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警察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人才是第一资源”的重要论述,加快实施河南警察学院“人才强校”战略,不断优化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努力争创“全国重点公安院校”、创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顺利通过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加快推进公安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结合学院教学科研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6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河南警察学院是河南省省属唯一一所全日制本科公安院校,是全省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和全省民警培训的双重职能,被誉为“中原警官的摇篮”。学院现有三个校区,分别位于郑州、开封和洛阳,占地总面积1390余亩,其中位于郑州的龙子湖校区占地1211亩,本次引进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在郑州龙子湖校区工作。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5858人,年均培训干警7831人次。学院现有教职工783人,教师序列职称人员556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216人;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46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98人。学院目前共有11个本科专业和5个专业方向,涵盖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3个一级学科,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学院自1978年开办学历教育以来,为全省公安队伍培养输送4万余名毕业生,新中国最美奋斗者任长霞就是学院毕业生的典范。2021年学院被确定为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重点立项培育单位,目前与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科技大学联合培养法律硕士研究生,为学院争创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积极创造条件。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组织人事工作院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组织部(人事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治标准、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原则。
 
  四、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计划
 
  详见《河南警察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要求,具体为:30周岁以下,即1994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须开具同意报考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曾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被列为失信人员的;
 
  7.具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第八条、第九条情形的;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8.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
 
  9.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已经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henan.gov.cn)、河南警察学院(http://hnp.edu.cn/)等相关网站。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7月25日至8月2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申请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9:00至8月2日17:00。应聘人员需熟悉了解此公告相关内容后登录网址https://www.zzrsks.com.cn,点击“2024年河南警察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证件照(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所有照片均应为JPG格式)。应聘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果出现应聘人员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则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3)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应聘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报名后,学院将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上传的信息进行线上资格初审。考生可在2024年8月3日9:00后登录原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因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更换照片、修改信息及补充资料时间截止至2024年8月3日17:00。审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未重新按要求填报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3. 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即可登录原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30元,缴费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4日17:00前,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放弃参加考试或缺考的,已缴纳考务费不予退还。
 
  4. 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8月7日9:00至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个环节,在笔试结束后面试进行前,将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 笔试
 
  应聘人员根据准考证上通知的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如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笔试为一张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将及时在河南警察学院官网进行公布。
 
  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比例内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河南警察学院官网公布。
 
  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时,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后续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期间出现岗位人员空缺时,可以根据缺额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并发布面试资格确认递补公告。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
 
  (3)填写完整的《河南警察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
 
  (4)本科、硕士及以上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认证报告;
 
  (5)学习和工作期间重要的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
 
  (6)应聘人员如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 面试
 
  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内容:本次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试讲由应聘人员根据应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结合自己所学专业自主选择课程讲授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授课仪态、多媒体应用等综合素质。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四舍五入要求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3)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河南警察学院官网进行通知。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及排名将及时在河南警察学院官网公布,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体能测评环节。
 
  4.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在河南警察学院网站公布。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体能测评环节。
 
  (四)体检、体能测评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体能测评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体能测评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检、体能测评由河南警察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体能测评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如有体检、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政治考察
 
  体检、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由学院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政治考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人员,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警察学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正式任职定岗,并根据人民警察警衔相关政策为符合条件人员评授警衔;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
 
  八、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0371-56817109 学院组织部(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56817177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0371-69690072 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处
 
  附件:1-2
 
  1. 《河南警察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计划表》
 
  2. 《河南警察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报名表》
 
  2024年7月25日

2024年河北石家庄市第二医院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公告

  
 
  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现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聘质量。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选聘的岗位、数量和选聘条件详见《石家庄市第二医院2024年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选聘公告发布之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社会实践(实习或规培)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四)不得选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9月13日至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 14:30—17:30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第二医院(华西路53号)门诊6楼人事科
 
  报名咨询电话:0311-87022091
 
  资格审查有关安排: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应聘者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工作人员:1.简历;2.身份证;3.已取得的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4.岗位要求须取得的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5.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二)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选聘单位可结合实际加试笔试。面试考察应聘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独立打分。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得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根据同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有笔试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后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无笔试时,按面试成绩排名)。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并列人员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现场加试。
 
  (三)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选择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审档
 
  由选聘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市第二医院官网(http://www.sjzsdeyy.com/)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无异议的,由选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石家庄市第二医院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引进人才公告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招聘范围及毕业时间
 
  本次招聘面向2025级在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可不受应届毕业生限制。
 
  (二)学历、学位及年龄
 
  1. 学历、学位
 
  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应具有招聘计划中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表2024校园招聘.png

 
  2.年龄
 
  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1984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3. 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6. 应聘人员需要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7. 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6. 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应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享受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活动不设开考比例。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9:00至11月1日16:00。
 
  2. 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考生登录网站(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后,选择“黑龙江省科学院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招聘考试”进行报名。
 
  将本公告下方的《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1),以及校方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在读证明》(附件2),两个材料发至单位邮箱(znzzyjs@sina.com),邮件标题为“岗位代码F01/F02/F03—姓名”。
 
  (二)审核与考试
 
  1. 网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活动按照本公告中的招聘计划,根据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发送邮件中的附件及其他材料,对报名考生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以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2. 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活动的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打印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及面试有关事宜的通知将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发布,请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随时留意网站。面试主要考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等能力,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考试成绩及名次
 
  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及名次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公示3个工作日。
 
  (四)考核与体检
 
  考试成绩及名次公示结束无异议进行考核、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等,由应聘人员毕业院校负责填写。考核通过人员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
 
  (二)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的;考试、考核、体检作假舞弊的;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报上级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报名人员所留邮箱及联系电话为通知各项事宜的重要途径,请填报时认真审核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本次招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用人单位所有。
 
 
 
  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湖北仙桃市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60人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的需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计划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6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仙桃市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社区事业,服从组织分配,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团队合作的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本市户籍人口或在本市城区居住三年以上人员(需所居住社区出具居住证明);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贩毒史的;
 
  3、受过行政、纪律处分或有违法记录的;
 
  4、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或活动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1日至9月20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城区4个街道共设置4个报名点(具体地点和咨询电话见附件2)。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并明确是否服从调剂。报名时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常住人口居住证明)及岗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报名须填写《仙桃市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和《仙桃市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承诺书》(附件4),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便于联系。
 
  (四)资格初审及其他
 
  1、现场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初审,由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对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经申报审批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相应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及时面向社会发布。
 
  四、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
 
  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基础知识、社区治理和服务基本知识、社会工作基础知识以及计算机操作基础知识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要求
 
  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笔试成绩及时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https://www.xiantao.gov.cn/zfxxgk/xxgkml/rsxx/sydwzl/)公布,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面试
 
  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1、面试内容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人员的确定
 
  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不再递补。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时,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相应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
 
  3、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市委社会工作部、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对面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重点对不得报考条件进行审核。面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面试要求
 
  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可正常开考。
 
  (三)综合成绩计算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考生综合成绩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公布。
 
  (四)加分政策
 
  对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实行加分政策,在折合前的百分制笔试成绩上增加,其中:高级证书加5分,中级证书加3分,初级证书加2分。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对象,由个人申报,在报名时提供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于笔试前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公示。报名时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以计划招录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至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招聘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并出具考察意见。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1、拟聘用名单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结束如无异议,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相关事项说明
 
  1、招聘过程中如出现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2、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湖北省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印刷资料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仙桃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仙桃市委社会工作部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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