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共广汉市委党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人公告

  中共广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广汉市委党校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广汉市委党校是中共广汉市委直属事业单位,是市委、市政府负责培训轮训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统一战线人才,并从事理论研究和决策咨政的重要部门。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注重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4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内岗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具体岗位条件见《中共广汉市委党校公开考核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下列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标准,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资格,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应与招聘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符,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4.以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党校序列中级职称(讲师)为条件的报考者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20日以后出生);以博士研究生和或党校系列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为条件的报考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5.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未经单位同意的。
 
  8.自考察之日起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人员的。
 
  9.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10.按照有关规定,定向招录(聘)人员未满服务年限或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五、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须知: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广汉市委党校1楼大厅(广汉市浦东路文化体育中心内)
 
  4.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5.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须持以下证件材料由本人参加报名。
 
  (1)《广汉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3)
 
  (2)《广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承诺书》1份(附件4)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合并在一页)。
 
  (4)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含学信网下载的学籍证明,其中应届考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同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应届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毕业时间为准。
 
  (5)党员证明材料(现党支部开具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6)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其他注意事项:结合中共广汉市委党校实际,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1:3比例的,经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照笔试考试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
 
  考试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面试总成绩×70%。
 
  1.笔试。由中共广汉市委党校组织笔试,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测试,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不指定参考教材。按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名额5:1,将达到笔试合格线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笔试人数不足5:1,则笔试成绩合格考生全部进入面试;与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情况将在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han.gov.cn/)进行公布。
 
  2.面试。由中共广汉市委党校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主要采用专业试讲的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试讲题目和试讲时间内进行试讲;试讲结束后,由考评小组提问,考生现场回答。通过面试检验考生的职业能力、专业技术和业务知识水平。
 
  (四)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按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所有面试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han.gov.cn/)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根据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考察或体检中产生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1.体检。体检由中共广汉市委党校组织,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按要求统一到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及其后续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正检无法一次性全检的,所缺项目仅可进行一次补检。正检、补检未能一次性合格的,非当日当天复检存疑项目仅可进行一次复检,是否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安排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所产生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可递补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最多递补两次)。体检合格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2.考察。由中共广汉市委党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考察拟聘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六)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h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中共广汉市委党校按程序报送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六、纪律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考核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肃招考纪律
 
  督促诚信报考,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服务期限
 
  本次直接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应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不低于五年,服从组织安排。
 
  监督电话:广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检查组0838-5354991;
 
  咨询电话:中共广汉市委党校0838-6088506、0838-6088501;(以上电话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附件1.中共广汉市委党校公开考核招聘岗位表
 
  附件2.考核测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表
 
  附件3.广汉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4.广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承诺书
 
  中共广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广汉市委党校
 
  2024年9月9日

2024年宋庆龄幼儿园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宋庆龄幼儿园是隶属于宋庆龄创办的中国福利会的事业单位,是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上海市优质示范幼儿园。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幼儿园教师: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大方得体,有亲和力;
 
  2) 热爱教学工作,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
 
  3) 讲课条理清晰、严谨踏实的治学作风,灵活科学的教学方法,具备服务学生、服务家长的良好意识;
 
  4)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者优先;或有5年及以上相关教育教学经验者优先;
 
  3) 具有教师岗位必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
 
  三、招聘流程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形式,请将《宋庆龄幼儿园教职工招聘登记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发至邮箱hr@sclkids.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职位-姓名-毕业院校(不受理其他形式的简历)。报名截至2024年10月15日。
 
  2、资格审查
 
  宋庆龄幼儿园将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查的对象择优安排综合测评。
 
  3、综合测评
 
  通过简历筛选,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职数,按照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与试讲名单,采取面试与试讲相结合的形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4、身体检查
 
  拟聘人员需向人事部提交本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或区县中心医院进行的体检证明。
 
  5、考察
 
  由宋庆龄幼儿园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体检、考察结果,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老师
 
  邮箱:hr@sclkids.com
 
  联系电话:62429851-45
 
  联系地址:长宁区虹梅路3908号
 
  邮编:201103
 
 
  宋庆龄幼儿园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四川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人公告

  
 
  依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45号令)《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成公发〔2017〕82号)《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成公通〔2018〕62号)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15名辅警,具体职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0日至2006年9月9日)。
 
  4.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身高等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报考者需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成绩排名相同时优先招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及初审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资格初审:2024年9月13日9时至2024年9月18日16时。
 
  3.准考证领取:2024年9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到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领取(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116号)。
 
  4.笔试和体测时间:2024年9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116号)填写报名表。
 
  (三)报名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者现场根据《职位表》选择应聘岗位,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并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2张。如因填报信息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无法通过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根据各职位需求对报考者填报的身份、学历、年龄等信息进行初审,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初审合格后,结果将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公告进入笔试、心理测评人员。
 
  3.各职位计划招聘数与该职位报名成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2,如未达到该比例,将按照报名成功人数相应削减招聘名额并公告。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笔试与心理测评
 
  1.报考者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评。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于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时间45分钟。心理测评由专业机构进行鉴评,测评结果在面试环节后公布,不合格者即不符合招聘条件。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原则上在笔试当天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于笔试当天现场通知,以现场通知为准。报考者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充分做好体能测评准备,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800米(女)跑等3个项目,测评要求参照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测评为非竞争性,任2项合格即可通过,体测结果当场宣布。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年龄按体能测评当月计算。
 
  3.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评结果将按职位公布,结果将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明确进入面试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
 
  (三)面试和资格审查
 
  1.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资格审查,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2.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职位面试比例(详见《职位表》进入面试人员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并在面试候考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由报考单位存档备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3.资格审查材料
 
  (1)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2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首页及本人页);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认证);
 
  (4)报考岗位要求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及2024年7月前是否能取得相应学历);
 
  (5)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6)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或递交审查资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6.资格审查及面试后,心理测评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位数四舍五入)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7.面试成绩、资格审查、心理测评结果将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公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内容。
 
  五、体检、政审和公示
 
  (一)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2.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3.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
 
  (二)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实施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三)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应聘。
 
  2.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或劳务派遣制管理。
 
  七、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单位统一购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
 
  4.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8-82723036(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考试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单位咨询电话,028-82759005)。
 
  九、其他事项
 
  1.招聘中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请报考者自行及时关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发现报考者提交虚假信息、弄虚作假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心理测评合格、面试成绩60分以上但未能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成绩(或结果)自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分局相应岗位出现人员空缺时,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本次招聘由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具体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报考者未参加笔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十、附件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河南平顶山市叶县医疗健康集团招聘209人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素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不断提升全县医疗服务能力,根据《叶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编外人事代理工作的意见》(叶政文〔2018〕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卫生健康委系统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09名(乡镇卫生院134人,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75人),实行人事代理。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应聘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四)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条件;
 
  (五)年龄:女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4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卫健委系统正式在编人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订单定向医学生服务期未满人员及人事代理合同期内人员不得报考;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专业
 
  招聘专业详见《叶县医疗健康集团2024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人事代理)岗位设置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
 
  在叶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简章。其它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9:00至9月27日18:00。报考人员可登陆网址 https://410422.zgacc.com,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进行报名;
 
  2.报名要求:网上报名请登陆系统https://410422.zgacc.com,按系统要求规范准确提交真实的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电子照片。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报名时间内补充资料或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重复报名、考生与拟聘用的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加考试及聘用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于报考人数达不到3:1的紧缺岗位,根据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报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4.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9月23日9:00至9月28日12:00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须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缴纳考务费每科30元。未按期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城市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办理方法、注意事项如下:
 
  办理时间:2024年9月28日(09:00—12:00)。
 
  办理方法:符合条件考生到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叶县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城B1二楼)上交相关材料,确认后可免予交纳考务费。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的扫描件。
 
  ③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5.笔试加分政策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24年9月28日(09:00—12:00)到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叶县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城B1二楼),填写《叶县2024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同时按要求提交学历、退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逾期未提交材料者,不享受加分政策。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学历为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报考县直的考生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免笔试,只面试,面试成绩即为其总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留意叶县政府网站发出的通知,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聘用岗位与考生人数比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通过资格复审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比例达不到1:2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所有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临床实践能力、职业道德素养、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面试有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在叶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此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本人自愿放弃考察出现的空缺名额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叶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统一到叶县人才交流中心为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一年)。
 
  五、纪律与监督
 
  1.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及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招聘工作进程,由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开性,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未尽事宜由叶县医疗健康集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75-8808887。
 
 
  叶县医疗健康集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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