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南昌市东湖区廉政教育中心选调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南昌市东湖区廉政教育中心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决定面向全省(南昌市域以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为切实做好选调工作,现将有关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职位
 
  南昌市东湖区廉政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共5名,具体职位见《南昌市东湖区廉政教育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江西省范围内(南昌市域以外)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或公务员(含参公人员)。2006年1月1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必须是经过市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公开考录(招聘)的人员;“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渠道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1日,含试用期);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2年的,近2年年度考核须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称职)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承诺在本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信息发布、网上报名、面试、现场资格审查、笔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选调信息在南昌市东湖区政府网(dhq.nc.gov.cn)网站、江西人才测评中心网(https://jxrcrsksta.com/)网站上公开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诚信报名。
 
  2.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日9:00至8月14日17:00止。
 
  3.报名步骤
 
  (1)报考人员登录选调报名网站“江西人才测评中心网”(https://jxrcrsksta.com/),注册、选报岗位,并如实填报有关信息、上传有关材料,诚信报考。
 
  (2)报考人员登录后,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jpg格式,40kb以下)。
 
  (3)自行下载《南昌市东湖区廉政教育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个人承诺书》(附件4)并如实填写。手写签名、盖章后上传为附件。
 
  (4)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即为报名成功。
 
  (5)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则对招聘人数予以相应核减。核减具体情形另行公告。
 
  5.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凡是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6.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3.同一岗位入闱面试考生原则上在同一面试小组面试。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的,需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得分=考生面试原始得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除面试成绩异常分值(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面试小组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4.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以1:3的比例确定入闱笔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笔试。
 
  (四)资格审查
 
  区纪委监委负责资格审查复审,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复核。在笔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本人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一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
 
  2.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见附件3);
 
  3.《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渠道进入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应资料。“三支一扶”进入人员需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个人考核服务期满后的安置表等材料。
 
  5.近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6.近期同底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7.下载并打印《南昌市东湖区廉政教育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个人承诺书》(附件4),均需据实填写并手写签名;
 
  8.报考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明等材料(如:党员证明等);
 
  9.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以上档案材料复印件均需管理本人档案的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将入闱笔试人员名单在南昌市东湖区政府网和江西人才测评网站公布。如考生自愿放弃笔试的,须在笔试前3日提出书面申请。如出现因取消或放弃资格产生笔试人员空额后,不满足1:3比例要求的情况,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同分情况,一并递补;如无递补,直接开考。如选调职位无人符合条件,则取消该选调职位。
 
  (五)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3.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
 
  按照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综合总成绩(考生综合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综合总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4.确定参加考察对象
 
  根据选调计划数和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数差额2人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东湖区纪委监委组织实施。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特别是重点考察了解政治素质、综合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等方面,并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综合研判。考生在考察前需书面承诺在本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出书面申请,按照该职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考察,如遇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如选调职位无考察人选,则取消该选调职位。
 
  区纪委监委综合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形成选调情况报告,确定拟选调人选。南昌市东湖区廉政教育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东湖区纪委监委提出的用人意见,审议确定拟选调人选。对于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可以取消或调减选调计划。
 
  (七)体检
 
  体检由区人社局会同区纪委监委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安排到具备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因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递补一次,此后环节不再递补。
 
  (八)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南昌市东湖区政府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反映,经查实确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并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按公布的选调职位重新核定其岗位,并按新核定后的岗位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原任职务或职级高于录用职位的,按照选调职位定级。
 
  (十)其他事项
 
  1.东湖区纪委监委对公开选调工作全程监督,并受理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选调工作依纪依法、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2.选调公告由选调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东湖区廉政教育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791-87838125(南昌市东湖区纪委)、0791-87838353(南昌市东湖区人社局)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791-86660579 、0791-86398193
 
  监督电话:0791-87838370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南昌市东湖区廉政教育中心公开
 
  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1日

2024年中国残联直属单位招聘2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促进残疾人就业有关政策规定,中国残联4个直属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残疾人可适当放宽。
 
  4.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中国残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应聘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考生在报名时对岗位条件有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三、招聘程序
 
  中国残联人事部统一组织公告发布、报名、笔试等工作,各招聘单位配合开展具体工作。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考中国康复研究中心的考生在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官网进行网上报名;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请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发送至招聘单位的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报考2024年度+事业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岗位序号)+姓名”。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含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内容)、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信息将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面试人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大于或等于2:1的,按实际人数;低于2: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名单、时间、地点等信息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原件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结束3日内,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面试成绩占各占50%。
 
  (五)体检及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考察人选在中国残联机关及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对于残疾人人选,在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在其残疾类别上适当放宽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不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延伸考察。
 
  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个人自愿放弃的,经研究,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备案同意后,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残疾人。(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残联发〔2021〕51号)第六条)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1
 
  监督举报电话:010-66580091、66580201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残联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中国残联人事部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辽宁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入伍2023年退役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退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现军地人才融合,根据《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的通知》(锦政办发〔2021〕5号),经锦州市政府批准,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
 
  (三)2021年入伍且服役满2年后,正常退出现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在2021年9月1日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
 
  (六)驻锦高校2021届应届大学毕业生在锦州市应征入伍,不限户籍;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入伍2023年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以下人员不予招聘:
 
  (一)不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人员;
 
  (二)因故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人员;
 
  (三)服役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
 
  (四)在部队服满2年义务兵役后,继续留在部队服役(转改士官、提干、考取军校)或退役后不回锦州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办法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咨询电话:0416—5055237,5055239。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对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提前下载《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打印填写完毕(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
 
  2.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的人员需提供入伍前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入伍批准书、退役证、2张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9:00—9月19日16:00(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址: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未按时参加报名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只允许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现场,其他陪同人员严禁入内。
 
  2.报考人员只能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号报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楼(锦州市太和
 
  区市府路72号)。
 
  准考证发放: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8:00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统一发放准考证。
 
  请各位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8:20前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集合,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笔试相关规定,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聘用(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等环节)。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五、面试组织
 
  1.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为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面试人选名单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公布。
 
  2.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备事业单位工作能力和素质。每名报考人员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聘用。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请各位考生于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8:10前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集合。
 
  相关事宜经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通知。
 
  六、体检
 
  1.人选确定
 
  体检人选为面试合格人员。
 
  2.体检
 
  体检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定点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将在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岗位选择
 
  1.排名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总成绩相同者,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最终排名。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全部小数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5+面试总成绩×0.5=总成绩)。
 
  2.岗位选择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专业岗位和非专业岗位。首先,由符合专业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选择专业岗位。其次,放弃选择专业岗位及未选择到专业岗位的报考人员与其余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重新排名,并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非专业岗位。在非专业岗位选择中放弃选择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九、公示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弃权。
 
  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本公告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2024年江苏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7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根据工作安排及有关文件要求,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7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队员68名、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职责
 
  1、战斗员。主要参与消防执勤训练、灭火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2、通信员。主要负责传达上级有关命令、指示,报告有关工作,做好灭火救援现场通信联络沟通以及通信设备的使用和运行维护等工作;
 
  3、驾驶员。主要负责消防灭火救援车辆驾驶操作、道路水源熟悉、车辆装备维护保养等工作;
 
  4、消防文员。主要从事内勤档案、监督执法辅助、新闻传媒、摄影摄像、动画制作、后期剪辑、文字编辑等工作;
 
  工作地点、招聘岗位、人数见(附件1),被录用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分配。
 
  二、应聘人员资格要求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且适合男性。战斗员、通信员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期间出生),相关专业技术人才优先录取。退伍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从事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经验满2年且表现良好的人员优先录取。驾驶员岗位年龄要求20至35周岁(1989年9月1日至2004年9月1日期间出生),需取得公安交巡警部门发放的B2及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资格证及两年以上实际驾驶同类型车辆经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岗位专业条件(附件1)。
 
  (二)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岗位专业条件(附件1)。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不予录用: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被单位开除辞退的;
 
  3、有重大疾病或家族遗传病史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涉黄、涉赌、涉毒等不良行为,曾被追究(正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网上报名、现场资质复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消防文员招聘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enroll.jszzxf.com.cn/),按照报名流程进行报名。同时报考人员需要到所报考单位进行现场资质复核,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
 
  (二)现场资质复核
 
  即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工作日(8∶30-11:30, 14:30-18∶00),地点及政策咨询见(附件1)。
 
  须提交以下材料(A4纸打印或复印,按以下顺序装订):
 
  (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复核表》(附件2)1份,必须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若无法联系,视为放弃应聘;
 
  (2)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粘贴在报名复核表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个人征信报告1份;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人及父母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7)应聘驾驶员需如实提供2年内驾驶证违章扣分情况(交管12123中我的违法已处理页面截图打印);
 
  (8)其他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如学位证书、计算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9)其他相关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专业水平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立即取消相应资格。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单位有权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已录用的,有权随时解除其劳动合同。
 
  此次报名不委托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考核费用(体检费用自理)。
 
  (三)体能测试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花果山大道28号)。
 
  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标准》(附件3)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
 
  (四)心理测试
 
  采用心理测查系统进行,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面试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花果山大道28号)。
 
  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
 
  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①队员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市消防救援支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录用。②文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政审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录用。
 
  (八)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应聘对象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心理测试均合格后,按照体测、面试折合的总成绩100%(体测成绩80%+面试成绩20%计算)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确定为最终录用人员名单。
 
  四、录用后相关待遇
 
  (一)用人单位统一发放被装,按用人单位统一标准提供伙食。
 
  (二)单位定期组织体检。
 
  (三)申请加入工会组织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要求,执行24小时驻队工作制度,原则上每月休息8天,休息休假时间由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消防文员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
 
  (五)对表现突出、志愿加入党(团)组织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培养、考察、发展计划。
 
  (六)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公共医疗服务、交通出行、游览公园、风景名胜区、文博单位等按当地规定享有相关优待政策。
 
  (七)新入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工资3060元/月,正式入职后应发工资5450-6910元/月,并按规定进行动态调整递增;新入职的消防文员试用期工资2760元/月,正式入职后应发工资3610-5110元/月,并按规定进行动态调整递增。以上工资均含个人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具体薪酬待遇见(附件1)。
 
  (八)用人单位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 3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含岗前培训)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考核不合格且经补考仍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按规定解除合同,不予录用)。
 
  五、本公告由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咨询电话:15396999791
 
 
 
 
  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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