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按比例择优录取。
 
二、招聘计划及工作性质
 
此次辅警招聘岗位共有8人,限男性,分别为:
 
1.应急处突大队辅警岗位2人;
 
2.其他勤务辅警岗位6人;
 
以上警务辅助人员经公开招聘录用后,在相应部门工作。日常在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指挥监督下开展巡逻防控、服务群众、学习训练及其他警务辅助工作。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工勤人员和事业人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
 
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纪律意识、集体观念、能够做到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精神病史;
 
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上);
 
公安机关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等。
 
其中:应急处突大队辅警年龄在18周岁(2006年8月1日前出生)以上、30周岁(1994年8月1日后出生,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限男性,净身高须在172cm以上;其余辅警年龄在18周岁(2006年8月1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9年8月1日后出生)以下, 限男性,净身高须在160cm以上。
 
(二)
 
不得报考的情形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至8月8日,8:00-12:00,14:3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314办公室(雪山路412号,香江花园一期对面);
 
报名要求:应聘者于报名时间段内,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退伍证(如有),5张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报名。以上均需查验原件,同时上交1份复印件;
 
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应确认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不予聘用。
 
(二)
 
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等知识;
 
考试形式:体能测试合格的应聘者参加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为40分钟,笔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以上合格,占总成绩的50%,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当场公布;
 
发生迟到、未到及不遵守考场纪律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及培训机构。
 
(三)
 
体能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公务员局《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标准和规定操作,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应急处突大队辅警为2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应急处突大队辅警加测引体向上、俯卧撑两个项目,所有项目需全部合格,若有其中一项不合格,则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进行测评或因自身原因进行测评可能产生的风险,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体能测评不得申请免测或缓测,测评结论一经确定,不再进行复测。
 
(四)
 
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体能测试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进行排名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当场公布;
 
发生迟到、未到及不遵守考场纪律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及培训机构。
 
(五)
 
考察和政审
 
合格者参加考察和政审,凡存在本公告中不得报考7种情形之一的,考察和政审不合格。考察和政审不合格的,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
 
体检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政审合格者等额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应聘者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
 
(七)
 
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分局公示栏或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聘用对象姓名、性别及考试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八)
 
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用工方式及待遇
 
招聘的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一个月。招聘人员上岗后按月发放工资(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统一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并给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应急处突大队辅警:每人每月实领工资+五险(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共计5400元左右(实行绩效管理,每月略有上下浮动),工作期间提供食宿保障(需缴纳伙食费)。因工作岗位属特殊岗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每月需按照工作实际情况安排休息时间。
 
其他勤务辅警:每人每月实领工资+五险(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共计4000-4700元左右(岗位不同工资不同,实行绩效管理,每月略有上下浮动,需缴纳一定伙食费)。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如实现场填报《报名表》并本人签字;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应聘者的学历、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是应聘人员获聘后办理聘用手续必备材料,请应聘者提前准备好,材料不全者不接受报名;
 
(四)聘用人员聘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五)应急处突大队辅警标准高、要求严,培养训练所需周期较长,被聘用者最低服务年限为两年;
 
(六)一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必须保持通信畅通,我单位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及录用等信息,凡因电话号码填写错误或拨打不通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对于在各招聘过程中落选人员,现场公布后不再另行通知本人。
 
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
 
2024年8月5日

云南丽江市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急需紧缺卫生人才招聘15人公告

  
 
  丽江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49年7月,坐落于丽江市古城区,是全市唯一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等功能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同时是昆明理工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国家级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现有福慧、祥和和在建的荣华三个院区。已运营的福慧、祥和两个院区总占地面积98.87亩(其中:福慧院区59.20亩,祥和院区39.67亩);总建筑面积108022.44㎡(其中:福慧院区62219.89㎡,祥和院区45802.55㎡);在建的荣华院区占地面积61.8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80201㎡。医院核定床位1100张,实际开放床位1000张。全院共设有31个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13个职能部门,丽江市医疗急救中心、丽江市传染病医院挂靠于医院。目前全院职工1136人(编内686名、编外45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83人、管理人员24人、工勤人员32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61人、硕士生导师10人。2023年门诊人次22.67万人次,住院人次4.39万人次,手术人次1.08万人次,平均住院日7天。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9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6个。医院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通过开办继续学历教育班,鼓励在职人员攻读硕士,选派医护骨干到泰国清迈大学、日本高山市红十字医院交流学习,全方位提升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并建立了云南远程诊疗中心、华西医院两大远程会诊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更好的满足患者就医需求,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丽江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丽江市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卫生人才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度第三批急需紧缺卫生人才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其他放宽年龄的情形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执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以公告报名之日起算。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2.报名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岗位
 
  丽江市人民医院、丽江市传染病医院计划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人才15名(其中:丽江市人民医院13名、丽江市传染病医院2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丽江市人民医院2024年第三批急需紧缺卫生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2《丽江市传染病医院2024年第三批急需紧缺卫生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月1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丽江市人民医院门诊楼7楼组织人事部(丽江市古城区福慧路526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和学位网的认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医师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2024年度规培理论和实践能力考核合格成绩单,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到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符合招聘条件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和学位网的认证报告、规培证书、医师资格证、本人身份证、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3)本次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岗位,还需提供本、硕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填写上交《丽江市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2024年第三批急需紧缺卫生人才招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3)。
 
  2.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按顺序扫描报名资料(同现场报名提供材料),并存为一个WORD或PDF文件(后缀名为.doc或.docx或.pdf),以“报名医院+岗位+姓名”命名文件及邮件名,发送到招聘单位指定邮箱(ljsrmyyzzrsb@sina.com)。考生提供的电子档报名资料应当内容完整、清晰、摆放方正,与原件完全一致。网上报名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考生于应聘考试前持相关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要求以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为准。
 
  五、招聘方式、步骤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采取现场面试和考核招聘。
 
  (二)招聘步骤和程序
 
  1.资格审核:医院对报名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及复审,通过资格审核的方能进入面试。
 
  2.面试:在招聘工作组的全程参与和监督下现场面试,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面试并当场公布成绩。
 
  (1)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确因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审批同意后,可通过划定最低合格线,放宽开考比例。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以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主,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素质和其他综合能力。
 
  (4)面试时间和成绩计算: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照5个考官取平均分的方式进行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实行四舍五入)。差额的岗位最后按照岗位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人选进入后续环节,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现场加试一道题,成绩高者优先。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面试最低控制线为60分(含60分)才能进入后续环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面试最低控制线为70分(含70分)才能进入后续环节。
 
  (5)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现场报名结束后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到每位符合条件的应聘考生。
 
  (6)考生注意事项:面试前保持电话畅通,务必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持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报到的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
 
  3.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现场确认。通过面试的考生,当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根据考试成绩等额确定考察与体检人员。考察和体检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察
 
  考察通过查阅学生档案、诚信记录、听取学校和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前,提供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四)体检
 
  体检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怀孕的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单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放弃或者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为准);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后,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解聘。
 
  (二)根据《执业医师法》等的规定,聘用人员须于3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人才政策待遇。根据《丽江市打造人才高地十条措施》、《丽江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等的规定,引进的急需紧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给予以下待遇:
 
  1.医学类博士研究生:除工资待遇外,赠送一套80平方米左右的公寓,按在丽实际工作月数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分5年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
 
  2.急需紧缺医学类硕士研究生:除工资待遇外,引进的急需紧缺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3.以上人才待遇经单位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申报兑现。引进人才在医院的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四)纪律监督。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丽江市人民医院(丽江市传染病医院)0888-5116184
 
  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888-5456735
 
  监督电话:丽江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0888-5129006
 
  驻丽江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888-5457268
 
 
 

云南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束河街道办事处招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管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束河街道城市管理和遗产保护工作,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束河街道办事处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宣传、贯彻《丽江市城市管理条例》、《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开展城市管理和遗产保护工作,劝阻违反城市管理、遗产保护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
 
  (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对象
 
  (一)政治素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志愿从事城市管理工作。
 
  (二)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18—35周岁。
 
  (四)户籍:限丽江市内户籍。
 
  (五)优先条件:1.古城区西部计划志愿者优先;2.退伍军人优先;3.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地点: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办事处综合办公室。(古城区束河茶马路与十和路交叉口东南40米)
 
  (二)报名材料
 
  1、报名人员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彩色一寸免冠照片2张,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
 
  2、报名人员需保证提供的所有证件真实合法,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束河街道办事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四)联系方式:5136533
 
  四、招聘流程
 
  招聘流程分为面试、复试两个部分。经面试、复试合格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由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办事处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个人意愿续签。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束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束河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9日

云南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束河街道办事处招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管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束河街道城市管理和遗产保护工作,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束河街道办事处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宣传、贯彻《丽江市城市管理条例》、《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开展城市管理和遗产保护工作,劝阻违反城市管理、遗产保护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
 
(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对象
 
(一)政治素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志愿从事城市管理工作。
 
(二)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18—35周岁。
 
(四)户籍:限丽江市内户籍。
 
(五)优先条件:1.古城区西部计划志愿者优先;2.退伍军人优先;3.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地点: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办事处综合办公室。(古城区束河茶马路与十和路交叉口东南40米)
 
(二)报名材料
 
1、报名人员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彩色一寸免冠照片2张,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
 
2、报名人员需保证提供的所有证件真实合法,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束河街道办事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四)联系方式:5136533
 
四、招聘流程
 
招聘流程分为面试、复试两个部分。经面试、复试合格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由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办事处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个人意愿续签。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束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束河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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