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招聘博士科研人员公告

  
 
  为充实工作力量、优化人才队伍,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科研人员,有关事宜如下:
 
  一、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简介
 
  详见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网站(http://www.hasnyy.org.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博士科研人员2名,详见《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科研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适应科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文化素质与心理素质;
 
  (四)签订聘用合同前,应聘人员须获得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港澳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七)报名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后至2006年7月31日前出生);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 现役军人;
 
  3. 存在学术不端问题的人员;
 
  4.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7.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 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9.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五、享受待遇
 
  (一)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二)符合《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哈尔滨人才新政30条》的高层次人才,配合落实相应待遇。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https://www.has.ac.cn/)、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网站(http://www.hasnyy.org.cn/)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9时至2024年11月30日17时。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邮箱地址:270811219@qq.com。报名人员应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邮件标题设为“招聘岗位名称+姓名”。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报名邮箱的回复为准,报名成功后请保证联系顺畅。
 
  3. 报名提交材料:
 
  (1)《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科研人员报名表》(附件2)、《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公开招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应届毕业生在读证明》(附件4,仅应届毕业生提供);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4)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下载二维码尚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其他书面承诺等材料;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名岗位所需其他材料,如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佐证材料等(其中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通过附件上传至系统(压缩包命名方式为“招聘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报名考生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填报信息与《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科研人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将于2024年8月5日起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网上审查,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应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四)现场确认
 
  1.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地点接受现场确认,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现场确认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现场确认需提供报名时网上审查提交全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科研人员报名表》(附件2)、《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公开招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应届毕业生在读证明》(附件4,仅应届毕业生提供)原件和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存档备查,不予退还,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报考人员本人。
 
  (五)考试
 
  1.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 考试重点测试报名人员的基础理论知识、综合素质、业务能力、科研业绩成果、发展潜力、岗位匹配度等。
 
  3.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采取科研报告、答辩、面谈等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计分方式为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后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成绩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1. 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 考察。我院对体检合格者通过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七)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https://www.has.ac.cn/)、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网站(http://www.hasnyy.org.cn/)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https://www.has.ac.cn/)、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网站(http://www.hasnyy.org.cn/)发布。报名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原则上应届人员毕业前须与我院签订三方协议,并在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往届人员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2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特殊情况经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批准后可延后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硕、博)原件,并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
 
  (五)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六)为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和《哈尔滨市人才新政30条》等人才政策,高层次人才引进不受本招聘计划限制,欢迎高层次人才随时与我院联系洽谈。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1-82387268
 
  附件:
 
 
 
 


2024年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招聘科研助理公告(第二批)

  
 
  根据工作需要,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招聘科研助理1名,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为2024年国内高校(院所)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1日至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科研助理岗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将登记表Word版和本人签字的扫描件,连同表中所列附件(请按序号顺序合为一个文件)一并提交至电子邮箱wangjin01@mail.cgs.gov.cn。应聘登记表及邮件题目发送格式为:岗位-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如:科研助理岗-李某某-XX大学XX专业-硕士。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若不满足要求,则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开考比例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分为自我陈述(采取PPT方式,不超过8分钟)和考官提问两部分。自我陈述PPT主要介绍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特长优势、对应聘岗位的认知及匹配情况、工作设想等,以及考生认为其他需要展示的内容,PPT内容不得有涉密敏感信息。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经本单位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由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果递补则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在75分以上且排名前3名的方可递补。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科研助理与我所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照我所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755804
 
  电子邮箱: wangjin01@mail.cgs.gov.cn
 
  单位网址:http://www.qimg.cgs.gov.cn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观山路596号
 

2024年广东汕头海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暂未分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汕头海关总关的安全保卫、物业管理、生活服务保障、仓库管理、政府采购执行等工作。
 
(二)汕头海关技术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汕头关区进出境货物的实验室检测、化验鉴定,风险分析与咨询、科研与技术开发、海关技术规范的制(修)订,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委托检验检测、化验鉴定、技术培训和咨询等服务。
 
(三)汕头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汕头海关口岸门诊部)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汕头关区口岸传染病流行趋势监测与预警,参与口岸及输入性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医学媒介生物鉴定、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等工作。
 
(四)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汕头分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委托汕头海关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电子口岸应用项目及联网企业的技术支持,海关信息系统项目开发和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等工作。
 
(五)汕尾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承担汕头海关所属汕尾海关辖区进出境货物的检验检测鉴定,以及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经营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汕头海关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设置(附件2、3)。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公告发布
 
应聘人员自2024年9月11日开始,可通过汕头海关门户网站(http://shantou.customs.gov.cn)、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hrss)查询招聘公告。
 
七、报名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请在2024年9月18日9:00至24日18:00期间登陆“汕头海关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sthggkzp2024)(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截止后不再接收报考申请。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9月27日9:00至28日18:00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报名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0月8日9:00至10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确认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0月16日9:00至18日18:00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4),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统一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设在广东省汕头市,具体时间及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笔试分数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将依次递补人选。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通过汕头海关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需提供材料及相关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其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2位计算;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应聘人员可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聘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岗位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由汕头海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十、公示及聘用
 
(一)按照规定程序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在汕头海关门户网站、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弄虚作假的、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公开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被查明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应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汕头海关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笔试、面试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二)本次招聘除体检外不收取其他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应关注网络发布的相关公告,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四)应聘人员请在报名系统上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地址,期间如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告知,因电话和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公告相关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汕头海关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54-88198625;0754-88198627
 
监督举报电话:0754-88198528
 
 
 
 
 
汕头海关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63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院2024年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坐落在“中国绿城”广西首府南宁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示范性重点培育高职院校,全国首批、广西首家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国家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优质校,广西优秀“双高”校。
 
  学校主动策应广西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积极服务“10+5+4”现代化产业体系,设有智能焊接技术学院、先进制造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人工智能技术学院、绿色建筑与低碳技术学院、现代商贸物流学院、工业设计学院、文化旅游与管理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工程训练学院,共12个二级学院,开设有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61个专业(方向),全日制在校生达3万多人。
 
  九万里鲲鹏正举,新时代机电担当。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广西领先、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智能制造特色校为使命,正团结带领全体师生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贡献更多的机电智慧和机电力量,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奋力书写机电精彩新篇章!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才6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年龄(年满18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首日)。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招聘公告、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www.gxcme.edu.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站点

时间

地点

广州站

9月13日(星期五)14:00-17:00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

南京站

9月22日(星期日)14:00-17:00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方肇周体育馆)

长沙站

9月29日(星期日)14:00-18:00

中南大学(新校区,体育场副场)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请在招聘会现场报名点报名,并提交《报名表》、个人简历、荣誉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份及原件,由工作人员当场查验材料,验后将原件退回。
 
  (三)资格审查
 
  在应聘者现场提交应聘材料时即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面谈。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谈的人员由现场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站点QQ群的方式通知到位,并于报名当天将报名表的电子档以“姓名+岗位名称”文件名发到我院人事处工作邮箱gxjdrsczp@163.com。
 
  2025届硕士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我院招聘,但需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所记载专业与报考专业不一致的,视为不通过资格审查,不予聘用。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统一安排在报名的当天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到考生本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审题2分钟,答题8分钟。结构化面试采用现场答题的方式,主要考察言行举止、理解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岗位匹配性等。
 
  2.面试人选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查和现场面谈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
 
  3.面试实行100分制评分。面试成绩的计算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要素的最终得分。将各要素的最终得分相加,得出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进入考核程序,不予聘用。如某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及以上,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面试成绩公布。每个站点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站点考生面试成绩。同一站点、同一岗位的面试安排在同一考场,使用同一套试题,由同一组考官评分,当天完成。所有站点面试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在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发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同岗位排名。
 
  (五)考核和体检
 
  1.考核、体检人选确定
 
  按照不同站点的个人表现情况、岗位匹配度及同一站点同一岗位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及名次排序。
 
  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根据同岗位人员面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考核和体检实施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如因应聘人员个人或相关协助考核单位的原因,造成考核工作未能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由学校人事部门向应聘人员发出限时配合完成考核工作的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仍未能配合完成考核工作的,则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体检或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根据面试成绩和考核结果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确定拟聘人员
 
  对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对象,根据考核工作小组的考核意见,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及学校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招聘监督电话:0771—3248723
 
  七、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gxcme.edu.cn/
 
  招聘联系邮箱:gxjdrsczp@163.com
 
  招聘联系人及电话:蔡老师、黄老师0771-324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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