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博尔塔拉州招聘5名中学教师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厅〔2022〕73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4〕177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5名高级中学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规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
 
  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不限户籍、不限族别。退役军人、取得国家级一级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并取得相应足球教练员资质(D级以上)。退役运动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对体检中隐瞒病史的(心理、精神类疾病等),一经发现,予以解除聘用。
 
  (五)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幼儿园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七) 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八)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应届毕业生;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未按时间到岗、录(聘)用后因故取消录(聘)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聘用人员无故单方面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单位单方面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未满3年的人员;
 
  6.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上述情形涉及时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下同。
 
  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调剂、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
 
  1.发布公告:2024年8月1日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3日—8月7日
 
  3.资格审查:2024年8月3日—8月7日
 
  4.笔试时间:2024年8月9日
 
  5.面试时间:2024年8月13日
 
  6.公布体检人员名单:2024年8月13日
 
  7.体检时间:
 
  (1)体检时间:2024年8月14日—8月16日
 
  (2)考察时间:2024年8月19日—8月23日
 
  (3)公布体检考察结果:2024年8月23日
 
  8.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间:2024年8月26日
 
  9.岗前培训:由州教育局统一组织培训。
 
  10.报到:统一报到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前。报到情况于9月2日前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2024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一)发布公告 2024年8月1日
 
  2024年8月1日起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官方网站、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政府网、微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教育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工作信息,因特殊原因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二)网上报名 2024年8月3日10:00—8月7日20:00
 
  (1)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谷歌浏览器登录网址(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bzbm),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提示完成报名的所有程序,经审核通过后,8月12日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bzbmb),留备资格复审使用。
 
  (2)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以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为识别,多报无效。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参加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教育系统招聘考试。
 
  (3)按系统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照片、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照片(jpg格式,个人免冠照片大小10~200KB之间,其他证件照片大小10~600KB之间)。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报考的,还须上传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相关证件原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使用不合格的照片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2024年8月3日—8月7日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方式进行,由报考岗位所在县(市)教育局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时所填写信息进行审查。按照《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中学教师公告》《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表》、参照《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2024年招聘中学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具体要求进行审查。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不能进入笔试环节。2024年8月7日前考生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网址(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bzbm)查询资格审查情况。
 
  (四)笔试 2024年8月9日
 
  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教育局统一组织。8月8日前考生登录网址(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bzzkz)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试题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根据岗位要求,分学段、分学科笔试,重点考察教师专业素质。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2024年8月12日发布笔试成绩和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考生可登录(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bzcj)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 面试 2024年8月13日
 
  (1)2024年8月12日20:00前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证书原件、报名表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教育局1040室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当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地点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工作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2024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以现场试讲和答辩方式按报考学科人数分小组开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和教育教学能力等。2024年8月14日发布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六)体检 2024年8月14日—16日
 
  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期参加体检者不予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2024年8月19日—23日
 
  由设岗县(市)教育局及州直学校对拟考察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其涉罪信息进行查询。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调剂 2024年8月22日
 
  根据岗位需求,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同学段同学科原则,调剂到本地空缺岗位。调剂由考生自愿申请,调剂前必须与招聘县市教育局签订书面协议。被调剂考生统一安排体检、考察。
 
  (九)公示 2024年8月26日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政府网、微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教育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岗前培训
 
  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合格后,按各地规定时间报到上岗后,方可计算工龄、工资等,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新招聘教师凭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赴岗报到,证件不全者,不予报到。新聘教师报到后,与招聘县(市)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24年8月30日前提交招聘学校所在县(市)教育局。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而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统一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
 
  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教育局建立教师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提供虚假材料的、考试违纪的、同意调剂后不到岗的、逾期不报到的考生3年内不能参加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
 
  (三) 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如有变化的,以网站最新公告或通知为准。
 
  (五)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教育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试用书。
 
  (六)本公告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2024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信息发布
 
  教师招聘考试信息均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其中:
 
  (一)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表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政府网、微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教育公众号发布。
 
  (二)网络报名通过谷歌浏览器登录网址(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bzbm)进行。
 
  (三) 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培训等信息通过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政府网、微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教育公众号进行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教育局:0909-2262187
 
  纪检监督电话:0909-2319275
 
  附件:
 
 

2024年黑龙江双鸭山市宝清县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工作部署及《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年度用人需求情况,经宝清县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开展2024年“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含),即1988年9月10日(含)至2006年9月10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3年9月10日后出生),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9月10日后出生)。对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须符合该岗位设置的相应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0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纳入我县编制管理的工作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八)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包括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
 
  (九)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政策待遇
 
  (一)住房待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入住期限为5年,5年内个人及配偶、子女名下在县内有住房的应予搬离。若5年期满后仍无住房的,根据本人申请,缴纳一定标准的优惠住房租金,可继续使用人才公寓。引进的人才符合入住条件但未能入住的,每年给予租房补贴8500元,建立轮候名单,待有空房后安排入住,租房补贴和人才公寓最多累计享受5年。
 
  (二)购房补贴。对签订5年以上合同,在县内首次购房的,由县财政局分批次给予补贴,对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补助10万元,对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补助5万元。
 
  (三)配偶安置。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配偶有意愿来宝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经其工作单位同意调转的前提下,按工作性质、专业岗位对口原则,由组织、编办、人社等相关部门商议,经县编委会审议通过后给予安置;企业人员推荐到县内企业工作;未就业但符合条件人员,可采取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政府聘用人员等方式解决就业问题。
 
  (四)子女入学。对此次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来宝入学,根据实际情况,由县教体局就近从优安排入学安排。
 
  (五)旅游体验。对此次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可享受每年县内景区免费旅游服务一次。
 
  (六)工资待遇补贴。对此次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在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察合格,均给予每月400元的工资待遇奖励,由财政直接代发。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具体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现场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公告通过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lbaoqing.gov.cn)、微看宝清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以《通知》的方式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查看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报名
 
  本次招聘活动采取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含现场意向报名考生)均需线上完成注册、报名、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操作如下:
 
  1.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根据活动安排设定中国农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四川大学、湖南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和吉林大学等8所院校为线下宣介报名点。现场意向报名时间及地点:
 
  (1)北京( 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 月 12 日(星期四)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招聘专用会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2)广州(华南理工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 月 19 日(星期四)14:00--16:00
 
  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 381 号)
 
  (3)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 月 22 日(星期日)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 145 号)
 
  (4)成都(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10 日(星期四)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就业中心3 楼招聘会场(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 24 号)
 
  (5)长沙(湖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13 日(星期日)14:00--16:00
 
  地点:湖南大学复临舍教学楼二层(长沙市岳麓区登高路4号)
 
  (6)上海(上海财经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16 日(星期三)14:00--16:00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科研实验中心一楼多功能厅(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 100 号)
 
  (7)南京(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19 日(星期六)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 163 号)
 
  (8)长春(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预计 10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东北五校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确定后,另行通知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 2699 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 年10月23日9:00—10月27日17:00
 
  考生须在指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966),按顺序完成注册、填写信息、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线下招聘会已进行现场意向报名的考生仍需进行线上报名,最终报名以线上报名信息为主。
 
  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8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610501510
 
  考务咨询电话:0469-5227997(以上电话正常工作期间拨打)
 
  3.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成功的考生方可进入笔试环节。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因未按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审查时间而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完善信息后重新提交资格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合格者,应于10月23日8:00—10月28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微信支付),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确认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开考比例
 
  报名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开考比例或者取消该岗位。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10月28日及时关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查看报考岗位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10月28日16: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5.政策性加分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0日(含)。
 
  笔试结束后,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lbaoqing.gov.cn)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工作的相关要求,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6.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在面试现场资格确认后打印《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未按期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费不予退回。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的试卷命制,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专家命题并组织实施。笔试内容及占比为:公共基础知识(占50%)+申论(占50%);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现场资格确认
 
  面试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等事宜在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进入面试人选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若达不到相应比例,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特殊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若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因考生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或未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
 
  面试工作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以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通知为准。
 
  4.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及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据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若还存在并列,依据公共基础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同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形成考察报告报送招聘领导小组,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以实际发生为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文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及地点会在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另行通知。
 
  (五)公示
 
  对考试、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在公示期间被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需取得毕业资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相关工资待遇。本次招聘设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县。
 
  此次招聘的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未按时报到或在试用期内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等情况,根据《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国办发〔2002〕35号)要求,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不报到的,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需承担聘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在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行为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需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关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通知,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耽误考试、体检等招聘环节,所产生任何后果自负。
 
  3.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试题等,均与招聘主办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未尽事宜由宝清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此公告
 
 
  宝清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湖北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现就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职数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名,涉及1个单位1个岗位。引进条件详见《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宜昌市(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16:00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宜昌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ycrsks.sc.yichang.gov.cn/),注册登录后,选择网上报名入口,按要求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报名通过后,报考人员须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三)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毕业证上专业必须与引才岗位所需专业一致。
 
  2.报考人员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间不得变更。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在引进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现场审查。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9月21日(9:00-11:30,14:3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宜昌市应急管理局(点军区五龙大道120号)7楼714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报名表》(在宜昌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下载);
 
  2.个人简历;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相关工作经历须提供有效证明(如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资发放证明等);
 
  7.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本次人才引进只安排面试。面试具体事宜以公告为准。
 
  (一)面试方式。以面试公告为准。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三)面试要求。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或未按规定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宣布。若遇面试成绩相同,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仍出现相同的,则组织加试,加试后,按考生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考生面试成绩在宜昌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宜昌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宜昌市应急管理局统筹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研究后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的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或考察,并及时公示。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或不影响引进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经研究后,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进行递补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的依次递补。
 
  引进人员报到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次人才引进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岗位表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岗位表
 
主管部门
名称
招聘单位名称 岗位类别 管理岗位等级 岗位名称 引进计划 岗位描述 岗位所需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他条件 引才层次(高层次或急需紧缺) 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 宜昌市减灾备灾中心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 9级 防灾减灾员 1名 从事全市非煤矿山企业防灾减灾日常管理工作 本科:120404土地资源管理、081501采矿工程、081505T矿物资源工程
研究生:120405土地资源管理、081901采矿工程、081902矿物加工工程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 40周岁及以下 1.具有矿山安全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具有五年以上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熟悉有关矿山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 急需紧缺 卢韦辰
0717-6221895
0717-6212582
 
 
  备注:以上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

2024年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公告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系国家教育部同意,广西人民政府批准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所农科类职业技术大学。学校共有招生备案专业 88个,其中四年制职业本科专业 36个,二年制职业本科专业9个,高职专科专业43个,全日制在校生25000多人。近年来,学校入选国家农业农村部、教育部“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教育部首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专题“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立项建设单位、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区域合作(国际合作)试点学校,由学校牵头建设的广西农业职业教育集团成功入选教育部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具有踏实敬业的工作态度、勇于担当的奉献精神、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具有团队协作精神、高效的工作习惯和创新意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博士研究生要求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博士学位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能胜任专业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
 
  5.若博士学位人员在国(境)外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前述国(境)外大学原则上应是引进当年最新版四大权威排名(即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英国THE世界大学排名、美国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前1000名的高校。
 
  引进人才类型及待遇
 

人才类型

序号

职称级别

生活补助(税前)

科研启动经费

过渡期租房补贴(享受期两年)

自然科学类

人文社会科学类和教改类

紧缺专业博士学位人员

1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50万

10-30万

5-15万

1500

元/月

2

中级及以下职称

(含无职称)

40万

非紧缺专业博士学位人员

1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5万

2

中级及以下职称

(含无职称)

35万

 

其他待遇及情况说明:

1.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

2.入职后,可申请购买学校福利房及南宁市政策性住房。

3.生活补助发放办法:学校与引进的人才签订8年服务协议后,发放生活补助总额的60%;中期考核合格后,发放生活补助总额的20%;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剩余的20%。

4.对业绩突出、特别优秀的紧缺专业人员,可按照“一事一议” “一人一策”确定待遇。

5.工资按学校聘任的岗位等级兑现。中级及以下职称(含无职称)博士学位人员,自入职之日起三年内,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给予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副高级)的津贴及福利待遇,三年后按实际岗位计发工资福利待遇。

6.如获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每半年认定一批),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1)A层次人才:每年2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购房补助200万元,科研补助“一事一议”。

(2)B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30万元,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购房补助12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30万元,连续补助5年。

(3)C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20万元,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购房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6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20万元,连续补助5年。

(4)D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15万元,连续发放3年;一次性购房补助7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2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10万元,连续补助3年。

(5)E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10万元,连续发放3年;一次性购房补助5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1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8万元,连续补助3年。

7.如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1)广西杰出人才(每2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150万元,科研补助500万元(可一事一议额外申请)。

(2)广西八桂学者(每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300万元(科技创新类)、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3)八桂青年拔尖人才(每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45万元,科研补助60万元(科技创新类)、3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4)广西人才小高地(每年遴选一批):每个团队1000万元建设经费。

8.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人才团队,具体引进条件及待遇面谈商议。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年有效,直至相关专业录满为止,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中国邮政EMS)纸质材料报名。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填写《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报名表》,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近期1寸电子照片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电子版是PDF格式)。
 
  电子邮件主题设定为“具体专业类别名称+姓名+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纸质材料请在邮寄时备注“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材料”。
 
  招聘专业方向
 

序号

专业大类

具体专业类别

备注

1

农林牧渔大类

农业类(现代种业方向、作物遗传育种水稻、玉米研究方向)、畜牧业类、渔业类、林业类(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方向)、农业工程类

 

2

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粮食类、药品与医疗器械类

 

3

医药卫生大类

中医药类、药学类

 

4

土木建筑大类

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土木工程类

紧缺专业

5

装备制造大类

机械工程类、电气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紧缺专业

6

电子与信息大类

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通信类

紧缺专业

7

交通运输大类

交通运输工程类

 

8

财经商贸大类

电子商务类、经济贸易类、财务会计类、工商管理类、金融类、物流类、财政税务类

紧缺专业

9

旅游大类

旅游类

 

10

文化艺术大类

艺术设计类

紧缺专业

11

教育与体育大类

语言类(英语)

 

12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公共管理类

 

13

新闻传播大类

新闻出版类、广播影视类

紧缺专业

14

化学类(研究方向需与食品类、药学类相关)

 
 
 
  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771-3249289
 
  电子邮箱:gxnzdrsc@163.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76号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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