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招聘3名编外使用人员公告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包河区法院委托招聘劳务派遣书记员岗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岗位保密义务,接受保密监督;
 
(三)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实务类、法学类专业;
 
(六)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人;
 
(六)曾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工作合同期未满离职的人员(含劳务派遣) ;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参加招聘考试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报名链接https://www.bhqhr.com/announcement/index.php?id=119注册报名信息,经线上初审合格后,关注后续测评通知。
 
2、报名、审核时间:2024年7月20日9:00至2024年7月29日下午17:00。考生须于注册后至7月30日17:00前,登录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查询/打印资审结果”查看是否通过网上审核。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
 
3、考试费缴纳:资格审核通过后至7月31日17:00前,通过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90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人才测评笔试费45元/科/人),未按时缴费及缴费后未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不可申请退款,缴费成功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准考证打印。
 
4、人才测评项目包括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最终成绩。人才测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5、人才测评笔试后,安排资格复审。
 
6、注册、审核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0551-62799219/62799217。
 
(二)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打印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及学信网验证报告,工作经历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关注招聘动态。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有关入职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人才测评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示3日。
 
四、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与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录用人员薪资依据岗位职责核定,基础薪酬保障标准为7万元/人/年(包括个人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就餐、体检、工会福利等),奖励性绩效考核人均3万元(至少不低于1.2万元,由用人单位依据本单位考核办法核定发放)。
 
咨询电话:0551-62799219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9日


2024年黑龙江黑河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7﹞14号)等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河学院网站主页(http://www.hhhxy.cn/)“学校概况”。
 
  二、招聘计划
 
  《黑河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学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管理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质;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较好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岗位一线工作;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应聘人员须具备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详见附件1),同时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业务能力等条件;
 
  (五)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30日至2006年8月30日期间出生),具备岗位职责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30日后出生)。
 
  (七)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八)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在影响期内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尚在记录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9月5日9时—9月19日16时
 
  2.方式:应聘人员填写《黑河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2),将个人简历、身份证、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等报名材料压缩包一并发送到hhxyrsk@163.com。发送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XXX同志应聘XXX部门+XXX岗位代码材料。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1)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请考生仔细审核待选岗位。
 
  (2)考生上传近期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考生须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3.报名材料:
 
  (1)本人签字的《黑河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登记表》及个人简历(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各类证书原件扫描件(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部门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
 
  (4)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9月5日9时—9月20日16时
 
  2.在此期间,对应聘人员在报名邮箱中填写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学校资格审查后,应聘人员登录本人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因专业不符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可以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申诉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未通过的可在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到达这一比例的按规定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岗为紧缺岗位,经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黑河学院网站主页(http://www.hhhxy.cn/)“公告”进行公示。
 
  (三)现场资格确认
 
  1.时间:2024年9月2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2.地点:黑河学院明德楼一楼大厅
 
  3.现场资格确认材料:
 
  (1)本人签字的《黑河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登记表》及个人简历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部门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
 
  (4)进入面试后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材料原件。
 
  (5)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计划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原件。
 
  (7)对提供虚假材料、提供材料不齐者或与上传报名材料不符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8)本科、硕士、博士各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学位《认证报告》、《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录取三联单)复印件(可在就读学校档案馆或招生、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各类证明均须原件扫描件。
 
  4.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通过人员须缴纳笔试考试费。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有关规定,笔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45元人民币,面试不收费。笔试费用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黑河学院网站主页(http://www.hhhxy.cn/)“公告”。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8月30日(含)。
 
  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与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进行面试。教师岗位主要采取试讲、答辩等考核方式;专业技术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四舍五入)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4.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与总成绩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六)考核
 
  学校统一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测试。思想品德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档案情况等,被考核人员提交《黑河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一份(附件3)。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学校对考试通过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学校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八)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学校研究,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在黑河学院网站主页(http://www.hhhxy.cn/)“公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拒签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不予聘用。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学校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享受待遇
 
  录用的应聘人员均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规定的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中央东大街365号
 
  黑河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方式:(0456) 6842104
 
  监督电话:(0456)6842287
 
  监督邮箱:HHXYJWBGS@126.com
 
  邮政编码:164300
 
  八、本公告由黑河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附件:
 
 
 

2024年河南商丘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商丘总体实施方案》(商招才〔2024〕1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2022〕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中共商丘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商丘市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现公告如下:
 
  一、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国共产党党员(含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
 
  6.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现役军人、高等院校在校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含民办性质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
 
  5.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二、招聘岗位
 
  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才引智公告在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index.html)和商丘人事考试网(https://www.sqrsks.cn)同时发布。
 
  (二)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index.html)首页,查询《中共商丘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选择符合要求的岗位投递简历,简历应包含具备岗位设置条件的相关材料。同时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qjswmcj@163.com邮箱。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放在一个压缩文件内,以“姓名+专业”命名。
 
  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9月7日9:00至2024年9月15日18:00。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由商丘市委宣传部组织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人才引进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商丘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
 
  (四)考试方式
 
  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采取直接考核方式确定人选;对报名人数较多、竞争性强的职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确定聘用人员(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聘用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合格者,市委宣传部实地到意向人选的学校或原工作单位考察,了解其各方面表现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3年(含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发生或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严重疾病(含各类精神病症状)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人才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人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0370-3288539
 
 
 
  中共商丘市委宣传部
 
  2024年9月5日

2024年广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149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为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优化乡村医疗人才队伍,我区面向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招聘149名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包括2023年、2024年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4年应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
 
  (1)以普通医学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我区乡村医生工作;
 
  2.学历及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民族医学类等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2)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入(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管理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考试(笔试+面试)、考察、健康体检、聘用管理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9月6日9:00—9月17日12:00。
 
  2.方式:本次招考采取网络报名形式。拟参加招聘人员登录网站(网址:http://cybm.gxws.cn:18001)进行报名,填写《广西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照片、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大小约为10K-30k,背景颜色为蓝色,格式为JPG或JPEG,照片清晰)等材料。拟聘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登记确认后,不得私自更改。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24年9月7日9:00—9月20日12:00。
 
  2.方式: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进行网上审核,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9月20日12:00至9月22日15:00期间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考试费为5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9月22日15:00至9月27日20: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必要凭证。
 
  (五)考试。
 
  1.笔试。
 
  (1) 时间: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2)地点: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明确为准。
 
  (3)形式和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此次专项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笔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满分100分,试题包括基层卫生政策、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等方面知识。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划定成绩合格分数线,并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发布面试公告,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
 
  (2)形式和内容: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请进入面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准考证到面试考场接受复审,通过后方可进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未入围人员如所报考市、县范围内有岗位空缺,且报名时明确服从调剂的,可根据调剂志愿,在县域内调剂,调剂仍按照成绩高低先后选择岗位。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聘者口头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知识面和举止仪表等。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时,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或面试分数超过6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次序由抽签确定,成绩现场公布,并经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
 
  3.总成绩确定。
 
  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若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六)考察。按照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健康体检。参照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政策规定,根据考察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管理。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后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并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履行对受聘人员日常管理职责。
 
  三、相关事项说明
 
  (一)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服务时间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逾期未取得者,由所聘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解除聘用合同。
 
  (二)受聘人员入职后向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注册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统一颁发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受聘人员在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由原发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销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咨询电话: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处0771-2815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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