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招聘65人方案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是省政府直属的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前身为始创于1909年的河南省立农事试验场。现设有小麦研究所等23家直属科研机构和1家直属事业单位,主要研究领域涵盖小麦、玉米、花生、芝麻等主要粮油作物,蔬菜、园艺、食用菌、中药材、林业、水产、蚕桑等特色产业,畜禽养殖与疫病防控,植物病虫草害防控,植物营养与资源环境,农产品加工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等。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5名。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等主管部门指导下,河南省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省农科院”)成立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计划统筹与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科院组织人事教育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省农科院直属单位党委纪委全程介入监督。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等详见《河南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农业科研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工作能力,以及团队协作和敬业奉献精神,有农业科研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已取得农业科研系列中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0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
 
  4.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应聘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工作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方案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省人社厅网站(网址http://hrss.henan.gov.cn/)和省农科院网站(网址http://www.hnagri.org.cn/)同时发布。发布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至8月20日。
 
  特别提示1:本次招聘后续工作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省农科院网站公布,除有特别说明外,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应聘者因没有及时浏览查看省农科院网站发布的本次招聘相关信息而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请登录河南省农业科学院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填报提交(http://hnagrizhaopin.hnzktc.com/#/smslogin),不接受线下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24:00时止(以应聘者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2.报名所需材料:
 
  (1)《河南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JPEG格式);
 
  (3)本人本科及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国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学信网上查询);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在职人员现任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6)本人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1篇(刊物封面、扉页及论文全文)的扫描件;
 
  特别提示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经过比对发现多投多报的,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特别提示3:应聘者提供的上述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清晰、辨识度高,手机号应为本人常用号码。
 
  3.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要求。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农科院网站对通过资格审查名单进行公布。
 
  特别提示4:如某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3:1、不能形成竞争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
 
  4.打印准考证。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应聘者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并妥善保存。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公告和《笔试准考证》。
 
  特别提示5:通过资格审查名单上的应聘者,请随时检查本人报名信息系统,如未收到准考证,应在开考前3日内与下列各用人单位指定工作人员联系。
 
  5.本次招聘各用人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计算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素养、专业基础和工作能力。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农科院网站公布。
 
  特别提示6:应聘者应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凭《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对号入座;开考5分钟后不再允许应聘者进场。实际应考人数未达到拟招聘岗位计划数3:1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量。
 
  特别提示7: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或者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示8:笔试成绩只公布入围面试人员成绩,其他人员可按公告要求通过指定方式查询。公布笔试成绩的同时,将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2.面试。入围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各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名次并列的,按规定比例取足为止,其中,最后一个名额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可以一同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百分制量化打分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在每个分组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缺考者面试成绩按0分计。
 
  特别提示9:入围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前持本人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及资格审查。上述证件由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后,退还应聘者。对于2024年7月份毕业且所在学校尚未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的,可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正常参加面试,但在用人单位聘用前仍没有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将不予聘用。
 
  特别提示10:主动放弃面试的应聘者,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用人单位或人事部门的核实记录为准。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特别提示11: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确认,并发布面试确认递补公告。面试开考以后逾期未到者,按主动放弃处理,不再递补,以实际应试人数为准,应试者成绩达到所在分组使用同一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省农科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提交入职承诺书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通过网站公告和手机短信方式通知。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时,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察。考察通过调阅人事档案、实地访谈知情人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重要依据。有证据证明应聘者政治素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个人放弃或者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社厅和省农科院网站同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不再聘用。
 
  2.聘用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3.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统一实行试用期制。其中,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年,再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聘在省人社厅、省农科院直属单位党委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
 
  2.应聘者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遵守招聘工作各项要求,对提交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对应聘材料、信息真实性、合规性的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者违反相关规定的,一律取消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事宜或未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3.参与本次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人事招聘政策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本方案各项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本方案各项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当事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监督电话:
 
  0371-65730036(省农科院组织人事教育处)
 
  0371-65724085(省农科院直属单位党委纪委)
 
  0371-69690072(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1-2
 
  1.河南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河南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4年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招聘34人简章(长期招聘)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是山东省省属普通本科院校。1953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期间分设为山东省农业干部学校、山东省林业干部学校,1959年又合并为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后又历经山东省革命委员会五七干部学校、山东省革委会生产指挥部五七干校、山东省省级机关五七干部学校,1979年恢复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1983年改建为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2013年改建为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多年的办学积淀,铸就了学校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形成了“厚德、自强、求是、笃行”的校训,“勤勉、实干、精业、励新”的校风和“以学生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以服务求发展、以特色强内涵”的办学理念。学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按照应用型高校发展的总体要求,更新教育思想观念、深化综合改革、聚焦本科教学,开展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实践与探索,致力于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适应能力良好,具有家国情怀和创新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知农爱农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办学水平、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初步形成了“农工融合”的办学特色,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科技兴农先进集体等。
 
  回首历史,学校由农而立,因农而兴,依农而盛,虽几经更名,但始终心系“三农”,农业教育初心未改。扎根齐鲁大地、根植农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是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的历史使命和价值追求。目前,学校本科教学脚踏实地,教学改革稳步推进,正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奋斗目标迈进。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现聘高级岗位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原则上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对于优秀的急需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具有省部级以上重点人才称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考察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sdae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直接考察前填写《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应聘岗位+学历层次+专业+姓名”(如:教师1+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张某),附件及单份材料的命名格式均为:应聘岗位+学历层次+专业+姓名+材料名称(如:教师1+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张某+报名表)。连同个人详细简历及其他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备注邮箱。
 
  其他报名材料应包括:
 
  (1)贴有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且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博士研究生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事业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6)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需要提供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7)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同时提交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加盖公章的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扫描件或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
 
  (8)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9)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10)其他对应岗位要求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可提供影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等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报名时间:此类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现场审核、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直接考察由山东农业工程学院负责进行。组织考察形式依据报考者所报岗位确定,包括政治素质鉴定、心理调适能力、专业试讲、专业技能展示、实践操作等方式。考察的内容在岗位要求的个人素养、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范围内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科研创新能力、职业倾向等。设置直接考察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组织考察的时间及地点在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组织考察的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在学校指定的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招聘数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资格审核、现场审核、直接考察、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享受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117861,rsc@sdaeu.edu.cn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陕西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招聘公告

  
 
  西安航天基地成立于2006年11月30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唯一以航天产业为特色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启动航天高技术引领高端产业发展的战略新区,是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功能承载区。2010年6月26日,被国务院批复为国家级陕西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
 
  西安市航天城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初级中学、第十学校是由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设立开办的高品质公办学校。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9月18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18日之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8月31日,在校期间实习经历不计入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xapta.xa.gov.cn)、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http://xcaib.xa.gov.cn/)等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ideal.51job.com/htzj2024/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2日17:00。
 
  (2)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需按照要求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应材料,所填写的报名资料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务必仔细确认报名信息提交情况。因应聘人员报名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或错误遗漏,造成报名无效、资格初审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网上报名需上传如下材料:
 
  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
 
  ②本人学历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版。国内学历还需上传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证件原件电子版。报考岗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上传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电子版。
 
  ④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任命文件、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听课记录、教案、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可将多项证明材料粘贴至同一文档内一并上传)。需重点证明从教的起止时间、学科及学段。不同单位工作证明需分开提供。
 
  2.现场资格初审
 
  (1)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9月21日9:00至9月23日17:00。
 
  (2)现场资格初审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35号新兴际华大厦。
 
  (3)现场资格初审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请在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内下载并打印《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并发送至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学历还需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荣誉证书、任命文件、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听课记录、教案、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需重点证明从教的起止时间、学科及学段。不同单位工作证明需分开提供。
 
  ⑤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服务年限、履约期已满的材料。
 
  以上②-⑤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用于存档不予退还。
 
  (4)应聘人员应携带指定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初审,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本人确系客观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可由他人代为进行,需提供本人手签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面试资格复审
 
  由管委会有关部门按公布的资格条件组织开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统一公布。
 
  (四)面试
 
  面试公告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发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公布。
 
  (五)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由管委会有关部门组织加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期间无不良问题反映的人员予以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四、待遇保障
 
  本次招聘人员身份为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编制备案制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并发放一定补贴。
 
  五、有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本次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服务年限要求。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六、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所有。
 
  (五)咨询电话:029-88416622转703
 
  咨询时间:2024年9月11日起09:00-12:00,14:00-17:00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江苏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7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根据工作安排及有关文件要求,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7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队员68名、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职责
 
  1、战斗员。主要参与消防执勤训练、灭火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2、通信员。主要负责传达上级有关命令、指示,报告有关工作,做好灭火救援现场通信联络沟通以及通信设备的使用和运行维护等工作;
 
  3、驾驶员。主要负责消防灭火救援车辆驾驶操作、道路水源熟悉、车辆装备维护保养等工作;
 
  4、消防文员。主要从事内勤档案、监督执法辅助、新闻传媒、摄影摄像、动画制作、后期剪辑、文字编辑等工作;
 
  工作地点、招聘岗位、人数见(附件1),被录用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分配。
 
  二、应聘人员资格要求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且适合男性。战斗员、通信员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期间出生),相关专业技术人才优先录取。退伍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从事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经验满2年且表现良好的人员优先录取。驾驶员岗位年龄要求20至35周岁(1989年9月1日至2004年9月1日期间出生),需取得公安交巡警部门发放的B2及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资格证及两年以上实际驾驶同类型车辆经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岗位专业条件(附件1)。
 
  (二)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岗位专业条件(附件1)。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不予录用: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被单位开除辞退的;
 
  3、有重大疾病或家族遗传病史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涉黄、涉赌、涉毒等不良行为,曾被追究(正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网上报名、现场资质复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消防文员招聘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enroll.jszzxf.com.cn/),按照报名流程进行报名。同时报考人员需要到所报考单位进行现场资质复核,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
 
  (二)现场资质复核
 
  即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工作日(8∶30-11:30, 14:30-18∶00),地点及政策咨询见(附件1)。
 
  须提交以下材料(A4纸打印或复印,按以下顺序装订):
 
  (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复核表》(附件2)1份,必须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若无法联系,视为放弃应聘;
 
  (2)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粘贴在报名复核表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个人征信报告1份;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人及父母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7)应聘驾驶员需如实提供2年内驾驶证违章扣分情况(交管12123中我的违法已处理页面截图打印);
 
  (8)其他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如学位证书、计算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9)其他相关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专业水平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立即取消相应资格。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单位有权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已录用的,有权随时解除其劳动合同。
 
  此次报名不委托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考核费用(体检费用自理)。
 
  (三)体能测试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花果山大道28号)。
 
  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标准》(附件3)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
 
  (四)心理测试
 
  采用心理测查系统进行,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面试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花果山大道28号)。
 
  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
 
  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①队员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市消防救援支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录用。②文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政审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录用。
 
  (八)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应聘对象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心理测试均合格后,按照体测、面试折合的总成绩100%(体测成绩80%+面试成绩20%计算)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确定为最终录用人员名单。
 
  四、录用后相关待遇
 
  (一)用人单位统一发放被装,按用人单位统一标准提供伙食。
 
  (二)单位定期组织体检。
 
  (三)申请加入工会组织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要求,执行24小时驻队工作制度,原则上每月休息8天,休息休假时间由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消防文员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
 
  (五)对表现突出、志愿加入党(团)组织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培养、考察、发展计划。
 
  (六)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公共医疗服务、交通出行、游览公园、风景名胜区、文博单位等按当地规定享有相关优待政策。
 
  (七)新入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工资3060元/月,正式入职后应发工资5450-6910元/月,并按规定进行动态调整递增;新入职的消防文员试用期工资2760元/月,正式入职后应发工资3610-5110元/月,并按规定进行动态调整递增。以上工资均含个人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具体薪酬待遇见(附件1)。
 
  (八)用人单位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 3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含岗前培训)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考核不合格且经补考仍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按规定解除合同,不予录用)。
 
  五、本公告由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咨询电话:15396999791
 
 
 
 
  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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