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生物医药技术研究院招聘专技人员公告

  
 
  上海市生物医药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生研院”)是市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人口健康与生物医药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颠覆性技术和重大产品研发、应用转化与技术服务等职能的科研院所,隶属于上海科学院。主要业务聚焦人口健康与生物医药领域,面向科技前沿,开展生命科学和生殖健康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开展创新药物和医疗器械研究;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开展公共卫生和生物安全技术研究;面向人民健康,开展重大疾病防治研究。推动创新成果转化,提供专业技术服务,驱动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创新与进步,成为链接技术与产业的桥梁和生物医药产业的使能者。生研院目前拥有“国家卫健委生育调节药械重点实验室”“上海市疾病与健康基因组学重点实验室”“上海生殖健康药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生育调节药物毒理检测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基地,“上海市基因测序与分析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上海市生物信息数据共享服务平台”“上海市妇幼用药非临床评价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上海市男性生殖与泌尿疾病药物非临床评价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等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同时是复旦大学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上海大学、上海理工大学等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着力打造成为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基石性机构和功能性平台。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2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任职条件
 
  (一)组学技术研究人员 1名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生物信息学、生物统计学、医学信息学相关专业。
 
  2.岗位等级:中级。
 
  3.熟悉生物医学相关数据资源和数据规范;掌握包括机器学习算法在内的数据挖掘技术和算法设计开发能力;具备多组学数据分析、生物分子网络模拟等工作经验;在国际专业期刊上发表过第一作者研究论文。
 
  (二)非临床研究人员 1名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医学、药学、兽医或生物类相关专业。
 
  2.岗位等级:中级及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具备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经验,可开展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特别是免疫原性研究工作。
 
  4.掌握相关基础理论,了解GLP体系及指导原则。
 
  以上所有岗位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时,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公开招聘报名表(需统一格式word文档下载)、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科研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rsb@sibpt.com(邮件标题格式:姓名 应聘岗位序号 岗位名称)。同时将纸质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函寄至上海市生物医药技术研究院组织人事部,地址:徐汇区老沪闵路779号,邮编200237,材料不予退回。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
 
  2.资格审查
 
  上海市生物医药技术研究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
 
  3.招聘形式
 
  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及政治理论,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比例1:5进入面试,如岗位报名人数较少时,不达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主要测试职业价值观、工作能力、人际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4:6计入总分。
 
  4.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生物医药技术研究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科学院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老师、杜老师
 
  报名邮箱:rsb@sibpt.com
 
  联系电话:64771758、64771950
 
  传真电话:64772327
 
  监督电话:51371617
 
 
  上海市生物医药技术研究院
 
  2024年07月25日


2024年河南永城市卫生医疗系统招聘107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永城市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永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商丘组委会办公室《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商丘总体实施方案》(商招才办〔2024〕1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2022〕26号)等规定,经永城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07名。其中:永城市人民医院90名,永城市中心医院17名,详见《永城市医疗系统2024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党的卫生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学位等条件。
 
  4.年龄条件:普通高等教育规培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
 
  5.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含2025年毕业生。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限未满的;
 
  5.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已被录取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
 
  7.现役军人、高等院校在校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机关事业单位(含民办性质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
 
  9.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0.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11.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才引智信息在“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index.html)、永城政府网(www.ycs.gov.cn)发布。
 
  (二)报名
 
  采取线上和线下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将不予受理。
 
  1.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网(https://www.zghnrc.gov.cn/index.html)首页,查询《永城市医疗系统2024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选择符合要求的岗位投递简历,简历应包含具备岗位设置条件的相关材料。同时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csrsjzjk2718527@163.com。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准确规范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执业医师证原件和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和电子2寸照片(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的近期免冠正面单色背景证件照)。以上材料放在一个压缩文件内,该文件命名为“岗位代码+专业+姓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7 日9:00起至9月 13日17:00止。
 
  2.线下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现场所需报名表(附件2)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执业医师证原件和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和电子2寸照片(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的近期免冠正面单色背景证件照),在河南省招才引智大会现场报名。线下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7 日9:00—9月8 日17:00.
 
  (三)资格审查
 
  1.每个报名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由永城市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招才引智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招才引智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进规定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考试方式
 
  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确定聘用人员;对报名人数较多、竞争性强的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确定聘用人员(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应试者,应在面试前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审查。面试确认和资格审查时,应试者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发现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核面试成绩,各岗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察,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情况和思想政治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纪律要求
 
  (一)凡未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体检、考察和提交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在报名应聘、考试等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聘用人员不按时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均在永城政府网(www.ycs.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上信息,如错过招聘相关环节,后果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永城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0—2718527
 
 
 
  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永城组委会办公室
 
  2024年9月5日

2024年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招聘公告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是湖南省教育厅直属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研究各类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指导全省各级各类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院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我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个,招聘计划3名,其中管理岗位计划招聘2名,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招聘1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湘微教研”微信公众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公开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在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1日0时-2024年9月27日17时。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命名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jinkai@hnedu.cn。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材料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手写签名,并上传扫描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学信网系统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岗位明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5)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面试后提供);
 
  (6)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电子版照片(以“岗位代码+姓名”.jpg格式命名)。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8月31日为截止时间。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不另行通知。
 
  2.复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全部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复审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安排、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A01-A02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总分100分)。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文字写作和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国家有关教育重大政策文件,科研教研重要政策文件、教科研工作文稿及公文写作等。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等,总分100分。
 
  (2)A03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总分100分)。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文字写作和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国家有关教育重大政策文件,职业教育有关国家和省重要政策文件,科研教研重要政策文件及教科研工作文稿撰写等。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各环节的考试均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具体事宜、考试结果在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402985(院办组织人事科)
 
  举报电话:0731—84402992(院纪委)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9月6日

2024年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24年云南省应急救灾保障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云南省应急救灾保障中心公开招聘人员3名。
 
以上1家单位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符合本公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年9月1日。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2024年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录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网址:http://yjglt.yn.gov.cn/)→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注:电子证件照为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能小于295像素,高度不能小于413像素,蓝底或白底均可。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4年9月19日9:00至9月25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9月19日9:00至9月26日18:00;
 
3.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9月19日9:00至9月27日24:00;
 
4.岗位改报及改报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10月10日9:00至16:00;
 
5.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10月28日9:00至11月2日10:30;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负责,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有专业要求的岗位由招聘单位进行人工审核。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初审结果。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4年9月27日24:00前完成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确定的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50元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1月2日10:30前登陆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网址:http://yjglt.yn.gov.cn/)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根据缴费人数予以裁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10月9日前在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公布。
 
(六)报考岗位调剂
 
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取消岗位且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以在2024年10月10日9:00至16:00,登录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审核通过即视为改报成功。
 
前期报名阶段已确认并缴费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报名费用。
 
(七)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个人电子照片确认上传后无法更改,因照片非本人、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4.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5.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后,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6.报名完成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7.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一)笔试时间
 
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笔试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上的要求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
 
(二)笔试科目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2),考试为综合管理类(A类),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24年12月6日前,在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yjglt.yn.gov.cn/)公示公告栏目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应聘人员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电话:0871-68371372)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四)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2月6日前在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网址: http://yjglt.yn.gov.cn/)公示公告栏目查看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一)资格复审
 
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比例及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所有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60分,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递补一次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按实际到场人数进行面试或进行等额面试。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和等额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一)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和云南省应急救灾保障中心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由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网址: http://yjglt.yn.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网址: http://yjglt.yn.gov.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附件3),包括:《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专业硕士目录。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 68371372
 
(二)监督电话:0871-68025597
 
(三)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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