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西乌珠穆沁旗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盟委编委会下达的2024年公开招聘用编计划,西乌珠穆沁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西乌珠穆沁旗3所中小学公开招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教师3名,其中:初中物理教师1名、小学语文教师1名、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日(不含)至2006年8月1日(含)期间出生的人员),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具备《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符合专业、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7.具有相应等级、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等级、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人员。其中:2024年度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8.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岗位要求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9.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依据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设置。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校生(2025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锡林郭勒盟在编在册教师或带编招聘暂未入编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引进)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过相关处分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3.报名地点: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一楼综合保障中心。
 
  4.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报名所需材料:
 
  (1)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西乌珠穆沁旗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一份(见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
 
  (3)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即可)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一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一份,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小学教育”专业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大学成绩单(按本科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按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提供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均为“小学教育”的,须提供两个阶段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7.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8.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开考比例为2:1(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开考。
 
  3.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测试》,测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政策加分。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25分。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的,不再进行加分。
 
  5.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在“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面试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2: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对笔试总成绩并列而进入面试环节人数超过2:1比例的,相关笔试总成绩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采取试讲(备课40分钟、模拟讲课10分钟,要有教学设计、板书展示,下同)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对不按要求面试的,按零分处理。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3.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5.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6.本次招聘面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可依次等额递补,每个环节仅递补一次。
 
  (四)体检和考察
 
  1.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对考试总成绩并列而进入体检环节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对相关考试总成绩并列人员,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对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员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和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列编手续。用人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3.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的。
 
  (4)2024年度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
 
  (5)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对聘用文件印发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负责实施聘用人员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
 
  6.聘用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西乌珠穆沁旗纪委监委派驻旗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西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对违纪违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严肃处理。有关回避问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0479—6829100(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
 
  监督电话:0479—3522134(西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
 
  2024年7月25日

2024年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16人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医院坐落在雄伟壮丽的泰山脚下,是一所专业设置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医疗设备先进、服务质量优良,集医疗、教学、科研、急诊急救、预防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大学直属附院。
 
  目前,医院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编制床位2000张,在职职工2400余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593人,双聘泰山学者特聘专家6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3人,齐鲁卫生与健康领军人才1人,博士后合作导师35人,硕博士研究生导师130余人,137位专家担任国家级、省级学会副主任以上委员。设有49个临床科室、13个医技科室,拥有国家级胸痛中心、卒中中心;省级重点学科、重点专科、重点实验室、精品特色专科等27个;市级卫生健康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特色专科49个。拥有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急诊医学等32个博硕士学位授权点。医院诊疗设备先进,拥有10兆可视化直线加速器、PET-CT、SPECT/CT、天河640超高端CT、联影超高端3.0T磁共振、飞利浦FD20平板DSA、神经外科手术导航定位系统、脑立体定向系统等万元以上先进医疗设备1700余台套,设有中心实验室、分子病理实验室、分子生物学(PCR)实验室、大学科创中心实验平台等,为打造高水平的医疗服务铸就了保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初级岗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16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网站(https://personnel.sdfmu.edu.cn/index.htm)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站(http://sah.sdfm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将所有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tyfyrczp@163.com,每份文档均以“姓名+文档内容”命名,邮件主题栏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00-9月14日16:00。
 
  初审时间:2024年9月9日11:00-9月15日16:00
 
  报名材料包括:
 
  (1)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PDF格式)、《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PDF格式)、《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xls格式);
 
  (2)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3)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外语等级证书及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获奖等材料;
 
  (4)有专业方向要求的,提供硕士毕业论文。
 
  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按上述顺序压缩文件包,以“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命名。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医院在医院网站公布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不再通知本人,请密切关注医院网站。未在规定日期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笔试通知单。对报名符合条件岗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名单和面试相关工作安排将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医院网站公布为准,不再通知本人,请关注医院网站。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医院网站公布为准,不再通知本人,请关注医院网站。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组织等额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组织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用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网站及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纳入备案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医院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南老师0538-6236409、常老师0538-6236412
 
  监督电话:0538-623641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4年9月6日

2024年辽宁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选调公告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和《市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人员转隶及人员管理实施方案》(本改办发〔2019〕1号)规定,结合中心实际,经请示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同意,核定5名财政全部补助人员编制,面向全市市直医疗机构在编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选调。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相关待遇
 
  为我市市直医疗机构在编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公开选调后身份为财政全部补助。
 
  二、选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副主任医师岗位需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6日以后出生),主治医师岗位需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6日以后出生),医师岗位需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6日);
 
  (四)报考人员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七)选调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5个,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本溪市医保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选调方式
 
  此次公开选调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选调工作步骤
 
  (一)发布公告
 
  公开选调岗位信息将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xi.gov.cn/)和本溪市医保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lnbxybzx.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14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本溪市医保服务中心选调条件的选调者需填报《2024年本溪市医保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2)并发至指定邮箱(bxybfwzxdzz@163.com)进行报名,注明选调岗位,简历以“姓名-报考岗位-联系电话”格式命名。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当有效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不足2:1时,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报考已取消或调整职位的考生,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改报考其他符合选调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结束后由本溪市医保服务中心以电话方式通知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初审通过的考生根据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现场资格审查及笔试时间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请考生保持所留通讯设备畅通。
 
  (三)资格审查
 
  本溪市医保服务中心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选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2024年本溪市医保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经原单位批准同意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原件、岗位聘用审核表或干部任免表及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到本溪市医保服务中心党政群工作部(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选调资格。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方式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本溪市医保服务中心将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选调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因选调者自愿放弃、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由本溪市医保服务中心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选调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选调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分析、应变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市医保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公布,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其中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名次,如果笔试、面试成绩完全相同者则增加一轮面试加试环节,参加考核人员总成绩等于面试成绩,考试成绩在本溪市医保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五)考察
 
  由本溪市医保服务中心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六)公示与选调
 
  1.公示。拟选调人员信息统一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本溪市医保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由本溪市医保服务中心对公示无疑义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市医保服务中心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选调人员须知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在报名到拟选调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期间,须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通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选调期间,选调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考察环节,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选调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5.选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47116006   联系人:李妍
 
  纪律监督电话:43663102  联系人:高正平
 
 
 
 
  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9月6日

2024年黑龙江黑河学院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黑河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7﹞14号)等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河学院网站主页(http://www.hhhxy.cn/)“学校概况”。
 
  二、招聘计划
 
  《黑河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学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管理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质;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较好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岗位一线工作;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应聘人员须具备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详见附件1),同时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业务能力等条件;
 
  (五)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30日至2006年8月30日期间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30日后出生)。
 
  (七)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八)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在影响期内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9月5日9时—9月19日16时
 
  2.方式:应聘人员填写《黑河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2),将个人简历、身份证、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材料一并发送到hhxygkzp@163.com。发送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XXX同志应聘XXX部门+XXX岗位代码材料。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1)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请考生仔细审核待选岗位。
 
  (2)考生上传近期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考生须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3.报名材料:
 
  (1)本人签字的《黑河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及个人简历(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各类证书原件扫描件(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部门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
 
  (4)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9月5日9时—9月20日16时
 
  2.在此期间,对应聘人员在报名邮箱中填写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学校资格审查后,应聘人员登录本人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因专业不符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申诉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可在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到达这一比例的按规定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
 
  (三)现场资格确认
 
  1.时间:2024年9月2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2.地点:黑河学院明德楼一楼大厅
 
  3.现场资格确认材料:
 
  (1)本人签字的《黑河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及个人简历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部门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
 
  (4)进入面试后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出具所在单位的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材料原件。
 
  (5)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计划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原件。
 
  (7)对提供虚假材料、提供材料不齐者或与上传报名材料不符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8)本科、硕士、博士各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学位《认证报告》《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录取三联单)复印件(可在就读学校档案馆或招生、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各类证明均须原件扫描件。
 
  4.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通过人员须缴纳笔试考试费。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有关规定,笔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45元人民币,面试不收费。笔试费用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黑河学院网站主页(http://www.hhhxy.cn/)“公告”。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由学校组织实施,笔试成绩为100分。
 
  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8月30日(含)。
 
  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与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进行面试。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四舍五入)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4.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与总成绩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六)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测试。思想品德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档案情况等,被考核人员提交《黑河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一份(附件3)。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学校对考试通过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学校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按照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研究,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在黑河学院网站主页(http://www.hhhxy.cn/)“公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至少三年,拒签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学校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享受待遇
 
  按人事代理招聘计划录用的应聘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工资福利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中央东大街365号
 
  黑河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方式:(0456) 6842104
 
  监督电话:(0456)6842287
 
  监督邮箱:HHXYJWBGS@126.com
 
  八、本公告由黑河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附件: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