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阿荣旗那吉镇内公办幼儿园招募幼儿教师和辅助岗位17人公告

 
 
  根据《关于为阿荣旗那吉镇内公办幼儿园补充招募幼儿教师和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将阿荣旗那吉镇内两所公办幼儿园补充招募幼儿教师和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本次计划为阿荣旗第四幼儿园公开招募幼儿教师10人、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厨师)1人,为第五幼儿园公开招募幼儿教师6人。详见《阿荣旗那吉镇内公办幼儿园补充招募幼儿教师和辅助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一)。
 
  二、招募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学前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5日(不含)至2006年8月5日(含)期间出生;报考辅助岗位的应聘人员,如符合有缴纳社会保险经历,且年满50周岁时,累计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可达到满15年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8年8月5日(不含)之后出生;
 
  7.具有阿荣旗户籍(阿荣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配偶或在阿荣旗公办、民办幼儿园任教满1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人员户籍不限);
 
  8.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相关的资格资质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含职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本公告和《职位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日(不含)之前。
 
  (三)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但须在办理录用手续一年内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不能如期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本地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和那吉镇内公办幼儿园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含参加2019年、2022年或2023年阿荣旗政府购买服务性幼儿教师岗位招募,录用后离职或开除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引进)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招募程序
 
  按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和录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8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阿荣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楼大厅23-24号窗口。
 
  2.报名要求
 
  (1)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复印件需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在学信网打印学籍报告1份,近期1寸同一底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自行打印的《阿荣旗那吉镇内公办幼儿园补充招募幼儿教师和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报考辅助岗位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厨师证、健康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复印件需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近期1寸同一底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自行打印的《阿荣旗那吉镇内公办幼儿园补充招募幼儿教师和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报名;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交由社会保险事业服务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1份。
 
  (3)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在报名时签署“报名承诺”,对所提交和填写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阿荣旗公办、民营幼儿园任教满1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人员,需提供所在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1份,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阿荣旗在编人员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在编人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证明原件1份。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到报名开始之日的个人简历(自高中或中专阶段开始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报考辅助岗位的应聘人员如无高中学历,可自初中阶段填写)。
 
  3.委托他人报名的,受托人须持有委托人签名且按手印的委托书,提供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填《报名登记表》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四幼、五幼两所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实行集中招募,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不分单位,待应聘人员体检合格、通过考察,再组织应聘人员按两所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的招募数量和考试成绩的高低顺序,自行选报招募单位。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时进行。应聘人员咨询解答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咨询电话见《职位表》;资格复审工作在考察时同步进行。
 
  2.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需现场交纳报考费70元/人(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每人50元)。
 
  3.本次公开招募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
 
  1.幼儿教师岗位
 
  (1)对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到1:5以上的岗位(不含1:5),先进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笔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专业测试环节的依据;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
 
  (2)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未达到1:5(含1:5)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直接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3)专业测试包括“试讲”和“技能展示”两项内容,满分100分,其中试讲70分,技能展示30分。专业测试时间共计20分钟,每项不单独计时,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前教育专业课试讲和专业技能展示。其中:技能展示内容为幼儿教师专业必备技能(声乐、舞蹈、美术、器乐四大类),应聘人员可自行从中选择1项进行技能展示。试讲”和“技能展示”环节要求所有应聘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专业测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专业测试总成绩即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技能展示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5)专业测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招聘计划内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排名以试讲成绩高者为准,试讲成绩也并列的,另行加试综合素质测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2.辅助岗位
 
  厨师岗位考试方式为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规定菜品(面点)和自选菜品(面点)的制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其他
 
  (1)笔试、专业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及领取准考证(通知单)等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阿荣旗政府网。
 
  (2)考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专业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出现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幼儿教师岗位需达到专业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考察。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应聘人员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幼儿教师岗位需达到专业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选报招募单位
 
  应聘四幼、五幼两所幼儿园且体检合格、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由旗教育科技体育局负责组织应聘人员选报招募单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成绩排名第一的应聘人员根据报考条件和自身实际,优先选报招募单位,之后依次进行,应聘人员选报招募单位后当场签字确认,并不得更改。选报招募单位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及选报招募单位情况,对拟聘用人员的相关信息在阿荣旗人民政府网或阿荣旗人社局门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经核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幼儿教师岗位需达到专业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公示期满,正常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本次招募的考试成绩自考试总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间,因应聘人员违纪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幼儿教师岗位需达到专业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4.聘用人员岗位工资为2200元/月,合同期内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招聘单位从个人岗位工资中代扣代缴。
 
  5.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招募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募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三)在公开招募所有环节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网站。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在招募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次公开招募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0—4216698或《职位表》上招聘单位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470—4213437,0470—4222251
 
  附件:1.阿荣旗那吉镇内公办幼儿园补充招募幼儿教师和辅助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日
 

附件一:

阿荣旗那吉镇内公办幼儿园补充招募幼儿教师和辅助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序号

招募单位

岗位名称

招募

人数

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专业技能条件

资格资质或其他条件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1

阿荣旗第四幼儿园

幼儿教师

10

1.学历为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女性报考者,所学专业不限;

2.学历为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男性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早期教育专业;

3.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早期教育专业的女性报考者,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中专学历。

1.持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3.符合招聘公告中其他应聘资格条件。

郑丹丹15149235556

2

阿荣旗第五幼儿园

6

刘冬冬13847013453

3

第四幼儿园

厨师

1

1.学历为初中及以上;

2.具备胜任厨师岗位的技能。

1.持有厨师证和健康证;

2.符合招聘公告中其他应聘资格条件。

郑丹丹15149235556

2024年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招聘科研助理公告(第二批)

  
 
  根据工作需要,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招聘科研助理1名,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为2024年国内高校(院所)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1日至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科研助理岗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将登记表Word版和本人签字的扫描件,连同表中所列附件(请按序号顺序合为一个文件)一并提交至电子邮箱wangjin01@mail.cgs.gov.cn。应聘登记表及邮件题目发送格式为:岗位-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如:科研助理岗-李某某-XX大学XX专业-硕士。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若不满足要求,则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开考比例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分为自我陈述(采取PPT方式,不超过8分钟)和考官提问两部分。自我陈述PPT主要介绍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特长优势、对应聘岗位的认知及匹配情况、工作设想等,以及考生认为其他需要展示的内容,PPT内容不得有涉密敏感信息。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经本单位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由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果递补则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在75分以上且排名前3名的方可递补。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科研助理与我所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照我所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755804
 
  电子邮箱: wangjin01@mail.cgs.gov.cn
 
  单位网址:http://www.qimg.cgs.gov.cn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观山路596号
 

2024年安徽芜湖市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11人公告

 

为全面落实“双招双引”工作,着力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服务全区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计划
 
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1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组织方式
 
2024年芜湖市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工作按照制定引进计划、发布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本次引进工作由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发布方式
 
本次引进公告及面试方案、考试成绩、体检、聘用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anchang.gov.cn/)和繁昌先锋网(http://fc.whxf.gov.cn/)等相关媒体统一发布。
 
五、引进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学历、学位要求。引进对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30周岁以下的“双一流”大学本科生(学士学位);
 
(2)35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或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7.年龄要求。本科学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对报名参加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考试或繁昌区属国有企业招聘等考试,已书面承诺按时参加考试并知晓无故缺考后果,仍无故缺考的人员,不得报考参加本次引进考试;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引进程序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引进条件的岗位。
 
2.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7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17:00,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填写《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报名表》(附件2)和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3.报名邮箱地址:1975731509@qq.com 。
 
4.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压缩包形式发送材料。压缩包名称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个人常用手机号码”。材料发送后,若邮箱未收到自动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报名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引进等资格。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络的,视为放弃。
 
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资格。
 
资格复审依据引进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引进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202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繁昌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对于在报考过程中隐瞒在编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引进资格。
 
(3)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2024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位和学历认证材料的,可凭有关证件材料等办理资格复审。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对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任何公开招聘的岗位。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实施方案另行公布)。面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面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anchang.gov.cn/)按规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0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引进人才享受政策
 
(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才按规定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享受落户及就业就学“绿色通道”。引进的人才可在本区范围内选择落户地点,其配偶、子女户口随迁。随迁配偶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属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且符合我区人才引进政策的人员,可积极协调安排工作,并本着优先原则,帮助解决子女就学问题。
 
(三)给予政府薪酬补贴。引进人才除享受正常工资待遇以外,3年内享受政府薪酬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补贴60000元,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补贴36000元,“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每年补贴24000元。
 
(四)享受住房待遇。安排部分公租房、人才公寓,解决引进人才临时住房问题。引进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合约,本人或以配偶名义在繁昌区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且为引进后购房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可享受购房款30%最高45万元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可享受10%最高15万元安家补贴;“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可享受6%最高9万元安家补贴。首期拨付补贴的1/3,剩余2/3补贴分5年兑现。
 
(五)给予发展成长支持。坚持既给经济待遇又给成长支持,引进的人才原则上均进入后备干部库,并根据需要优先选送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大项目中培养和锻炼,业绩突出的可优先选拔到重要岗位。
 
(六)其他待遇。引进人才除享受以上待遇外,还可享受“繁昌区人才绿卡”规定的其他待遇。
 
对同一事项符合多项市、区人才政策补贴标准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不累加的原则执行。
 
九、监督检查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方案给人才引进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无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招考工作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经资格审查并书面通知考生后,考生不得无故缺考、无故不参加体检或放弃聘用,否则将纳入繁昌区考试诚信不良记录,五年内不得参加繁昌区政府部门(含国企)举办的各类人事招考。若因故不能参加考试须提前1日书面反馈至报名邮箱;因临时突发原因的,须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报名邮箱中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述。
 
十、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组织的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3-7870258
 
0553-7864225
 
监督电话:0553-7852472
 
附件:
 
 
 
 
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
 
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湖北枣阳市事业单位面向三支一扶毕业生招聘9人公告

  
 
  为做好我市“三支一扶”人员有序流动工作,根据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国务院公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枣机编办〔202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枣阳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二、招聘单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面试、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9名。其中:枣阳市鹿头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熊集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平林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七方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琚湾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1名、枣阳市环城街道综合执法中心1名、枣阳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1名、枣阳市邢川水库服务中心1名。
 
  (二)聘用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枣阳市服务期满未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7.枣阳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考核等次以“三支一扶”办考核结果为准。
 
  8.岗位表中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5.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聘用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面试、统一考核、统一聘用的办法。
 
  聘用的程序: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
 
  聘用程序的相关信息均在枣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发布,请各位报名考生密切关注。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方式。
 
  1.市人社局事业股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报名表、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及学历证明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在线验证有效期内,可通过微信“学信网报告在线验证”小程序扫码验证;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照片2张、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年度考核情况,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社局205室(人民路41号)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枣阳市2024年公开专项招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开考比例。面试开考比例1:1.5,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2.面试内容及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岗位的适应性。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评分。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计分,考生最终得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5名考官的总分除以5计算考生的最后得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组织单位将个体评分表及评分汇总表密封并由纪检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枣阳人事考试网。
 
  四、体检、考察、公示、选岗
 
  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因体检不合格,按照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优先递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其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经考核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优先递补。
 
  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优先递补。
 
  (三)公示。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选岗。由“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卫生系统岗位限医学专业选岗。
 
  五、聘用和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上报招聘结果,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要求进行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办理后,出现放弃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自正式聘用之日起,须在本单位服务3年以上。
 
  六、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招聘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将实行岗位责任制,出现问题将严格按照“谁负责,追究谁”的原则实行问责。整个招聘工作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枣阳人事考试院,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三)考核聘用中有关事项和日程安排均可登陆枣阳人事考试网查询。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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