士 |
正高 |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高层次课题研究经验,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方向者优先 |
2 |
理工学院 |
学科 带头人 |
专技 |
1 |
机械电子工程或相近专业 |
博士 |
正高 |
原则上45周岁以下,科研成果较多,在学术界拥有一定影响力;有专业建设、教学改革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以及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优先 |
3 |
人文学院 |
学科 带头人 |
专技 |
1 |
新媒体设计、艺术设计、艺术与科技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正高 |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文化创意相关背景者优先 |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等)通过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投递,具体网址为: https://zhaopin.shou.org.cn/。通过其他形式投递的简历材料恕不受理。
3.注意事项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留学归国人员一般应于2024年9月底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安排综合测评。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虚报资料、隐瞒重要事实的,学校均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请应聘者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三)综合测评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采取试讲、面试、面谈及心理测评等形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四)政审
学校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情况、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考察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五)体检
拟聘人员需向人事处提交指定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政审、体检结果,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依照学校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一人一策,具体面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951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吴老师、袁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695、021-25654088
上海开放大学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广西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招聘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7人(岗位一4名;岗位二2名;岗位三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一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PPT等)进行文字、图像等编写和制作。
(二)岗位二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规划、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优秀的文档编辑能力,熟练运用Word进行专业文档编排;熟练掌握Excel的基础操作、熟悉常用的函数和公式、掌握Excel的高级功能,能对表格数据进行组织和数据分析。
(三)岗位三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和信访工作经历者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有一定的公文知识,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等)进行文字编撰工作。
三、上述岗位所招聘的人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四)有严重不诚信行为。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薪酬
按市财政局有关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管理规定和参照市教育局同等条件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
五、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请在2024年9月19日24:00前将报名表、信息表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1053974389@qq.com邮箱,文件命名为“某某某应聘材料”,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根据招聘公告所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报多个岗位,均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面试
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梁老师,0777-3216289。
附件:1.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表
2.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信息表
2024年黑龙江双鸭山市友谊县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按照《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友谊县面向社会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急需紧缺岗位10个,计划招聘10人。具体岗位数量及要求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友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40(含)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研究生。
2.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友谊县及所属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3.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7.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友谊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友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本次采取招聘会场意向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招聘会场意向报名时间及地点:
(1)北京(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三楼
(2)广州(华南理工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
(3)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22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4)成都(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中心3楼专用招聘会场
(5)长沙(湖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3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湖南大学复临舍教学楼二层
(6)上海(上海财经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科研实验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7)南京(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9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
(8)长春(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预计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
东北五校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确定后,另行通知。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8日—10月30日,
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地点:友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生大厦11楼1108室)。
已进行招聘会场意向报名的考生仍需进行现场报名,最终报名以现场报名信息为主。
3.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友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
(6)近期免冠2寸蓝底照片2张。
(7)在职报名人员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附件4)。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每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2)报名人员需时刻关注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hljyy.gov.cn/)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
县引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四)考试
1.本次引才活动只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综合能力、业务素质等,不设开考比例,设置最低分数线。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最低分数者不予聘用。面试人数1:1的岗位(不足1:2的岗位按照1:1核定),考生面试成绩须在75分及以上;面试人数1:2的岗位(不足1:3的岗位按照1:2核定),考生面试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面试人数1:3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为准。
(五)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和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出现空缺不进行递补。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友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友谊县引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匿名或以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进行聘用,经核实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出现岗位空额不递补。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含试用期)。
四、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报考人员一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经费形式按聘用单位现行方式执行。
2.政策待遇。
(1)住房待遇。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入住期限为10年。10年内个人及配偶、子女名下在县内有住房的应予搬离。若10年期满后仍无住房的,根据本人申请,缴纳一定标准的优惠住房租金,可继续使用人才公寓。引进的人才符合入住条件但未能入住的,给予住房补贴(依据市场价格而定),建立轮候名单,待有空房后安排入住。
(2)购房补贴。对此次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录用在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并在我县购置商品住房的,统招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3)生活补贴。对此次引进的高学历人才,经年度考核且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统招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10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10年)。
(4)配偶安置。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配偶有意愿来友谊县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经其工作单位同意调转的前提下,按工作性质、专业岗位对口原则给予安置;企业人员推荐到县内企业工作;未就业但符合条件人员,可给予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聘用协议、政府聘用人员等方式解决就业。
(5)子女入学。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来友谊县入学,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按免试就近原则优先安排入学,高中教育阶段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安置入学。
(6)医疗健康。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每年可享受我县人民医院免费体检一次。
(7)旅游体验。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每年可享受全家县内景区免费旅游一次。
五、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友谊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组织招聘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应聘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未尽事宜由友谊县引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469-5816987
监督举报电话:0469-5813042
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
引才活动友谊县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