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梧州市公安局辅警招聘325人公告

  

梧州市公安局关于2019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梧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梧州市公安局2019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用人单位包含市公安局直属单位与各城区分局,共计划招聘辅警325人,岗位信息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2.梧州市户籍(含苍梧县、藤县、蒙山县、岑溪市);

  
3.应聘年龄一般为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1年5月10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10日以后出生)或35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10日以后出生),部分工作岗位年龄适度放宽,具体以职位计划表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

  
4.学历要求,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退役军人可以为初中以上学历,但应在入职后最长四年内取得高中以上学历,否则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5.身心健康;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具备士官及以上军衔、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烈士子女、在边远地区和艰苦地区服役条件的,免考试,直接参加政审考察及后续环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2.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曾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中(中专)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8.市公安局(不含“三县一市”)在职在岗辅警;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5月10日17:00至5月17日9:00。报考人员登录梧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gaj.wuzhou.gov.cn/),通过“专题专栏”中的“辅警招聘网上报名入口”或扫描“报名入口”二维码进行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务必仔细阅读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操作流程(附件5)。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发布,通过初审即为报名成功。各招聘职位按报名成功人数开考。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在2019年5月17日17:00至5月19日22:00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我局将通过梧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gaj.wuzhou.gov.cn/)、“梧州人才网”(网址:http://mwz.gxrc.com/)、“广西梧州在线警务”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gxwz110)发布考生上机考试、体能测试相关信息,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上机考试和体能测试

  
机试与体测时间和地点,初定安排于5月下旬在梧州市人民训练学校(万秀区城东镇东西江四路66号东出口原支队办公点)实施,机试和体测当日连续进行,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1.上机考试

  
(1)考试题型和范围。题型包括4种:单选题(20题,每题2分)、多选题(20题,每题2分)、判断题(10题,每题1分)、打字录入题(1题,10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扫黑除恶、法律法规、文字处理等方面的知识。具体内容见《梧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附件3)。

  
(2)上机考试采取计算机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限时45分钟。

  
(3)上机考试成绩考试当天现场公布,成绩得分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上机考试合格方可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

  
(1)上机考试合格、具备参加体能测试资格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应当放弃参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2)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女子800米)跑。个能测试成绩计算方式:纵跳摸高只需达标,不计分数;其余两个项目按评定标准得出分数,取两项目的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点)作为体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纵跳摸高不达标或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合格。

  
(3)体能测试规则和评分标准依据《梧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标准评分表》《梧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规则(试行)》执行(见附件2)。

  
(三)专业科目考试

  
应聘需专业科目考试职位的人员,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专业科目考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根据职位条件要求统一调剂,按调剂后实有人数参加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该职位的操作实践,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考试合格即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四)成绩运用

  
考试成绩=体测成绩×70%+笔试成绩×30%。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含上机考试、体能测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在本次公开招聘结束后一年内有效,如所报考岗位出现缺额,用人单位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直接补录;如在成绩有效期内用人单位再组织招聘的,考生可免予测试直接使用该考试成绩。

  
五、政审、体检、公示及签订聘用合同

  
(一)政审

  
各职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政审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政审人选。

  
自政审环节起,招聘职位出现缺额的,招聘机关可以从考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同职位调剂递补的,需符合本职位条件要求。

  
(二)体检

  
政审合格后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依据《梧州市公安局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4)。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公示

  
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梧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梧州人才网、梧州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四)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退役军人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初聘人员在聘用后需接受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者,用人单位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六、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二)薪酬待遇

  
1.警务辅助人员月工资待遇为3300-3600元(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及住房公积金),并及时根据梧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调整。

  
2.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七、相关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上机考试、体能测试、政审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准考证是参加上机考试、体能测试、政审和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梧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我局将通过梧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梧州人才网、梧州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招聘、考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梧州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本公告由梧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梧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gaj.wuzhou.gov.cn/;

  
梧州人才网网址:http://wz.gxrc.com/;

  
广西梧州在线警务微信号:gxwz110;

  
梧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774-2280084。

  
附件:

  
1.2019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2019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标准和规则(试行)

  
3. 2019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

  
4. 2019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

  
5.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6.上机考试考场规则及体能测试注意事项

  


梧州市公安局

  


2019年5月10日

2019年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9人公告

  为落实好精准扶贫相关文件精神,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的问题,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基层群众享受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及《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四)达到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学历资格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1日—2001年10月2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招聘人员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贺州市八步区2019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6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5)报考检验、影像、药剂等其他专业岗位的应通过国家卫生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招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录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待遇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2015〕37号)文件精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统一按用编人员管理。按国家有关政策,用编人员全面实行统一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用编人员录入区级编制部门实名制管理信息数据库。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等详见《计划表》。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9年9月27日起可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babu.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查阅《计划表》,报考人对《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八步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74-5675920。

  
(二)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6:00,逾期将不再受理。

  
报名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贺州市八步区平安西路5号,联系电话:0774-5675920)。

  
(三)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2.小2寸彩色免冠近照5张;

  
3.报名表(一式三份);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定向委培生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

  
5.《劳动合同》(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

  
6.有荣誉证书的需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其他要求”栏中有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年限要求的才需提供)。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查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经查验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出生年月、工作经历、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0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招聘方法

  
(一)初选评分

  
贺州市八步区卫生健康局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执业资格、获得的荣誉、工龄等四个方面进行评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学历(3分):研究生毕业3分;全日制本科毕业2.5分(在职国民教育本科毕业2.3分);全日制2分(在职国民教育1.8分);全日制中专毕业1.5分(在职国民教育中专毕业1分)。

  
2.执业资格(4分):中级及以上4分;执业医师3分;执业护师、执业药师、医学检验技师2分;执业助理医师、、药士、医学检验技士1分。

  
3.参加工作以来获得的荣誉(2分):自治区级2分;市级1分;县区级0.5分。

  
4.工龄(1分):每满1年0.1分,最高不得超过1分。

  
以上四项满分为10分,各项仅取最高分,每小项不累加计分。

  
(二)面试

  
本次招聘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2019年12月中旬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6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初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初选分数并列时,同民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1:6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贺州市八步区卫生健康局和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程度。

  
面试具体由贺州市八步区卫生健康局、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点或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初选评分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

  
体检统一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按体检通知书规定时间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贺州市八步区卫生健康局、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人选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招聘单位从面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贺州市八步区卫生健康局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统一下发同意聘用人员名单的通知,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和入编手续。新进用编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不得少于5年。

  
八、其他

  
(一)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根据《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用人新机制进行实名编制管理。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复退军人。

  
(四)本次招聘事宜由贺州市八步区卫生健康局、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5675920、0774-5281325。

  
附件1 :贺州市八步区2019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八步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贺州市八步区卫生健康局

  


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7日

  

2019年广西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2019年面向社会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面向社会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直接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2019年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面向社会直接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才兼备;

  
(三)身体健康,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在《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2019年直接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与原件必须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应聘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面试成绩作废,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一)报名方式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接受报名;外地不能到达现场报名的可将报名应提交材料扫描(A4纸规格),以电子邮件方式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发送到hhyyrsk3858904@163.com邮箱。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8月5日至 8月9日。

  
2.地点: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人事科(银河楼12楼)。

  
3.联系电话:0774-3858904

  
4.收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8月9日17:00前。

  
(三)报名手续

  
1.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从附件下载,需本人签名)、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原件审验在面试前提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原件审验的作放弃报名处理。

  
(四)直接面试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面试比例原则上为1:3,不达比例须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能面试。

  
(五)领取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查后的应聘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外地应聘人员不能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符合招聘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面试名单。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的组织和实施:由梧州市卫健委及市红十字会医院组织实施。

  
(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分。

  
(五)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过书面通知其本人。在规定的面试时间内,如有应聘者未能到达参加面试,作自愿放弃面试处理,面试将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达不到人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证件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六、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核工作由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负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查看档案、调查了解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五)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通过面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人员聘用

  
聘用及试用期。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按规定,工作不满一年的新招录人员必须有试用期。硕士研究生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1、2019年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面向社会直接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2019年直接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2019年8月2日

  

2019年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2019年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因检察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8名检察辅助人员,从事检察业务辅助和综合性工作。招聘公告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学历层次与综合能力相结合的原则,招聘方式采用能力测试录取的方式进行。被聘用人员接受钦北区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管理规定《钦北区检察院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获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用关系,受聘不再具有聘用制检察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员4名,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

  
(二)司法行政文员2名,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应聘岗位,汉语言文学类专业者优先聘用)。

  
(三)协警1名,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适合女性,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应聘岗位的,退伍军人优先聘用,年龄放宽至35周岁,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以上)。

  
(四)司机1名,驾龄3年以上,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适合男性,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应聘岗位,退伍军人优先聘用,年龄放宽至35周岁)。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至2001年5月1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

  
4.其他不宜担任检察辅助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5月31日。

  
(二)网上报名。登陆钦州市人才网,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招聘报名表(附件1);报名简历应有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报名邮箱为qbjzg3686258@163.com。

  
(三)咨询联系电话:0777-3686358,联系部门:钦北区人民检察院监察部。

  
(四)资格审查:由钦北区人民检察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招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测试资格。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参加测试。招聘岗位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可视情况由钦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进行调整。

  
五、能力测试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仪表仪态等。

  
六、体检

  
(一)职位面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参照职工入职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四)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复检职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由钦北区人民检察院组织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不适宜从事检察辅助人员工作的,视为不合格。对政审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人员。

  
八、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钦北区人民检察院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职位以及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信息。

  
九、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及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及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确定劳动人事关系,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及格的,不办理聘用手续。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

  
十、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钦北区人民检察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及薪酬保障规定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适当提供食宿条件。工作期间,聘用制检察人员享有的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19年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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