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宜兴市卫健系统面向宜兴市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招聘54人公告

  
 
  根据省卫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精神和《宜兴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工作意见》规定,宜兴市卫健系统决定面向宜兴市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招聘工作人员54人(其中编内42人,编外12人),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本次招聘仅面向被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卫健委纳入“宜兴市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招生计划、符合《宜兴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工作意见》规定、经前期考察合格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前期考察中属于苏卫科教〔2015〕21号文件规定的违约情形的,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具有其他考察不合格情形,以及国家和省有关不得应聘情形的,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
 
  2024年宜兴市卫健系统面向宜兴市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招聘计划数54名,其中编内计划数42名,编外12名。详见《2024年宜兴市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办法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3日上午8:30-11:00。报名地点为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29号)3号楼302室。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与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2024年宜兴市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办理报名手续。
 
  本次定向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准考证领取
 
  报名人员报名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在报名现场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定向招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采
 
  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2024年8月4日上午9:00-11:00,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2B铅笔、橡皮等文具。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职岗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题目由一道公共题和两道专业题组成,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抽签号依次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计计算。
 
  六、体检
 
  面试后择日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选岗。
 
  七、选岗、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满足岗位条件,总成绩排名在前优先选择”的原则,在公布的招聘岗位内,通过现场集中选岗的方式确定就业岗位。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抽签决定选择顺序。个人不愿选择岗位的,由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安排岗位,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属于苏卫科教〔2015〕21号文件规定的违约情形的人员只能在未违约考生选择结束后选择剩余的编外就业岗位。
 
  选岗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在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人员录用手续。
 
  毕业生录用后,出现违约情形的,按省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作出相应处理。毕业生于2024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本人原因,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不参加选岗、未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10-87991884,0510-87988643。
 
  监督电话:
 
  中共宜兴市纪委0510-87986221;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7985125;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10-87980140。
 
  九、本公告由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5日


江苏无锡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及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非编合同制人员47人公告

  2024年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制人员公告(第二批)
 
  根据宜兴市卫生健康委下属事业单位业务发展需要,经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宜兴市卫生健康委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批非编合同制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批次招聘单位
 
  宜兴市第二人民医院(宜兴市职业病防治院)、宜兴市徐舍医院、宜兴市官林医院、宜兴市第六人民医院、宜兴市第五人民医院。
 
  二、招聘人数
 
  本批次招聘人数共47名(详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负责。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并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中对年龄、其他要求等有特殊说明的,以岗位简介表为准。
 
  4.本次招聘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学历(不含成人教育、电大、夜大、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学历的毕业生),岗位简介表中对学历有特殊说明的,以岗位简介表为准。按五部委文件规定享有同等待遇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5.本次招聘所称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2024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电大、夜大、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学历的毕业生),以及国(境)外留学2022年之后毕业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
 
  6.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7.研究生毕业的考生所提供的学历证书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发表论文等内容。考生研究方向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目前已在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及下属各公立医院、公卫单位、镇卫生院(卫生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就业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7月27日(星期六)8:30-11:00,14:00-16:00 。
 
  2.现场报名地点: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3号楼四楼会议室(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29号)。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提供《宜兴市医疗卫生单位招录非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其他材料的(如职称证明、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及年限要求的,年限为周年,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工作经历及年限按社保缴纳或劳动合同原件计算时间。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简介表每人只可报考一个岗位。若发现考生本次报考两个岗位的,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2)报名时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现场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报名费和考务费100元。报考资格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市卫生健康委进行复审。报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按照市卫生健康委(或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试,否则作弃考处理。
 
  五、考试、体检、考察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9:00-11: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报考专业的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同分的,另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根据岗位要求按照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由各招聘单位按相关程序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市卫生健康委将对拟录用人员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报考人员按各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
 
  六、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签约、报到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录用的医卫类人员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招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一)拟录用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三)拟录用人员明确放弃录用的。
 
  八、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ww.yixing.gov.cn/wsj/index.shtml)上公布,监督电话:0510-87980140。
 
  九、本公告由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4日


江苏无锡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及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非编合同制人员47人公告

  2024年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制人员公告(第二批)
 
  根据宜兴市卫生健康委下属事业单位业务发展需要,经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宜兴市卫生健康委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批非编合同制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批次招聘单位
 
  宜兴市第二人民医院(宜兴市职业病防治院)、宜兴市徐舍医院、宜兴市官林医院、宜兴市第六人民医院、宜兴市第五人民医院。
 
  二、招聘人数
 
  本批次招聘人数共47名(详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负责。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并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中对年龄、其他要求等有特殊说明的,以岗位简介表为准。
 
  4.本次招聘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学历(不含成人教育、电大、夜大、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学历的毕业生),岗位简介表中对学历有特殊说明的,以岗位简介表为准。按五部委文件规定享有同等待遇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5.本次招聘所称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2024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电大、夜大、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学历的毕业生),以及国(境)外留学2022年之后毕业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
 
  6.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7.研究生毕业的考生所提供的学历证书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发表论文等内容。考生研究方向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目前已在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及下属各公立医院、公卫单位、镇卫生院(卫生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就业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7月27日(星期六)8:30-11:00,14:00-16:00 。
 
  2.现场报名地点: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3号楼四楼会议室(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29号)。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提供《宜兴市医疗卫生单位招录非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其他材料的(如职称证明、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及年限要求的,年限为周年,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工作经历及年限按社保缴纳或劳动合同原件计算时间。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简介表每人只可报考一个岗位。若发现考生本次报考两个岗位的,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2)报名时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现场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报名费和考务费100元。报考资格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市卫生健康委进行复审。报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按照市卫生健康委(或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试,否则作弃考处理。
 
  五、考试、体检、考察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9:00-11: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报考专业的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同分的,另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根据岗位要求按照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由各招聘单位按相关程序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市卫生健康委将对拟录用人员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报考人员按各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
 
  六、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签约、报到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录用的医卫类人员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招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一)拟录用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三)拟录用人员明确放弃录用的。
 
  八、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ww.yixing.gov.cn/wsj/index.shtml)上公布,监督电话:0510-87980140。
 
  九、本公告由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4日

江苏无锡宜兴市卫健系统面向宜兴市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招聘54人公告

  
 
  根据省卫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精神和《宜兴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工作意见》规定,宜兴市卫健系统决定面向宜兴市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招聘工作人员54人(其中编内42人,编外12人),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本次招聘仅面向被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卫健委纳入“宜兴市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招生计划、符合《宜兴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工作意见》规定、经前期考察合格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前期考察中属于苏卫科教〔2015〕21号文件规定的违约情形的,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具有其他考察不合格情形,以及国家和省有关不得应聘情形的,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
 
  2024年宜兴市卫健系统面向宜兴市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招聘计划数54名,其中编内计划数42名,编外12名。详见《2024年宜兴市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办法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3日上午8:30-11:00。报名地点为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29号)3号楼302室。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与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2024年宜兴市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办理报名手续。
 
  本次定向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准考证领取
 
  报名人员报名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在报名现场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定向招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采
 
  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2024年8月4日上午9:00-11:00,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2B铅笔、橡皮等文具。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职岗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题目由一道公共题和两道专业题组成,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抽签号依次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计计算。
 
  六、体检
 
  面试后择日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选岗。
 
  七、选岗、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满足岗位条件,总成绩排名在前优先选择”的原则,在公布的招聘岗位内,通过现场集中选岗的方式确定就业岗位。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抽签决定选择顺序。个人不愿选择岗位的,由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安排岗位,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属于苏卫科教〔2015〕21号文件规定的违约情形的人员只能在未违约考生选择结束后选择剩余的编外就业岗位。
 
  选岗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在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人员录用手续。
 
  毕业生录用后,出现违约情形的,按省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作出相应处理。毕业生于2024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本人原因,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不参加选岗、未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10-87991884,0510-87988643。
 
  监督电话:
 
  中共宜兴市纪委0510-87986221;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7985125;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10-87980140。
 
  九、本公告由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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