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2023年招聘专职消防员

  

  一、招聘岗位

  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人数

  专职消防员2名

  三、条件要求

  (一)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作贡献。

  (二)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22周岁以上(2001年10月1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1日后出生),有特殊专业岗位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四)身体条件:男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70(含)厘米以上,两眼裸视力4.6(含)以上。

  (五)其他条件:①必须具备C1(含)以上驾驶证,能熟练掌握开车技术;②具备B2、A1、A2驾驶证(4年以上驾龄),有熟练汽车维修等特长或其他灭火救援特殊技能的可优先考虑。

  (六)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面貌为中国党党员。

  2.解放军和部队退役士兵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3.具有南宁市五城区户籍或持有南宁市五城区居住证(五城区包含: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兴宁区、良庆区)。

  4.获得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及社区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的人员;

  6.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被辞退未满5年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每月工资3500元起(培训期2个月按试用期工资发放)。专职消防员工资包含:基本工资+依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经面试、体检、培训合格后,主要在南湖街道办微型消防站工作,主要承担初起火灾扑救和综合应急救援任务,日常参与防火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促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除参加正常灭火及应急救援外,还需要参加日常24小时轮班值班(值夜班)、消防应急业务学习、训练等,在消防等级战备期间,要按照单位统一要求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 11日—10月1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华宾路1号南湖街道办事处3楼308室,联系方式:0771-5589756。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提供《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表上粘贴一寸正面免冠彩照。要求考生真实、准确填报本人有关信息,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报错误或存在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2.提供如下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审核后退回原件收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学历证书、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3)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机器打印);

  (4)个人征信报告;

  (5)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

  (6)工作经历证明;

  (7)如是中员,需提交证明材料;

  (8)如居住在南宁市城区,需提供南宁市五城区户籍或南宁市五城区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9)如是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军人证。

  (五)报名相关要求:

  1.现场免费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意见现场直接反馈给报考者,不另行通知。经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3.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考试

  考试方式为现场面试+基本电脑操作(用WORD写通知+EXCEL制作简单表格),面试内容为拟聘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操作、个人素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将公布面试成绩。前2名考核基本电脑操作。

  体检及考察:考试通过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南宁市三甲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并在指定时间内将结果交到青秀消防救援大队。

  体检合格后报考者在青秀消防救援大队领取审查表,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审查合格并盖章后交青秀消防救援大队。

  面试、体检和考察都通过的,将确定为参加培训人员。

  (七)培训和考核

  参加培训人员由青秀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安排集训,时间为2个月。培训内容包括理论、消防法律法规、队伍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防灭火专业知识、队列训练、体能技能训练等内容。培训期间的食宿费、训练费由大队负责。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发放培训合格鉴定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及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及培训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若发现问题,可以举报。举报提供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经面试、体检、考察、培训、考核合格、公示后即可与青秀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按通知要求报到,凡未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违约,将不再录用。

  (九)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如有资料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电话及信息通知,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恕不归还;

  4.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

  (3)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安排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5.本简章由青秀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2023招聘外聘工作人员

  

  因岗位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外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工作人员1名。

  条件:35岁以下,男女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和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能吃苦耐劳,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保密意识强。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8:00起至10月29日18:00止,请将简历(附件1)命名为应聘岗位+应聘人姓名+性别+手机+学历+专业并投到本单位邮箱:fakeju@nnxn.gov.cn。

  三、招聘程序

  1、面试。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会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确定面试人选进行面试。

  面试地点:厢竹大道63号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面试时间:待定(具体以电话、短信时间为准),采用面试官提问,应聘人员作答的形式进行,围绕应聘动机、自我认识、履职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进行考核。所有应聘人员面试完毕后,经招聘单位商议,确定招聘人员名单。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3、签约。参照兴宁区聘用人员标准签订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具体按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实施。

  五、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771-3290992

广西南宁市马山县乡村振兴局2023招聘防贫监测信息员2人

  

  因工作需要,马山县委员会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防贫监测信息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领导,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和法律,享有公民权利(公民享有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自由权利;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控告权));

  3.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4.资格及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一般指包括大专在内的学历,大专、本科、研究生、博士等);熟练计算机操作及应用,熟悉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专业不限,男女不限;

  5.招聘对象年龄条件:(详见附件1)。

  (二)凡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和免于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详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3年10月28日-11月2日。

  (二)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马山县江滨东路503号马山县乡村振兴局104室和201室。

  (三)报名方式:一是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本人所应聘的岗位到对应报名地点报名。二是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将相关材料发至邮箱msxwnb@163.com。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近期免冠彩色两寸照片1张。经现场审核,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需填写《马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综合性辅助工作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考试。考试分为计算机能力考试(以下简称机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依据机试、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分。

  1.考试时间:11月3日(待定),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2.考试内容:一是岗位适应测试,测试应聘者与聘用岗位匹配的相关能力;二是沟通能力以及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等。

  考试结束当场公布考试总成绩。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乡村振兴工作站2023年招聘人员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乡村振兴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有创新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自有交通工具(因需经常下村,适合男性),本地居民、持C1或C2以上驾照优先聘用;

  3.年龄35岁以下;

  4.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五官端正(须经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无犯罪记录。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乡村振兴工作站工作人员1名,主要安排在昆仑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截止: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下午18:00。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2.邮寄材料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南宁市昆仑镇九塘街2号,邮编:530214;

  3.网上提交资料,电子邮箱:kunlun@nnxn.gov.cn。

  报名所需材料:1.《昆仑镇招聘乡村振兴工作站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近半年免冠正面彩色二寸照片两张;3.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获奖证书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指盖有单位印章的证明文件。)等材料复印件。(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人:钟*,联系电话:0771-4257018,传真:0771-4257311。

  (二)面试

  本次招聘,经初审符合条件者,本单位将通过电话予以通知面试。

  面试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及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及体检

  1.考察。通过面试择优确定考察人选(未通过面试的不另行通知)。主要安排应聘者到岗位了解、体验工作,同时进一步考察应聘者的能力素质。

  2.体检。通过考察后,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新规定执行。

  (四)聘用

  1.体检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逾期5个工作日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两年一签。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至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经考核合格者工作至合同期满,续签聘用合同。

  五、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由兴宁区昆仑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从事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审批后,签订《劳动合同》,确定聘用后,工资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中有关工资标准发放,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应聘费用

  报名、面试均为免费,应聘人员来往车费、住宿费、体检费等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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