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招聘10人公告

  
 
  经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4年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为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于2023年7月10日挂牌成立,由原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海南省计量测试所、海南省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信息所、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海南省药品检验所以及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五指山分所、琼海分所、儋州分所、三亚分所等11家事业单位整合组建。主要承担计量、工业产品、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检验检测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10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详见《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职位报考专业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8年9月9日以后出生);
 
  9.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现役军人;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非毕业年度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rss.hainan.gov.cn)、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amr.hainan.gov.cn)上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网址及报名时间。报名网址:zp.cpta.com.cn/tyzpwbexamid=dbdAdj(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8:00~9月16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下载后按要求上传),信息填报不实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上传报名材料。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上传以下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②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的学历认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
 
  ③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zxgk.court.gov.cn/);
 
  ④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
 
  ⑤本人近期蓝底免冠证件照片(注册时上传);
 
  ⑥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4.资格审核及查询。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系统将于2024年9月16日17:00准时关闭。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招聘职位的名额与报名确认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岗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8:30~15:00。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补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的,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0月25日~11月2日。
 
  (三)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
 
  ①考试类别:自然科学专技类。
 
  ②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笔试连续举行,所有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均为150分。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总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方式如下: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培训班。
 
  ③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周六)8:30~12:00,笔试地址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等网站予以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3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前,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选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核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真实一致。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
 
  复审结果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并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项。
 
  3.面试
 
  ①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③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予以公布。
 
  4.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进行公布。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统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将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情况,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审核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研究提请中共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党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招聘工作监督小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调查处理,向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知识产权局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至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工作时间半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并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招聘事宜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人力资源部电话:0898-36618629;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5373722、65351474、65338399;
 
  监督举报电话:
 
  1.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招聘工作监督小组:0898-65361026;
 
  2.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知识产权局人事处:0898-65335310;
 
  3.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知识产权局机关党委:0898-65393496;
 
  4.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
 
  2024年9月3日

2024年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5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开展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组织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4年度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计划公开招聘52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具体条件
 
1.临床医疗须符合各招聘岗位的相关执业要求。各招聘岗位所须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年龄等其他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附件1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为“1993年9月10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报考附件1中20240201-20240212岗位的考生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主治医师资格证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均可在附件1表中要求的年龄条件基础上适当放宽2周岁。20240217岗位执业注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网报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5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考生可点击以下网址链接:https://swndh6jur0.jiandaoyun.com/f/66bf0cece8a020272b44848f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如实填写报考信息进行报名。
 
 
(二)现场报名及确认:网上报名后考生可扫描下方“查询码”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按照下方“现场报名需提交资料”要求准备材料至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3号楼15楼进行现场报名及确认。凡未参加现场报名及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现场报名及确认时间:2024年9月29日(周日)、30日(周一),上午8:00---下午5:00(中午不休息)。
 
2.现场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报名表1份(可查询界面打印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证明。
 
3个人应聘承诺书(见附件2,需本人签字)。
 
4.工作证明及医院等级证明(见附件3,工作证明仅20240213和20240217岗位须提供)。
 
5.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相关资质证书(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8.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须提供规培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将规培结业的需住培基地出具住培方向及当年结业证明(见附件4)。
 
9.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须提供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5,仅临床护理20240216岗位需要提供)
 
报名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不予退回。
 
(三)资格审查
 
未参加现场报名确认、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后续招聘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考试、体检、录用等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医院核发《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本人根据医院网站通知的具体时间和打印方式自主打印。考生须持《准考证》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和方式在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公示公告“人事信息”栏发布通知,医院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
 
(五)注意事项
 
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3;对部分紧缺岗位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降低至1:2比例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根据医院网站通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本专业基础知识和相关知识以及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招聘岗位5人及以下的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岗位6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面试。
 
入围面试名单在考试结束后于医院官方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专业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用。
 
笔试和面试由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组织实施,相关安排以医院网站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过程中如有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等处理。
 
六、合成成绩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计算,合成总成绩在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公告查询。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若笔试成绩仍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上公示。
 
七、体检考察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由体检部门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时间网站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招聘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等。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为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官网公示7天。
 
九、录用与管理
 
按照相关规定,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正式到岗后,签订聘用合同,核定薪酬待遇。正式报到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其它相关证书。
 
十、有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有关通知的发布一律以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laey.net/cn/list_2971.aspx)“信息公开-人事管理”栏目发布的为准,重要通知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确保招聘期间手机24小时开通,如因联系不上考生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考生谨防受骗。
 
(三)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皖西卫生职业学院、市卫健委现场指导招聘工作;学院纪委和附院纪委全程监督招聘工作。
 
本公告内容由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64-3309712 鲍老师、沈老师
 
监督电话:0564-3375122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黑龙江双鸭山市友谊县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按照《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友谊县面向社会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急需紧缺岗位10个,计划招聘10人。具体岗位数量及要求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友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40(含)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研究生。
 
  2.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友谊县及所属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3.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7.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友谊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友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本次采取招聘会场意向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招聘会场意向报名时间及地点:
 
  (1)北京(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三楼
 
  (2)广州(华南理工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
 
  (3)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22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4)成都(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中心3楼专用招聘会场
 
  (5)长沙(湖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3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湖南大学复临舍教学楼二层
 
  (6)上海(上海财经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科研实验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7)南京(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9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
 
  (8)长春(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预计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
 
  东北五校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确定后,另行通知。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8日—10月30日,
 
  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地点:友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生大厦11楼1108室)。
 
  已进行招聘会场意向报名的考生仍需进行现场报名,最终报名以现场报名信息为主。
 
  3.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友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
 
  (6)近期免冠2寸蓝底照片2张。
 
  (7)在职报名人员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附件4)。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每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2)报名人员需时刻关注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hljyy.gov.cn/)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
 
  县引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四)考试
 
  1.本次引才活动只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综合能力、业务素质等,不设开考比例,设置最低分数线。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最低分数者不予聘用。面试人数1:1的岗位(不足1:2的岗位按照1:1核定),考生面试成绩须在75分及以上;面试人数1:2的岗位(不足1:3的岗位按照1:2核定),考生面试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面试人数1:3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为准。
 
  (五)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和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出现空缺不进行递补。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友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友谊县引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匿名或以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进行聘用,经核实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出现岗位空额不递补。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含试用期)。
 
  四、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报考人员一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经费形式按聘用单位现行方式执行。
 
  2.政策待遇。
 
  (1)住房待遇。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入住期限为10年。10年内个人及配偶、子女名下在县内有住房的应予搬离。若10年期满后仍无住房的,根据本人申请,缴纳一定标准的优惠住房租金,可继续使用人才公寓。引进的人才符合入住条件但未能入住的,给予住房补贴(依据市场价格而定),建立轮候名单,待有空房后安排入住。
 
  (2)购房补贴。对此次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录用在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并在我县购置商品住房的,统招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3)生活补贴。对此次引进的高学历人才,经年度考核且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统招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10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10年)。
 
  (4)配偶安置。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配偶有意愿来友谊县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经其工作单位同意调转的前提下,按工作性质、专业岗位对口原则给予安置;企业人员推荐到县内企业工作;未就业但符合条件人员,可给予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聘用协议、政府聘用人员等方式解决就业。
 
  (5)子女入学。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来友谊县入学,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按免试就近原则优先安排入学,高中教育阶段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安置入学。
 
  (6)医疗健康。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每年可享受我县人民医院免费体检一次。
 
  (7)旅游体验。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每年可享受全家县内景区免费旅游一次。
 
  五、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友谊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组织招聘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应聘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未尽事宜由友谊县引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469-5816987
 
  监督举报电话:0469-5813042
 
 
 
 
 
  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
 
  引才活动友谊县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江苏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8人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见附件1《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不限户籍。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六)应聘者须于现场报名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
 
  (七)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xz.gov.cn)。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集中方式进行,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
 
  (三)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四)报名地点:
 
  1.徐州市泉山区黄河北路西止敬安路1号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西隔壁)五楼组织人事科。
 
  2.新沂市市府东路80号综合楼二楼组织人事科。
 
  (五)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笔试费用现金100元,缴费完成且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交由组织人事科即报名成功。
 
  三、现场报名须提供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3.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如确因有事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出具《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5.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后填写并张贴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对没有录用人员报名所提供的复印件将不予退回。
 
  四、考试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五楼大会议室。
 
  3.应聘人员按照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以卷面总分的60%为合格线。笔试阅卷结束后,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出现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时,招聘单位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局组织人事处负责指导和监督。主要考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缴纳费用100元。
 
  (三)总成绩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
 
  1.在局组织人事处指导和监督下,体检考察工作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下同)。
 
  3.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4.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一票否决。
 
  5.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六、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徐州市民政局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试用考核
 
  试用考核主要考核拟录用人员德(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伦理道德、心理品德等)、能(工作能力、判断能力、特殊能力等)、勤(积极主动性、责任心、劳动纪律等)、绩(工作效率、工作方法等)等内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辞退。
 
  八、工资待遇
 
  标准按照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具体可咨询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组织人事科。
 
  九、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各环节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本公告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6-67036918(一部组织人事科),0516-88960222(二部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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