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丽水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4人公告
为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特别是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公职人员入口质量提升行动,充实专业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丽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
本次24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丽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2023年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参加报考相应职位。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并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含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外、境外留学人员)。
5.本科学士年龄需在25周岁及以下(1998年8月1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需在28周岁及以下(1995年8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6.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计划表。
7.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招聘岗位时需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报名时需提交经上述部门盖章同意的《2024年丽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其他要求
1.部分招聘岗位对报名范围、学历、年龄、经历等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计划执行。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等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
3.截至2024年8月14日,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截至2024年8月14日,未满服务期的定向培养生不能报考。
5.与报考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的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其他政策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应当回避。
四、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
丽水先锋网(www.lsxfw.cn);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lishui.gov.cn);
丽水市人事考试院(www.lsrsks.com)等网站。
(二)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2024年8月14日12:00-8月23日12:00。
报名平台: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事业单位考试,在丽水市栏,点击“2024年丽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填报相关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并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改报岗位,未确认的不能进入资格初审环节)。
确认报名后,在报名时间截止前(8月23日12:00前)需将以下材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邮件名:报考岗位+姓名+专业)发送至附件1中的指定邮箱,发送后请及时电话对接单位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1.《2024年丽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材料原件照片(截至报名截止时间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生提供;照片格式:PNG、JPG、JPEG,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300K);
4.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
5.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供);
6.《2024年丽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在编在岗人员提供)。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14日12:00-8月23日17:00。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考生所报考岗位如未通过资格审核,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合适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资格。
(四)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8月14日12:00-8月23日24: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址办理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8月23日12: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丽水市人事考试院(传真号码:0578-2181602),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已缴纳的考试费原路径返回。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由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研究是否核减、取消招聘计划。取消岗位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另行安排改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改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8月28日9:00-8月31日9:30。已缴费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分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部分,其中《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
2.笔试时间:8月31日,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分值:两门科目的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后按两个科目得分各50%的比例折算笔试成绩。即:笔试成绩得分=《综合应用能力》得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得分×50%。笔试后由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或缺考任一科目的不列入面试对象。
(七)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定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证书。报考招聘岗位的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经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同意的《2024年丽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证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承诺。
(八)面试
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市直招聘单位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县级招聘单位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能力。
4.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5.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面试。
(九)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等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再相等的,另行组织加试。
招聘计划中的县级招聘单位,如因岗位核减等造成岗位空缺的,可采取双向洽谈的方式,在符合原岗位专业条件要求的前提下,在面试合格但未入围招聘单位体检、考察人选的考生中,根据编制空缺、人才需求、岗位匹配等情况确定双向洽谈人员。考生只能填报1个双向洽谈志愿,但不得报考原招聘单位。双向洽谈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招聘单位通过二次面谈等方式组织实施。考生经双向洽谈确定为入围体检、考察人选后,原报考岗位不再将其列为递补人选。
(十)体检、考察
体检由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公务员体检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进行,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十一)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先锋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在同一职位的总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二)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国外留学人员)凭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4年9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十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对于未列入参考目录的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6.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若遇丽水市事业单位招考系统问题,请及时与丽水市人事考试院联系:0578-2181620。
7.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需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若报考人员对公告内容有疑问的,请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578-2090697、0578-2091220。若报考人员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2024年丽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监督电话:丽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78-2090988。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4日
2024年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是市属的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60年。下设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林木果树研究所、设施园艺研究所、食用菌研究所、畜牧兽医研究所、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所、农业科技信息研究所(数字农业工程与技术研究中心)、生物技术研究所、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等10个研究机构,1个综合服务中心和1个综合试验站。拥有42个国家级和部级科技创新平台,26个市级科技平台。
为推动院事业发展,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招聘岗位、职数、职位说明及招聘对象条件,详见附件。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应届毕业生没有居住证要求。
二、招聘方法
1、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请访问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招聘系统(http://rs.saas.sh.cn/product/recruit/index.jsp?FM_SYS_ID=shnky)进行注册,并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应聘,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24:00。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各研究所(中心、站)根据收到的应聘者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将会收到面试通知,请保持通信设备畅通。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及考核方式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书面答题等多种方式进行。
4、体检与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对体检合格者,由单位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5、公示和备案
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 021-62206968,62201730
监督电话:021-67131600。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
为更好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及“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齐齐哈尔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市审计服务中心隶属于齐齐哈尔市审计局,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提供服务保障;为大数据审计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完成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齐齐哈尔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
3.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10日);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并受到处分处理的;
2.在近3年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2-2400500转9304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至10月3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事宜。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将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压缩后以文件名“姓名+专业名称”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sjjrjk605@126.com。报名人员须在上传材料当天的工作时间与市审计局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452-2467813。
(三)报名需上传材料
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齐齐哈尔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电子版)。
(四)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应当向齐齐哈尔市审计局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由齐齐哈尔市审计局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核结果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qhr.gov.cn/newIndex.jsp)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试
根据“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相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直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分值为100分,低于60分人员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齐齐哈尔市审计局通知,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面试结束后,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将采取加试方式排出顺序。
(六)考核与体检
考核和体检由齐齐哈尔市审计局组织实施。考核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两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合格者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齐齐哈尔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齐齐哈尔市审计局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注意事项
1.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不符合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2.2025年毕业生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如不能按时取得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3.现场确认、面试等相关信息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错过公开招聘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4.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齐齐哈尔市机构编制管理,享受在编人员相应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兑现,由聘用单位结合实际岗位职数设置等情况确定。
(三)最低服务期为5年。
五、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齐齐哈尔市审计局的安排。对在招聘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审计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齐齐哈尔市审计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山东滨州博兴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50人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城市社区治理需要,强化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配备,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博兴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过程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人员的岗位、数量
岗位:博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
数量:共计招聘50人,详见《博兴县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公开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4.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触犯法律法规,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审查的;
2.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曾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黑涉恶涉黄涉赌涉毒受处理的;
4.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受撤销党内职务或撤职以上处分的;
6.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
7.有危害公共利益、集体利益和居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侵占挪用公共资产、集体资产的;
8.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参与邪教组织的;
9.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10.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9月19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天元购物广场路东东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0543-2300190
(三)报名方式:报名面向街道(镇)专项招聘岗位的,由所在街道(镇)统一组织报名,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汇总后报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的,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要提交报考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报考相关材料包括(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自己留存,复印件交工作人员)。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信息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2024年博兴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
4.《诚信承诺书》(附件3);
5.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微警务”自行打印);
6.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7.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请携带资格证件及其复印件(笔试加分用);
8.二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报考人员报名表格下载方式:登录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下载《2024年博兴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无工作单位的不需提供)。有招聘计划的街道(镇)下载《2024年博兴县面向街道(镇)专项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汇总表》(附件5),汇总报名人员信息和材料后,报送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人员须将《2024年博兴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邮箱:guohuarenli2022@163.com,邮件名统一:岗位代码+姓名+联系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不实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每人仅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资格初审:报名同时,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
四、笔试
笔试时间请及时关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在网站发布的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社区工作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满分100分。
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专门身份证明)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笔试完成后,笔试成绩将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加5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对因放弃面试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发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网站发布的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其他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岗位中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再重新组织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六、考察体检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考察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主管部门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招聘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以及对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博兴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与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有工作单位的,须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再办理入职手续。
八、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执行试用工资标准。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管理及待遇按照《博兴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落实“3岗18级”薪酬体系。招聘人员由街道党工委(镇党委)负责日常管理。社区工作者“3岗18级”薪酬体系标准:街道(镇)事业编制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人员平均应发工资×0.8倍×等级对应薪酬系数,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十、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的各环节均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发布,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3-2300190;
监督电话:0543-2395387,0543-2395935。
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