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岗位

学历要求

专业需求

招聘人数

年龄要求

岗位要求

1

局机关财务工作人员

大专及以上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等财会类相关专业

1

40周岁及以下

有财务工作经验,持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二、招聘原则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敬业奉献,吃苦耐劳,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良好,亲和力强,服从组织安排。
 
3.下列情形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8日止(工作日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材料:填写普陀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可再另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等)。
 
3.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纸质版提交至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14楼1405室办公室。联系人:陈女士,电话:3055664。
 
②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0229732@qq.com。
 
4.资格审查:按照报名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查合格的,通知参加面试;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5.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面试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面试方式,由用人主管单位组织和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其它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资格。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
 
3.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民政局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与聘用单位指定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逾期未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区民政局劳务派遣用工标准,约5-6万元一年(含“五险一金”)。
 
六、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055664。
 


浙江舟山市新城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舟山市新城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一:交通一线执法辅助1名。
 
岗位二:交通行政审批窗口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岗位一:1.年龄:40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舟山户籍优先。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能坚持原则,诚信勤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能服从单位统一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善于沟通协调,踏实肯干。
 
4.办公软件操作娴熟。
 
岗位二:1.年龄40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舟山户籍优先。
 
2.有国有企事业单位、行政服务窗口工作经验的优先录取。
 
3.身体素质良好,无残疾、无纹身、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发送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ssxcglyysglj@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一或二+姓名。
 
2.报名时间:截止至2024年9月8日
 
3.联系电话:2283302,2283303
 
四、报名流程
 
1.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2.考试以面试为主,具体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请携带以下资料),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
 
3.报名表、相关工作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依据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拟聘用人选,然后进行考察和体检。拟聘用人选须自行参加健康体检并提供体验报告,体检费用自理。
 
5.考察、体检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
 
2.待遇:聘用人员人均定额为全年6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及单位缴纳部分等)。
 
六、其他
 
1.凡在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未尽事宜以本单位解释为准。
 
舟山市新城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日
 

浙江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定海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定海区教育局办公室文员,主要负责起草、修改各类报告,完成办公室日常事务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自公告发布之日算起);    2.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功底,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沟通表达能力,工作主动,有责任感及团队合作意识。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于2024年9月17日前填报相关信息,并将报名所需材料拍照,按以下顺序放入到同一个word文本中,命名为“定海+应聘岗位+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dhjyjrsk402@126.com。
 
  2.报名所需材料:(1)《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4)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如获奖证书等;(5)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等。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信息填写必须完整、准确。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邮件回复方式向考生反馈,并于2024年9月18日通过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子站导航/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请于2024年9月19日下午2:30-5:00到定海区港务码头港务大楼1805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将于资格复审时告知。笔试主要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3.总评:按照“笔试60%+面试40%”办法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和考察
 
  参照“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要求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照“舟山市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人员”要求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时间上岗。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凡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等资格。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20553,监督电话:0580-2023625。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2024年9月10日

浙江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岗位

学历要求

专业需求

招聘人数

年龄要求

岗位要求

1

局机关财务工作人员

大专及以上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等财会类相关专业

1

40周岁及以下

有财务工作经验,持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二、招聘原则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敬业奉献,吃苦耐劳,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良好,亲和力强,服从组织安排。
 
3.下列情形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8日止(工作日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材料:填写普陀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可再另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等)。
 
3.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纸质版提交至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14楼1405室办公室。联系人:陈女士,电话:3055664。
 
②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0229732@qq.com。
 
4.资格审查:按照报名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查合格的,通知参加面试;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5.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面试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面试方式,由用人主管单位组织和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其它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资格。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
 
3.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民政局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与聘用单位指定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逾期未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区民政局劳务派遣用工标准,约5-6万元一年(含“五险一金”)。
 
六、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055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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