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黔东南州雷山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方案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打造国内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提供人才保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8〕1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212号)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4〕1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2024年雷山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专项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为做好专项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满足下列相关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①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雷山县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②《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所需求专业未注明学科门类、大类、一级学科、类的均按“单个专业”对照审核(下同);③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④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非在职毕业生可持有关材料报名;⑤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养)和工作能力;
 
  4.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8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对于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70%以上基本一致(资格审查时须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进行认定)方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中以国内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文件)等材料。
 
  6.仍在岗服务的“四项目人员”报考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为2024年8月10日前),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截止2024年8月8日前须完成项目服务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7.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9.已定向到其他具体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人员;
 
  10.截至报名时止,属贵州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见习期)内或服务期内的人员;
 
  11.截至报名时止,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12.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网上报名截止日前)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国有企业在职职工报考(网上报名截止日前)未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特岗教师”报考(网上报名截止日前)未征得所在县(市)教育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或截止2024年8月8日前未完成项目服务期的以及参加2024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13.截止2024年12月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14.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或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有关专项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5.有《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禁止从事相应行业的;
 
  1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7.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eishan.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为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eishan.gov.cn/)。报考者应密切关注相关指定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本次招聘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导监督下,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三、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网上注册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8日09:00至2024年8月10日17:00[特别提醒:根据近年网络报名情况监测,报名最后一天易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各位考生务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提前提交报名信息。网上资格初审期间务必密切关注本人资格审查情况,及时打印《报名表》和缴纳报名考试费。]登录“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bjpass.com/front/site/qdnzrsjzr)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址在报名规定时间内(2024年8月8日09:00至2024年8月10日17:00)注册并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后提交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新的报名申请。[操作步骤简述如下:1.报考人员根据所要报的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jpeg、pn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考生自行选择)。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雷山县教育系统2024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3.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待审。如因考生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注意:考生填写完成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审核”操作。点击“提交审核”键后,考生将不能修改报名信息。若不点击“提交审核”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职位一览表》、《报名表》和《同意报考证明(模板)》,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查看本人的审核状态,造成错过修改报考岗位(报考信息)或重新提交报考申请时间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视为报名失败,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招聘岗位。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所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2024年8月8日09:00至2024年8月10日每天17:00后,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eishan.gov.cn/)”公布报名缴费成功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缴费)结束后,由雷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eishan.gov.cn/)”公布每个岗位报名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8月8日09:00至2024年8月11日17:00。报考者须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雷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对照《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8月10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8月10日17:00至2024年8月11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缴费环节且仍在资格初审期间的,由报考者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雷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报州人事考试部门进行改报。如缴费环节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报名失败。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者成绩无效。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经雷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报州人事考试部门修改。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2024年8月8日09:00至2024年8月12日17:00期间通过“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缴纳100元报名考务费[特别提醒:为避免网络波动影响,各位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务必提前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减免考试费、资格复审等工作使用。
 
  本次招聘继续对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贫困应届毕业生免收考试费。符合免收考试费条件的报考者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并于2024年8月12日17:00前将减免申请(减免申请详见附件4,须考生本人签字捺印)、报名信息表(缴费成功后才能打印)、身份证(正反面)、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乡村振兴(或农业)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等扫描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减免考试费邮箱地址lsxrsj2023@163.com)办理减免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减免并退还考试费,如未按规定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不属实等导致免收考试费申请失败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注意:考生将报名费减免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请主动及时在缴费期间(08:30—12:00,14:00—17:30)电话与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事业单位管理股,咨询电话:0855-3336770),确认是否收到减免申请;考生未主动电话联系导致未及时审核减免申请等的,视为放弃申请减免报名费。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为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者请于2024年8月22日09:00至2024年8月24日09:00通过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若准考证信息存在错误,请及时联系州人事考试部门进行修改(0855-8221416)。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成功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成功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笔试考试科目
 
  笔试考试内容见职位一览表。
 
  2.笔试考试时间
 
  笔试考试时间安排为:2024年8月24日(星期六),考试地点为雷山县。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等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进行公告,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专业测试)前应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雷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与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开展,资格复审(含递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雷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一)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则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对象。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则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专业测试)。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书面承诺(模板见附件5)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所载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雷山县教育系统2024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5.仍在岗服务的“四项目人员”报考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为2024年8月10日前),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截止2024年8月8日前须完成项目服务期。
 
  6.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2024年8月10日>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3);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2024年8月10日>前);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教师资格证)。已通过从业资格考试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须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同时考生须书面承诺(模板见附件5)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资格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相关资格证书可延迟至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
 
  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复审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按该岗位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是否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考生应密切关注资格复审等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资格复审(含递补资格复审,下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名单由雷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等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专业测试)及综合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请关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相关公告)。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专业测试)方式由雷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专业测试)。《面试准考证》到雷山县领取(详见雷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
 
  (二)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面试(专业测评)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专业测评)成绩×50%。
 
  2.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等情况的,空缺岗位均不予递补。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成功人数达到1:3及以上,因笔试面试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不含1:3)(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比例的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面试(专业测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雷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体检时间及地点由雷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工作于笔试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在雷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有《公务员录用规定》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不得录(聘)用情形以及本招聘方案“不得报考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不得定为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且无正当理由(仅指不可抗力)的;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的(国外学历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认证书、资格证书等)的,考察也不得定为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审查备案
 
  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雷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汇总表》,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不低于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雷山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其他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批准备案之前作出选择,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备案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备案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不可抗力除外),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
 
  (二)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一、本《实施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雷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电话:0855—3336770
 
  监督电话:0855—3331010
 
 
 
 
 
 
  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2024年江西九江职业大学招聘公告

  
 
  九江职业大学是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是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西省首批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现因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一)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同等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二)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三)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10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所有环节。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17:00。
 
  (二)报名方式:登录九江职业大学人事招聘系统(网址:http://111.75.149.190:3000/),点击报名入口,进入招聘平台。
 
  1.在招聘平台根据报名程序完成报名,每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
 
  2.本次招聘工作只接受上述指定方式报名,未按规定报名的,视为无效。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官网、招聘平台,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上述渠道进行公布。
 
  (三)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扫描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需提供学籍成绩单以及学校审核盖章的专业证明材料(国外专业证明须提供学籍成绩单以及公证处出具的盖章翻译件);
 
  4.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5.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和对应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证书、获奖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五、资格审查及考核方式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本次招聘的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入闱人员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守法纪等情况。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等各种情况产生的岗位空额,可按岗位缺额数在总成绩合格分及以上未入闱体检范围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体检、考察程序的入闱人员均在九江职业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予以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九江职业大学合同制人员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形式为“合同制”(非在编),首次聘期为一年,需服从学校工作分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聘期考核情况进行续聘。
 
  (二)待遇
 
  1.薪资待遇按《九江职业大学合同制人员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执行。第014-019号岗位年综合待遇约5万-7万;第001-013号岗位年综合待遇约6万-8万(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综合待遇8万-10 万左右;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综合待遇在8万-12万左右)。综合待遇为应发金额(含五险一金)。
 
  2.另享受学校相关福利及人才相关政策。
 
  八、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jjvu.jx.cn/
 
  学校地址:九江市濂溪区濂溪大道88号(九江职业大学濂溪校区)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792-837500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本方案由九江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九江职业大学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招聘34人简章(长期招聘)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是山东省省属普通本科院校。1953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期间分设为山东省农业干部学校、山东省林业干部学校,1959年又合并为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后又历经山东省革命委员会五七干部学校、山东省革委会生产指挥部五七干校、山东省省级机关五七干部学校,1979年恢复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1983年改建为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2013年改建为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多年的办学积淀,铸就了学校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形成了“厚德、自强、求是、笃行”的校训,“勤勉、实干、精业、励新”的校风和“以学生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以服务求发展、以特色强内涵”的办学理念。学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按照应用型高校发展的总体要求,更新教育思想观念、深化综合改革、聚焦本科教学,开展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实践与探索,致力于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适应能力良好,具有家国情怀和创新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知农爱农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办学水平、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初步形成了“农工融合”的办学特色,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科技兴农先进集体等。
 
  回首历史,学校由农而立,因农而兴,依农而盛,虽几经更名,但始终心系“三农”,农业教育初心未改。扎根齐鲁大地、根植农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是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的历史使命和价值追求。目前,学校本科教学脚踏实地,教学改革稳步推进,正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奋斗目标迈进。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现聘高级岗位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原则上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对于优秀的急需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具有省部级以上重点人才称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考察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sdae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直接考察前填写《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应聘岗位+学历层次+专业+姓名”(如:教师1+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张某),附件及单份材料的命名格式均为:应聘岗位+学历层次+专业+姓名+材料名称(如:教师1+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张某+报名表)。连同个人详细简历及其他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备注邮箱。
 
  其他报名材料应包括:
 
  (1)贴有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且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博士研究生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事业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6)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需要提供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7)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同时提交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加盖公章的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扫描件或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
 
  (8)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9)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10)其他对应岗位要求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可提供影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等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报名时间:此类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现场审核、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直接考察由山东农业工程学院负责进行。组织考察形式依据报考者所报岗位确定,包括政治素质鉴定、心理调适能力、专业试讲、专业技能展示、实践操作等方式。考察的内容在岗位要求的个人素养、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范围内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科研创新能力、职业倾向等。设置直接考察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组织考察的时间及地点在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组织考察的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在学校指定的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招聘数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资格审核、现场审核、直接考察、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享受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117861,rsc@sdaeu.edu.cn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4年9月9日至2006年9月9日期间出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清城区慈善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时间共2天。
 
(三)报名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二路名都13号楼二楼217室。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完发放。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2、报考者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出现两名及以上人员并列第三的,则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三)本公告的“以上”含本级数。
 
咨询电话:0763--3393322。
 
 
 
 
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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