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无锡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体育教练员2人公告

  
 
  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市体育教练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和体育事业发展需要,无锡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紧缺)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紧缺)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wuxi.gov.cn/)、无锡市体育局(http://tyj.wuxi.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三)热爱体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23日至2006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六)户籍不限。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有其它资格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 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招聘单位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截止至2024年4月30日16︰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提供《2024年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紧缺)报名表》(附件2,考生需如实填写,签字后将表格扫描成PDF格式)、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等,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1张;若应聘人员为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以上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76504711@qq.com,附件总大小不超过10M,请在邮件主题栏务必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报名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无锡市体育局对拟参加考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络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岗位招聘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及1份复印件。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缴纳报名费100元,开考时尚未交纳报名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2.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1。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按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
 
  此次招聘考试由无锡市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情况,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无锡市体育局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由无锡市体育局统一组织。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锡人社〔2024〕9号)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组织考察。
 
  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无锡市体育局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准。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拟录取人员在无锡市体育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公示拟聘用或聘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七、诚信管理
 
  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招聘咨询电话
 
  无锡市体育局咨询电话:0510-81823985;
 
  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咨询电话:0510-85133923。
 
  九、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体育局机关纪委:0510-81823989。
 
  十、本《公告》由无锡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无锡市体育局
 
  2024年4月23日


2024年江苏无锡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无锡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无锡市铁路航空事业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无锡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wuxi.gov.cn)、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三)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1日至2006年6月14日之间出生);硕士研究生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六)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七)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九)如报考人员为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者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6.2024年6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者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者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
 
2024年6月11日9:00—2024年6月14日16:00
 
2.报名网址: 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3.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6月11日9:00—2024年6月15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4年6月11日—6月16日的09:00-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6月11日—6月16日的09:00-17: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6月11日9:00—2024年6月16日18:00
 
(二)资格初审和缴费
 
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简介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名称一致,其余报考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
 
研究生报考人员,如提供的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发表论文等内容。
 
2.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有必要,网上审核的同时会要求考生提供相关报考资料的原件进行现场核实确认)。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者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者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9:00-12: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3日9:00—2024年7月5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10-81880029。
 
四、笔试
 
笔试委托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笔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一)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二)笔试时间:2024年7月6日上午9:00-11:30
 
(三)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材料作文,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
 
(四)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上查询。
 
五、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出通知。若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一)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中,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二)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
 
(三)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工作经历及年限按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起始时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六、面试
 
面试委托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面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一)所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若还同分则加试。
 
(二)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对拟录取者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作为一般失信行为,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十、诚信管理
 
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招聘咨询电话
 
报名资格政策咨询:详见《岗位简介表》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十二、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0510-81822794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江苏苏州市吴江区第一次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63人公告

 

吴江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6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行政处罚。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爱岗敬业,有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服从组织分配,愿意到基层工作。
 
(三)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7日至2006年6月19日期间出生),具有吴江区户籍(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吴江区户籍),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对年龄、户籍、学历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吴江区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吴江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户籍限制。
 
(四)《岗位简介表》(附件1)其他要求中“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其他2024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原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原大学生村官等。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五)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各项招聘资格条件须于报名截止前具备。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苏州市吴江区2024年第一次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专业根据《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划分。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初审
 
1.本次招考网上报名及初审同步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6月17日9:00 至2024年6月19日15:00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报名,网上初审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0日15: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提交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即咨询电话。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招聘计划将通过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w.wj-hr.com)公告。
 
(二)笔试准考证发放
 
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请关注报名系统笔试时间信息,及时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打印准考证,打印逾期者责任自负。
 
四、招聘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形式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分别按50%的比重计入总分。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其中岗位代码304直接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即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第2位四舍五入。
 
3.按照考生所报考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低于该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查询及面试通知书打印请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
 
(二)资格复审
 
1.岗位代码304报名成功的考生及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须在发放面试通知书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查看。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应聘人员登记表,并于现场资格复审当天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上交的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①应聘人员登记表;②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③学历证书及报名岗位“其他要求”中所需提供的如“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驾驶证”等其他可证明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④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另须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⑤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⑥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原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报名资料复印件不退回。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办理。代办人需携带上述规定的复审材料,并出示代办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如实填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信息将在(www.wj-hr.com)发布,一经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将不再进行递补。
 
5.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在5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打印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打印的面试通知书内容为准。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其中岗位代码304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为基础护理知识。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名单,并于次日在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w.wj-hr.com)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二)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三)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通过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名单在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w.wj-hr.com)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
 
(二)在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报考者聘用后,须按《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与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资待遇按照编外控制数标准执行,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七、储备和补录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以上但未被录取的人员均作为该招聘岗位内的储备人员,储备期一年(自首次面试之日起一年)。储备期内,该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经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同意,招聘单位可在该招聘岗位储备人员中按总成绩(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补录(该招聘岗位无储备人员时,可从同一招聘单位内招聘条件完全相同岗位于报名时选择自愿服从调剂的储备人员中进行补录),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
 
九、本《公告》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招聘71人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宁波市教育局直属17所学校和1个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和工作人员共7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此次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单位为宁波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分类类别均为公益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初试、复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应届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体可见附件1)
 
6.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 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宁波大市范围内尚在合同期内的教师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6月19日。
 
(1)应聘人员通过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报名页面链接http://nbeea.nbedu.net.cn/school/NeiRead.aspx?id=197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确认和报名
 
(1)现场确认和报名时间:6月21日(周五)下午13:00-16:00。
 
(2)现场确认和报名地点:各招聘学校(详见附件1)。
 
(3)现场确认和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招聘单位审查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应聘人员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4)所需材料:报名表1份(公告附件2,可下载后填写)、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贴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须同时准备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它所有资料: 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就业推荐表(属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等)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
 
(5)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二)考试
 
应聘教师岗位的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6:1时增加初试环节,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等于6:1时直接进入复试。
 
考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学校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各环节考试,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初试
 
初试采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问题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养。总分100分,合格分60分。
 
初试后,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6: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环节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有人员放弃,不予递补。初试成绩和进入复试环节人员名单、复试时间地点将在宁波市教育考试网公布。
 
2.复试
 
复试环节包括笔试、试讲、技能测试等形式,各招聘岗位复试的具体形式详见附件1 。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教材教法、教学设计及综合公共知识等。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后,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财务会计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40%和技能测试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如有人员放弃,不予递补。
 
试讲为模拟课堂教学,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专业知识等,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实践操作技能。试讲、技能测试、面试每项总分为100分,试讲不足70分者、技能测试或面试不足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总成绩
 
总成绩采用复试成绩,采取笔试+试讲的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试讲成绩的60%之和,采取笔试+试讲+技能测试的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60%。财务会计岗位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总成绩满分1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教师岗位不足70分者、财务会计岗位不足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如有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招聘学校(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工作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由招聘学校(单位)另行通知安排。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遵纪守法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体检与考察不合格者淘汰,体检环节及以后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予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教育局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拟聘人员可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应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4年9月30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为国(境)外留学毕业生的,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证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届时上述二类人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应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宁波大市范围内尚在合同期内的教师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二)拟聘人员须与招聘学校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规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年)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四)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各学校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政策咨询:0574-89183385。
 
(五)监督电话:0574-89183287
 
 
 
宁波市教育局
 
2024年5月31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