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潍坊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29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和省、市公立医院改革精神,经研究决定,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9名,其中事业编制人员1名,公立医院事业单位控制总量人员1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及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六)应届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其他应聘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资格。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七)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九)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
 
(十)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适用考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十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已在诸城市参加工作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事业单位控制总量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2024年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执业医师注册,执业范围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执业范围若有多个执业专业,以主执业专业为准)。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9:00-8月7日17: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5日11:00-8月8日11:00
 
报名网址:2024年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113.249.157.217:45125/exam-system-examinee/wfzc)(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
 
具体办法:应聘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网上报名系统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5日11:00-8月8日11:00
 
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初审结果,以便及时补充修改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修改信息导致错过报名时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8月5日11:00-8月8日17:00
 
应聘人员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标准收取。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到诸城市卫生健康局人事人才科(诸城市密州东路81号办公楼3楼西首)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确认无误后,考生报名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相应比例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经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后,按规定执行。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各100分。应试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诸城市卫生健康局依据笔试情况进行确定。
 
1.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卫生类、综合类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答题时间统一为120分钟。卫生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医疗(岗位性质A)、药学(岗位性质B)、中医(岗位性质C)、护理(岗位性质D)四类分别命题;综合类(岗位性质E)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另行发布公告,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缴费成功人员于指定时间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以外,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2024年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所报岗位有要求的按要求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适用于“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报名时为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社会保险缴保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面试
 
面试将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及能力。
 
2.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
 
3.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进行确定,以此类推。
 
4.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5.面试考务费70元。
 
五、考察和体检
 
(一)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结合实际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二)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总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诸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ucheng.gov.cn/zcsxxgk/SWJJ/)和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hucheng.gov.cn/zcrsj/rsks/)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各岗位应聘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进行确定,以此类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根据公立医院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诸城市人民医院、诸城市妇幼保健院、诸城市精神卫生中心、诸城市口腔医院、诸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控制总量人员;诸城市皮肤病防治站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落实相关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由诸城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登陆诸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ucheng.gov.cn/zcsxxgk/SWJJ/),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诸城市卫生健康局及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诸城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536-6212767(报考诸城市人民医院岗位)
 
0536-6569112(报考诸城市妇幼保健院岗位)
 
0536-6010500(报考诸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岗位)
 
0536-6051553(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报考其他岗位)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诸城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6日

2024年广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149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为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优化乡村医疗人才队伍,我区面向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招聘149名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包括2023年、2024年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4年应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
 
  (1)以普通医学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我区乡村医生工作;
 
  2.学历及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民族医学类等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2)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入(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管理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考试(笔试+面试)、考察、健康体检、聘用管理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9月6日9:00—9月17日12:00。
 
  2.方式:本次招考采取网络报名形式。拟参加招聘人员登录网站(网址:http://cybm.gxws.cn:18001)进行报名,填写《广西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照片、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大小约为10K-30k,背景颜色为蓝色,格式为JPG或JPEG,照片清晰)等材料。拟聘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登记确认后,不得私自更改。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24年9月7日9:00—9月20日12:00。
 
  2.方式: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进行网上审核,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9月20日12:00至9月22日15:00期间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考试费为5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9月22日15:00至9月27日20: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必要凭证。
 
  (五)考试。
 
  1.笔试。
 
  (1) 时间: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2)地点: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明确为准。
 
  (3)形式和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此次专项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笔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满分100分,试题包括基层卫生政策、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等方面知识。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划定成绩合格分数线,并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发布面试公告,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
 
  (2)形式和内容: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请进入面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准考证到面试考场接受复审,通过后方可进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未入围人员如所报考市、县范围内有岗位空缺,且报名时明确服从调剂的,可根据调剂志愿,在县域内调剂,调剂仍按照成绩高低先后选择岗位。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聘者口头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知识面和举止仪表等。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时,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或面试分数超过6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次序由抽签确定,成绩现场公布,并经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
 
  3.总成绩确定。
 
  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若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六)考察。按照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健康体检。参照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政策规定,根据考察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管理。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后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并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履行对受聘人员日常管理职责。
 
  三、相关事项说明
 
  (一)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服务时间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逾期未取得者,由所聘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解除聘用合同。
 
  (二)受聘人员入职后向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注册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统一颁发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受聘人员在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由原发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销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咨询电话: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处0771-2815061。
 

2024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10人公告

  
 
  根据全旗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旗委、旗政府工作要求,为加强事业单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干部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现面向全旗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到察哈尔右翼后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察哈尔右翼后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察右后旗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一)。
 
  二、选调计划、范围
 
  (一)选调计划
 
  察哈尔右翼后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选调10名事业人员。
 
  (二)选调范围
 
  察哈尔右翼后旗各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不包括教师、医护人员)在职在岗、财政供养的副科级以下(不包括副科级干部)工作人员(事业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24年9月4日)。
 
  3.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1983年9月4日以后出生。
 
  5.上一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干部人事档案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的。
 
  5.在公务员招考、遴选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存在其他组织人事工作限制性规定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 — 9月11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察哈尔右翼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股 (察哈尔右翼后旗人社大楼六楼,联系人:郭晓晖,联系电话:15374686372;肖星胜,联系电话:15849444913,固定电话:0474-6587903)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审批表》复印件;《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复印件须有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证明),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均需提供2份;
 
  2.二寸近期正面免冠渐变蓝照片2张(背面写本人姓名)
 
  3.察哈尔右翼后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报名表在察哈尔右翼后旗政府网下载);需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4.报考人员手机应保持畅通,确因本人预留信息错误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做出承诺。凡弄虚作假者,明知不符合报名条件却报名的,一经发现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察哈尔右翼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时间为期1天(2024年9月12日)。
 
  (三)笔试
 
  本次选调实际报名人数超出选调计划人数1:1.5时,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笔试,按选调计划进行录用;报名人数达不到应选调人数的1:1.5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80%进行择优录用。
 
  1.笔试满分为100分,科目为一科,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基本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2.领取准考证时间在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发布相关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3.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4.笔试地点统一设在察哈尔右翼后旗,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5.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护照、社保卡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通过审阅报考人员档案材料和深入其所在单位了解其现实表现等方式,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选调计划数缺额的,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2.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造成选调计划数缺额的,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拟选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因取消选调资格或拟选调人员自动放弃原因造成计划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试用与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由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试用考察。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回原单位工作。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在岗位试用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级。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公开选调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本次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以命题组为名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报考人员在公开选调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对需要通知的个人事项,将根据报考人员所留电话号码进行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察哈尔右翼后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4-6205651察哈尔右翼后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监督电话: 0474-6587904察哈尔右翼后旗纪委监委派驻察哈尔右翼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察哈尔右翼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9月5日

2024年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选聘115人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1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此次河北省地矿局选聘工作人员的19个事业单位中,除河北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为财政性资金定额定项补助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均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事业单位。河北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具有地学特色、专业门类齐全的高职院校,从事全日制高职高专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单位主要从事野外矿产勘查和环境生态保护等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地质项目,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省地矿局局属事业单位拟选聘工作人员115名,其中博士研究生7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08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6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9月(含9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地勘单位受主业限制,工作场地大多为野外一线,环境艰苦,吸引力不强,高层次人才较为紧缺,拟选聘一批与单位主责主业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河北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正处于改建时期,为进一步提高单位工作水平,满足教学工作需要,拟选聘一名教师岗位的博士学历毕业生。
 
  五、选聘范围
 
  单位主责主业相关专业硕士毕业生、博士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地矿局网站(www.hebdkj.cn)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由河北省地矿局或招聘单位在相关高校网站发布宣传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24日。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2.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并准确填写《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报名时须提供下列内容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资格证书、《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证明本人工作经历与业绩的其他材料,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或国企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注:国外院校毕业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将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三)测评考核
 
  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相关专业知识答辩及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现场量化打分,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按照报考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依据岗位选聘计划与拟选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地矿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省地矿局网站(www.hebdkj.cn)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66880300(河北省地矿局人事教育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880726(河北省地矿局机关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此公告由河北省地矿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解答。
 
  附件:
 
 
 
  河北省地矿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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